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7.喀什地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doc

指尖的格桑花25 页 101 KB下载文档
7.喀什地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doc7.喀什地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doc7.喀什地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doc7.喀什地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doc7.喀什地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doc7.喀什地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doc
当前文档共25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7.喀什地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doc

喀什地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一)单位参保登记 受理对象:新成立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 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办理基 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 章)。 注:1、单位首次新参保需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信息 ; 2、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开通网 厅使用备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1、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 业务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2、(联办登记)①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等时、同步完成基 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及时接收税务、市场 监管等部门交换数据③根据数据直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 记④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职工参保登记 受理对象: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或自愿参 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 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 员。 办理材料: 1、在职职工: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 章); (2)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①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 留证等。 ①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 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①外国人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 居留证; ①出国境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2、灵活就业人员: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办理在职转退休: (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 章); (2)《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核表》或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审批退休前基本信息审核表》复印件 或退休批复相关文件复印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 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受理对象: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医疗保障制度 的全体城乡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 新生儿。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 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基层服务网点。 (四)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受理对象:医疗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医保参保单位。 办理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注:(1)参保单位(多证合一)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机构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相应提供: 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③上级单位批复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时,只填发 生变更的事项,没有发生变更的事项可不填写。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 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受理对象:医疗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职工或灵活就业 人员参保群众。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关键信息 变更加盖公章)。 注:根据变更内容,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本 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人变更银行账户信息的,应提供本人所要变更银行卡复 印件; (3)参保人员职级变更的,应提供组织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单位说 明(加盖单位公章),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职称变更的,还应提供专 业技术职称证和聘任文件的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无需提供变更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 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办理。 (六)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受理对象:医疗保险登记信息改变的城乡居民参保群众。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注:根据变更内容,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本 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人变更银行账户信息的,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 卡)复印件; (3)特殊身份人员身份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 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基层服务网点。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七)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受理对象: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 办理材料: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注:(1)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 介绍信; (2)公、检、法、司或纪检监察部门需查询涉案单位参保 缴费信息时,需提供调取信息的公函和调取人的工作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办结及反馈。 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业务经办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办理。 (八)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受理对象: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查询本人参保 信息(包括个人权益记录)。 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注:公、检、法、司或纪检监察部门需查询涉案个人参保 缴费信息时,需提供调取信息的公函和调取人的工作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办结及反馈。 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业务经办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办理。 (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受理对象: 参保人员因死亡或医保关系转移时无法转移个人账户资金 及医疗保险险种变更无法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注:(1)因死亡支取的,还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卡账户信息复印件及个人承诺书; (2)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医疗保险险种 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主动放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办理时限:15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 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十)出具《参保凭证》 受理对象:申请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本地参 保人员。 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注:(1)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疆内医保关系转移不 需再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只需在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个人账户归集业务。 (2)您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入地方网厅入口 ( https://fuwu.nhsa.gov.cn ) 或 新 疆 医 保 服 务 平 台 个 人 网 厅 (https://fuwu.xjylbz.cn)或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APP,自助申请 出具《参保凭证》。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 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办理。 (十一)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受理对象: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参保人 员。 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备 查)。 注:(1)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疆内医保关系转移不 需再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只需在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个人账户归集业务。(2)您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 入地方网厅入口(https://fuwu.nhsa.gov.cn)或新疆医保服务平 台个人网厅(https://fuwu.xjylbz.cn)或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APP, 自助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办理时限:15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 受理—业务流转—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十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受理对象: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 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注:(1)异地备案采取个人承诺方式成功备案的,只在备 案地享受医保费用直接结算,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在备 案地和参保地享受医保费用直接结算。 (2)您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 案小程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 (https://fuwu.xjylbz.cn)办理备案。 办理时限:线下即时办结,线上不超过 2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 受理—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及新 疆医保服务平台手机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 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基层服务网点。 (十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受理对象: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注:(1)异地备案采取个人承诺方式成功备案的,只在备 案地享受医保费用直接结算,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在备 案地和参保地享受医保费用直接结算。 (2)您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 案小程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 (https://fuwu.xjylbz.cn)办理备案。 办理时限:线下即时办结,线上不超过 2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 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 务受理—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及级 新疆医保服务平台手机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 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基层服务网点。 (十四)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受理对象:被用人单位派驻参保统筹地区外长期工作、挂 职、学习、出差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 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注:(1)异地备案采取个人承诺方式成功备案的,只在备 案地享受医保费用直接结算,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在备 案地和参保地享受医保费用直接结算。 (2)您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 案小程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 (https://fuwu.xjylbz.cn)办理备案。 办理时限:线下即时办结,线上不超过 2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 受理—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新 疆医保服务平台手机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 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基层服务网点。 (十五)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受理对象:因病情需要,经具有转诊转院资质的定点医疗 机构出具转诊转院证明的参保人员或因出差、探亲或旅游期间 突发急、危、重症未办理转诊转院证明,需补办转诊转院手续 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注:(1)因出差、探亲、旅游等期间突发急、危、重症的 需出具就医医院的急症诊断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2)已办理过《组织器官移植、恶性肿瘤、血液病转外就 医直通车专用证》的人员,可凭《组织器官移植、恶性肿瘤、血 液病转外就医直通车专用证》复印件办理转诊备案。 (3)您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 案小程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 (https://fuwu.xjylbz.cn)办理备案。 办理时限:线下即时办结,线上不超过 2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 受理—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新 疆医保服务平台手机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 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基层服务网点。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十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 认定 受理对象:参保人员患有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慢特病的, 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复印专用章)或门诊检查资料原 件; 3、《喀什地区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治 疗审批表》(一式两份)。 注:喀什地区已将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下放至具有评审资 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具有评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 受理、评审、注册,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通过线下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业务审 核—业务反馈。 办理方式:定点医疗机构受理、评审、注册,医保经办机 构登记备案。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十七)门诊费用报销 受理对象: 1、因就医地定点医院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而造成无法 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 2、因其他原因未能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门诊发票原件; 3、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4、急诊诊断证明; 注:1、普通门诊提供第 1、2、3 项材料; 2、门诊慢特病提供第 1、2、3 项材料; 3、急诊提供第 1、2、3、4 项材料; 4、参保群众死亡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账户 信息复印件及个人承诺书。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 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十八)住院费用报销 受理对象: 1、因就医地定点医院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而造成无法 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 2、发生住院前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且不能即时结算的参保人 员; 3、因其他原因未能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住院发票; 3、住院医疗费用清单; 4、出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书。 注:(1)因外伤住院报销医疗费用还需提供住院病例首页 (入院记录)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外伤病人受伤原因承诺 书》; (2)因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 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无法提供的应先填写个人承诺; (3)急诊入院的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业 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七、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十九)产前检查费支付 受理对象:职工符合生育享受规定,发生产前检查费无法 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院结算发票; 3、医院诊断证明。 注: (1)生育住院前,您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综合柜 台或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APP、新疆医保服务个人网厅 (https://fuwu.xjylbz.cn)办理生育登记备案,在生育医疗费结算 完成后再申请此项业务。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津贴合并申请; (2)跨省异地生育的,可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 (https://fuwu.xjylbz.cn)线上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 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仅支持跨省办理):业务 申请—网上预审—业务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业务审核—业 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和新疆医保服务个人网厅。 (二十)生育医疗费支付 受理对象:职工符合生育享受规定,发生生育医疗费无法 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院结算发票; 3、医院诊断证明; 4、费用清单; 注: (1)生育住院前,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综合柜台 或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 (https://fuwu.xjylbz.cn)办理生育登记备案; (2)跨省异地生育的,可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 (https://fuwu.xjylbz.cn)线上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 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仅支持跨省办理):业务 申请—网上预审—业务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业务审核—业 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和新疆医保服务个人网厅。 (二十一)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受理对象:职工符合生育享受规定,发生计划生育医疗费 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院结算发票; 3、医院诊断证明; 4、费用清单; 注: (1)生育住院前,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综合柜台 或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 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 (https://fuwu.xjylbz.cn)办理生育登记备案; (2)跨省异地生育的,可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 (https://fuwu.xjylbz.cn)线上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 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仅支持跨省办理):业务 申请—网上预审—业务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业务审核—业 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和新疆医保服务个人网厅。 (二十二)生育津贴支付 受理对象:符合生育享受规定,发生生育津贴无法即时结 算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院结算发票; 3、诊断证明。 注: (1)生育住院前,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综合柜台 或 通 过 新 疆 医 保 服 务 平 台 APP 、 新 疆 医 保 服 务 个 人 网 厅 (https://fuwu.xjylbz.cn)办理生育登记备案; (2)跨省异地生育的,可登录新疆医保服务个人网厅 (https://fuwu.xjylbz.cn)线上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 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仅支持跨省办理):业务 申请—网上预审—业务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业务审核—业 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和个人网厅。 八、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二十三)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受理对象: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救助对象以 “新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人员身份标识为唯 一数据来源。 注:在“新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已标注为符合资助 条件的救助对象,缴纳个人部分后,由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按医 疗救助身份代缴资助资金。 办理时限:即缴即补。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 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数据推送,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十四)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受理对象: 对医疗救助对象或符合依申请救助的参保人经基本医疗保 险、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 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救助,未联网直接结算的,可申请办理手 工(零星)报销。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 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依申请救助的参保人还需提供《城乡困难群众事后医疗 救助申请审批表》。 办理时限:自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 30 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环节: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业 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九、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十五)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受理对象: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医疗机构。 办理材料: 1、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执业备案证或中医诊所备案 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3、根据医疗机构性质,提供以下证件之一: 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统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法人证书》; 4、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5、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6、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7、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 材料。 (以上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 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十六)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受理对象: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零售药店。 办理材料: 1、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有效劳 动合同复印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6、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7、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8、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 材料。 (以上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限:三个月。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 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二十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受理对象: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材料: 1、实际发生的费用明细(电子版); 2、喀什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清算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3、发票或收据。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 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十八)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受理对象:定点零售药店。 办理材料: 1、实际发生的费用明细(电子版); 2、喀什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清算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3、发票或收据; 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理环节:可通过线下渠道办理:业务申请—业务受理— 业务审核—业务办结及反馈。 办理方式: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