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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长洲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安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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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洲区 2021 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的安排方案 根据《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梧整合〔2021〕10 号)、《梧州市 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 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的通知》(梧整合〔2021〕11 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 号)以及自治区 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 2021 年第二批中央和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如下: 一、资金规模 上级提前下达长洲区 2021 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946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切块到市县资金 699 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切块到市县资金 247 万元。 二、资金安排原则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1 年中央和自治区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 振兴任务)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4 号)精 -1- 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结合我区本年度工作实际为主要原则分 配资金。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突出以贫困人口和贫困村为主要分配因素。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 (二)结合我区年度工作实际原则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重点用于扶贫产业发展,积极衔接推进 乡村产业振兴。 (三)公开透明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严格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 (2018 年修订)》的通知(桂扶领发〔2018〕20 号)等有关文 件精神进行公告公示。 三、资金投向计划及补助标准 根据资金安排原则和 2021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 振兴任务,长洲区 2021 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共 946 万元,具体投向如下: (一)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计划安排资金 27.2 万元。项 目业主为长洲区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 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入口 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 号)的规定,对建 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的扶贫小额信贷给予全额贴息。 -2- 对已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仍按贷款合同约定 期限享受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补助。对贷款户因未按期偿还贷款及 其他违约行为产生的加息、罚款,不予贴息。 (二)雨露计划,计划安排资金 48 万元。项目业主为长洲 区乡村振兴局。重点支持雨露计划学历教育应补尽补和贫困家庭 “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培训项目。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 对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各 补助标准按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1.职业学历教育。 我区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中等、高等 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对脱贫家 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的对象,补助标准为在享受 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 在校期间(含顶岗实习期),按 1500 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 其中,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文秀巾帼励志班”(原 “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按 2000 元/人·学期的标准补助。 2.短期技能培训。 (1)乡村振兴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雨露计划补助对 象中,16-60 周岁的青壮年劳动力可参加乡村振兴部门主办的 短期技能培训。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0 天,分理论授课 和实践技能培训,培训具体时间按职业工种规定的课时安排。乡 -3- 村振兴部门按每人每期 3000 元的标准结算培训经费给培训机构, 人数以考取职业资格证的学员数为准。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主要 用于培训费(含管理费、教师课酬、教材资料费、实验实习耗材 费、教室租用费)、学员伙食费、住宿费、前往企业就业交通费、 考证费、误工补助等,误工补助按 30 元/人·天计发,由培训 机构发给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 (2)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自主参加 乡村振兴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 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的,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 800 元。职业 资格证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 准。同一人同年考取多个全国统一的技术等级相同的职业资格证 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已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在校生考取 的职业资格证,不列入奖励范围。 3.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 50 元/ 人·天的补助。 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 200 元,高级职称每半天 300 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 3 小时。培训资 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 成本(含对参训学员的补助)不得超过 100 元/天。 4.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生活费补贴标准 为 5500 元/人/学年。 (三)雨露计划(高等学历教育),计划安排资金 10 万元。 -4- 项目业主为长洲区乡村振兴局。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参 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 2020 级新生。 重点支持高等学历教育补助应补尽补,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在校 就读期间,属于未脱贫户和 2016 年以来脱贫户的普通高校本 科学历教育新生一次性补助 5000 元/人;属于 2014 年和 2015 年退出户的学生,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新生一次性补助 3000 元/人。 (四)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0万元。 项目业主为长洲区农业农村局。安排“以奖代补”10万元,实施 对象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脱贫 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 年脱贫户。奖补对象统 一以户为单位,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 5000 元。对前几年中、长期产业跨度到 2021 年的,2021 年继续按 自治区原定的有关标准给予后续奖补,并计入最高 5000 元限 额。对于 2021 年新发展中、长期产业的,一次性给予奖补。对 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奖补项目不予重复奖补。脱贫不稳定 户、边缘易致贫户:奖补标准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 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执行。2016—2020年脱贫户:支持 2016—2020年脱贫户发展产业,对扩大规模达到标准和“从劣变 优”部分进行奖补。激发脱贫群众产业致富内生动力,有效巩固 脱贫群众收入。 (五)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安排 669.8 万元。分别为: -5- 倒水镇大同村六角坪高端果蔬种植集体经济项目 148 万元;倒水 镇路垌村村集体经济产业基地项目 353.8 万元;长洲区村级集体 经济产业园基地项目 168 万元。通过种植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 项目业主为倒水镇人民政府。 (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计划安排资金 160 万元。用 于兴龙街道办事处平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40 万元。项目业主 为兴龙街道办事处。倒水镇大同村六角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40 万元;倒水镇蓬冲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0 万元;倒水镇路垌村 古耶盘交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50 万元。项目业主为倒水镇人民政 府。 (七)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安排资金 21 万元。用于红岭街 道办事处龙新村主干道至南宕一组村屯道路硬化项目,解决群众 人口出行难问题。项目业主为红岭街道办事处。 四、其它要求及补充说明 对资金使用管理,包括资金补助标准、资金项目安排报备、 资金拨付、资金报账、绩效评价、监督检查、项目管理费等,要 严格按《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2021〕19 号)以及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 执行。 -6- 附件:1.梧州市长洲区 2021 年第二批中央、自治区财政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 2.梧州市长洲区 2021 年第二批中央、自治区财政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计划表 3.梧州市长洲区 2021 年第二批中央、自治区财政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稳岗就 业补助项目计划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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