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件4: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0720165829920.doc

何必、说谎6 页 29 KB下载文档
附件4: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0720165829920.doc附件4: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0720165829920.doc附件4: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0720165829920.doc附件4: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0720165829920.doc附件4: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0720165829920.doc附件4: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0720165829920.doc
当前文档共6页 2.99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件4: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0720165829920.doc

附件 4 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确保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2 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 安全顺利进行,根据青海省疫情防控要求,现将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有关措施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认真阅读,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一、面试前防疫准备 (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凡是 7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 居史的来(返)青考生,须按照西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进行 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对疫情发生地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来 (返)青人员,要严格落实属地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措施。为避免影 响面试,建议省外考生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来(返)青,接受健康 管理和核酸检测。 (二)考生应主动了解青海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面试前主动减少 外出、应避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避免参加 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赴考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 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三)提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和“通 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考生应从即日起开始体 温检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每日 申领“信康码”。“信康码”申领方式: 1.关注“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 2.点击“信康码”-“我的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 生成。 (四)考生需持本人进入考点前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证明,“信康码”“行程卡”为绿色,体温正常(<37.3℃)且无咳 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方可进入面试考点。 (五)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所有省外来(返)青考生在抵达西宁 前 24 小时通过“信康码”扫码页面“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入 口、或“健康青海”微信公众号“来(返)青人员报备”入口、或支 付宝搜索“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完成 线上报备,因故无法提前报备的,须在抵达西宁后 2 小时内进行报备。 (六)根据目前我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 瞒行程、不遵守防疫规定或不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居家隔离、集 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 应法律责任。 二、面试当天有关要求 面试当天考生应与 7:30 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听 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扫描防疫场所码,自觉出示相 关证件及防疫材料,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核查。请考生提前准备 好以下证明材料: (一)考生面试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符合规定 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 (二)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提供有 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 或社会保障卡;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需扫描“信康码”“行程卡”,查看报 备信息; (四)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各考 生需承诺疫情防控相关事项,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后签字。 相关材料不齐全或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或“一码一 卡”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三、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 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 37.3℃,需现场接受 2 次体温复测, 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 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 加面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备用隔离面试室。经现场确认有体温 异常且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面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 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 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 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 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点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 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 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研判, 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面试室继续面试,不 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提交信息均属实且之前跟踪显示均正常,只是面试当天 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不能完成面试的,根据实际情况,将另行安 排补考,同职位其他考生正常面试。如之前提交的防疫相关信息存在 造假情形,则取消其资格,情节严重的,交由防疫或相关主管部门处 理。 特别注意: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是 7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 史的来(返)青考生,须按照西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进行隔 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并提供进入考点前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 性报告,方可参加面试。具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必须主动向青海省税务 局人事处及时报备(联系电话:0971-8220432)。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2 年 7 月 20 日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2 年度 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7 天内旅居史 本人 7 天内的行程如下: 1. 月 日至 月 市(地区、州、盟) 2. 月 日至 月 日至 月 月 日至 市(地区、州、盟) 日,居住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行委、旗) 月 市(地区、州、盟) 4.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行委、旗) 市(地区、州、盟) 3. 日,居住在 日,居住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行委、旗) 月 日,居住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行委、旗) 二、承诺事项 1.考前 7 天以来,本人未被诊断或确认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 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未与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 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发热患者等接触;没有出现发烧、咳嗽、 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2.备考及考试期间本人会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不参 加与备考和考试无关的活动,参加考试、乘车及乘电梯时全程佩戴口 罩,用餐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使用公筷、公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进入与本次考试无关的场所。 3.7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以街道为单 位)旅居史的来(返)青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 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 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进入考点前 48 小 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如果本人存在上述情况,将严格遵守这一要求。 4.遵守考点所在地政府、考点和考场的全部疫情防控规定,主动 配合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 本人填报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并遵守承诺事项,如有 隐瞒、虚报或者违反,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承诺人签字: 2022 年 7 月 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