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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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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 调整方案 (初稿) 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二 O 二一年八月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目录 一、 背景...........................................................................1 二、 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分析 ..............................................2 三、 调整概况....................................................................2 四、 调整主要内容 ............................................................6 五、 调整方案可行性论证..................................................8 六、 结论.........................................................................15 七、 规划实施建议 ..........................................................15 附图: 1、拟调整地块分布图 2、调整方案图 3、控规图则(调整前) 4、控规图则(调整后) 附件: 1、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 年第 2 次) 1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一、背景 沁水县城建设规划中提出:“东进、西拓、南理、北抑、中 提升”的发展思路。其中“东进”指向东扩展至里必村;“西拓” 指向西南拓展到东石堂村,向西北拓展至上苏庄村;“南理”指 依托南山城市道路将县城向南扩展;“北抑”指县城北部以生态 保护为前提适度发展;“中提升”指重点完善县城核心区服务功 能。 为加快完善县城核心区的服务功能,县政府启动城隍庙及周 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对标一流,谋划长远,在商业规划布 局、建筑外立面打造等方面,突出沁水特色,进一步提升城市形 象。 在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县政府提出将项目西北角地块与棚 户区改造项目统一规划,根据《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 划》,该地块改造前用地性质不能较好满足改造需要,为增加改 造实施的可操作性,县自然资源局已向县政府提出控规部分地块 调整的申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已原则同意对现行《沁水县中心城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进行调整。 我院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 整方案》。 2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二、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分析 本次规划调整着力解决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改造的实际需 要。 沁水县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用地位置位于龙 港镇永宁社区,地处县城中心区,在《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 细规划》中位于公共服务中心,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近些年, 因涉及到拆迁、投资开发等原因,该地块多年闲置未利用。地块 长期搁浅、土地闲置,不仅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也影响了沁水县 城发展,对社会的稳定产生一些不良的影响。今年以来,为提升 县城城隍庙周边环境品质,经县政府研究,将水务局办公楼、住 宅楼及其北部地块与棚户区改造统一规划进行用地性质调整,同 时考虑到水务局住宅楼居民诉求,拆迁后仍需考虑就地回迁安置 问题。 三、调整概况 1、控规概况 根据《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划分为 若干个控规单元。本次拟调整地块位于控规 A13-A15 街区内。 具体包括:A13-01、A13-02、A13-03、A13-04、A13-05、A14-01 地块。 A13、A14 街区功能定位为:商业、公共服务。 3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2、拟调整地块情况 (1)A13-01 地块 A13-01 地块面积约 0.31 公顷,现状为空地、水务局办公楼。 控规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 1.5,建筑密度 30%,建筑限高 10m,绿地率 30%。地块控规规划 指标详见表 1。 (2)A13-02 地块 A13-02 地块面积约 0.57 公顷,现为水务局住宅楼和城隍庙 棚户区改造用地,地块内水务局 6 层住宅楼(共 24 户)建筑面 积约 3401㎡。 控规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 1.2,建筑密度 30%,建筑限高 10m,绿地率 30%。地块控规规划 指标详见表 1。 (3)A13-03 地块 A13-03 地块面积约 0.48 公顷,现状为城隍庙,控规该地块 用地性质为文物古迹用地。 (4)A13-04 地块 A13-04 地块面积约 0.23 公顷,为原联通公司位置,现拟拆 迁并异地安置到龙港镇杏园社区。 控规该地块用地性质为通信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 1.2,建筑密度 30%,建筑限高 10m,绿地率 30%。地块控规规划 4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指标详见表 1。 (5)A13-05 地块 A13-05 地块面积约 0.76 公顷,现状为空地,原有建筑已拆 除,即将进行棚户区改造。 控规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 2.0,建筑密度 40%,建筑限高 36m,绿地率 20%。地块控规规划 指标详见表 1。 (6)A14-01 地块 A14-01 地块面积约 1.33 公顷,现状为空地,原有新华书店、 城关医院等建筑均已拆除并异地安置。 控规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 2.0,建筑密度 40%,建筑限高 36m,绿地率 20%。地块控规规划 指标详见表 1。 表 1 拟调整地块控规规划指标(调整前) 地块 编号 用地面 容积率 积(ha) 地块性质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 (m) (%) A13-01 商业用地 B1 0.31 1.5 30 10 30 A13-02 商业用地 B1 0.57 1.2 30 10 30 A13-03 文物古迹用地 A7 0.48 -- -- -- -- A13-04 通信用地 U15 0.23 1.2 30 10 30 A13-05 商业用地 B1 0.76 2.0 40 36 20 A14-01 商业用地 B1 1.33 2.0 40 36 20 5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3、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改造概况 (1)城隍庙 城隍庙位于县城东街,坐北朝南,三进院落,为县级文物重 点保护单位。创建年代莫考,仅存一进院落,建筑为明清风格。 现阶段正在对城隍庙进行文物保护修缮,依据设计方案,城隍庙 中轴线由南向北依次建有影壁、四柱牌楼、山门、戏台、显佑殿 和寝殿,两侧建有钟鼓楼、长廊、妆房、看楼、侧门、廊房、配 殿和耳房。建筑主体为砖木结构,占地面积 2520 平方米,建筑 占地面积 1310.86 平方米,建筑面积 1761.38 平方米,铺装面积 1209.14 平方米。 城隍庙保护范围:北以大殿后墙为界,向外延伸 1 米;南以 大门为界,向外延伸 30 米;东西均以东西厢房后墙为界,向外 延伸 1 米。 城隍庙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外延伸 1 米。 (2)城隍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城隍庙片区改造工程包括文物保护、商业、文化、商住、公 共服务建筑改建、新建等项目,改造范围西起县城南北街,东至 梅杏河交汇处,南到新建东街,北至北坛路,总占地面积 38232 ㎡。项目区周边山峦环绕视线通透,交通便利,历史文化气息浓 郁,是周边的居民活动核心区域。 项目区采用“一核两轴三区”的整体格局。其中“一核”指 6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一个文化核心,“两轴”指一条文化轴线和一条商业轴线,“三 区”即城隍庙核心文化区、传统风情商业区以及新中式商业区。 按照“新生古城,记忆原乡”为主题,以游在沁水为文化核, 吃在沁水为记忆载体,玩在沁水为多元载体,打造历史文化活力 旅游街区,成为三晋独树一帜的城市名片的规划目标。 四、调整主要内容 1、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令 第 7 号)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5)《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 号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7)《沁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8)《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 (10)国家、省、市、县的有关政策 (11)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 年第 2 次) 2、调整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内容为 A13-01、A13-02、A13-03、A13-04、A13-05 7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和 A14-01 地块规划指标调整。 通过结合城隍庙棚户区改造意向,以及北街向东拓宽道路宽 度后的道路红线,将该街区用地整合调整。同时为解决水务局住 宅楼居民就地安置、土地的集约利用,综合考虑区位、交通、公 共服务设施配套、城市景观等因素,现做出如下调整: 将 A13-01 地块界线向南调整,将水务局住宅楼划定在其范 围内,地块面积相应进行了调整,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 住用地,同时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做出相应调 整。 为满足城隍庙片区棚户区改造需要,将原 A13-02、A13-04、 A13-05 和 A14-01 地块用地整合。A13-04 地块原规划通信设施用 地,现联通公司已异地选址,将该地块一并整合,同时将原规划 东街道路用地整合。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地块界线及面积、 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做相应调整。 A13-03 地块根据文物部门重新划定的城市紫线范围作出调 整,地块界线与城市紫线保持一致。调整后地块指标详见表 2。 表2 地块 编号 拟调整地块控规规划指标(调整方案) 用地面 容积 积(㎡) 率 地块性质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A13-01 商住用地 RB 4915 2.5 35 40 30 A13-02 商业用地 B1 28553 2.0 50 25 20 A13-03 文物古迹用地 A7 4764 -- -- -- -- 8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五、调整方案可行性论证 1、街区用地结构论证 本次调整方案中,主要用地调整情况:部分商业用地调整为 商住用地,商业用地的整合。涉及用地性质调整地块规模较小, 不影响所在街坊主导功能,因此对街区用地结构影响较小。 表3 用地类别 调整前后主要用地指标对比 调整前用地面积(㎡) 调整后用地面积(㎡) 调整幅度(㎡) 商业用地 29763 28553 -1210 商住用地 0 4915 4915 文物古迹用地 4829 4764 -65 通信用地 2332 0 -2332 2、公共服务设施影响论证: (1)居住人口计算 A13-01 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用地,按照模拟方案测算 得出居住人口约为 307 人。 (2)公共服务设施影响论证 ①教育设施 依据《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拟调整地块 以北 D21 单元和拟调整地块以西 A3 单元内有配套幼儿园(规 划),距离约 470 米;本次拟调整地块西侧有实验小学(现 状),均在服务范围内,根据居住人口测算幼儿适龄人口增加约 9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12 人,小学适龄人口增加约 24 人,经过核实现有学校规模,可 以满足新增学生的需求,因此本次调整对幼儿园、小学规模无明 显影响。 拟调整地块周边幼儿园、小学情况详见表 4。 表4 街区周边教育设施情况 类别 名称 位置 控规街区 班级 备注 幼儿园 北和幼儿园 碧峰 D21 6 规划 幼儿园 龙凤双语幼儿园 杏河西路 A3 9 现状 幼儿园 东关幼儿园 新建东街 B8 12 现状 小学 实验小学 北街 A10 28 现状 ②其他配套设施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调整地块 应按照居住街坊进行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方便居民日常生活使 用需求。需配套便民服务设施详见表 5。 表5 类别 居住街坊配套设施设置规定 序号 项目 居住街坊 备注 1 物业管理与服务 ▲ 可联合建设 2 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 ▲ 宜独立占地 3 室外健身器械 ▲ 可联合设置 便民服 4 便利店(菜店、日杂等) ▲ 可联合建设 务设施 5 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 ▲ 可联合设置 6 生活垃圾收集点 ▲ 宜独立设置 7 居民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 可联合建设 8 居民机动车停车场(库) ▲ 可联合建设 注:▲为应配建的项目。 10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3、道路交通影响论证 (1)地块周边道路情况分析 表6 地块周边道路情况一览表 道路名称 类型 道路红线宽度(米) 北坛路 支路 17 北街 支路 19 新建东街 支路 18 地块西临北街、北接北坛路、南至新建东街,交通联系便利。 (2)交通组织分析 A13-01 地块模拟方案规划南北向两栋住宅楼。地块内部沿 建筑周边规划设置了环形车行道路,兼作消防车道使用。地块在 北街、北坛路均设置了小区车行出入口,同时结合北街车行出入 口就近规划地下车库出入口,减少人车干扰,确保安全,方便居 民出行。 A13-02 地块结合北坛路和新建东街布置车行出入口。 (3)禁止开口路段 根据《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本次划定 A13-01 地块北街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长度为 50 米,保证安全的 同时可以减少对实验小学上下学的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划定 A13-01 地块北坛路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长度均为 30 米,A13-02 地块西南角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长度均为 50 米。 11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4)停车设施规划 地块调整后根据《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停车位),A13-01 地块机动车按 0.6 个/户,非机动车按 2 个/户配建;A13-02 地块机动车按 0.7 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按 4 个/100㎡建筑面积配建。 4、建筑控制线 本次调整后地块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划定了建筑控制线: (1)A13-01 地块 西临北街,退地界线(即道路红线)5 米;东接城隍庙,退 地界线 5 米;北靠北坛路,退地界线(即道路红线)5 米;南侧 与棚户区改造地块相接,建筑控制线和地界线重合。 (2)A13-02 地块 西临北街,退地界线(即道路红线)5 米;南接新建东街, 退地界线 8 米;东北靠北坛路,退地界线(即道路红线)5 米; 西北侧与建筑控制线和地界线重合;东南与综合展示馆相邻,东 侧与南侧分别退地界线 5 米和 10.6 米(南侧与综合展示馆围墙 距离为 12 米)。 5、空间景观影响论证 A13-01 地块位于沁水县北坛路与北街道路节点位置,其东侧为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城隍庙。城隍庙创建年代莫考,明嘉靖年间石楼李 瀚重修,清康熙年间又修,建筑风格基本确定了空间景观基调,规划 12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需将地块内建筑风貌与城隍庙相协调。本次将地块内原规划商业楼调 整为商住楼,建筑性质发生变化,建筑高度变化较为明显,但沿北街 形成了连续的商业界面及高低错落的天际线,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北街 沿街道路景观层次。 6、市政设施论证 (1)给水:根据《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给水 工程规划,规划人均最高日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采用 220L/ 人.d,据此计算,调整后增加 307 人,居民用水总量增加 67.5m ³/d。经校核,原规划管网可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2)排水:污水量由用水量的 85%计算,调整后预测污水 量增加 57.4m³/d。经校核,原规划污水排水管网系统可以满足 地块内建筑排水需求。 (3)电力:结合《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 关规范,负荷估算采用住宅 5KW/户,公建 80W/㎡进行估算。 表7 负荷 分类 住宅 调整前 公建 合计 住宅 调整后 公建 合计 增加负荷 调整前后供电负荷一览表 5KW/户 80W/㎡ 建筑面积 /户数 0户 56197㎡ 需要系数 (Kx) 0.3 0.6 5KW/户 80W/㎡ 96 户 57106㎡ 0.3 0.6 用电指标 187.6KW 13 计算负荷 0 2697.5KW 2697.5KW 144KW 2741.1KW 2885.1KW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总用电量负荷增加 187.6KW。经过测算,调整前后街区总用 电负荷变化较小,原规划容量可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4)燃气:根据晋城市煤气公司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规划区各类单位用地用气量指标如下:商住用地单位用地用气量 指标取 120Nm3/(hm2.d),商业用地单位用地用气量指标取 200Nm3/(hm2.d)。 表8 用气指标 Nm3/(hm2.d) Nm3/(m2.d) 商住用地 120 0 0 商业用地 200 32095 641.9 合计 调整后 用气量 用地面积 (㎡) 用地分类 调整前 调整前后用气量一览表 641.9 商住用地 120 4915 59 商业用地 200 28553 571.1 合计 630.1 -11.8Nm3/(m2.d) 增加用气量 计算调整后用气量减少,原规划燃气管网可以满足居民日常 生活需求。 (5)供热:采用居住建筑采暖热指标 50W/平方米、公共设 施采暖热指标 60W/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14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表9 调整前 调整前后热负荷一览表 建筑分 类 热负荷指标 (W/㎡) 建筑面积 (㎡) 计算负荷(KW) 住宅 50 0 0 公建 60 56197 3372 合计 调整后 3372 住宅 50 12288 614 公建 60 57106 3426 合计 4040 增加负荷 668KW 地块调整后供热总负荷增加 668KW,调整前后供热负荷变化 不大,经过校核,现状和规划市政供热管网规模可以满足居民日 常生活需求。 综上所述,现状城市道路和规划城市道路市政配套管网能够 满足本次地块调整后的需求。 7、综合效益分析论证 社会效益:本次调整方案,着力解决城隍庙周边棚户区改造 实际困难,调整后将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具有极大的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本次调整方案,将城隍庙西北角用地整合改造后, 整个街区的景观风貌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控规调整方案具有较大的综合效益。 15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六、结论 通过对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空间景观、市政设施及综 合效益综合论证,该调整方案是可行的。该调整方案对于加快城 隍庙棚户区改造进度、盘活闲置用地、改善县城中心城区人居环 境、提升城市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地块调整方案是可行 的 七、规划实施建议 1.实施控规的动态维护,提高规划对城乡建设的指导作用。 2.本次调整地块下一步详细规划方案应严格按照控规要求, 落实配套设施建设。 3.A13-01 地块建筑形式、体量、色彩应与城隍庙及周边棚 户区改造风貌协调统一。 16 附图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1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2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3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4 附件一: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1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1 沁水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隍庙及周边棚户区地块调整方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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