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件:朔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doc

_Edmundヾ11 页 49 KB下载文档
附件:朔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doc附件:朔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doc附件:朔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doc附件:朔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doc附件:朔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doc附件:朔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doc
当前文档共11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件:朔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doc

附件: 朔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市级部门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支出 绩效目标管理活动。 第三条 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 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 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绩效目标的表现形式是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 1-1 和 附 2-1),填报具体申报范围和内容(详见附 1-2 和附 2-2) 按照年度预算编制要求设定。 第四条 绩效目标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 绩效标准。 (一)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 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市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中 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 - 1 - 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设定,而是纳入部门(单位)整 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依据市级预算部门(单位)职 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 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市级预算部门 (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 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 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市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资金在 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 是指市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 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三)按照层次划分,包括绩效总目标和绩效子目标。 绩效总目标是指市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项目支出或整 体支出预期要达到的总产出和总效果。为了便于管理,绩效 总目标可以按照不同特点确定绩效子目标。 第五条 绩效目标管理是指市财政局、市级预算部门(单 位)按照各自职责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以绩效目标的 设定、审核、批复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六条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是纳入市级部门预算 管理的全部资金。 - 2 - 第二章 组织管理和职责 第七条 市财政局、市级预算部门、预算单位是绩效目 标管理的主体,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建立层次分明、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 制。 第八条 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组织建立绩效 目标指标库、标准库;建立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等。 (二)组织指导市级预算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审 核,并批复绩效目标。 (三)组织指导市级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 和绩效评价。 第九条 市级预算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 标管理流程;建立部门项目库,做好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建设。 (二)负责本部门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汇总和申报, 并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组织 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审核,并批复绩效目 标;组织、指导和监督本部门所属单位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 评价。 第十条 预算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负责本 单位绩效目标的设定和调整等。 - 3 - (二)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实施和完成预算绩效目标, 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第三章 绩效目标设定 第十一条 绩效目标设定是指市级预算部门或其所属单 位按照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的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向市财 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报送绩效目标的过程。 第十二条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 绩效目标由市级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设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年度预算编制要求设定。未按要 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纳入项 目库管理,也不得申请预算资金。 第十三条 绩效目标应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 内预期的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 描述。主要包括: (一)预期产出,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提供 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 (二)预期效果,是指上述产出可能对经济、社会、环 境等带来的影响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该项产 出和影响的满意程度等。 第十四条 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 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 (一)产出指标是对预期产出的描述,主要包括数量指 - 4 - 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二)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经济效益指 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三)满意度指标是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的认可 程度的指标。 第十五条 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时所依据或参考的 标准。一般包括: (一) 历史标准,是指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 (二) 行业标准,是指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等; (三)计划标准,是指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 定额等数据; (四)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 第十六条 绩效目标设定的依据包括: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 (二)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社 会发展规划; (三)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管理要求; (四)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 (五)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依据。 第十七条 绩效目标编制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相应的预算 - 5 - 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 (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 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 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对于确实不能量 化的,可采取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 (三)合理可行。设定绩效目标时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和 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四)相应匹配。绩效目标应当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 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不得 超过预算安排数。 第十八条 绩效目标设定的方法: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 1.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资金的性质、预期投入、 支出范围、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的功能特性。 2.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 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 3.对项目支出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概括、提炼 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 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 4.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项目 预期进展、预计投入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 1、对部门(单位)的职能进行梳理,确定部门(单位) - 6 - 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 2、结合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 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确定部门(单位)总体目标,并以定 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 3、依据部门(单位)职责和总体目标,结合部门(单 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分解总体目标, 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概括、提 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 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 4、通过收集相关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年度预 算安排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第十九条 绩效目标设定的程序: (一)基层单位设定绩效目标。按照本办法以及年度预 算编制安排要求设定绩效目标,随同本单位预算提交上级单 位;根据上级单位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 程序逐级上报。 (二)市级预算部门设定绩效目标。市级预算部门按照 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审核、汇总所属单位绩效目标,提交市 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 并按时提交市财政局。 第四章 绩效目标审核 第二十条 绩效目标审核是指市财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 - 7 - 对相关部门或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 意见反馈相关单位,指导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的过程。 第二十一条 绩效目标审核是部门预算审核的有机组成 部分。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 由市财政局和市级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根据工 作需要,绩效目标可委托第三方予以审核。 绩效目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市财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 应要求报送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进 入项目库,并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第二十二条 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完整性。绩效目标的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 否明确、清晰,绩效指标和标准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二)相关性。绩效目标的设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及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等 是否相关;绩效指标与绩效目标是否相关;绩效指标是否细 化、量化。 (三)适当性。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在 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完成既定 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 (四)可行性。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 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能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综 合考虑成本效益,是否有必要安排财政资金。 第二十三条 对绩效目标的审核,一般采用“绩效目标 - 8 - 审核表”的方式,具体格式和填报说明详见附 3-1、附 3-2 和附 3-3。 第二十四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分为“优”、 “良”、“中”、“差”四个等级,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 素。 审核结果为“优”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 审核结果为“良”的,可与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协商,直接 对其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后,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 审核结果为“中”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对其绩效目标进行 修改完善,按程序重新报送审核;审核结果为“差”的,不 得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 第二十五条 绩效目标审核程序: (一)市级预算部门审核。市级预算部门按照预算编制 要求对其所属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并反馈给所属单位。所属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相关绩效目标 进行修改完善,重新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要 求报送市财政局。 (二)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对市级预算部门(单位) 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市级预算部 门(单位)。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对相关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重新报送市财政局审核。市 财政局根据绩效目标审核情况提出预算安排意见,在“一下” 预算时下达市级预算部门(单位) 。 - 9 - (三)“二上”预算时,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如果新 增或调整预算项目,应当重新报送或调整预算绩效目标,并 按程序进行审核。 第五章 绩效目标的批复、调整和应用 第二十六条 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绩效目标”的 原则,市财政局和市级预算部门在批复年初部门预算或调整 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 第二十七条 绩效目标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 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 预算调整流程报批。 第二十八条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按照批复的绩效目 标组织预算执行,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绩 效自评和绩效评价。 (一)绩效监控。预算执行中,市财政局和市级部门 (单位)应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开展绩 效监控,及时发现、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力保绩效 目标如期完成。 (二)绩效自评。预算执行结束后,资金使用单位应对 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分别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 评表” (详见附 4)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 5),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作为部门(单位)预、 决算的重要内容和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的重要基础。 (三)绩效评价。市财政局和市级部门应针对性地选择 - 10 - 部 分 重 点 项 目 或 部 门(单位),在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再评 价,并对部分重大专项资金或财政政策开展中期绩效评价试 点,形成相应的评价结果。 (四)结果应用。市级部门(单位)应注重将监控情况、 评价的结果和以后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相结合,以绩效 监控和评价为手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第二十九条 市财政局、市级部门(单位),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等规定,将有关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 具体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说明 附 2-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 2-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说明 附 3-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一般性项目) 附 3-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重点项目) 附 3-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填报说明 附 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 5:(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表 附 6:朔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流程图 - 11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