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长子县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doc
附件 2 长子县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Ⅳ级响应 Ⅲ级响应 Ⅱ级响应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 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 (1)3 人以下涉险、被困、失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 (1)2 人以下涉险、被困、 联、重伤; 动Ⅳ级响应: 失联、重伤; (2)10 人以上、20 人以下群 (1)7 人以下群体性事件; (2)10 人以下群体性事件; 体性事件; (2)旅游者 7 人以下滞留 (3)旅游者 10 人以下滞留超 (3)旅游者 10 人以上、20 人 超过 24 小时; 过 24 小时; 以下滞留超过 24 小时; (3)县指挥部认为应当启 (4)县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 (4)县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Ⅱ 动Ⅳ级响应的。 Ⅲ级响应的。 级响应的。 注: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级),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级) Ⅰ级响应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 Ⅰ级响应: (1)3 人以上、6 人以下涉险、 被困、失联、重伤; (2)3 人以下死亡; (3)20 人以上、50 人以下群 体性事件; (4)20 人以上、50 人以下旅 游者滞留超过 24 小时; (5)县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Ⅰ 级响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