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事业单位职能 .doc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事业单位职能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职能 忻州市规划执法监察大队为全额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 制 10 名,科级领导职数 1 正 1 副。 主要职责:对规划用地和规划建设进行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 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承担全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的 具体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依法查处全市重 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承担辖区并督查、督办县自然资源案件,承办 与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信访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易中心职责 1、接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承办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2、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审查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交 易入市申请,前期资料整理及现场调查,转受让双方合同的签订等交 易事务性工作; 3、负责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供国土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储 存、发布国土资源交易行情和交易结果等信息; 4、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提供有关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5、负责对本市范围内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交易机构的工作 指导和监督管理; 6、负责全市交易机构交易资质证的年度审核备案,备案资料的 收集、整理以及向省中心的报审工作; 7、为开展国土资源交易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领导安排参与或 组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洽谈、招商、宣传推介等活动;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规划站职责 为国土资源调查和空间规划提供技术支持,承担相关技术指导、 培训等工作;承担工程设计、土地登记、土地科研、土地动态监测、 数据库建设等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测定、耕地后备 资源调查、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等工作,为保护和利用国 土资源提供技术和咨询服务。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 业 调 查 规 划 站 职 责 一 、从 事 全 市 森 林 资 源 消 长 动 态 监 测 、森 林 资 源 、湿 地 资 源 、 荒漠化调查监测分析和评价; 二、承担全市林业区划和林业发展总体规划、林业基础设施 建设规划、森林城市绿化规划; 三、林业建设项目技术咨询和可行性研究评估、森林资源资 产评估; 四、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 五、专业调查与设计; 六、承担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质量检查验收; 七、林业资源数据管理及技术培训。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职能 1、负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电子政务平台、门户网站、 视频会议系统、基础数据库、计算机网络、网络安全等信息化工作的 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 2、负责指导县级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监督县级自然 资源门户网站内容更新工作; 3、负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 和舆情监测工作; 4、负责编制和发布年度信息化工作要点、政务信息年度报告。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中心职能 1、协助编制全市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2、承担全市地质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的汇总分析及处理工作。 3、承担全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相关工作。 4、负责中小型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5、承担突发地质灾害监测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相关技术 业务工作。 6、指导县级地质环境监测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相关技术 业务工作。 7、组织全市地质环境监测技术业务交流和培训工作。 8、承担行政委托的职能。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职能 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 制本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政府重点工程,确定年度收储项目 及宗地; 2.与规划部门对接做好拟收储土地的选址意见书; 3.督促忻府分局对拟收储土地做好组卷工作。 二、根据年初制定的土地储备计划实施收储土地工作 1.集体土地的征收收储入库工作。 (1)按批次向市财政申拨拟收储土地报批的社保费用; (2)通知市财政缴纳已批复批次的拟收储土地的新增建设用地 使用费; (3)申拨征地补偿费用。 2.国有土地的收储入库工作 依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收购国 有土地使用权,编制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做好拟收储土地的入库工作,并建立土地储备入库台账. 三、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为政府“净地”供应土地提 供保障 1.负责理清入库储备土地产权、评估入库储备土地的资产价值; 2.对不属于征收范围上的地上地下附着物(如高压线、光缆等) 进行迁改工作; 3.按照地块的规划、完成地块内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 水、通讯、围挡等基础设施建设,并进行土地平整,满足必要的“通 平”要求。具体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工程勘察、涉及施工和监 理等单位进行建设。 前期开发工程施工期间,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工程完成后,土地储备机构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验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 行验收,并按有关规定报所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4.对符合出让条件的储备土地向规划部门申请出让宗地的规划 条件。 四、对暂不具备供应条件的储备土地进行管护工作 1.对暂不供应的储备土地组织实施围挡,提出管护实施方案,向 市政府申批后实施; 2.落实管护储备土地责任人; 3.组织对储备土地的日常巡查工作; 4.对暂不供应的储备土地可实施临时利用工作。 五、储备土地供后涉及“净地”方面工作的处置 储备土地供应后,由于地下埋管网、暗坟等因素发生的涉及“净 地”方面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置意见或方案,报市政 府批准后予以处置。 六、管理、使用好土地储备资金 1.加强土地储备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单位所需的日常经费与土地 储备资金分账核算,并实行预决算管理。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及时申请、支付储备地块的征地补偿费、社保费、管护费等相关费用。 并积极开展储备土地供应前的前期开发工作,通过政府采购,采用招 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严格审核开发费用。 2.土地储备零星收入全部缴入同级国库,纳入一般预算,遵循收 支两条线管理。 七、做好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申报和债券资金的使用工作 1、做好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 根据本地区土地市场情况和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下一年 度土地储备项目收支计划,提出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报本级 国土资源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 2、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使用 积极响应财预[2017]62 号文件精神,对于下达我中心的土地储 备专项债券严格管理,按照所属项目专款专用,充分运用好债券资金, 使其尽快发挥效益。同时创新思维,对于财政垫付的专项债券项目资 金进行置换,盘活财政资金,为我市经济建设搞好服务。 八、完成好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填报工作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 忻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忻州市规划区内不动产登记事务性 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1、受委托承担规划区内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审核、登簿、缮证、 发证等具体事务工作; 2、负责不动产登记日常权籍调查工作; 3、参与全市不动产登记政策研究,制定不动产登记技术规范及 工作制度; 4、做好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日常管理应用工 作; 5、协助做好不动产登记的权属争议调处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6、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业务工作; 7、做好不动产权证书管理工作; 8、承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职能 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负责市级投资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的组织、实施、管理;承担市级耕地“占补平衡”的任务;协助编制 市级土地开发复垦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辖区内 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和基本农 田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报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 查,报批;编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 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组织开展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 权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负责辖区内自然资 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抵押、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和土地储 备;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承办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 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职能 一、承担辖区内土地二级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土地交易、测绘 工作;负责土地征用、租赁、抵押和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事务性、技 术性工作;承办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和出让、转让的技术性工作 和相关业务咨询。 二、承担开发区范围内不动产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支 撑工作。 三、为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相关服务。 四、承办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工作站工作职能 承担全市退耕还林工程的指导服务;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和发展 的指导服务;太行山绿化工程工作开展指导服务;重要水源地工程工 作开展指导服务;林业站建设工作指导服务;对全市吕梁山生态脆弱 区造林工程的指导服务。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木种苗站(市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站)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编制 并组织实施林木种子、花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布信息;负责全 市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系统管理,组织林木良种的研究、选育、开 发和推广;负责全市国有苗圃的生产和技术指导服务;检查全市林木 种苗质量,进行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负责全市林木种苗项目的申报、 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对全市林木种苗、花卉生产进行技术指导、 信息服务。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营林场服务站(市森林公园服务中心)职 能 1、对全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公益林的规划、申报及相关工作开 展指导服务; 2、对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开展指导服务; 3、对全市森林公园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开展指导服务; 4、对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工作开展相关服务。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 站)职能 承担森林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全市森林病虫害的动 态监测调查、预测预报;开展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 疫和现场检疫任务,对调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复检;组织开展森 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指导、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全市陆生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救护工作;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技术推广站(挂忻州市经济林站牌子) 职能 承担国家、省重点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示范项目的实施;林 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基层和林农林业技术普及培训;干果 经济林建设的技术服务;林业重大项目的技术支撑。承担忻州市京津 风沙源治理工程、环京津冀生态屏障区建设工程、通道及沿线荒山绿 化工程、外资项目的技术服务。 正科级建制,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16 名,科级领导职数 1 正 2 副。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科学研究所职能 开展林业基础研究和新品种引种试验研究,开展生态保护和生态 治理修复技术研究,开展林业技术培训,科技宣传等相关服务。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木育种研究中心(挂忻州市实验苗圃牌子) 职能 1、承担林木良种选育; 2、承担林木新品种引进实验 ; 3、承担育苗新技术应用实验; 4、建设林木种质资源; 5、开展相关服务;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职能 承担全市林业系统森林防火预警监测;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 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为森林防火提供相关技术服 务工作。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职能 1、负责所属森林公安派出所的管理、考核、指导、协调;装备 被装建设、设施建设项目申报;2、森林公安民警培训、警衔及立功 受奖的审核、申报、警籍及警员信息管理;3、对森林公安派出所(森 林公安警察大队)查处的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督促、管理、协 调和指导;4、本辖区内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 作。其查处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管辖范围为辖区内除省直国 有林区经营范围外的区域。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编制中心职能 (一)开展城市长远发展战略研究,协助制定城市发展战略与年 度城市规划工作计划; (二)承担重大规划项目的前期研究; (三)负责重大规划和建筑项目的设计招标组织工作; (四)组织各类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的评审论证工作; (五)负责城市规划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 和维护工作; (六)承担规划项目的公示工作; (七)对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政策进行评价,及时研究城市 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城市规划管理审批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八)完成市规委、市规划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机构职能 负责市规划局授权范围内规划管理工作。 1.参与忻州经济开发区各类规划编制工作。 2.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规委会审查项目的初审和报审资料准备 工作; 3.负责承办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核和规划手续报 批工作。 4.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的监督 检查。 5.负责承办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6.负责承办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 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纠正工作。 7.负责接待开发区规划范围内信访咨询等有关规划事宜。 8.市规划局及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与忻州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大 队职能 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的监督检 查。忻州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区内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 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各科室职责如下: 一、综合科职责 1.协助分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负责分局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分局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分局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的管理工作; 5.负责编制分局的经费收支计划、财务报表和审核经费开支; 6.负责分局人事考核、奖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 7.负责分局驻开发区行政服务窗口工作,对报建资料进行审核、 报批,按照授权颁发规划许可的有关证件; 8.负责分局信访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科职责 1.参与忻州经济开发区各类规划编制工作。 2.参与开发区范围内城市设计的评审工作。 3.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规委会审查项目的初审和报审资料准 备工作; 4.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规划条件(包括用地和市政设施、管线) 的提出工作。 5.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方案 的审查工作。 6.负责承办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 见书(包括用地和市政设施、管线)、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市政 设施、管线)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市政设施、管线) 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7.负责承办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空间景观环境规划实施管理,对各 类广告牌匾、雕塑、建筑小品、灯饰、建筑外形、色彩等的规划进行 审查、审核。 8.参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 认可工作。 9.参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项目的认定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察科职责 1.负责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方面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核实、竣工规划 条件核实工作;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规划 认定核实,审查《建设工程放线验线合格单》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 认可证》,承办《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规划认定意见》。 3.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各类批后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实施的日 常巡查和监督检查。 4.负责承办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批后违法建设项目的认定工作。 5.负责承办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 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纠正工作。 6.配合规划局做好开发区范围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 政赔偿案件工作。 7.负责处理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因实施城市规划而引发的各类纠 纷。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草原工作站职能 协助编制行业发展规划;承担草原信息、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应用工作;承担草原资源管理、保护修复、开发利用和重大工程项目 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五寨牧坡管理站职能 承担省市在晋西地区的牧草引种试验,草地建设技术指导及草种 采购供应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