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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 畜禽、蜜蜂饲养兽药使用准则》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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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B NY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行 业 标 准 NY ××××—2015 代替 NY 5138—2002 代替 NY 5030—2006 无公害农产品 畜禽、蜜蜂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NY ××××—2015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代替NY 5138—2002 无公害食品 蜂蜜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本标准代替NY 5030—2006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本标准与NY 5138—2002 、NY 5030—2006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 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淘汰兽药品种目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 中使用的物质》、《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和《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删除了《兽药停 药期规定》。 ——兽药使用要求增加了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国家兽药基础信息库》等方面相关内容,对购买 兽药、兽药质量以及产品追溯等做了规定。 ——附录增加了国家有关禁用兽药、地方标准废止兽药、淘汰兽药及限用兽药的规定,以及兽用处 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和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NY ××××—2015 无公害食品 1 畜禽、蜜蜂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畜禽、蜜蜂饲养兽药的使用要求、使用记录和不良反应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畜禽、蜜蜂的生产、管理和认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兽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2号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号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 《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839号 《淘汰兽药品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7号 《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69号 《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 NY/T 1160 蜜蜂饲养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兽药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 剂) ,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 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3.2 兽用处方药 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凭兽医处方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 3.3 食品动物 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 1 NY ××××—2015 3.4 动物性食品 全部可食用的动物组织以及蛋和奶。 3.5 可食组织 全部可食用的动物组织,包括肌肉和脏器。 3.6 休药期(停药期) 食品动物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或其产品(奶、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对于奶牛和蛋鸡 也称弃奶期或弃蛋期。蜜蜂从停止给药到其产品收获的间隔时间。 3.7 兽药残留 食品动物用药后,动物产品的任何食用部分中与所有药物有关的物质的残留,包括原型药物 或/和其代谢产物。 3.8 最高残留限量 对食品动物用药后产生的允许存在于食物表面或内部的该兽药残留的最高量/浓度(以鲜重计, 表示为 μg/kg) 。 4 兽药使用要求 4.1 畜禽饲养者和兽医应遵守《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使用兽药,应凭兽医开具的处方使用农 业部规定的兽用处方药(不含蜜蜂) 。处方笺应当保存二年以上。 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乡村兽医,凭乡村兽医登记证购买和使用《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 中所列处方药。兽药经营者向乡村兽医销售《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中所列处方药的,应当单 独建立销售记录,并载明兽药生产企业名称、兽药通用名称、批号、规格、数量、乡村兽医的姓 名及登记证号。 兽医应慎开具或使用农业部批准的抗菌药物。用药前要尽可能做药敏试验,能用窄谱抗菌药 物的就不用广谱抗菌药物,药敏实验的结果应进行归档。 4.2 蜜蜂饲养者应从加强蜂群管理入手,保证蜂群有充足、富含营养物质的饲料,选择抗病蜂种, 采取各种措施以减少疾病,增强自身抗病能力。养蜂场地应符合 NY/T 1160 的规定。优先选择各 种机械或物理消毒方法,必要时使用符合 NY/T 1160 规定的消毒药物对饲养环境、蜂箱、巢脾和 器具进行消毒。 蜜蜂饲养者对蜜蜂疾病进行诊断后,选择合适的一种药物,避免重复用药;同时考虑交替用 药,尽可能降低耐药性的产生。 4.3 饲养者和兽医进行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兽药均应来自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的合法兽药, 或农业部批准进口注册的兽药,其质量均应符合相关的兽药国家标准。 4.4 饲养者和兽医在购买兽药时,应在《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中核对兽药产品批准信息, 包括核对购买产品的批准文号、标签和说明书内容、生产企业信息等,不应购买和使用未经批准 的兽药。如果购买的兽药产品为生物制品的,应在《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中核对兽用生 物制品批签发信息,不得购买和使用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数据库外的兽用生物制品。如果购买的 兽药产品标签附有二维码,应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中进一步核对产品信息。兽药应在说 明书规定的条件下贮存与运输,以保证兽药的质量。 4.5 饲养者应定期在《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等查看农业部发布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质量 2 NY ××××—2015 通报和农业部有关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不应购买和使用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 抽检不合格的产品。 4.6 饲养者和兽医应严格按照农业部批准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用药,即在给药途径、剂量、疗程、 动物种属、适应证、休药期等方面应与农业部批准的说明书一致,农业部批准的说明书见《国家 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 。不应超出兽药产品说明书范围使用兽药;不应使用农业部规定的禁用兽 药及其它化合物;不应使用农业部兽药地方标准废止及淘汰的兽药;不应使用人用药品;不应使 用过期或变质的兽药;不应使用原料药。 4.7 畜禽饲养者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应符合农业部《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规定。 4.8 兽医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畜禽进行免疫,防治畜禽发病和死亡; 对死亡的动物,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4.9 兽医应慎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胆碱药与拟胆碱药、糖皮质激素类药 和解热镇痛消炎药,并应严格按农业部批准的作用与用途和用法与用量使用。 4.10 非临床医疗需要,不应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性激素类药、化学保定 药及骨骼肌松弛药。 5 兽药使用记录 5.1 饲养者和兽医使用兽药,应认真做好用药记录。用药记录至少应包括:动物种类、年(日)龄、 体重及数量、诊断结果或用药目的、用药的名称(商品名和通用名)、规格、剂量、给药途径、疗 程,药物的生产企业、产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批号等。使用兽药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建立用 药记录档案,并保存 1 年(含 1 年)以上。 5.2 饲养者和兽医应严格执行农业部批准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中规定的兽药休药期,并向购买者 或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应记录在休药期内生产的奶、蛋、蜂蜜等农产品的处理方 式。 6 兽药不良反应报告 饲养者和兽医使用兽药,应对兽药的疗效、不良反应做观察、记录;动物发生死亡时,应请 专业兽医进行剖检,分析是药物原因或疾病原因。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时, 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 NY ××××—2015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国家有关禁用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的兽药、淘汰兽药及限用兽药的规定 表 A.1 食品动物禁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93 号,颁布日期为 2002.4.9)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颁布日期为 2002.12.24) 序号 1 2 3 4 5 6 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 β-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 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 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 及制剂 氨苯砜及制剂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 苯烯酸钠及制剂 禁止用途 禁用动物 靶组织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所有用途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9 林丹(丙体六六六) 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10 毒杀芬(氯化烯)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11 呋喃丹(克百威) 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12 杀虫脒(克死螨) 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13 双甲脒 杀虫剂 水生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14 酒石酸锑钾 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15 锥虫胂胺 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16 孔雀石绿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17 五氯酚酸钠 杀螺剂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杀虫剂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促生长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18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 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杀虫剂、 清塘剂 抗菌、杀 虫剂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 19 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群勃龙及其盐、 酯及制剂 4 NY ××××—2015 20 21 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 及其盐、酯及制剂、 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洛硝达 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促生长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促生长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注:本标准执行期间,农业部如发布新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执行新的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表 A.2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及其他物质目录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76 号,颁布日期为 2002.2.9)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519 号,颁布日期为 2010.12.27) 序号 药物名称 1 盐酸克仑特罗 2 沙丁胺醇 3 硫酸沙丁胺醇 4 莱克多巴胺 5 盐酸多巴胺 6 西马特罗 7 硫酸特布他林 8 己烯雌酚 9 雌二醇 10 戊酸雌二醇 11 苯甲酸雌二醇 12 氯烯雌醚 13 炔诺醇 14 炔诺醚 15 醋酸氯地孕酮 16 左炔诺孕酮 17 炔诺酮 18 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 19 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 FSHT 和黄体生成素 LH) 20 碘化酪蛋白 21 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 22 (盐酸)氯丙嗪 23 盐酸异丙嗪 24 安定(地西泮) 25 苯巴比妥 5 NY ××××—2015 26 苯巴比妥钠 27 巴比妥 28 异戊巴比妥 29 异戊巴比妥钠 30 利血平 31 艾司唑仑 32 甲丙氨脂 33 咪达唑仑 34 硝西泮 35 奥沙西泮 36 匹莫林 37 三唑仑 38 唑吡旦 39 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40 抗生素滤渣 41 苯乙醇胺 A 42 班布特罗 43 盐酸齐帕特罗 44 盐酸氯丙那林 45 马布特罗 46 西布特罗 47 溴布特罗 48 酒石酸阿福特罗 49 富马酸福莫特罗 50 盐酸可乐定 51 盐酸赛庚啶 注:本标准执行期间,农业部如发布新的《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执行新的《禁 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 表 A.3 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560 号,颁布日期为 2005.10.28) 序号 类别 名称/组方 β-兴奋剂类:沙丁胺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 1 禁用兽药 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喹噁啉类:卡巴氧及其盐、酯及制剂 抗生素类: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6 NY ××××—2015 2 抗病毒药物 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林 等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 抗生素、合成抗菌药:头孢哌酮、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头孢三嗪)、 头孢噻吩、头孢拉啶、头孢唑啉、头孢噻啶、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 3 抗生素、合成 抗菌药及农药 奇霉素、磷霉素、硫酸奈替米星(netilmicin)、氟罗沙星、司帕沙星、 甲替沙星、克林霉素(氯林可霉素、氯洁霉素)、妥布霉素、胍哌甲基 四环素、盐酸甲烯土霉素(美他环素)、两性霉素、利福霉素等及其盐、 酯及单、复方制剂 农药:井冈霉素、浏阳霉素、赤霉素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 双嘧达莫(dipyridamole,预防血栓栓塞性疾病)、聚肌胞、氟胞嘧啶、 代森铵(农用杀虫菌剂)、磷酸伯氨喹、磷酸氯喹(抗疟药)、异噻唑 4 解热镇痛类等 啉酮(防腐杀菌)、盐酸地酚诺酯(解热镇痛)、盐酸溴己新(祛痰)、 其他药物 西咪替丁(抑制人胃酸分泌)、盐酸甲氧氯普胺、甲氧氯普胺(盐酸胃 复安)、比沙可啶(bisacodyl,泻药)、二羟丙茶碱(平喘药)、白细 胞介素-2、别嘌醇、多抗甲素(α-甘露聚糖肽)等及其盐、酯及制剂 5 复方制剂 1.注射用的抗生素与安乃近、氟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的复方制剂; 2.镇静类药物与解热镇痛药等治疗药物组成的复方制剂。 表 A.4 淘汰兽药品种目录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839 号,颁布日期为 2007.4.4) 序号 品名 标准归属 1 阿拉伯胶 1965GF 2 白陶土敷剂 1965GF 3 滴滴涕 1965GF 4 滴滴涕粉剂 1965GF 5 二硫化碳 1965GF 6 甘氨酸钠注射液 1965GF 7 甘汞 1965GF 8 汞溴红 1965GF 9 汞溴红溶液 1965GF 10 哈拉宗 1965GF 11 哈拉宗片 1965GF 12 含醇樟脑注射液 1965GF 13 氯仿醑 1965GF 14 凝血质 1965GF 15 凝血质注射液 1965GF 7 NY ××××—2015 16 氰乙酰肼 1965GF 17 三磺片 1965GF 18 四氯化碳 1965GF 19 四氯化碳胶丸 1965GF 20 四氯化碳注射液 1965GF 2l 四氯乙烯 1965GF 22 四氯乙烯胶丸 1965GF 23 亚砷酸钾溶液 1965GF 24 乙酰苯胺 1965GF 25 注射用盐酸二氯苯胂 1965GF 26 注射用盐酸金霉素 1965GF 27 安溴注射液 1978GF 28 复方醋酸铅散剂 1978GF 29 黄氧化汞眼膏(黄降汞眼膏) 1978GF 30 火棉胶 1978GF 31 硫柳汞 1978GF 32 硫溴酚 1978GF 33 六氯对二甲苯 1978GF 34 六氯对二甲苯片 1978GF 35 六氯乙烷 1978GF 36 煤焦油皂溶液(臭药水) 1978GF 37 升汞(二氯化汞) 1978GF 38 升汞毒片 1978GF 39 水合氯醛硫酸镁注射液 1978GF 40 水合氯醛乙醇注射液 1978GF 4l 水杨酸钠可可碱(利尿素) 1978GF 42 乌拉坦 1978GF 43 液化苯酚 1978GF 44 樟脑注射液 1978GF 45 阿片酊 1990CVP 46 阿片粉 1990CVP 47 复方樟脑酊 1992GF 48 注射用土霉素(粉) 部文保留 注:GF 代表《兽药规范》;CVP 代表《中国兽药典》;ZB 代表《兽药质量标准》 表 A.5 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 8 NY ××××—2015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颁布日期为 2002.12.24) 序号 药物名称 动物种类 动物组织 1 氯丙嗪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2 地西泮(安定)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3 地美硝唑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4 苯甲酸雌二醇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5 潮霉素 B 猪/鸡 可食组织 鸡 蛋 6 甲硝唑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7 苯丙酸诺龙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8 丙酸睾酮 所有食品动物 所有可食组织 9 塞拉嗪 产奶动物 奶 表 A.6 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颁布日期为 2015.9.1) 自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起,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 诺氟沙星 4 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 9 NY ××××—2015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 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997 号,颁布日期为 2013.9.30) 一、抗微生物药 (一)抗生素类 1. β-内酰胺类:注射用青霉素钠、注射用青霉素钾、氨苄西林混悬注射液、氨苄西林可溶性 粉、注射用氨苄西林钠、注射用氯唑西林钠、阿莫西林注射液、注射用阿莫西林钠、阿莫西林片、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注射液、阿莫西林硫酸黏菌素注射液、注射用苯唑西林 钠、注射用普鲁卡因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液、注射用苄星青霉素。 2. 头孢菌素类:注射用头孢噻呋、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噻呋钠、头孢氨苄注射 液、硫酸头孢喹肟注射液。 3. 氨基糖苷类:注射用硫酸链霉素、注射用硫酸双氢链霉素、硫酸双氢链霉素注射液、硫酸 卡那霉素注射液、注射用硫酸卡那霉素、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硫酸安普霉素注射液、硫酸安普 霉素可溶性粉、硫酸安普霉素预混剂、硫酸新霉素溶液、硫酸新霉素粉(水产用)、硫酸新霉素预 混剂、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盐酸大观霉素可溶性粉、盐酸大观霉素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 4. 四环素类:土霉素注射液、长效土霉素注射液、盐酸土霉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土霉素、 长效盐酸土霉素注射液、四环素片、注射用盐酸四环素、盐酸多西环素粉(水产用) 、盐酸多西环 素可溶性粉、盐酸多西环素片、盐酸多西环素注射液。 5.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片、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泰乐菌素注射液、 注射用酒石酸泰乐菌素、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酒石酸泰乐菌素磺胺二甲嘧啶可溶性粉、磷 酸泰乐菌素磺胺二甲嘧啶预混剂、替米考星注射液、替米考星可溶性粉、替米考星预混剂、替米 考星溶液、磷酸替米考星预混剂、酒石酸吉他霉素可溶性粉。 6. 酰胺醇类:氟苯尼考粉、氟苯尼考粉(水产用)、氟苯尼考注射液、氟苯尼考可溶性粉、 氟苯尼考预混剂、氟苯尼考预混剂(50%)、甲砜霉素注射液、甲砜霉素粉、甲砜霉素粉(水产 用) 、甲砜霉素可溶性粉、甲砜霉素片、甲砜霉素颗粒。 7. 林可胺类: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盐酸林可霉素片、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盐酸林可霉 素预混剂、盐酸林可霉素硫酸大观霉素预混剂。 8. 其他: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可溶性粉。 (二)合成抗菌药 1. 磺胺类药:复方磺胺嘧啶预混剂、复方磺胺嘧啶粉(水产用)、磺胺对甲氧嘧啶二甲氧苄 啶预混剂、复方磺胺对甲氧嘧啶粉、磺胺间甲氧嘧啶粉、磺胺间甲氧嘧啶预混剂、复方磺胺间甲 氧嘧啶可溶性粉、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预混剂、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水产用) 、磺胺间甲氧嘧啶 钠可溶性粉、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可溶性粉、复方磺胺二甲嘧啶粉 (水产用)、复方磺胺二甲嘧啶可溶性粉、复方磺胺甲噁唑粉、复方磺胺甲噁唑粉(水产用)、复 10 NY ××××—2015 方磺胺氯达嗪钠粉、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复方磺胺氯吡嗪钠预混剂、磺胺喹噁啉二甲氧苄啶 预混剂、磺胺喹噁啉钠可溶性粉。 2. 喹诺酮类药:恩诺沙星注射液、恩诺沙星粉(水产用)、恩诺沙星片、恩诺沙星溶液、恩 诺沙星可溶性粉、恩诺沙星混悬液、盐酸恩诺沙星可溶性粉、乳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乳酸环丙 沙星注射液、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盐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盐酸环丙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 维生素 C 磷酸酯镁盐酸环丙沙星预混剂、盐酸沙拉沙星注射液、盐酸沙拉沙星片、盐酸沙拉沙星 可溶性粉、盐酸沙拉沙星溶液、甲磺酸达氟沙星注射液、甲磺酸达氟沙星溶液、甲磺酸达氟沙星 粉、甲磺酸培氟沙星可溶性粉、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甲磺酸培氟沙星颗粒、盐酸二氟沙星片、 盐酸二氟沙星注射液、盐酸二氟沙星粉、盐酸二氟沙星溶液、诺氟沙星粉(水产用) 、诺氟沙星盐 酸小檗碱预混剂(水产用)、乳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水产用)、乳酸诺氟沙星注射液、烟酸诺氟 沙星注射液、烟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烟酸诺氟沙星溶液、烟酸诺氟沙星预混剂(水产用) 、噁喹 酸散、噁喹酸混悬液、噁喹酸溶液、氟甲喹可溶性粉、氟甲喹粉、盐酸洛美沙星片、盐酸洛美沙 星可溶性粉、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氧氟沙星片、氧氟沙星可溶性粉、氧氟沙星注射液、氧氟沙 星溶液(酸性)、氧氟沙星溶液(碱性)。 3. 其他:乙酰甲喹片、乙酰甲喹注射液。 二、抗寄生虫药 (一)抗蠕虫药:阿苯达唑硝氯酚片、甲苯咪唑溶液(水产用) 、硝氯酚伊维菌素片、阿维菌 素注射液、碘硝酚注射液、精制敌百虫片、精制敌百虫粉(水产用) 。 (二)抗原虫药:注射用三氮脒、注射用喹嘧胺、盐酸吖啶黄注射液、甲硝唑片、地美硝唑 预混剂。 (三)杀虫药:辛硫磷溶液(水产用)、氯氰菊酯溶液(水产用) 、溴氰菊酯溶液(水产用)。 三、中枢神经系统药物 (一)中枢兴奋药:安钠咖注射液、尼可刹米注射液、樟脑磺酸钠注射液、硝酸士的宁注射 液、盐酸苯噁唑注射液。 (二)镇静药与抗惊厥药:盐酸氯丙嗪片、盐酸氯丙嗪注射液、地西泮片、地西泮注射液、 苯巴比妥片、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三)麻醉性镇痛药:盐酸吗啡注射液、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四)全身麻醉药与化学保定药:注射用硫喷妥钠、注射用异戊巴比妥钠、盐酸氯胺酮注射 液、复方氯胺酮注射液、盐酸赛拉嗪注射液、盐酸赛拉唑注射液、氯化琥珀胆碱注射液。 四、外周神经系统药物 (一)拟胆碱药:氯化氨甲酰甲胆碱注射液、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二)抗胆碱药:硫酸阿托品片、硫酸阿托品注射液、氢溴酸东莨菪碱注射液。 (三)拟肾上腺素药: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四)局部麻醉药:盐酸普鲁卡因注射液、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五、抗炎药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醋酸可的松注射液、醋酸氢化可的松注射液、醋酸泼尼松片、地塞米松 磷酸钠注射液、醋酸地塞米松片、倍他米松片。 六、泌尿生殖系统药物 11 NY ××××—2015 丙酸睾酮注射液、苯丙酸诺龙注射液、苯甲酸雌二醇注射液、黄体酮注射液、注射用促黄体 素释放激素 A2、注射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 A3、注射用复方鲑鱼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注 射用复方绒促性素 A 型、注射用复方绒促性素 B 型。 七、抗过敏药 盐酸苯海拉明注射液、盐酸异丙嗪注射液、马来酸氯苯那敏注射液。 八、局部用药物 注射用氯唑西林钠、头孢氨苄乳剂、苄星氯唑西林注射液、氯唑西林钠氨苄西林钠乳剂(泌 乳期)、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乳房注入剂(泌乳期)、盐酸林可霉素硫酸新霉素乳房注入剂(泌 乳期) 、盐酸林可霉素乳房注入剂(泌乳期) 、盐酸吡利霉素乳房注入剂(泌乳期) 。 九、解毒药 (一)金属络合剂:二巯丙醇注射液、二巯丙磺钠注射液。 (二)胆碱酯酶复活剂:碘解磷定注射液。 (三)高铁血红蛋白还原剂:亚甲蓝注射液。 (四)氰化物解毒剂:亚硝酸钠注射液。 (五)其他解毒剂:乙酰胺注射液。 12 NY ××××—2015 附 录C (规范性附录) 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 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2069 号,颁布日期为 2014.2.28) 一、兽用非处方药所有品种 二、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中有关品种 (一)抗微生物药 1.抗生素类 (1)β-内酰胺类:注射用青霉素钠、注射用青霉素钾、氨苄西林混悬注射液、氨苄西林可 溶性粉、注射用氨苄西林钠、注射用氯唑西林钠、阿莫西林注射液、注射用阿莫西林钠、阿莫西 林片、阿莫西林可溶性粉、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注射液、阿莫西林硫酸黏菌素注射液、注射用苯 唑西林钠、注射用普鲁卡因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液、注射用苄星青霉素。 (2)头孢菌素类:注射用头孢噻呋、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噻呋钠。 (3)氨基糖苷类:注射用硫酸链霉素、注射用硫酸双氢链霉素、硫酸双氢链霉素注射液、硫 酸卡那霉素注射液、注射用硫酸卡那霉素、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硫酸安普霉素注射液、硫酸安 普霉素可溶性粉、硫酸新霉素溶液、硫酸新霉素粉(水产用)、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盐酸大观霉 素可溶性粉、盐酸大观霉素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 (4)四环素类:土霉素注射液、盐酸土霉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土霉素、四环素片、注射用 盐酸四环素、盐酸多西环素粉(水产用)、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盐酸多西环素片、盐酸多西环 素注射液。 (5)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片、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泰乐菌素注射 液、注射用酒石酸泰乐菌素、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酒石酸泰乐菌素磺胺二甲嘧啶可溶性粉、 替米考星注射液、替米考星可溶性粉、替米考星溶液、酒石酸吉他霉素可溶性粉。 (6)酰胺醇类:氟苯尼考粉、氟苯尼考粉(水产用) 、氟苯尼考注射液、氟苯尼考可溶性粉、 甲砜霉素注射液、甲砜霉素粉、甲砜霉素粉(水产用)、甲砜霉素可溶性粉、甲砜霉素片、甲砜霉 素颗粒。 (7)林可胺类: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盐酸林可霉素片、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 (8)其他: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可溶性粉。 2.合成抗菌药 (1)磺胺类药:复方磺胺嘧啶粉(水产用)、复方磺胺对甲氧嘧啶粉、磺胺间甲氧嘧啶粉、 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可溶性粉、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水产用) 、磺胺间甲氧嘧啶钠可溶性粉、复 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可溶性粉、复方磺胺二甲嘧啶粉(水产用)、复方 磺胺二甲嘧啶可溶性粉、复方磺胺氯达嗪钠粉、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磺胺喹噁啉钠可溶性粉。 (2)喹诺酮类药:恩诺沙星注射液、恩诺沙星粉(水产用)、恩诺沙星片、恩诺沙星溶液、 恩诺沙星可溶性粉、恩诺沙星混悬液、盐酸恩诺沙星可溶性粉、盐酸沙拉沙星注射液、盐酸沙拉 13 NY ××××—2015 沙星片、盐酸沙拉沙星可溶性粉、盐酸沙拉沙星溶液、甲磺酸达氟沙星注射液、甲磺酸达氟沙星 溶液、甲磺酸达氟沙星粉、盐酸二氟沙星片、盐酸二氟沙星注射液、盐酸二氟沙星粉、盐酸二氟 沙星溶液、噁喹酸散、噁喹酸混悬液、噁喹酸溶液、氟甲喹可溶性粉、氟甲喹粉。 (3)其他:乙酰甲喹片、乙酰甲喹注射液。 (二)抗寄生虫药 1.抗蠕虫药:阿苯达唑硝氯酚片、甲苯咪唑溶液(水产用)、硝氯酚伊维菌素片、阿维菌素 注射液、碘硝酚注射液、精制敌百虫片、精制敌百虫粉(水产用) 2.抗原虫药:注射用三氮脒、注射用喹嘧胺、盐酸吖啶黄注射液、甲硝唑片 3.杀虫药:辛硫磷溶液(水产用)。 (三)中枢神经系统药物 1.中枢兴奋药:尼可刹米注射液、樟脑磺酸钠注射液、盐酸苯噁唑注射液。 2.全身麻醉药与化学保定药:注射用硫喷妥钠、注射用异戊巴比妥钠。 (四)外周神经系统药物 1.拟胆碱药:氯化氨甲酰甲胆碱注射液、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2.抗胆碱药:硫酸阿托品片、硫酸阿托品注射液、氢溴酸东莨菪碱注射液。 3.拟肾上腺素药: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4.局部麻醉药:盐酸普鲁卡因注射液、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五)抗炎药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醋酸可的松注射液、醋酸氢化可的松注射液、醋酸泼尼松片、地塞米松 磷酸钠注射液、醋酸地赛塞米松片、倍他米松片。 (六)生殖系统药物 黄体酮注射液、注射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 A2、注射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 A3、注射用复方鲑 鱼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注射用复方绒促性素 A 型、注射用复方绒促性素 B 型。 (七)抗过敏药 盐酸苯海拉明注射液、盐酸异丙嗪注射液、马来酸氯苯那敏注射液。 (八)局部用药物 苄星氯唑西林注射液、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乳房注入剂(泌乳期) 、盐酸林可霉素硫酸新霉 素乳房注入剂(泌乳期)、盐酸林可霉素乳房注入剂(泌乳期)、盐酸吡利霉素乳房注入剂(泌乳 期) 。 (九)解毒药 1.金属络合剂:二巯丙醇注射液、二巯丙磺钠注射液。 2.胆碱酯酶复活剂:碘解磷定注射液。 3.高铁血红蛋白还原剂:亚甲蓝注射液。 4.氰化物解毒剂:亚硝酸钠注射液。 5.其他解毒剂:乙酰胺注射液。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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