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发〔2021〕26号.pdf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发〔2021〕26 号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顺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顺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 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1 年 6 月 29 日 - 1 - 平顺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 防范汛期断面水质大幅度波动,确保“十四五”水污染防治工作开 好局、起好步, 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 护工作的部署要求,防范汛期断面水质大幅度波动,确保全年水 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促进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确保汛期国控王家庄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力争 实现断面汛期水质月均值不超标、日均值不出现连续 3 日超标现 象。 三、工作安排 从 2021 年 6 月 29 日开始至 9 月 30 日结束,开展为期 3 个月的 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 (一)动员部署(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6 月 30 日) 制定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 - 2 - 组, 做到 “一断面一方案” , 全面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9 月 20 日) 青羊镇、北耽车乡、阳高乡、石城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对重点 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等开展汛期水环境状况大排 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影响断面水质的水污染问题,确保排查不留 死角, 问题全部整治到位。 (三)总结提升(2021 年 9 月 21 日至 9 月 30 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和经验,抓紧补齐水污染防治工作短 板,建立健全保汛期水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汛期断面水质 稳定达标。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1. 城镇排水系统。制定城镇雨污分流改造计划,按进度实施 雨污分流改造;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限 期处理;对县城建成区雨水管网、排水沟渠、低洼区等开展全面清 淤,重点做好易涝区域、易淤积管段的管道清淤工作,消除封堵、 淤积等隐患,避免雨天管网沉积污染物的释放;排污泵站、雨水溢 流口采取应急措施, 避免雨污混合溢流。 (县住建局负责) 2.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双回路供电 改造,进口端建设进水调节池或雨水调蓄池,充分发挥污水处理 厂调节池和雨水调蓄池的作用,减少初期雨水对河道造成的冲 击;溢流口设置应急设施,污水处理厂在降雨开始前,有计划的提 - 3 - 高进水量,减少管网中存留的污水,降雨期间在保证出水水质的 前提下最大限度增加进水量。 (县住建局牵头,县康溪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落实) (二)强化企业雨污水排放监管 3. 重污染企业监管。加强重点企业雨水口、初期雨水池、事 故应急池的排查,确保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在降雨前为清空 状态;强化厂区日常监管,清除厂区面源污染;做好尾矿库、固废 堆场等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应急准备工作,防范化解重大环 境安全风险。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县工信局负责) 4. 入河排污口监管。严防不法企业趁降雨天气、汛期河水涨 水期间,偷倒或利用雨水口偷排废污水。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 牵头, 各乡镇政府落实) (三)强化河湖水系环境管理 5. 河湖水系连通。进一步加强河道排查力度,对因河道过宽 形成淤积、滞留塘的河道,设置主河槽,河漫滩和河滨带种植水生 植物,改善水动力条件,逐步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功能。 (县水利局 牵头, 各乡镇政府落实) 6. 河湖藻类垃圾清理。开展精细化清理行动,对河道及两侧 水生植物残体、漂浮物、垃圾等进行集中打捞,最大限度减少河道 及两侧污染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密切关注各重点河湖(库) 水质动态,针对性对重点湖(库)藻类进行拦截打捞工作,减轻藻 类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县水利局牵头, 各乡镇政府落实) - 4 - (四)强化农业农村污水治理 7. 农业污染防治。做细做实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对沿河 耕地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耕地降雨退水进入河道; 对沿河畜禽养殖业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养殖废水、受污雨水排入 河道。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各乡镇政府落实) 8. 农村生活污水。农村沟渠存蓄的黑臭水体在汛期前进行 全面清理,并在降雨后及时清空;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 施确保正常运行。 (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按职责 分别牵头, 各乡镇政府落实) 五、王家庄重点断面管控措施 1. 对县城建成区内的污水管网沉淀底泥进行清淤,以减少汛 期溢流口雨污混排对断面水质造成的影响。 (县住建局负责落实) 2. 各水库要在降雨开始前有计划调节进排水量,以便在降雨 期间最大限度的接纳上游溢流污水。 (县水利局、各相关乡镇政府 负责落实) 3.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国家第三方采测机构在王家庄断 面可以正常进行手工采样,同时加强施工监管,避免影响河道水 质。 (石城镇政府负责落实) 4. 青羊镇、北耽车乡、阳高乡、石城镇等相关乡镇对浊漳河流 域可能影响地表水质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河长制”,开 展“清河”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河堤内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对影 响河流水质的底泥进行清理。严禁河道内非法排污、挖沙、石料 - 5 - 加工等违法行为,保障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断面水质稳定 达标。 (各相关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5. 对河流沿线已取缔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彻底全面清理,确保 不得复养;家庭散养户养殖废水严禁入河。 (各相关乡镇政府负责 落实) 6. 规范旅游区污染控制。坚持旅游区污水不入河的原则,强 化实施截污治理。已建成的旅游区要强化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 施正常运行,新开发的旅游区要同步建成污水、垃圾收集转运设 施。严格管控沿河各类分散型旅游点、农家乐、小型宾馆饭店污 水不入河。严格涉水景区船舶码头污染控制,实现污染物接受、 转运、处置设施良好运转。 (县文旅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7. 进一步排查浊漳河王家庄断面上游村庄排水系统、雨水排 放口、垃圾转运系统等,采取措施减少雨污混排污染河道;进一步 排查浊漳河及其支流周边的村庄,严禁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排查 沿河耕地, 严防耕地降雨退水入河。 (各相关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 领导组(见附件),统一组织指挥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领导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具体负责专 项行动的指导、调度、通报及与省、市推进组对接等工作。各乡镇 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扛牢深入打好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并确定 - 6 - 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 确保汛期水环境质量不下降。联络员名单于 6 月 30 日前报专项 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加强研判预警 加强研判预警。 。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发布降雨预警信息。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及时发布断面水质预警信息。各乡镇政府、县 直有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对降雨天气的各项工作准 备。当断面水质出现恶化时,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水利、住建等部 门和有关乡镇政府配合,及时组织开展本辖区水环境监测,跟踪 核实相关情况,对水质超标断面控制单元内入河排污口加密监测 频次, 开展溯源排查, 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到位。 (三)强化问题整改 强化问题整改。 。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政 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期间 发现的突出问题,由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整改,所涉乡镇政府负责 具体落实,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对因 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汛期出现断面超 标情况的,县政府将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督办。造成严重后果 的, 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联 系 人: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水科 李俊飞 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 刘海斌 联系电话: 18135575675 13403558118 附件: 平顺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领导组 - 7 - 附件: 平顺县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 郭力毅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刘世俊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华胜 成 员: 李卫东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局长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永胜 县工信局局长 郭忠义 县住建局局长 翟双全 县水利局局长 刘忠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英杰 县气象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办 公室主任由张华胜兼任。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8 - 2021 年 6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