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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侯政办规〔2023〕4 号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闽侯县山区半山区食用菌产业 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廷坪乡、大湖乡、洋里乡、小箬乡、鸿尾乡、白沙镇、竹岐乡、 荆溪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闽侯县山区半山区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 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执行。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2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1 — 闽侯县山区半山区食用菌产业 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山区半山区食用菌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县山 区半山区气候、原辅材料等区位优势,挖掘山区半山区农业生 产潜力,提高山区半山区农户发展食用菌生产的积极性,优化 布局,突出特色,集成创新,促进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做大 做强,有效提高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我县山区半山区乡镇(廷坪乡、大湖乡、洋 里乡、小箬乡、鸿尾乡、白沙镇、竹岐乡、荆溪镇关源片)从 事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项目补助标准 项目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每个项目单位最多可以联合 申报 3 个项目,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 1.食用菌袋栽(地栽)成本补助:当年新植食用菌集中连 片种植 5 万袋(5 亩)以上,同一地块可连续补助 3 年(每年 均需核定种植面积)。 补助标准:菌袋种植 0.4 元/袋(平方尺)。每家企业补助 不超过 10 万元。 2.食用菌钢架大棚项目:大棚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政策并提供设施农用地备案相关材料。当年新建钢架大棚,集 — 2 — 中连片建设面积 5 亩(棚内面积)以上,建设标准不低于省定 温室大棚一标准。 补助标准:1 万元/亩。 3.食用菌种植大棚内层架(不低于 5 层)补助:当年新建 且集中连片基地面积不少于 5 亩。 补助标准:给予钢制内层架每亩 3000 元、竹木内层架每 亩 1000 元补助。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 10 万元。 4.食用菌生产加工及辅助设备补助:对当年新购置的食用 菌种植、管理、加工设备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购置金额的 50%补助(需提供购置正规发票及 银行汇款记录)。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 20 万元。 5.食用菌生产物联网系统补助:对当年新建的食用菌生产 物联网系统进行补助,企业基地面积不少于 20 亩,配置光照、 温度、湿度、田间小气象站、移动终端查看等系统。 补助标准:系统总造价的 50%补助(需提供建设合同、正 规发票及银行汇款记录)。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 10 万元。 6.食用菌采后保鲜冷库项目:当年新建用于食用菌采后保 鲜、促进产品均衡上市所需的冷库设备建设,冷库库容达到 100 立方米以上的。 补助标准:2 万元/100 立方米(需提供建设合同、正规发 票及银行汇款记录)。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 10 万元。 三、项目申报流程及确认 1.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填报《闽侯县山区半山区 — 3 — 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向乡镇提出 申请,并对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报、 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申请表及相应材料一式四份。申报 时间截止 8 月 31 日,逾期不予受理。各有关乡镇应对申报材 料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汇总后予 以行文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多 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不得重复补助。 2.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土地流转 合同、项目建设前(中、后)图片、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代 表性位置经纬度)。 3.项目确认: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后在 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 定后下达批复(资金)到各乡镇。 四、项目验收办法 1.项目统一由各乡镇自行组织验收。 2.项目验收采取实地检验(面积采用皮尺、GPS、地形图 等工具进行丈量)、查阅资料等办法评价和审定。 3.项目验收相关材料提供: ①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项目建设前中后影像资料; ③设备购置、物联网及保鲜库建设等需提供相应合同,正 规发票、银行汇款记录等财务证明资料; ④项目补助资金超过 20 万元的需提供项目财务专项审计 — 4 — 报告。 4.验收表需现场填写,并经验收组全体人员签字、业主签 字确认。 五、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应在乡镇政 务公示栏及项目所在地行政村政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各乡镇要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做到专款专用,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 确保随时可查、内容完整。 项目资金不得列支下列费用: 1.项目实施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劳 务费等工资性支出和福利性支出; 2.与农业生产设施无关的固定资产购置支出; 3.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4.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六、其他事项:《食用菌补助方案》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负 责解释。 附件:闽侯县山区半山区食用菌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申报 表 — 5 — 附件 闽侯县山区半山区食用菌产业 发展项目资金申报表 项 目 名 称: 项目单位(签章): 项目申报时间: — 6 — 年 月 日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单位属性 负责人姓名 邮编 □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 □农民专业合作社 电话 □家庭农场 手机 联系人姓名、 电话、Email 单位概况 (限 300 字) — 7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属性 ○新建 ○扩建 ○改建 ○其他 3.建设地点 4.代表性地 点经纬度 5.项目总投 6.申请县级补助金 资(万元) 额(万元) 7.主要建设 内容及规模 项目分项名称 1 2 3 8.项目投资 估算(万元) 4 5 6 ... 合计 — 8 — 预算金额(万元) 自 筹 申请县级补助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申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数据和其他信息 9. 项 目 真实有效,且不重复申报,由申报材料不实及项目实施过程违反有关 实 施 单 规定所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 位承诺 负责人(签字):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0.项目 所在乡 领导签字: 镇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