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民政局殡葬领域主动公开事项清单.xlsx
壶关县民政局殡葬领 所 序 属 号 领 域 1 事项名 称 特困人 殡 员丧葬 葬 补助 实 施 主 体 壶 关 县 民 政 局 设定依据 服务对象 【规范性文件】《长治市 民政局关于印发〈长治市 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 的通知》(长民发〔2022 〕28号) 特困人员 第二十三条 特困人 员死亡后,丧葬费按照当 地当年一年的基本生活标 准从救助供养经费中一次 性支出。 民政局殡葬领域主动公开事项清单 办理流程 1.申请:由死亡对象监护人或村(居) 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受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或 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 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 有规定材料。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应 会同村(居)委会开展入户调查,对符 合条件的对象在申请对象居住地张榜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 ,及时将申请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所需材料 1、死亡证明(分散对象 村、乡民政盖章,集中 对象村、乡民政、敬老 院)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复印件 3、监护人户口本、身份 证复印件、壶关县农商 3.审批:县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 银行卡(备注电话) 的临时救助申请材料,由经办人员初审 4、供养协议原件 后,提交局领导组集体审批。临时救助 5、特困证原件 原则上每月月底集中办理一次,申请材 料须于每月20日前由各乡镇民政助理员 统一报送县民政局。 4.救助金发放:丧葬补助由民政局通过 农商银行代发,由银行将补助金直接支 付到救助对象家庭账户,确保足额、及 时发放到位。 清单 收 办理时间及办理地 费 具体承办 点 人 标 准 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除法定节假日) 办理地点:壶关县 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联系电话:03558777955 否 杨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