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 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 量》(GB2761)、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 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豆芽卫生标准》 (GB 22556-2008)、农业部公告 第 2292 号、农业农村部公 告第 25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 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 类食品》(GB 1930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蔬菜检验项目包括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 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 Pb 计)、亚硫酸盐(以 SO2 计)、毒死蜱、腐霉利、克百威、氧乐果、甲胺磷、水胺硫 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氟虫腈、甲拌 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多威、杀扑磷、敌敌畏、 溴氰菊酯、甲基异柳磷、镉(以 Cd 计)、灭蝇胺、敌百虫、 阿维菌素。 2.水果类检验项目包括甲胺磷、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 酯、氧乐果、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腈苯唑、克百威、 溴氰菊酯、丙溴磷、毒死蜱、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 氯氟氰菊酯、三唑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3.鲜蛋检验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氯霉素、诺 氟沙星、氧氟沙星。 4.豆类检验项目包括铬(以 Cr 计)、铅(以 Pb 计)、赭曲 霉毒素 A。 5.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 计)、黄曲霉毒素 B1、酸价(以脂肪计)。 二、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黄曲霉 毒素 B1。 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 )、《大豆油》(GB/T 1535 )、《菜籽油》(GB/T 1536)、《芝麻油》(GB/T 82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植物油检验项目包括苯并[α]芘、过氧化值、溶 剂残留量、酸价、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四、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 《酿造酱油》(GB/T 181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 (GB 271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油检验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铵盐(以占氨基酸态 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 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食醋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 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酸(以乙酸计)。 3.调味料酒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 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五、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10 号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蛋白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三聚氰胺、糖精钠(以 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六、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方便面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菌落总数、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 七、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等标 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饼干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 肠菌群、菌落总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霉菌、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 乙酸计)。 八、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果类罐头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 计)、赤藓红、靛蓝、亮蓝、柠檬黄、日落黄、山梨酸及其 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苋菜红、胭脂红、诱惑红。 九、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糖果检验项目包括柠檬黄、铅(以 Pb 计)、日落黄、 糖精钠(以糖精计)、苋菜红、相同色泽着色剂(红色)混合 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相同色泽着色 剂(黄色)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胭脂红。 十、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 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 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十一、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蜜饯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 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 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 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十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瓜子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 素 B1、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 十三、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 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 年第 1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食用淀粉》(GB 3163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 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 2.淀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 (干样品,以 Al 计) 、铅(以 Pb 计)。 十四、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 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山梨 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 精计)。 十五、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非发酵性豆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 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铅(以 Pb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十六、食品食品添加剂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品用香精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砷(以 As 计)含 量、无机砷(以 As 计)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