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资料汇编(总第八十期).doc
党员干部理论学习 资 料 汇 编 总第八十期(2022 年第 5 期) 中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委员会 2022 年 5 月 目 录 1.《习近平:依法规范和引导我国资本健康发展发挥资本 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 2.《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 100 周年大会 上的讲话》 3.《信访工作条例》 4.市委《印发〈关于开展“真抓实干转作风、加快廊坊高 质量发展”大讨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5.《廊坊市“真抓实干转作风、加快廊坊高质量发展”大 讨论活动学习资料汇编》(此文为秘密,按照密件管理,进行 传达学习) - 1 -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 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依法规范和引导我国 资本健康发展发挥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 积极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 4 月 29 日下午就依法规范和引导我国资本健 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 学习时强调,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在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 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 重大理论问题,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关系改革开放 基本国策,关系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 定。必须深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我国各类资本及其作用的认识, 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发挥其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 用。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教授刘元春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 出了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了讲解,并进行了讨 论。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在党的百年 奋斗历程中,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我国国情和不同 时期主要任务出发,不断深化对资本的认识,不断探索规范和引 导资本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 以后,我们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认为资本作为重 - 2 - 要生产要素,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工具,是发展经济的方式和手 段,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利用各类资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逐步 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 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 经济制度,提出并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 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 本经济制度,并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 定下来。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 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各类资本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市场 环境和法治环境。我们强化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有效防 范风险,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我们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克 服经济脱实向虚的倾向,重点解决不良资产风险、泡沫风险等。 我们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 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 制。我们对资本性质的理解逐步深化,对资本作用的认识更趋全 面,对资本规律的把握更加深入,对资本运行的治理能力不断提 高。 习近平强调,我国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资本同土地、劳动 力、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共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作 出了贡献,各类资本的积极作用必须充分肯定。现阶段,我国存 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混合资本等各种 - 3 - 形态资本,并呈现出规模显著增加、主体更加多元、运行速度加 快、国际资本大量进入等明显特征。 习近平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牢牢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立足当前、着眼 长远,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策,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 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注重激发包括非公有资本在内的 各类资本活力,发挥其促进科技进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 生活、参与国际竞争的积极作用,使之始终服从和服务于人民和 国家利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贡献力量。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新的时代条件下资本理论研究。在社会 主义制度下如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这是新时代马克思主 义政治经济学必须研究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要深入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待和处理资本的正反两方 面经验,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理论研究,用科学理 论指导实践,促进各类资本良性发展、共同发展,发挥其发展生 产力、创造社会财富、增进人民福祉的作用。 习近平指出,要历史地、发展地、辩证地认识和把握我国社 会存在的各类资本及其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 是带动各类生产要素集聚配置的重要纽带,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 展的重要力量,要发挥资本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同 时,必须认识到,资本具有逐利本性,如不加以规范和约束,就 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我们要立足新发展阶 - 4 - 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正确 处理不同形态资本之间的关系,在性质上要区分,在定位上要明 确,规范和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 习近平强调,要正确处理资本和利益分配问题。我国社会主 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 式并存,在社会分配中体现人民至上。要注重经济发展的普惠性 和初次分配的公平性,既注重保障资本参与社会分配获得增殖和 发展,更注重维护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 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 裕的道路。 习近平指出,要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要继续完善我国资本市 场基础制度,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为各类资本发展释放出更 大空间。要健全产权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全 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消除各种市场壁垒,使各类资本机会 平等、公平进入、有序竞争。要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不断提高 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投资便利化,以优质市场环境吸引更多国际 资本在我国投资兴业。要支持和鼓励我国资本和企业走向世界。 习近平强调,要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要设立“红绿灯”, 健全资本发展的法律制度,形成框架完整、逻辑清晰、制度完备 的规则体系。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 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导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相关法 律法规的立改废释。要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完善市场准入制 度,提升市场准入清单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要完善资本行为制度 - 5 - 规则。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依法打击滥用市 场支配地位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培育文明健康、向上向 善的诚信文化,教育引导资本主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 信用信义、重社会责任,走人间正道。 习近平指出,要全面提升资本治理效能。要总结经验、把握 规律、探索创新,增强资本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健 全事前引导、事中防范、事后监管相衔接的全链条资本治理体 系。要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依法监管、公正监管、源头 监管、精准监管、科学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 式,弥补监管短板,提高资本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 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属地监管,地方要全面落实属 地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到位。要完善行业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分工 协作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和金融监管、外资监管、竞争监管、安 全监管等综合监管的协调联动。要精准把握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 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增强治理的预见性和敏捷度,发现风险 早处置、早化解。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资本领域反腐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 势,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着力查处资本无序 扩张、平台垄断等背后的腐败行为。 习近平指出,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是党领导经济工作的 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 部署上来,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提升资本治理本领,加强政策 - 6 - 宣传和预期引导,坚决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 - 7 -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22 年 5 月 10 日)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青春孕育无限希望,青年创造美好明天。一个民族只有寄望 青春、永葆青春,才能兴旺发达。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 100 周年,就是要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 国梦的新征程上奋勇前进。 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向全体共青团员和各级共青团组织、 团干部,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中华民族是历史悠久、饱经沧桑的古老民族,更是自强不 息、朝气蓬勃的青春民族。在 5000 多年源远流长的文明历史中, 中华民族始终有着“自古英雄出少年”的传统,始终有着“长江 后浪推前浪”的情怀,始终有着“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 进步”的信念,始终有着“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的期待。千百 年来,青春的力量,青春的涌动,青春的创造,始终是推动中华 民族勇毅前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磅礴力量! 青年的命运,从来都同时代紧密相连。1840 年鸦片战争以 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 - 8 - 文明蒙尘,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一批又一批仁人志 士为救国救民而苦苦追寻,一大批先进青年在“觉醒年代”纷纷 觉醒。伟大的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拉开了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也标志着中国青年成为推动中国社会变 革的急先锋。 青春力量一经觉醒,先进思想一经传播,中华大地便迅速呈 现出轰轰烈烈的革命新气象。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 的紧密结合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 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把革命的希望寄予青年。党的一大专门 研究了建立和发展青年团作为党的预备学校的问题。1922 年 5 月 5 日,在中国共产党直接关怀和领导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宣 告成立。这在中国革命史和青年运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奋斗,是共青团的初心使命。 一百年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共青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走 在青年前列,组织引导一代又一代青年坚定信念、紧跟党走,为 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贡献力 量,谱写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激昂的青春乐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青团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用先进 思想启迪青年觉醒、凝聚青春力量,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踊跃 投身反帝反封建的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学生运动,积极参加党 领导的革命武装,在打倒军阀、抗日救亡、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 的伟大斗争中冲锋陷阵,展现出不怕牺牲、浴血斗争的精神风 貌。刀光剑影,枪林弹雨,广大团员青年对党忠贞不渝,经受住 - 9 - 了生与死的考验,为中国革命胜利贡献了青春、建立了重要功 勋!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共青团积极参与中华民族有史以 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组建青年突击队、青年垦荒队、 青年扫盲队,开展学雷锋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激发“敢 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喊出“把青春献给祖国”的响亮口号, 向科学进军,向困难进军,向荒原进军,展现出敢于拼搏、辛勤 劳动的精神风貌。艰难困苦,千难万险,广大团员青年主动作 为、勇挑重担,哪里最困难、哪里就有团的旗帜,哪里有需要、 哪里就有团员青年的身影,为祖国建设贡献了青春、建立了重要 功勋!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共青团适应党和国 家工作中心战略转移,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广泛开展争当新长 征突击手、“五讲四美三热爱”、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青年 文明号、保护母亲河等一大批青春气息浓烈的创造性活动,团结 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发出“团结起来、振兴中华”的时代强音,在 现代化建设各条战线上勇立潮头,展现出敢闯敢干、引领风尚的 精神风貌。革故鼎新,建设四化,广大团员青年勇作改革闯将, 开风气之先,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了青春、建 立了重要功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共青团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 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波澜壮阔的实践,坚持守正创新、踔 厉奋发,全面深化自身改革,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脱贫攻坚 - 10 - 战场摸爬滚打,在科技攻关岗位奋力攀登,在抢险救灾前线冲锋 陷阵,在疫情防控一线披甲出征,在奥运竞技赛场奋勇争先,在 保卫祖国哨位威武守护,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刻冲得出来、顶 得上去,展现出自信自强、刚健有为的精神风貌。“清澈的爱, 只为中国”,成为当代中国青年发自内心的最强音。伟大梦想, 伟大使命,广大团员青年自觉担当重任,深入基层一线,让青春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绽放异彩,为党和国家事业 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贡献了青春、建立了重要功 勋! 时代各有不同,青春一脉相承。一百年来,中国共青团始终 与党同心、跟党奋斗,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把忠诚书写在党和 人民事业中,把青春播撒在民族复兴的征程上,把光荣镌刻在历 史行进的史册里。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青团不愧为中国青年运动的先 锋队,不愧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可靠后备军!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越是往前走、向上攀,越是要善于从走过的路中汲取智慧、 提振信心、增添力量。一百年来,共青团坚定理想、矢志不渝, 形成了宝贵经验。这是共青团面向未来、再立新功的重要遵循。 ——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坚持党的领导的立身之本。没 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共青团。共青团从诞生之日起,就以 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把坚 持党的领导深深融入血脉之中,形成了区别于其他青年组织的根 - 11 - 本特质和鲜明优势。听党话、跟党走始终是共青团坚守的政治生 命,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始终是一代代共青团员的政治信念。历 史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共青团才能团结带领青年前 进,推动中国青年运动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坚守理想信念的政治之魂。共 青团把青年人组织起来,是在理想信念感召下坚定信仰的结合、 科学主义的结合。团的一大就明确提出了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远 大理想,亮出了社会主义的鲜明旗帜,在一代又一代青年心中点 亮理想之灯、发出信念之光,这是共青团最根本、最持久的凝聚 力。历史充分证明,只有始终高举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共 青团才能形成最为牢固的团结、锻造最有战斗力的组织,始终把 青年凝聚在党的理想信念旗帜之下。 ——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投身民族复兴的奋进之力。党 的奋斗主题就是团的行动方向。共青团紧扣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 中心任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人民群众的壮阔实 践,在民族复兴征程上勇当先锋、倾情奉献,发挥生力军和突击 队作用,使实现民族复兴成为中国青年运动一以贯之的恢弘主 流。历史充分证明,只有牢牢扭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这 一主题,共青团才能团结起一切可以团结的青春力量,唱响壮丽 的青春之歌。 ——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扎根广大青年的活力之源。共 青团历经百年沧桑而青春焕发,依靠的就是始终扎根广大青年, 始终把工作重点聚焦在最广大的工农青年和普通青年群体,把心 - 12 - 紧紧同青年连在一起,把青年人的心紧紧同党贴在一起。历史充 分证明,只有不断从广大青年这片沃土中汲取养分、获取力量, 共青团才能成为广大青年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齐心协 力,胜利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 小康社会,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 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实现中国梦是一场历史接力赛,当代青年要在实现民族复兴 的赛道上奋勇争先。时代总是把历史责任赋予青年。新时代的中 国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 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 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代表响亮喊出“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 春誓言。这是新时代中国青少年应该有的样子,更是党的青年组 织必须有的风貌。 在新的征程上,如何更好把青年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 起来,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 国梦而奋斗,是新时代中国青年运动和青年工作必须回答的重大 课题。共青团要增强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团结带领广大团 员青年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 年,用青春的能动力和创造力激荡起民族复兴的澎湃春潮,用青 春的智慧和汗水打拼出一个更加美好的中国! 这里,我给共青团提几点希望。 - 13 - 第一,坚持为党育人,始终成为引领中国青年思想进步的政 治学校。志存高远方能登高望远,胸怀天下才可大展宏图。火热 的青春,需要坚定的理想信念。我们党用“共产主义”为团命 名,就是希望党的青年组织永远站在理想信念的高地上,用党的 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用党的光辉旗帜 指引青年,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新时代的中国青年,更加 自信自强、富于思辨精神,同时也面临各种社会思潮的现实影 响,不可避免会在理想和现实、主义和问题、利己和利他、小我 和大我、民族和世界等方面遇到思想困惑,更加需要深入细致的 教育和引导,用敏锐的眼光观察社会,用清醒的头脑思考人生, 用智慧的力量创造未来。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要从政治上着眼、从思想上入 手、从青年特点出发,帮助他们早立志、立大志,从内心深处厚 植对党的信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 仰。要立足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这一根本大计,牢牢把握培养社会 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引导广大青年在思想洗礼、 在实践锻造中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让革命薪 火代代相传! 第二,自觉担当尽责,始终成为组织中国青年永久奋斗的先 锋力量。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行动是青年最有效的磨砺。 有责任有担当,青春才会闪光。青年是常为新的,最具创新热 情,最具创新动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离不开一代又一代有志青 年的拼搏奉献。只有当青春同党和人民事业高度契合时,青春的 - 14 - 光谱才会更广阔,青春的能量才能充分迸发。青年是社会中最有 生气、最有闯劲、最少保守思想的群体,蕴含着改造客观世界、 推动社会进步的无穷力量。共青团要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勇做 新时代的弄潮儿,自觉听从党和人民召唤,胸怀“国之大者”, 担当使命任务,到新时代新天地中去施展抱负、建功立业,争当 伟大理想的追梦人,争做伟大事业的生力军,让青春在祖国和人 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 第三,心系广大青年,始终成为党联系青年最为牢固的桥梁 纽带。共青团是党领导的群团组织,也是青年人自己的组织。团 的最大优势在于遍布基层一线、深入青年身边。要紧扣服务青年 的工作生命线,履行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这一政治 责任,既把青年的温度如实告诉党,也把党的温暖充分传递给青 年。要千方百计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主动想青年之所想、急 青年之所急,充分依托党赋予的资源和渠道,为青年提供实实在 在的帮助,让广大青年真切感受到党的关爱就在身边、关怀就在 眼前! 第四,勇于自我革命,始终成为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的先进 组织。对共青团来说,建设什么样的青年组织、怎样建设青年组 织是事关根本的重大问题。“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 无方,刻船不可以索遗剑。”共青团只有勇于自我革命,才能跟 上时代前进、青年发展、实践创新的步伐。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 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 路,聚焦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目标方向, - 15 - 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要敏于把握青年脉搏,依据青年工 作生活方式新变化新特点,探索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新思路新模 式,带动青联、学联组织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不断巩 固和扩大青年爱国统一战线。要自觉对标全面从严治党经验做 法,以改革创新精神和从严从实之风加强自身建设,严于管团治 团,在全方位、高标准锻造中焕发出共青团昂扬向上的时代风 貌! “人生万事须自为,跬步江山即寥廓。”追求进步,是青年 最宝贵的特质,也是党和人民最殷切的希望。新时代的广大共青 团员,要做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模范,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 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要做刻苦学 习、锐意创新的模范,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努 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要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模范, 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要做 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模范,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 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要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 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广大共青团员要认真接 受政治训练、加强政治锻造、追求政治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 拢,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目标、为光荣。 长期以来,广大团干部发扬优良传统,认真履职尽责,为党 的青年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团干部要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 - 16 - 格,高扬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心境澄明,心力茁壮,让人迎面 就能感受到年轻干部应有的清澈和纯粹。要自觉践行群众路线、 树牢群众观点,同广大青年打成一片,做青年友,不做青年 “官”,多为青年计,少为自己谋。要培养担当实干的工作作 风,不尚虚谈、多务实功,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 担难、担重、担险,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要涵养廉洁 自律的道德修为,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锤炼意 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的人。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革命人永远是年轻。中国共产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 百年恰是风华正茂。列宁曾经引用恩格斯的话说过:“我们是未 来的党,而未来是属于青年的。我们是革新者的党,而总是青年 更乐于跟着革新者走。我们是跟腐朽的旧事物进行忘我斗争的 党,而总是青年首先投身到忘我斗争中去。”历史和现实都证 明,中国共产党是始终保持青春特质的党,是永远值得青年人信 赖和追随的党。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 共青团是突击队,少先队是预备队。入队、入团、入党,是青年 追求政治进步的“人生三部曲”。中国共产党始终向青年敞开大 门,热情欢迎青年源源不断成为党的新鲜血液。共青团要履行好 全团带队政治责任,规范和加强少先队推优入团、共青团推优入 党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各 - 17 - 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培养和发展青年党员,特别是要注重从优秀 共青团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李大钊说过:“青年者,国家之魂。”过去、现在、将来青 年工作都是党的工作中一项战略性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倾 注极大热忱研究青年成长规律和时代特点,拿出极大精力抓青年 工作,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 路人。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经常研究解决共 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团干部,支持共青 团按照群团工作特点和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 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 今也?”青年之于党和国家而言,最值得爱护、最值得期待。青 年犹如大地上茁壮成长的小树,总有一天会长成参天大树,撑起 一片天。青年又如初升的朝阳,不断积聚着能量,总有一刻会把 光和热洒满大地。党和国家的希望寄托在青年身上! 1937 年,毛泽东同志为陕北公学成立题词时说:“要造就一 大批人,这些人是革命的先锋队。这些人具有政治远见。这些人 充满着斗争精神和牺牲精神。这些人是胸怀坦白的,忠诚的,积 极的,与正直的。这些人不谋私利,唯一的为着民族与社会的解 放。这些人不怕困难,在困难面前总是坚定的,勇敢向前的。这 些人不是狂妄分子,也不是风头主义者,而是脚踏实地富于实际 精神的人们。中国要有一大群这样的先锋分子,中国革命的任务 就能够顺利的解决。”今天,党和人民同样需要一大批这样的先 - 18 - 锋分子,党中央殷切希望共青团能够培养出一大批这样的先锋分 子。这是党的殷切期待,也是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待! - 19 - 信访工作条例 (2022 年 1 月 2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2 年 2 月 2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 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 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 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 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第三条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 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 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 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 信访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 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 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服务党和国家 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 - 20 - 谐稳定。 第五条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 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 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 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 (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 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 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六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 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 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二章 信访工作体制 第七条 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 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 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第八条 党中央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立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 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21 - (二)制定信访工作方针政策,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中事关党 和国家工作大局、社会和谐稳定、群众权益保障的重大改革措 施; (三)领导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 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 证。 第九条 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 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信访工 作的部署要求,统筹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构建,支持和督促下级党 组织做好信访工作。 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形势,部 署任务,研究重大事项,解决突出问题。 第十条 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本级党委关 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各 方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研究解 决政策性、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第十一条 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 下,负责全国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履行 下列职责: (一)研究分析全国信访形势,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 (二)督促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 署; (三)研究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重大问题和事 - 22 - 项; (四)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协调指导解决具有普遍性的 信访突出问题; (五)领导组织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指导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 (七)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有关 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中央信访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信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 作,督促检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第十二条 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 议或者工作会议。研究涉及信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 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应当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 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报送落实情况;及时将本领域重大敏 感信访问题提请联席会议研究。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本级党委和政府领 导下,负责本地区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协调处理发生在本地区的重要信访问题,指导下级信访工作联席 会议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一般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担任。 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及时调整成员 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 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席会议工作的科学 - 23 - 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根据工作需要,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可以 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或者明确党政联席会定期研究本地 区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发生在本地区的重要信访问题。 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 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 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信 访工作形势任务,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参照党委 和政府信访部门职责,明确相应的职责。 第十五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应当做好 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预防和化解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加强对下级机关、单位信 访工作的指导。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 道,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 - 24 - 等作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 护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以及村(社区)“两 委”应当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努力做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部门建设,选优配 强领导班子,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信访 督查专员制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 府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由本级党委或者政府副秘书长〔办 公厅(室)副主任〕兼任。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 入教学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 工作岗位锻炼制度。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为信访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所 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 第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 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 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 理。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 - 25 - 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十八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 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 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 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 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 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 题。 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根 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机关、单位联合接待,一站式解决信访问 题。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十九条 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 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 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 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 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 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 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 - 26 - 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 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 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 人。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 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 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 享。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将信访事项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使 网上信访、来信、来访、来电在网上流转,方便信访人查询、评 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应当 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 15 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依照职责属于本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 决定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情况重大、紧急的, 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 (二)涉及下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 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送有权处理的机 关、单位。 (三)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 可以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 - 27 - 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送 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应当释 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 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 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收 到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对属于本机关、 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 序;对属于本系统下级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转送、交办 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并告知信访人转送、交办去向;对不属 于本机关、单位或者本系统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 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 对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能够当场告 知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 项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 址不清的除外。 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或者本系统上级机关、单位转送、交 办的信访事项,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有关机关、单位 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 和程序;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或者本系统职权范围的,有关机 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详细说明 理由,经转送、交办的信访部门或者上级机关、单位核实同意 - 28 - 后,交还相关材料。 政法部门处理涉及诉讼权利救济事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 举控告事项的告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关、单位的信访事 项,由所涉及的机关、单位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 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决定受理机关;受理有争议且没有共同的上 一级机关、单位的,由共同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 应当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的机关、单位分立、合并、撤销 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单位受理;职责不清的,由本级 党委和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单位受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机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 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通报 相关主管部门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依 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接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 访信息,应当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国家信访局。 第二十六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 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 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 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 - 29 - 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 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 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职 责和有关规定,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 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 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正常信访 秩序。 第二十八条 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 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加强教育疏 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 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 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各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 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类事 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对科学合理、具 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 - 30 -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或者对改进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应当按照有 关规定给予奖励。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对涉及国计民 生的重要工作,主动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 第三十条 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 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 馈。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 部门通报反映干部问题的信访情况,重大情况向党委主要负责同 志和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报送。组织(人事)部门 应当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 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求决类事项,有权处理的 机关、单位应当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复议程序、检察机关 刑事立案程序或者法律监督程序、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的,涉 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二)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三)可以通过党员申诉、申请复审等解决的,导入相应程 序处理。 (四)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 - 31 - 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解决的,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五)属于申请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者财产权 等合法权益职责的,依法履行或者答复。 (六)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 由,并调查核实,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重大、复杂、疑难的 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第三十二条 信访处理意见书应当载明信访人投诉请求、事 实和理由、处理意见及其法律法规依据: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 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作出解释说 明;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 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 有关机关、单位执行;不予支持的,应当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 工作。 第三十三条 各级机关、单位在处理申诉求决类事项过程 中,可以在不违反政策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裁量权范围 内,经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可以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 自愿和解。经调解、和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或者和解协议书。 第三十四条 对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 - 32 - 当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 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并 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 面答复之日起 30 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 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六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 复之日起 30 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 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 30 日 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单位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举 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 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 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第三十七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坚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 防调处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综合运用法 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多措 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各级机关、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 人,可以告知或者帮助其向有关机关或者机构依法申请社会救 助。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有关政法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 - 33 - 司法救助。 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单位对信访事项已经 复查复核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相关信访人,应当 做好疏导教育、矛盾化解、帮扶救助等工作。 第五章 监督和追责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对开展信访工作、落实信 访工作责任的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应当根 据工作需要开展督查,就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反 馈,重要问题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 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应当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列入督查 范围。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以依规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信访问题为导向,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 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 评价的重要参考。 对在信访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机关、单位或者个 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信访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视情节轻重,由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约谈、通报、挂牌 督办,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十条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发现有关机关、单位存在违 反信访工作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 - 34 - 衍、拖延、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等情形的,应当 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对工作中发现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 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 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 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向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单位提 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 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书面反馈采纳情况。 第四十一条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应当编制信访情况年度报 告,每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报告。 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信访事项的数据统计、信访事项涉及领域以及被投诉 较多的机关、单位; (二)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转送、交办、督办情况; (三)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 责任建议以及被采纳情况; (四)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根据巡视巡察工作需要,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应当向巡视巡 察机构提供被巡视巡察地区、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 要负责人有关信访举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具有苗头性、倾 向性的重要信访问题,需要巡视巡察工作关注的重要信访事项等 情况。 - 35 - 第四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 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 法权益; (二)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 法权益;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机关、单位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 见。 第四十三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 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照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 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 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 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 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机关、单位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 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照规定登记; (二)对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 - 36 - 第四十五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 办结信访事项;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 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 (三)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等 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事项处理职责的情 形。 第四十六条 有关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 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 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待信访人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 系; (二)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三)对规模性集体访、负面舆情等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 大; (四)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 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未依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五)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 - 37 - 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六)打击报复信访人; (七)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第四十七条 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 的,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 育。 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 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 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由国家信访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 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