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2015年10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温瓯环建〔2015〕220号).doc
温瓯环建〔2015〕220 号 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棚户区(城中村) 改造工程(E-03 地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写的《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 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E-03 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已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环评的结论与建议,要求建设单位逐项予以落实。 二、项目位于瓯海区梧田街道大堡底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住宅用房、物业配套用房等(其中商业用房不引入产生油烟污染的餐 饮和高噪声污染的娱乐项目),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四至情况详 见环评。 三、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一)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 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 45mg/L)。 (二)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三)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营运期商业用房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 2 类标准(沿城市主次干道侧执 行 4 类标准)。 四、施工期间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附近现有生活设施或设置临时 化粪池,废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泥浆废水预处理后上清液回用, 沉淀淤泥定期清运处理;做好施工过程中扬尘防治、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回收综合利用或定期收集清运;合理安排 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噪声达标排放,因工艺要求确需 连续施工的,须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 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五、营运期间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落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污管 网至污水处理厂。 (二)地下停车库按相关规范要求落实通风换气措施,并设专用 排气管道;住户厨房须预设内置排烟管道至屋顶合适位置;发电机燃 油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合适位置排放;加强垃圾收集点管理,减 少恶臭影响。 (三)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发电机、水泵、风机等设隔声消音减 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弃物要设专门堆场分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综合利 用或及时清运处理。 六、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梧田 E-03 地块 环境影响 批复 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5 年 10 月 8 日印发 (共印 1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