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doc
廊财社〔2018〕113 号 廊坊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 2019 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 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9 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 助预算指标的通知》(冀财社〔2018〕109 号),现提前下达你 县(区)2019 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 万元。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专 项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城 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请列入 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第 2101301 类“城乡医疗救助”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 50901 款“社会福利和救助”。待 2019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 付使用。 二、请你县(区)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 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 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各地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 理,确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 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细化绩效目标,明确分 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请你县(区)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 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 2019 年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预算 指标分配表 附件: 提前下达 2019 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分配表 县(区)名称 预算代码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合 计 131000 省级医疗救助补助 169 固安县 131022 省级医疗救助补助 50 永清县 131023 省级医疗救助补助 57 安次区 131002 省级医疗救助补助 43 广阳区 131003 省级医疗救助补助 19 廊坊市财政局 2018 年 12 月 22 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民政局、相关县(区)民政局 廊坊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 年 12 月 22 日印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