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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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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子县鹿谷街人行便道及附属物翻新改造工程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按规定上传 加密的响应文件(获取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并于 2022 年 0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4282022BCS00212 2.项目名称:长子县鹿谷街人行便道及附属物翻新改造工程 3.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人行道铺装工程,雨污截流改造工程、电气基础工程、 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如下:(1)拆除现状人行便道砖 15045.3 平方米,新建人行 便道铺装 15045.3 平方米。拆除现状台阶 724.59 立方米,新建台阶 724.59 立方米, 新建台阶大理石铺装 3023.75 平方米。(2)雨污水截流管道埋设 2093 米。(3)砌 筑环网柜基础 7 座,箱变 4 座。(4)绿化改造 6 个地块,地块一面积 1363 平方米, 地块二面积 328.4 平方米,地块三面积 332.9 平方米,地块四面积 1329,地块五面 积 408.5 平方米,地块六面积 419.4 平方米。共计 4181.2 平方米。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1044.247431 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1044.247431 万元 6.采购需求: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工期:50 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2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 年 09 月 07 日至 2022 年 09 月 14 日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 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 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0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不予受理 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 目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驻。 4.开标前供应商须携带 CA 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签到。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进行 6.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供应商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 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 则视为无效投标。 7.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3 名 称: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长子县 联系人:冀璟昊 联系方式:0355-8322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灵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景里街蚂蚁港街区 11—12 号 联系方式:0355-3557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55-3557855 4.技术支持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5-2090058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1-7190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6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名称 长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1.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灵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长子县鹿谷街人行便道及附属物翻新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长子县鹿谷街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磋商范围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详细情况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5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详细情况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1.10.1 投标答疑 资质条件: 同磋商公告 业绩要求: 同磋商公告 信誉要求: 同磋商公告 项目经理资格:同磋商公告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和地点: 不召开 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 内 容 不允许 允许 1.分包内容: 2.分包人资质要求: 3.分包方式: 4.分包估算价: 1.11 分 包 1.12 偏 离 2.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它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 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以电子形式发布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 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电汇/采用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函、 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形式 提交金额:50000 元 开户名称:山西灵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太行 西街支行 账 号:1405 0110 7453 0000 0058 行 号:105164000296 1、采用电汇形式 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 投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 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 汇款或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工程名称。 2、采用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函、保证保险保 3.4 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特殊技术标准和 要求” 无 无 有 附件工程量清单 有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形式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是任意一家具 有资格出具保函的机构开具的相应金额的保函 替代现金。出具的投标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 一致,且真实有效。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 附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注:银行开具的免保证金的非融资性的履约保函 不可使用。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时间: 按递交方式退还,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天 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 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天内向中标人全额退还 投标保证金。 近年已完成的同类型工程的年 份要求 日前 5 年 内。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盖章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评标一 份电子响应文件壹份(U 盘,word 格式) 备注: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 其投标将被否决。U 盘作为存档资料,于开标结 束后交于采购人,并做好交接手续。 2、中标后,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对其纸质响应 文件数量进行补充,中标人需满足采购人要求。 中标人补充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与投标时递交的 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 nxi.gov.cn/home.html)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 报价文件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3.7.4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远程开标(不 见面开标) 5.2 开标程序 按“投标须知正文”5.2 项规定的开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山西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 库中随机抽取。 6.1.1 8 5 年 ,已完成是指主体竣工验收时间是指开标 3.5.3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人 7.1 验收 7.3.2 采用的评标方法 编 列 内 容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 采购人自行组织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 价法 8.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8.1 词语定义 8.1.1 8.1.2 8.1.3 10.3 同类型工程 同类型工程是指: 与本次磋商项目类似的工程 规模, 层及以上结构相同的工程。 不良记录 不良记录是指已经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处罚或通报的建筑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其 它证明材料不作为依据。 最高投标限价(磋商控制价)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10.5 设磋商控制价:同磋商预算金额 分部分项费 8477339.8 元 措施项目费 460710.04 元 不采用 采用,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项目经理应当按时参加远程开标会,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 CA 证书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 席。 投标人注意:如有疑问可联系 CA 客服:0355-2090058。 10.6 中标公示 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10.7 知识产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 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它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 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9 条款号 10.8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重新磋商的其它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 标人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磋商。 10.9 同义词语 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 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磋商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0 监 督 建设工程磋商投标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监察部门的监察和指导。 10.11 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 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 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投标阶段的规定, 按磋商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 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编制磋商文件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0.12 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为 落实相关 政府采购 政策采取 的措施 10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 审。 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提供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低于 10 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 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价格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4、投标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 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10.13 电子招投标 凡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按照本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解密 报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报价文件的解密。因报价人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 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10.14 关于编写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电子报价 需注意下 列事项 1、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附报价一览表。 2、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 3、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打开或 关闭 word 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 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 4、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 5、开标当天报价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 6、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 关于编写 电子报价 文件的补 充说明 1.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编写工具》下载网址:政采云平台 2.请报价人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发布的 《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及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 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需及时向系统支持部门提出 11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 则 1.1 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磋商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采购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本磋商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 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者单位的; (2)投标人为本工程提供勘察或设计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投标人为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提供磋商代理服务的; (4)投标人与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参股或互相任职的; (5)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尚在处罚期限内的; (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尚在限制期限 内的; (7)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磋商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12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对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答疑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 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答疑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 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1)磋商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13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形式(包括信函、 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电子形式发 给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生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形式通知投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磋商文件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可以电子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下载磋 商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形式通知采购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凭证 五、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 九、政策性要求部分(如适用) 14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 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5)项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生活性临时设施费、税金等应当按照国家 和省有关计价依据规定计取。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 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 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形式和第 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 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 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 3.6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5 3.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 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6.2 “近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主体竣工或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认定依据见评标办法前附 表“投标人资信认定依据”。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3 “在建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6.1 项至第 3.6.3 项规定的表 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 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磋 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 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 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 4.2.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电子签章/签 字。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 进行编制、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 5.1 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读最高投标限价; (6)抽取合理性评审的下浮率、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最低分值比例(如有);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6、评 6.1 标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17 (4)曾因在磋商、评标以及其它与磋商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办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按照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依法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采购人或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投标 人为中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确定中标人后将评标报告送磋商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 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 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8 8、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 8.1 重新磋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磋商: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磋商 重新磋商后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 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磋商。 9、纪律和投诉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 20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2.1.1 形式评审 标 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2 2.1.3 资格评审 标 准 响 应 性 评审标准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营业执照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资质等级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相关证件 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其它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内容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工期 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工程质量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总报价 设最高投标限价(磋商控制价):低于(或等于)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投标报价: 55 分 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 投标人资信: 2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2.2.4 (1) 编列内容 评分因素 1.理论成本评审 投标报价评 2.评标基准价合成 分标准 3.投标报价得分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5 1.施工方案 15 分 2.2.4 (2) 施工组织 设计评分标 2.保障措施 5 分 准 评审标准要求和方法详见“附件 1 织设计” 三、施工组 投标人资信 2.项目经理良好记录 评审标准要求和方法详见“附件 1 评分标准 9 分 资信” 四、投标人 3.计划安排 5 分 1.投标人良好记录 11 分 2.2.4 (3) 3.投标人和项目经理 不良记录 条款号 22 编列内容 (一)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磋商文件、评标标准、方法 和评审表格。 (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判定初步评审 不合格情形等。 (三)详细评审。报价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资信评审等。 (四)根据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按照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六)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 评标程序 3.1.3 废标条件 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 补1 电子评标 采用 补2 第 1.4.3 款 1.项目经理与企业同类型工程不能是同一项,应分别提供。 2.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同类型工程,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 标通知书、主体竣工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同类型工程: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8.1.1 款。 4.良好记录是指质量、安全、管理、个人方面的良好评价。质量方 面:质量奖、优质结构工程;安全方面:建筑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建 投标人及项 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项目;管理方面:优秀建筑业企业、建 目经理资信 筑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企业、科技 认定依据 奖、绿色建筑创新奖、建设科技重大成果登记、施工工法;个人方面: 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 5.不良记录是指已经被处罚或被通报的建筑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 为。 6.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书、证件、文件的复印件应清晰的编入投标文 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 23 补3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连 续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经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标人和监管机构的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 标委员会应当共同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具备继续评标的条 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 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 人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 特 殊 情 况 处 评标。 4.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 置 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 式表决。 5.采购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依法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采 购人或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 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确定中标人后将书面评标报告送磋商投标监 督机构备案。 6.签定合同前,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停止其在山西省内 一年投标资格;私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班子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 质量员、安全员的停止其在山西省内半年投标资格。 7.中标通知书内容、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内容应当与磋商文 件内容一致,合同签定后由采购人送工程所在地磋商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补4 随机抽取: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最低分值为其总分的 60%~80%之间的 施工组织设 任意比例(取整数) 计评审的最 低分值 采购人明确最低分值为其总分的 60 %。 二、综合评估法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 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 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24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资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合成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资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 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资信计算出得分 C。 25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 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电子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电子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按照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26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电子评标报告。 附件 1: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将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资信具体量化,赋予相应权重分值,评标 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择最佳投标 人的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 (一)投标报价 55 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 (三)投标人资信 20 分 二、投标报价评审(55 分) (一)理论成本评审 投标报价出现低于下列指标之一的,启动理论成本评审,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理论成本, 低于理论成本的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85%的; 2.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 85%的; 3.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费合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措施项目费合价 70%的; 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的。 判定方法: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材、机合价和措施项目费中人、材、机合价之和 减去最高投标限价相对应的人、材、机合价之和的差值记为 M,M 为负值且│M│大于投标报价利 润的,判定为低于其理论成本。 (二)评标基准价合成 1.评标基准价=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值 (三)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5 三、施工组织设计(25 分) (一)评审因素及赋分 1.施工方案 15 分。包括:拟磋商工程施工总体方案(3 分);关键部位施工方案(2 分); 大型机械进出场方案(1 分);冬雨季施工方案(1 分);降排水方案(1 分);夜间施工方案 (1 分);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1 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1 分);生活性和生产性 27 临时设施方案(1 分);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1 分);新技术应用方案(1 分);其 它方案(1 分)。 2. 质量承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 分);安全保证措施(2 分);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 降噪、文明等措施(1 分) 3.计划安排 5 分。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工期计划安排(2 分);项目班子配备(3 分)。 (二)评审要求 1.采购人根据拟磋商工程实际需要确定评审项,也可适当增加评审项,但不能有排斥潜在投 标人情形。评审项每项分值不小于 1 分(取整),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 2.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应以磋商文件为依据,以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 合理性、可行性、符合性、满足性为评审要点。 3.施工组织设计存在违反建筑施工规范(经批准的除外)内容或者存在雷同情形或者未按照 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最低分值为其总分的 60%-80%之间的任意比例(取整数),具体比例 可以由采购人提前确定或者在现场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废标或最高分、 最低分的,应当注明评审依据或理由,没有依据或理由的评审结果按无效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算术平均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四、投标人资信(20 分) (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 1.投标人良好记录(11 分) 投标人近 5 年承担过一项与拟磋商工程同类型工程得 2 分。该同类型工程有质量和安全方面 良好评价的,国家级各加 2 分、省级各加 1.5 分、市级各加 1 分;投标人近 2 年有管理方面良好 评价的,国家级加 2 分、省级加 1 分、市级加 0.5 分;投标人近 1 年为省级优秀骨干企业的加 2 分,骨干企业的加 1 分;投标人近一年无不良记录的加 1 分。以最高分记,不累计。 2.项目经理良好记录(9 分) 项目经理近 5 年承担过一项与拟磋商工程同类型工程得 2 分,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得 1 分。该同类型工程有质量和安全方面良好评价的,国家级各加 2 分、省级各加 1.5 分、市级各 加 1 分;项目经理近 2 年有良好个人方面评价的,国家级加 2 分、省级加 1 分、市级加 0.5 分; 项目经理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加 1 分。以最高分记,不累计。 28 3.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不良记录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近一年有一次被处罚的不良记录,在投标人资信总分中扣 2 分,扣 到 0 分为止。 (2)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近一年有一次被通报的不良记录,在投标人资信总分中扣 1 分,扣 到 0 分为止。 (二)评审要求 1.同类型工程是指结构相同的工程,一般不区分规模和层数。 2.本办法“近”是指从开标日起计算的时间。 3.本办法良好记录是指质量、安全、管理、个人方面的良好评价。质量方面:质量奖、优质 结构工程;安全方面:建筑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项目;管理 方面:优秀建筑业企业、建筑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企业、科 技奖、绿色建筑创新奖、建设科技重大成果登记、施工工法;个人方面: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 4.本办法不良记录是指已经被处罚或被通报的建筑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5.投标人应将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清晰的编入投标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真 实性由投标人负责。 6.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形,变更前后项目经理均按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认定。 7.本办法在建工程是指主体工程未竣工的工程。 五、汇总 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和投标人资信得分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排名 在前,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 确定中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按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 3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1 封面 工程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造价 采购人: 咨 询 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者其授权人: 或者其授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 编制人: (签字或者盖章) 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复核时间: 年 月 日 注: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造价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 师签字、盖章。 32 表一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3)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3 表二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金额(元) 序 项目编码 号 项目特征 计量 工程量 描述 单位 项目名称 综合 单价 本 页 小 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34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表三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合 调整后 费率( 金额 调整费 计算基础 金额 备注 %) (元) 率(%) (元) 计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 费+定额机械费”,其它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 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35 表四 其它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详见明细表 2 暂估价 详见明细表 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详见明细表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详见明细表 3 计日工 详见计日工表 4 总承包服务费 详见总承包服务费 计价表 合 计 注: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2.结算金额以磋商文件要求填写。 36 — 表五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标段: 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 计量单位 暂列金额 (元) 备注 合计 注:此表由采购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以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当将上述暂 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37 表六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 标段: 数量 材料(工程 序 设备) 计量 号 名称、规 单位 暂估 确认 第 暂估(元) 单价 合价 确认(元) 单价 合价 页 差额±(元) 单价 共 页 备注 合价 格、型号 合 计 注:1.此表由采购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 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38 表七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 序 号 标段: 工程名称 合 工程内容 计 第 页 暂估金额 结算金额 差额 (元) (元) ±(元) 0 共 页 备注 — 注:此表由采购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39 表八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编号 一 项目名称 标段: 单位 暂定数量 第 页 共 页 实际数量 单价 (元)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人工 1 2 ……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1 2 ……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1 2 …… 施工机械小计 四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采购人填写,编制磋商控制价时,单价由采购人按有关 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 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40 表九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1 发包人发包 专业工程 2 发包人提供材料 项目价值 (元) 合 第 页 共 页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元)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采购人填写,编制磋商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采购人按 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41 表十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序 号 项目名称 标段: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 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 1 税金(扣除不列 组织措施项目费+其他 入计税范围的工 项目费-不取费项市场 程设备费) 价直接费-不取费项市 场价主材费-不取费项 市场价设备费 合 42 计 第 页 共 页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第六章 图 纸 43 二、图 44 纸(见附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 (工程〈标段〉名称)施工竞争性磋商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46 (电子签字或签章)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凭证 五、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 九、政策性要求部分(如适用) 47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 性别: 系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 日 48 期: (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法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 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 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代理人: (电子签字)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职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电子公章) (电子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9 三、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你方 <标段>工程的磋商文件,遵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投标须 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 写) 元 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 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 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上述报价中,包括: 分部分项费 RMB¥ 元 措施项目费 RMB¥ 元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日历天 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 15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 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投 标 人: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 (电子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 电子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50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一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内 容 1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 2 误期违约金额 ( 3 误期赔偿费限额 合同价款( 4 提前工期奖 ( )元/天 5 施工总工期 ( )日历天 6 质量标准 7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 )元 8 预付款金额 合同价款的( )% 9 预付款保函金额 合同价款的( )% 10 进度款付款时间 签发月付款凭证后( 11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12 保修期 备注 )天 )元/天 )% )天 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 ( )天 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备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项目内容”进行调整。 51 投标函附录二 承 诺 书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在此声明,我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 类资信情况及复印件均真实和准确;拟派往 “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并配备已报项目管理机 构,按照磋商文件承诺完成本工程施工。 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 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字或盖章) 年 52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凭证 53 五、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 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 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 54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 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 查和处罚。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 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5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要求、投标报价 以及其它说明的内容。 56 七、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 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包括:拟磋商工程施工总体方案;关键部位施工方案;大型机械进出 场方案;冬雨季施工方案;降排水方案;夜间施工方案;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安 全文明施工方案;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新技术 应用方案以及采购人根据工程实际提出的其它方案。 (2)保障措施。质量、安全、环保、消防、降噪、文明等措施。 (3)计划安排。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工期计划和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2、若投标人须知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则施工组织设计的编 制和装订应按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 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 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 57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58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型号 名 称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59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60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 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61 八、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近五年完成的部分同类型工程情况表 (三)投标人在建项目情况表 (四)投标人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六)项目经理简历表 (七)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八)其它资料 62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联系方式 组织结构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 号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备注:本表后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 扫描件。 63 (二)投标人近五年完成的部分同类型工程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 注 备注:1、同类型工程指结构相同的工程。(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主体竣工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64 (三)投标人在建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 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65 (四)投标人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 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66 (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已承担在建 工 程 情 况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 务 姓 名 职 称 证书名称 级 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 名 称 本表后附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上岗证件扫描件 67 (六)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 专 业 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 日 期 在建或 已 完 注: 1、同类型工程指结构相同的工程。(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主体竣工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68 工程 质量 (七)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 日 期 在建或 已 完 工程 质量 本表后附技术负责人资信证件扫描件 69 (八)其它资料 企业其它资信情况 1、投标人近一年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说明 (格式自拟 加盖电子公章) 2、项目经理近一年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说明 (格式自拟 加盖电子公章) 3、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格式自拟 加盖电子公章) 4、其 他 备注: 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 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 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 70 九、政策性要求部分 (如适用) 71 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 序号 产品 名称 制造商 产品 节能产品认证证 型号 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 予以标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72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 产品 序号 注册 产品 制造商 名称 认证证书有效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商标 型号 截止日期 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 并予以标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73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电 子 公 章 )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 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7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75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 〔 2014 〕 68 号 ) 的 规 定 , 本 单 位 为 符 合 条 件 的 监 狱 企 业 , 且 本 单 位 参 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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