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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检查类权力运行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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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检查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根据上级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检查计划,确定被检查对象。 检查组按照文件要求,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座 谈等方式,检查有关工作。 对问题明显的,当场提 出整改要求。 按照整改要求时 限复查整改情况 。 对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对亮点工作或问 题进行分类,初步形成检查情况报告。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汇总复查工作基本情 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 发布检查结果通告 服务电话:7226901 监督电话:7226901 襄垣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立案 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 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 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申辩理 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 见 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出 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符 合回避情形的应当回 避 审查 告知 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 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 予听证 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 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 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是否听证 是 组织听证 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 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 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 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行政复议及 决定 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送达 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否 执行 直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 7 日内送达当事人,邮寄送达、 公告送达的期限依法执行 襄垣县农业农村局行政确认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受理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 应当告知理由) 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初步审查意见 审查 作出是否准予认定的决定 决定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 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事后监管 襄垣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奖励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制定方案 制定评选表彰方案, 明 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 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 审查 结合申报材料对候选人 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 进行审核,并提交领导集 体审议 审定表彰对象 决定 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 公共媒体或者官方网站 公示 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送 达并信息公开 公示 表彰 事后监督 推荐人选未按评选条件 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 后取消评选资格或取消 奖励 行政许可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流程图 申请人申报,畜主、货主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就近向 所在地动物检疫申报点提前报检 做出不予受 一次性告知 理决定,并 告知向有关 不属于本单位 单位申请 职务范围的 受理,指派官方兽医实施检 疫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 动物检疫(产地 动物产品检疫 检疫) (屠宰检疫) 申请人,补 正全部资料 官方兽医到现场检疫:查验动物检疫证 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请后,到动 明,核对动物数量 物饲养、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现 场或指定地点实施 宰前检疫 宰后检疫 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检疫 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及 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按规定进行 动物产品出具《动物 处理: 检疫合格证明》 1. 没有检疫耳标的动物,不得离开饲养地, 必须实施补检,加施免疫标识; 2. 染疫动物就地扑灭,销毁; 3. 病死动物或动物产品就地销毁; 4. 饲养或加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 发现行政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行政强制措施 (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24 小时内依法补办批准手续)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 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 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通知当事人到场,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当事人到场的,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 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 听取并审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书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交付查封、扣押清单;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的,应当 书面告知当事人起止时间,费用由行政机关负担 30 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扣押延长,但是延长期 限不得超过 30 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予以没收 依法予以销毁 依法解除强制措 施 结案(立卷归档) 依法移送有关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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