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官屯村改造项目土地证注销公告(改2).doc
公 告 沧州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委 托,作为土地一级开发单位对王官屯村进行拆迁,区域范围: 东至浮阳大道、南至纬一路、西至王官屯村与经达纺织有限公 司地界、北至王官屯村与南陈屯村地界,包含南关新村和纺织 局宿舍。该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已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为 国有建设用地,批复文号:冀政转征函[2008]0639 号。该范围 内的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报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 回。沧州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拆迁补偿落实到位。根据 《河北省土地登记细则》有关规定,请该区域被拆迁人自本公 告之日起 15 日内持土地证书到沧州市国土资源局运河分局申 请办理土地注销登记,逾期将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其土地证书 废止(不再另行公告) 。 联系人:张女士 地 电话:5507215 址:沧州市运河区清池北大道 32 号 沧州市国土资源局运河分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