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子县2023年强农惠农扶持项目》的通知.pdf
长子办字〔2023〕2 号 中共长子县委办公室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子县 2023 年强农惠农扶持项目》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局、办,县 直各委、局、办、中心,各人民团体: 《长子县 2023 年强农惠农扶持项目》已经县委、县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长子县委办公室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24 日 — 1 — 长子县 2023 年强农惠农扶持项目 为进一步壮大长子青(尖)椒优势产业,创新服务模式,延 长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助推农业转型发展,实现“打造全 省一流现代农业强县”的目标,夯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基础,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扶持项目。 一、扶持的产业 青(尖)椒全产业链。 二、扶持的环节 青(尖)椒产前环节、种植环节、服务环节、初深加工环节、 营销环节、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创建环节和其他环节。 三、扶持的对象 县域内从事青(尖)椒生产的经营主体。 四、扶持的项目 (一)产前环节 1.村级组织 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高标准设施农业园区,对当 年新建高标准设施农业园区给予奖励。规模在 100 亩—200 亩 (含)的奖 5 万元;规模在 200 亩—300 亩(含)的奖 10 万元; 规模在 300 亩以上的奖 30 万元。 2.设施农业 当年按照《长子县设施大棚建设标准》新建的设施大棚且用 — 2 — 于种植青(尖)椒的。 (1)高标准日光温室。标准:棚内宽度≥15 米、高度大于 棚内宽度的一半以上,每亩补贴 40000 元。 (2)高标准覆被式大棚。标准:棚内宽度≥15 米、高度≥ 5 米,每亩补贴 30000 元。 (3)连栋大棚(主要用于培育青尖椒种苗)。标准:每开间 跨度≥6 米,棚体跨度≥15 米,单座达到 3000 平方米以上的, 每平方米补贴 50 元。 (4)普通日光温室。标准:棚内宽度≥8 米且<15 米、高 度大于棚内宽度的一半以上,每亩补贴 5000 元。 (5)普通覆被式大棚。标准:棚内宽度≥12 且<15 米、高 度≥5 米,每亩补贴 5000 元。 (6)塑料大棚。标准:宽度≥8 米、高度>3 米,每亩补贴 1000 元。 (7)防虫网棚。每亩补贴 300 元。 3.新品种研发、展示 (1)鼓励青(尖)椒种子科技攻关。年内注册完成、具备青(尖) 椒种子生产经营条件且取得相应成果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10 万 元的奖补。 (2)鼓励各乡镇建立青(尖)椒示范展示基地,对建成规模 50 亩(含)—100 亩的展示片补贴 30000 元、规模 100 亩(含) 以上的展示片补贴 50000 元。 — 3 — 4.育苗场建设 当年新建或完成改造提升的规模育苗场(育苗面积在 3000 平米以上),按照《辣椒育苗生产技术规程》标准进行生产的, 按其新增固定资产(设备、设施)投资总额的 30%予以补贴,每 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 50 万元。 5.基础设施 对当年新建设施农业园区的水利设施、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 配套建设给予奖励。规模在 50 亩—200(含)亩的奖 5 万元;规 模在 200 亩—300(含)亩的奖 10 万元;规模在 300 亩—500(含) 亩的奖 20 万元;规模在 500 亩以上的奖 60 万元;规模在 1000 亩以上的奖 100 万元。 (财政投资的水电路配套不享受此项政策) (二)种植环节 鼓励使用青(尖)椒推荐品种,对当年按照《设施辣椒生产 技术规程》和《露地辣椒生产技术规程》种植青(尖)椒的予以 补贴: 1.青椒、尖椒每亩分别补贴农资、种苗及技术推广培训等费 用 800 元、300 元。 2.露地(防虫网)种植青(尖)椒的,给予每亩 100 元的自 然灾害险保费补贴;温室大棚(覆被式塑料大棚)和塑料大棚种 植青(尖)椒的,分别给予每亩 200 元和 120 元的由自然灾害导 致设施受损险保费补贴。 (三)服务环节 — 4 — 1.对聘用的青(尖)椒技术人员且群众认可度高的,给予每 人 5000-20000 元的奖励。 2.对青(尖)椒销售业绩较为突出的长子蔬菜经纪人,给予 销售额前 3 名 5 万元、3 万元 、2 万元的奖励。 3.对机制体制比较完善、运行情况较好、带动效果明显的蔬 菜协会等行业组织提供办公经费(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四)初深加工环节 当年新建粮食、青(尖)椒、食用菌、畜禽等农产品初深加 工项目(含冷链物流项目) ,按其机械和设备投资总额予以补贴, 200 万元(含)以上的补贴 20%,每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 100 万元。 (五)营销环节 按照《长子县辣椒等级规格》推广长子青(尖)椒品牌,积 极拓展海外销售市场,促进产品出口的企业按出口金额的 5%给 予奖励,每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 200 万元。 (六)品牌建设和质量认证环节 1.品牌建设 对新创建的部、省、市级区域公用品牌、地标认证和中国驰 名商标的合作社、园区、龙头企业,分别奖补 8 万元、5 万元、 2 万元、5 万元、8 万元。 2.质量认证 新获得绿色、圳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实施主体,每认证 1 — 5 — 个农产品分别奖补 2 万元、3 万元、4 万元。 (七)其它环节 1.金融保险 金融机构为实施主体发展产业落实资金,对融资利息给予贴 息。 (1)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贷款建设的大棚、水利、圈舍、粪 污处理等设施,给予 50%贴息; (2)为粮食、青(尖)椒、生猪、蒲公英、连翘药茶、食 用菌等初深加工企业、合作社购买设备、建设厂房等贷款给予 60%贴息,最高不超过应付利息总额。 2.科技创新 (1)当年新建的智慧农业园区、博士工作站、省级以上认 定的农业创业创新基地,奖补 10 万元。 (2)申报完成山西省地方标准的,给予牵头主体每个标准奖 励 5 万元。 五、附则 1.以上扶持项目中,该奖补资金可与上级奖补资金同时享 受。 2.本扶持项目自出台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县农业农 村局牵头制定并负责解释。 中共长子县委办公室 — 6 — 2023 年 2 月 2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