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农业农村局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x
托里县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1-2023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自治区关于 2021-2023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 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塔城地区 2021-2023 年农业机械购 置补贴 实施方案》(塔地农业农村字〔2021〕64 号)精神,为规范高效 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 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 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 治区党委“3+1”部署要求,坚持“稳粮、优棉、强果、兴畜、 促特色”总思路,以满足广大农牧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 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稳重点、扩范 围、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持续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化、规 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加快推动农机装 备产业转型升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 供坚实支撑。 -1-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确保农机各项惠 民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成立托里县农机各项惠民补贴领导小组。 组 长:别克波拉提·阿合买提汉 副组长:张志坚 财政局局长 秦永峰 成 政府副县长 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周雪山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曹晓凤 审计局局长 高建斌 财政局副局长 李建强 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 卢 魏 铁厂沟镇党委书记 李 亮 庙尔沟镇党委书记 胡文君 托里镇党委书记 孙 强 多拉特乡党委书记 金 星 阿克别里斗乡党委书记 姜 虎 乌雪特乡党委书记 付长虎 库普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 任由李建强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县各乡(镇)场范 围内统一实施,坚持绿色、环保、生态导向的总体要求,结合我 -2- 县农业生产实际,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确定 2021 年补贴机具各类范围为 15 大类 42 小类 155 个机具品目。继续 实行“定额+限比”的补贴额确定方式,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 优先保障粮棉、林果、畜牧养殖、设施、特色等重要农产品生产 以及支持残膜回收、翻堆肥等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 具的补贴需要。 (二)补贴机具。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 推广鉴定证书)。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 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 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 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 经营的组织。补贴对象的认定,属乡(镇)管辖的,由乡(镇) 人民政府确定;在乡(镇)辖区外的由县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指 定的部门及机构确定。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 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其中,通用类机 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 -3- 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 30%。具体补 贴额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 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同时继续实行“定额+限比”的补贴方式。 (三)补贴数量 1.单个购机户年度内享受的补贴机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5 台(架)。 2.每个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 的数量,原则上拖拉机和自带动力的农业机械数量不超过 6 台, 农机具不超过 20 台(架) 。 3、无人机补贴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 财政厅(新农机〔2020〕72 号)文件执行。 五、资金分配计划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县各乡(镇)范围内统一实施,2021 年根据地区下达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资金 220 万元 并结合乡(镇)购置需求情况,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 补贴资金使用计划(见附件 1)。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 作,具体操作办法参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印发 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 (新农机办〔2012〕69 号),以及塔城地区农机局、财政局、 商务局联合下发的《2020 年塔城地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 案》(塔地机字〔2020〕64 号)执行。 六、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 -4-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 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 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 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 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乡(镇)农机站提出补贴资 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 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 业和经销商购置机具,所购机具必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当年确 定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和品目范围内。经销企业(生产企业) 必须向购机者提供机具铭牌永久固定在机身的机具,出具税控发 票(含电子发票),发票上注明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出 厂编号、发动机号及机架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地址 及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工商营业执照号)等信息。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利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 App 等信息化技术,按要求在线录入提交补贴申请,乡(镇)负责受 理购机者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要件,负责补贴对象资格 初审,将申请人及所购机具信息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 行核实,指导申请人填报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 件 2),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字样印章。申请补贴的 购机者对其提供的申请补贴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审验公示信息。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农机站按照 -5-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 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 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农业农村局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 请后,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 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 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 13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 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 信息,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 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1、核实内容:一是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 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件等信息(申请人是否符合补贴对象规定);二是购买 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是 否合规);三是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 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 信息等(申请人所购机具是否真实合规);四是其他信息。购机者 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 他必要信息。 2.核实重点: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和单人多台套的核验。 3.核实流程:核实人员将核实情况填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申请表》对应栏中,由核实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两人以上签字确 认,乡(镇)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 -6- 机者信息表核验流程必须在受理购机补贴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 完成。 (四)补贴发放。购机户申请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示期满无 异议后,乡(镇)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享受农机购 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上签字、盖章,连同相关资料上报县农 机化主管部门。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信息表上签字盖章, 分期分批报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分期分批将 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卡(农民)或以其他有效形式发放到补贴对 象。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 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 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 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五)监督抽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 局和财政局按照不低于 10%进行抽查复核,对于抽查复核中发 现有问题的乡(镇),该乡(镇)须对所有机具进行现场逐台核 实复验整改。 七、启用补贴系统 继续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系统已正式 启用,并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关闭。农机部门负责将上年 度结转资金与分配资金的补贴相关信息录入系统,要加强信息动 态监督,确保补贴信息录入的及时、完整与准确。 八、完善保障措施 -7-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塔城地区 2021-2023 年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与指 导,加大绩效管理力度,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农机购置补贴政 策实施主体职责,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 责任追究制度;在对象确认、信息录入、机具核实、资金发放等 环节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把关,确保各环节规范有序。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严格执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 (卡)”的补贴方式,严格执行“定额+限比”的补贴额确定方 式,进一步简政放权,鼓励先购后补,鼓励报废更新、鼓励“一 站式”服务。要加强机具核实,机具铭牌标识符合自治区统一规 定。报废更新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办理。 (三)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通过托里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公示栏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 公开专栏,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全覆盖,上年度农机购置 补贴实施情况公告、受益户信息表、当年度资金使用进度、受益 户信息表、补贴工作方案、补贴标准等要及时在专栏中发布,自 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 (四)强化监管,严惩违规 县农机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县购置补贴办抽查补贴机具比例不得少于 10%。要强化监管, -8- 要严格执行制定规定不走样,把农财两部和自治区、地区的各项 规定和纪律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主动防御风险,加强警示教育。 县乡财政、农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补助资金审批工作中, 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县农机、财政等部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 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切实履行职责,按职责分工开展违规 行为查处工作,重拳打击各类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行为。对农 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显露出的问题和案件,要及时调查处 理。要加大补贴政策实施的动态监管,加大机具核实抽查力度; 要强化、细化监管措施,对于补贴额涨幅高的产品要作为重点监 管对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于出现异常和违规行为要及时查 处并反馈,确保补贴政策有效实施。 -9- 附件 1: 托里县 2021 年农机购置及报废补贴资金 分配计划表 序号 乡镇 分配资金 1 乌雪特乡 65 万元 2 阿合别里斗乡 60 万元 3 多拉特乡 80 万元 4 其他乡镇 15 万元 合计 220 万元 备注 备注:结合各乡(镇)2021年农机具购置情况,具体由县 统一进行调配,(此资金包含2020年超录部分已发放资金)。 - 10 - 附件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购买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补贴编号:XXXXXXXXXXXXXXXX 姓名/组织 性别/性质 购机者身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乡镇 村组 购机者信息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手填) 银行账号 机具大类 (手填) 中央补贴 机具小类 单机补贴额 机具品目 (元) 生产企业 购买机具 机具型号 小计 信息 功率(千瓦) 购机补贴金额总计(元) 数量(设施类实际数量) 报废补贴额合计(元) 经销商 销售总价(元) 分档名称 - 11 - 备注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发票号 报废回收证明编号 报废更新机型 底盘(车架)号 报废更新补贴额(元) 报废信息 1.本人已知政策规定,对提供的上述信息和 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如有 虚假购机、以小报大等违法违规行为,退回 受理经办 所有补贴资金。 人签字 签字: 购机者承诺 购机者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会、乡镇财政所、乡镇农机站负责人 乡镇核实人 签字: 乡镇政府 员签字 签字: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 补贴产品必须是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证书的产品。 2. 获得本表格并经过对外公示 7 天后,无异议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补贴资格。 3. 本表格是补贴对象获得补贴资金的主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4. 本表格有效期从 XXXX 年 XX 月 XX 日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过期作废。 表格说明 5. 本表格一式二份,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一份,补贴对象一份。 6. 银行卡号、账号和联系电话作为内部工作资料妥善保存,不再存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 理系统,农机购置补贴款由财政直接发放,无需购机者操作银行账户,如果有人发短信、 打电话要求提供个人账户信息、付款、转账等,不可轻信,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 12 - 打表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附件3: 年度 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经 单台销 单台补 购 所 机 生 产 购 机 序 所在乡 在 具 产 品 买 购买数 者 号 (镇) 村 销 品 厂 名 机 姓 组 总补贴 家 称 名 1 2 3 4 5 6 ... 合 计 - 13 - 型 贴额 量(台) 额(元) 商 目 售价格 (元) (元) 托里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小组 单位:托里县农业农村局 姓 名 张永文 胡芳芳 齐海忠 张宇 娜地拉·阿布 力米提 美合日班·阿 卜杜喀迪尔 安娥丽 性 别 男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职务/职称 推广站站长 推广员 校长 推广员 推广员 教师 教师 专业 农机 农机 农机 农机 农机 农机 农机 工作单位 托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 推广站 托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 推广站 托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 学校 项目中分工 项目总负责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托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 项目技术指导 推广站 及档案整理 托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 项目技术指导 推广站 及档案整理 托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 项目技术指导 学校 及培训 托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 档案资料整理 学校 及培训 - 14 - 项目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购置补贴办, 办公室主任由张永文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托里县农业农村局 2021 年 8 月 24 日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