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改变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或者拆除重要设备、部件的核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事项名称 渔业船舶改变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 航区域或者拆除重要设备、部件的核准 处理类型 监管主体 监管对象 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 州渔港监督处 市直管理渔船所有 者 处理依据 监管内容 责任处室 苏府办〔2017〕284 号 渔船改变重要信息、部 件核准 苏州市渔政监督支队 1、依申请办理市直管理渔船改变重要信息、部件的核 准; 2、不定期核查市直管理渔船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重要信 息、部件的情况; 监管措施 3、不定期向市直管理渔船所有者了解情况,确定许可 对象信息、渔船配置等方面是否发生变化; 4、完善监督机制,接受广大群众对渔船改变重要信息、 部件核准情况的咨询和投诉。 处理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依法查处。 联系人:翟天晨 联系电话:67705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