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XF2020006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忻州市忻府区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晋迈评报字[2023]第 023 号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 晋迈评报字[2023]第 023 号 评估机构: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方: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出让机关: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评估对象: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评估范围:山西省煤炭地质 115 勘查院《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 用花岗岩(机制砂)勘查报告》中载明的“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 (机制砂)”之矿区范围,及该范围内评估基准日保有的建筑用花岗岩矿推断资源 量。 评估目的: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公开出让“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 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按国家矿业权出让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 评估。通过评估,为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定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评估方法:基准价因素调整法 主要评估参数: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矿区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推断资源量 508.72 万 m3(1297.23 万 t),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基准价为 1297.23 万 元。基准价调整系数: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 1.00,矿石质量调整系数 1.00, 资源(可采)量调整系数 1.16 ,矿产品价格调整系数 1.02 ,矿体赋存开发条件的 调整系数 1.00,矿山建设外部条件调整系数 1.00,综合调整系数 1.18。 评估结果:在认真审核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和研究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 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择“基准价因素调整法”及其相关参数,经评定 估算,确定“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出让收益评估值为人民币 1530.73 万元,大写:壹仟伍佰叁拾万柒仟 叁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相关规定,评估结果自评估基 准日起有效期一年。即从 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0 日止,超过有效期此 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 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 供和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 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报告》,欲了解该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全 文。 法定代表人: 矿业权评估师: 矿业权评估师: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正 文 目 录 一、评估机构................................................................................................................... 1 二、评估委托方及出让方............................................................................................... 1 三、采矿权概况............................................................................................................... 2 四、评估目的................................................................................................................... 2 五、评估对象和范围....................................................................................................... 2 六、评估基准日............................................................................................................... 4 七、评估依据................................................................................................................... 4 八、评估实施过程........................................................................................................... 5 九、矿产资源勘查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6 十、现场核实考察情况................................................................................................. 16 十一、评估方法............................................................................................................. 16 十二、评估参数的确定................................................................................................. 18 十三、评估假设条件..................................................................................................... 25 十四、评估结论............................................................................................................. 26 十五、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26 十六、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27 十七、评估责任人......................................................................................................... 28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3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附 表 目 录 附表 1、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汇总 表 附 件 目 录 附件 1、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业权评估委托书》; 附件 2、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附件 3、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附件 4、矿业权评估师执业登记证书; 附件 5、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专家组《山西省忻州市 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区勘查地质报告》评审意见书; 附件 6、山西省煤炭地质 115 勘查院《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 岗岩(机制砂)矿区勘查地质报告》(二〇二一年二月); 附件 7、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书。 附 图 目 录 1、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区地形地质图(1:2000); 2、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区勘探线及资源量估算 剖面图(1:2000); 3、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区资源量估算结果分布 图(1:2000)。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4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晋迈评报字[2023]第 023 号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公开出让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 矿权,由于原评估报告有效期已过期,并据 2020 年编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 告竞争性谈判的结果,由原中标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受忻州市规划和自然局委托(附件 1),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 原则,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忻州市忻府 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在合 理的假设条件下,确定有关经济、技术、管理参数。现将评估项目的基本情况, 评估方法及相关参数选择与计算,评估工作全过程和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 名 称: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 27 号地矿宾馆 7802、7803 号 法定代表人:卢文丽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6MA0KB329Ⅹ4(附件 2)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矿权评资[2002]014(附件 2) 矿业权评估师:李春电 卢文丽(附件 4) 二、评估委托方及出让方 评估委托方及出让方均为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三、采矿权概况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为新出让采矿权。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的规范管理,挖掘矿产资 源发展潜力,发挥矿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重点建设工程和民生工程 建设,解决砂石矿产资源供需失衡状态,2023 年拟公开出让 XF2020006 建筑用 花岗岩采矿权。 本矿区编号: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区面积 0.1775km2。 矿权设置类型为空白区新设。 山西省煤炭地质 115 勘查院于 2021 年 2 月提交了《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区勘查地质报告》,截止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全区保有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推断资源量 508.72 万 m3(1297.23 万 t)。 经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州市水利局、忻州市文 物局、忻州市林业局、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核查,该矿区与各类保护 区不重叠。 四、评估目的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公开出让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 岩矿采矿权,按国家矿业权出让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通 过评估,为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定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意见。 五、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为“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评估范围为山西省煤炭地质 115 勘查院《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区勘查地质报告》中载明的“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之矿区范围,及该范围内评估基准日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推断 资源量。 矿区范围由 26 个拐点圈定: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经纬度 2000 坐标系 3 度带 点 号 纬度 B 经度 L X Y 1 38°14′55″ 112°33′57″ 4236068.446 38374450.312 2 38°14′54″ 112°34′01″ 4236033.542 38374563.485 3 38°14′56″ 112°34′02″ 4236092.567 38374587.682 4 38°14′56″ 112°34′04″ 4236090.456 38374616.664 5 38°14′54″ 112°34′05″ 4236023.126 38374658.019 6 38°14′54″ 112°34′07″ 4236018.802 38374688.099 7 38°14′55″ 112°34′08″ 4236058.518 38374717.144 8 38°14′53″ 112°34′10″ 4235998.007 38374762.601 9 38°14′51″ 112°34′09″ 4235942.054 38374743.683 10 38°14′51″ 112°34′04″ 4235929.338 38374627.396 11 38°14′48″ 112°34′04″ 4235856.782 38374618.805 12 38°14′48″ 112°34′06″ 4235855.884 38374671.665 13 38°14′47″ 112°34′06″ 4235805.097 38374683.123 14 38°14′42″ 112°34′02″ 4235671.421 38374582.098 15 38°14′44″ 112°34′01″ 4235727.939 38374545.861 16 38°14′44″ 112°33′58″ 4235725.136 38374471.646 17 38°14′42″ 112°33′58″ 4235666.477 38374467.373 18 38°14′42″ 112°33′44″ 4235671.104 38374137.749 19 38°14′44″ 112°33′42″ 4235723.961 38374098.698 20 38°14′48″ 112°33′44″ 4235848.093 38374142.509 21 38°14′51″ 112°33′47″ 4235942.285 38374203.892 22 38°14′51″ 112°33′48″ 4235959.218 38374234.584 23 38°14′52″ 112°33′49″ 4235988.623 38374256.988 24 38°14′53″ 112°33′50″ 4236001.926 38374285.873 25 38°14′53″ 112°33′53″ 4235994.143 38374363.701 26 38°14′53″ 112°33′56″ 4236016.627 38374436.352 矿区面积:0.1775 平方公里。 资源量: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 508.72 万 m3 (1297.23 万 t)。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体估算资源量标高:1142-990m。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3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六、评估基准日 据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业权评估委托书》(附件 1)的规定和要求, 确定本采矿权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 七、评估依据 本项目评估的依据主要有: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4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 号); 3、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41 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 的通知》(厅[2017]12 号)(2017 年 2 月 27 日); 5、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 号)(2017 年 4 月 13 日); 6、《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综[2017]35 号)(2017 年 6 月 29 日); 7、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 发[2008]174 号); 8、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 号) ; 9、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 (2006 年第 18 号); 10、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2008 年第 6 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2008 年 第 7 号); 1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 13、《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 14、《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 4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15、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16、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的公 告》(2017 年第 3 号); 17、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 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综[2018]25 号); 18、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修订<山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 知>》(晋自然资函[2022]515 号); 19、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国 土资[2018]617 号); 20、国土资源部“关于施行《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2008 第 6 号) ” ; 21、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 年); 22、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2008 第 7 号)”; 23、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2008 年)。 (二)经济行为依据 1、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业权评估委托书》; (三)矿业权权属依据 无。 (四)评估参数选取依据 1、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专家组《山西省忻州市 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区勘查地质报告》评审意见书; 2、山西省煤炭地质 115 勘查院《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 岗岩(机制砂)矿区勘查地质报告》; 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各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4、评估人员调查和收集的其它有关资料。 八、评估实施过程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矿业权评估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忻州市 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5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1、接受委托阶段:2023 年 4 月 3 日,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矿业 权评估委托书》,由本机构对“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出让收益重新进 行评估”。评估公司组建评估小组,制定评估计划。 2、现场查勘和市场调查:2023 年 4 月 4 日,矿业权评估师李春电、评估助 理贡非非等,对该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和市场调查,并收集了与评估有关的资 料。 3、评定估算阶段:2023 年 4 月 5 日—8 日,评估师依据所搜集的资料及确 定的评估方法的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按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 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评定估算,完成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初稿。 4、审查复核阶段:2023 年 4 月 9 日—11 日,评估小组审查、复核,评估师 修改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司负责人审定,提交正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九、矿产资源勘查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根据山西省煤炭地质 115 勘查院《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 岗岩(机制砂)矿区勘查地质报告》(附件 6),将矿产资源概况介绍如下: 1、矿区位置和交通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区,位于忻州市忻府区路村一带, 行政隶属忻州市忻府区庄磨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2000 坐标 3 度带):东经 112°33′42″-112°34′10″,北纬 38°14′42″-38°14′56″,中心地 理坐标东经 112°33′56″,北纬 38°14′49″,矿区面积 0.1775km2。 矿区位于忻州市忻府区城区西南 217°方向,约 28km 的庄磨镇路村-田庄一 带。矿区直距二广高速豆罗收费站约 15km,运距约 20km;直距 G108 省道约 13km, 运距约 18km;东距北同蒲铁路平社站直距约 3km,运距约 5km,有简易公路相连, 交通方便。 2、矿区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矿区地貌以低山黄土丘陵为主,植被不发育,矿区中部、东部山梁多为黄土 覆盖,黄土覆盖面积较大。地势西高东低,区内切割较深,沟谷发育,以“V” 字型河谷为主,区内无常年性表流,各沟谷有季节性流水,地形有利于地表水径 流。山坡坡度一般为 20°-30°之间。区内最高海拔 1170m,最低 975m,最大相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6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对高差 195m。 据忻府区气象局资料,矿区属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夏季多东南风,冬季多西 北风,无霜期平均 167.1 天,本区年平均气温 8.5℃,平均蒸发量 1512.2mm,最 大冻土深度 109cm(1983 年 2 月),最大积雪深度 21cm(2002 年 12 月 24 日)。 该区河流属海河流域滹沱河水系牧马河支流。区内地表水不发育,沟谷无常 年流水,仅雨季时才有短暂水流,沿沟谷向东汇入距矿区约 2 km 的葫芦河,葫 芦河自南向北最终汇入牧马河。当地侵蚀基准面基准标高约 860m。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20g,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40s。 矿区周边经济以农业为主,粮食作物主要以玉米和谷子为主,经济作物有豆 类、辣椒、黍子等,水果类主要有苹果、山楂、核桃和枣等。 区域内现已查明有建筑用砂、长石、石英岩、水泥用石灰岩等矿产,区内水 电资源充足,劳动力资源尚属充足。 3、地质工作概况 矿区及周边矿产地质工作开展的较早,系统的地质矿产调查及勘查工作始于 六十年代初,先后完成了全区范围的 1:20 万、1:5 万区域地质调查等工作。 1967-1972 年,山西省地质局区调队进行了的 1∶20 万忻县幅、静乐幅区 域地质调查,系统地建立了区内地层、构造、岩浆岩格架。 2001-2003 年,山西省地质调查院完成了忻州市幅 1∶25 万区域地质调查报 告(国土资源部地质大调查项目)。 2014 年,山西省地质调查院完成忻府区幅、三交镇幅、大盂镇幅 1∶5 万区 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对区内地层采用岩石地层单位填制组图,进行多重地层单 位划分、对比与研究;查明区内地质构造特征,确定各构造形迹生成时代,建立 区域构造格架,探讨不同期次构造叠加关系及演化序列;对区内吕梁期花岗岩进 行岩石谱系单位划分;通过剖面测制及详细地质填图,对测区东北部云中山区大 面积出露的变质岩进行解体划分,进一步提高该区地质矿产研究程度。 2021 年 1-2 月,山西省煤炭地质 115 勘查院以 1:2000 地形测量、1:2000 2 地质填图、采样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勘查,完成地形图测量 1.18km 、地质填 2 图 0.1775km (共定地质点 104 个)、采样测试(采集各类样品共 44 件),并编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7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制了《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区勘查地质报 告》,初步查明矿区主要矿体为中元古代吕梁期变质中粗粒二长花岗岩。截至 3 2020 年 10 月 31 日,估算推断资源量 508.72 万 m (1297.23 万 t)。 4、矿区地质概况 4.1 地层 矿区内出露地层主要有古生界寒武系第三统馒头组一段、二段;新生界第四 系全新统沱阳组、上更新统马兰组、下更新统离石组地层。 (1)古生界寒武系 第三统馒头组二段(∈3m2) 主要分布在矿区西边角部,主要岩性为灰色、灰黄色中厚层灰岩夹薄层白云 质灰岩,泥晶结构,块状构造。主要成分为方解石、白云石,表面呈弱风化状; 该层厚度约为 10-15m,与下伏馒头组一段地层整合接触。 第三统馒头组一段(∈3m1) 主要分布在矿区西南角部,该段岩性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为紫红色薄层状 泥岩,岩石呈紫红、灰红色,泥质结构,薄板状构造,主要成分为泥质、方解石, 表面较为风化破碎,偶见植物化石。该层厚度约为 20m。 该段岩性下部为灰色、浅灰色中、薄层泥质灰岩,泥晶结构,块状构造,主 要成分为方解石,少量白云石,可见泥质条带。表面呈弱风化状;该层厚度约为 15m,呈不整合接触状上覆于下部花岗岩上。 (2)新生界第四系 中更新统离石组 零星出露于矿区中部的沟谷内,以红色亚粘土为主,夹有少量砾石。出露厚 度约在 2-4m 左右。 上更新统马兰组 广泛分布于矿区内的山梁及半坡上,覆盖于区内花岗岩地层之上,以风积成 因的土状堆积物为主。主要以黄土、砂土、亚砂土为主,厚度一般为 15-30m, 北部山梁上最大厚度可达 40m,厚度较大的黄土陡坎见有垂直节理发育。黄土面 2 积约为 0.12km ,占全区面积的 68%。 全新统残坡积层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8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分布在矿区西南部半坡地带,为碎石砂土、腐植土、残破积物,稀疏分布少 量灌木。厚度一般在 0-3m 之间。 全新统沱阳组冲洪积层 分布在矿区西部主沟谷内,由现代冲洪积物、碎石及泥沙组成,厚度 5-10m。 4.2 构造 矿区内未发现褶皱、断裂及岩溶构造。 4.3 岩浆岩 (1)新太古代盘道底黑云斜长片麻岩 零星出露于矿区中部的沟谷内,呈南东-北西向分布,露头出露长约 15m, 宽约 8m,其余为黄土覆盖。岩石呈灰、灰白色,鳞片粒状变晶结构,片麻状构 造,主要矿物成份含量:长石含量 60-65%,石英含量 25-30%,黑云母含量 5-10%, 副矿物有角闪石等。岩石表面呈弱风化状。片麻理产状 230°∠65°左右。 (2)中元古代吕梁期二长花岗岩 出露于矿区西部山梁及中、东部的沟谷中,出露面积约为 0.02km2,约占勘 查区面积的 11%,为勘查区主要矿体,上覆第四系黄土。二长花岗岩是区域中元 古代吕梁期水峪正长花岗岩的一部分。岩石呈浅肉红色,灰白色,中粗粒鳞片粒 状结构,块状构造。矿物成分主要为:斜长石、钾长石、黑云母、石英及少量副 矿物。斜长石含量约 40%±,粒径 1-4mm,局部表面绢云母化,钾长石含量约 25-30%,粒径 1-2mm,石英含量约 20-25%,黑云母含量约 3-5%,见绿泥石化。 岩石表面呈弱风化状,区域上呈北北西向展布。 (3)新太古代斜长角闪岩 零星出露于矿区中部及东部的沟谷内,露头出露最长约 30m,最宽约 10m, 其余为黄土覆盖。岩石呈深灰、灰黑色,粒状-纤柱状变晶结构,块状构造,主 要矿物成份含量:角闪石含量 60-70%,斜长石含量 20-25%,少量石英、黑云母 等矿物。局部岩石表面裂隙发育。露头产状 100°∠80°左右。 4.4 矿体特征 4.4.1 矿体形态、规模 该矿床圈定矿体 1 个,矿体岩性为吕梁期中粗粒二长花岗岩体,矿体特征如 下: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9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矿体露头分布于矿区西部山梁及中、东部的沟谷中,出露面积约为 0.02km2, 约占矿区面积的 11%,矿体覆盖较强烈,西部矿体上覆寒武系馒头组地层,中东 部矿体上覆第四系黄土、红土。矿体在矿区范围内出露最高标高 1142m,最低 990m,相对高差 152m。 矿体分布在矿区大部分区域范围,由Ⅰ、Ⅱ、Ⅲ三条勘探线控制,勘探线间 距 300m。在矿区范围内矿体在第Ⅰ勘探线上出露宽度为 140m,第Ⅱ勘探线上出 露宽度为 288m,第Ⅲ勘探线上出露宽度为 71m。勘查区西南角矿体上覆寒武系第 三统馒头组地层厚 10-40m,中东部矿体上覆第四系黄土最厚可达 40m 左右。 4.4.2 矿石的结构、构造 矿石呈浅肉红色,灰白色,粗中粒鳞片粒状结构,块状构造。 4.4.3 矿石质量 (1)矿石矿物成份 矿区矿体为变质二长花岗岩。矿石呈浅肉红色,灰白色,粗中粒鳞片粒状结 构,块状构造。矿物成分主要为:斜长石、钾长石、黑云母、石英及少量副矿物。 斜长石含量 40%±,钾长石含量 25-30%,石英含量 20-25%,黑云母含量 3-5%。 副矿物主要含有锆石、褐帘石、榍石、磷灰石等。次生矿物主要为绢云母、绿泥 石、不透明矿物。斜长石呈半自形板状,大小 0.05-5mm,多为 1-4mm,聚片双晶 较发育,表面较污浊,具绢云母化;钾长石近半自形-它形粒状,大小一般 0.05-2.5mm,表面较污浊,部分格子状构造,表面土化;石英呈不规则粒状,大 小一般 0.05-5mm,多为 1-4mm,无色,洁净光亮,可见波状消光;黑云母呈麟片 状,片直径一般 0.1-0.5mm,浅黄-棕色,见绿泥石化,均匀分布。 (2)矿石化学成分 矿石化学成分:Al2O3 14.16%-14.34%,平均为 14.25%;SiO2 71.90%-71.94%, 平均为 71.92%;TFe2O3 0.83%-1.13%,平均为 0.98%;TiO2 0.047%-0.083%,平均 为 0.065%;CaO 0.396%-0.541%,平均为 0.937%;MgO 0.220%-0.235%,平均为 0.2275%;K2O 4.7%-5.34%,平均为 5.025%;Na2O 3.18%-3.62%,平均为 3.40%;SO3 0.0130%-0.0261%,平均为 0.01955%;P2O5 0.062%-0.072%,平均为 0.067%;烧失 量 0.50-0.98,平均为 0.74。 4.4.4 矿石物理性能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0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矿石极限抗压强度为 61.7-119MPa,平均 88.56MPa。 机制砂检测结果: 3 表观密度(g/cm ):检测结果 2.61-2.63,符合标准≥2.50,Ⅰ类; 3 堆积密度(g/cm ):检测结果 1.47-1.52,符合标准≥1.40,Ⅰ类; 孔隙率(%):检测结果 42-43,符合标准≤44,Ⅰ类; 轻物质含量(%):检验结果 0,符合标准要求(≤1.0),Ⅰ类;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检测结果 0.2,符合标准要求(≤1.0),属Ⅱ类; 机制砂石粉含量(%):检测结果 0.5-5.0,(≤10),Ⅰ类; 云母含量(%):检验结果 0.1-0.2,符合标准要求(≤1.0),Ⅰ类; 有机质含量(%):检验结果合格,符合标准要求(合格),Ⅰ类;; 硫酸盐及硫化物含量(按 SO3 质量计)(%):检验结果 0.02,符合标准要 求(≤0.5),Ⅰ类;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检验结果 0.00,符合标准要求(≤0.01) , Ⅰ类; 坚固性:检验结果 3-4,符合标准要求(≤8),Ⅰ类; 压碎指标(%):检验结果 22-28,平均 25,符合标准要求(≤30),Ⅱ类; 碱集料反应(14d 膨胀率):检验结果 0-0.03,符合标准要求(≤0.10)。 放射性:内照射指数检验结果 0.1,符合≤1.0 规范要求; 外照射指数检验结果 0.3-0.4,符合≤1.0 规范要求; 根据实验测试结果,矿区矿石化学性质稳定,抗风化、耐酸碱性能强,本矿 山花岗岩机制砂品级较好,可达到混凝土细骨料Ⅱ类指标。 5、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机制砂加工生产程序(过程)(见下图):矿石直接传送到颚式破碎机内, 经二次破碎一次棒磨,一次破碎到 50mm,第二次破碎到 5~30mm,棒磨到 0.15~ 4.75mm,即可获得不同粒度的建筑用砂,经筛分、水洗出 0.15~4.75mm 不同颗 粒级配的产品。对流失的 0.08mm 以上的颗粒进行回收,流失的 0.08mm 以下颗粒 部分和泥土通过沉淀池可以得到控制,水也可以循环使用。成砂率在 76%左右。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1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机制砂制砂流程图 6、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6.1 水文地质条件 6.1.1 含水层 本矿区地表基岩和地层分布较少大部分黄土覆盖。根据地层岩性、节理裂隙 发育程度及地下水赋存特征,含水层主要为变质岩风化壳裂隙含水层、第四系松 散堆积物孔隙含水层。 (1)变质岩风化壳裂隙含水层 矿区内矿体为吕梁期变质二长花岗岩。岩石矿物特征为肉红色中粗粒变质二 长花岗岩。呈浅肉红色,灰白色,粗中粒鳞片粒状结构,块状构造。矿物成分主 要为:斜长石、钾长石、黑云母、石英及少量副矿物。矿石含量:斜长石含量 40% ±,钾长石含量 25-30%,石英含量 20-25%,黑云母含量 3-5%。副矿物主要含有 锆石、褐帘石、榍石、磷灰石等。岩石地表部位因受风化作用影响,节理裂隙较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2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发育,岩石呈疏松状,风化壳赋存裂隙潜水,弱富水性,下伏完整基岩相对隔水。 变质岩风化壳裂隙水受地形控制,没有统一的地下水位,地下水位受季节影响。 (2)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孔隙含水层 矿区内松散堆积物孔隙含水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地层。其中第四系全新统 松散堆积物孔隙含水层主要分布于矿区东部边缘的沟谷内,厚度 5-10m,以中粗 砂和卵砾石层为主,水位埋藏较浅,厚度小,底部没有稳定的隔水层,储水条件 差,雨季松散岩类透水而暂时含水,平时处于无水状态。 第四系更新统松散堆积物(黄土层)为透水不含水层,广泛分布于矿区中部、 东部的山梁、半坡及沟谷中,上覆于区内二长花岗岩之上,以黄色亚砂土、亚粘 土为主,厚度一般为 15-30m,北部山梁上最大厚度可达 40m,该层底部没有稳定 的隔水层,储水条件差,雨季透水而不含水,平时处于无水状态。对矿体的开采 基本没有影响。 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 975m,矿床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采场地势较高, 最低开采标高 990m,矿区开采标高高于矿区侵蚀基准面,地下水不会对矿床开 采造成影响。 6.1.2 矿区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 整个矿区同属一个水文地质单元,地下分水岭与地表分水岭基本一致。 变质岩裂隙潜水在基岩整个分布范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补给区与径 流一致。径流方向与地形坡向大体一致。受地形、裂隙发育程度、裂隙深度的控 制,潜水一部分以泉的形式径流排泄,形成溪流,一部分被蒸发排泄。 孔隙潜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径流方向与地形坡向大体一致。一部分 沿河谷向下游径流排泄,补给地下水,一部分被蒸发排泄。 冲沟中分布的第四系全新统砂砾石孔隙水,径流方向与地形坡向大体一致。 沿河谷向下游径流排泄,补给山前冲洪积扇的地下水。 6.1.3 充水因素分析 露天开采条件下,直接充水水源为风化壳裂隙潜水和大气降水。对深部矿体 的开采,直接充水水源为变质岩裂隙承压水。深部冲水通道主要为断裂构造。矿 床充水类型为以变质岩裂隙水为主的裂隙充水矿床。 6.1.4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评述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3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矿床主要充水含水层 富水性弱,矿区内及附近无常年性地表水体。矿区地貌为中低山区,坡度较大, 有利于地下水排泄,因地表水排泄条件好,向下渗透补给地下水量微弱,地下水 补给条件差。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孔隙含水层主要分布于沟谷内,覆盖少;第四系 黄土层为透水不含水层,水文地质边界简单。该区矿体为露天开采,依据《矿区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91),矿区水文地质勘查类型为第二类第 一型,即以裂隙含水层充水为主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床。 6.2 工程地质条件 矿区地质构造简单,断裂不发育。 本区开采矿体为变质中粗粒二长花岗岩,据山西省三水实验测试中心提交的 《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y20200)测试结果:矿石极限抗压强度为 61.7~ 119MPa,平均 88.56MPa。按岩石坚硬程度分类属坚硬岩石,稳固性好。岩体工 程地质类型为坚硬变质花岗岩岩类,块状结构,节理裂隙不发育,整体稳固;矿 体围岩与矿体为同一岩性,新鲜、完整,强度高,裂隙不发育,稳定性好,属坚 硬岩,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矿体表面有 1m 左右的弱风化层,裂隙普遍不发育, 局部分布微小的节理。区内未发现构造破碎带。在今后开采过程中,节理裂隙发 育地段、易垮塌、掉块地段,边坡稳固性会降低,较易发生工程地质问题,开采 时需注意安全,留好边坡,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矿山开采过程 中形成的较陡峭的边坡地段,裂隙较发育,裂隙发育的边坡局部可能因大气降水 渗入边帮岩体的弱层裂隙,或遇大暴雨、重力、地震等因素诱发山体边坡崩塌、 滑坡等地质灾害。 矿山在生产过程中要及时巡查、勘查,定期对边坡角的稳定性进行测试和调 整,临近最终边坡的采掘作业,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要求进行,留设阶段的安全坡 面角,局部危险边坡进行监测、治理,消除其危险性,确保生产安全。 综上所述,区内地形地貌条件简单,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地层岩性单一, 地质构造简单,岩溶不发育,岩体结构以整块结构为主,岩石强度高,稳定性好, 不易发生矿山工程问题。按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91), 工程地质勘查类型为第二类简单型。 6.3 环境地质条件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4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矿区为原始山坡状地形地貌,岩体稳定性好,未发生过崩塌、滑坡、泥石流 等地质灾害。矿区附近无常年性地表水体,地下水较贫乏。 该矿区范围沟谷两侧山坡及山顶处,无成片树林,主要为灌木、杂草丛生, 植被不发育。矿区附近 300m 范围内无铁路、公路、高压线分布。矿床开采深度 浅,无热害。 距矿区北部边界外 30m 处可见 2 处露采斜坡,其中,位于沟谷北部斜坡面积 2 2 约 11000m , 位于沟谷中斜坡面积约 800m ,坡度在 20-30°之间,现状下未发现 有崩塌滑坡现象,岩石表面裂隙不发育,风化程度较低。未来采场汇水面积约为 0.14km2。 现状下矿区内未进行任何采矿活动,无原生环境地质问题,地质环境质量良 好。 6.4 综合评价 综合目前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分析,本区主要矿体位于 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上,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含水层富水性弱,附近无地表水体; 矿体围岩单一,力学强度高,结构面、裂隙不发育,稳定性好;无原生环境地质 问题,现状下环境问题较少,矿石及废弃物不易分解出有害组分。预测未来采矿 活动使原始山坡状地貌变成阶梯状地形地貌,逐步形成露采坑、废渣堆等不稳定 斜坡,对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有一定影响,同时使风化壳裂隙水漏失。遵循 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相统一,重点突出的原则,将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类型划分 为:开采技术条件类型为简单的矿床(Ⅰ-1 型)。 7、资源量 3 截止 2020 年 10 月 31 日,估算建筑用花岗岩推断资源量 508.72 万 m(1297.23 万 t)。 8、矿床开采概略 矿山开采方式拟为山坡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分层开采。开拓方式为公路 运输开拓,开采方法采用台阶式进行采矿,设计台阶高度 10m,最小底盘宽度≥ 40m,最终边坡角≤60°。使用凿岩机穿孔爆破法进行破碎,然后用装载机配合 人工进行采装,尾渣就地处理。 根据矿山实际开采生产情况,矿山生产产品方案为直接销售经机制加工、水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5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洗、筛分制出的 0.15-4.75mm 不同颗粒级配的产品。加工的尾矿(粉渣),主要 用于修复矿山路面使用,暂不能利用者,闭坑时回填采空区利用。 十、现场核实考察情况 2023 年 4 月 4 日,矿业权评估师李春电,评估助理贡非非,对忻州市忻府 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进行了实地查勘。 矿区位于忻州市忻府区庄磨镇路村-田庄一带。 该矿为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 年第二批新出让的石料矿山,由山西 省煤炭地质 115 勘查院于 2021 年 2 月完成勘查,并编制提交了《山西省忻州市 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区勘查地质报告》,截至 2020 年 3 10 月 31 日,全区保有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推断资源量 508.72 万 m(1297.23 万 t)。 矿体岩性为吕梁期中粗粒二长花岗岩体,出露于矿区西部山梁及中、东部 的沟谷中,西部矿体上覆寒武系馒头组地层,中东部矿体上覆第四系黄土、红 土。 现场查勘完毕后,收集了“勘查地质报告”,大致了解了建筑用花岗岩机制 砂加工流程和销售价格。 通过现场核查和资料收集,矿区实际情况与“勘查地质报告”所反映的情况 基本符合。 十一、评估方法 3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保有推断资源量 508.72 万 m (1297.23 万 t),属资源量规模小型建筑石料矿山。 本项目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 行)》,适用于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的方法有: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 较调整法、折现现金流量法和收入权益法。 对于具备评估资料条件且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应当采用两种 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通过比较分析合理形成结论。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6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因方法的适用性、操作限制等无法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可以 采用一种方法进行评估。经比较符合基准价因素调整法的使用范围,本报告选取 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作为评估方法。 ①“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因无法找到相同相似的交易案例,故不适用交 易案例比较调整法。 ②“收入权益法”限于不适用折现现金流量法且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小型的 勘查和勘探探矿权,及不适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下列采矿权:矿产资源储量规模 和矿山生产规模均为小型的采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小于 10 年且生产规模 为小型的采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小于 5 年且生产规模为大中型的采矿权。 根据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 0400-2022)及《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4]208 号),该矿储量规模为小型,初拟生产规模 100 万吨,为大型,服务 年限约 10 年。故不适用收入权益法。 ③该矿为新出让矿山,仅有勘查地质报告,无开发利用方案故不适用折现现 金流量法。 ④“基准价因素调整法”是通过获取相应的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在充分对比 分析评估对象与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可比因素差异的基础上,确定可比因素调整系 数。基准价因素调整法是基于替代原则的一种间接评估方法。利用矿业权出让收 益市场基准价,在充分对比分析评估对象与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可比因素 差异的基础上,调整得出矿业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矿业权出让收益评 估应用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基准价因素调整法”对此采矿 权进行评估。 计算公式如下: P Pj e g q p 式中:P —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Pj—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7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e—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 g—矿石质量调整系数; q—资源(可采)储量调整系数; p—矿产品价格调整系数; λ—矿体赋存开发条件调整系数; ω—矿山建设外部条件调整系数。 十二、评估参数的确定 本项目评估指标和参数选取主要依据:1、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产资 源储量地质报告评审专家组《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机 制砂)矿区勘查地质报告》评审意见书(附件 5);2、山西省煤炭地质 115 勘 查院《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矿区勘查地质报 告》;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山西省各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4、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参数指导意见》以及评估人员掌握的其 他资料。 (一)评估利用资料的评述 1、对《勘查报告》评述 (1)地质勘查工作由山西省煤炭地质 115 勘查院完成。 (2)勘查工作结合矿区实际,以 1:2000 地形测量、1:2000 地质填图、采 样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勘查工作方法基本可行,勘查工作程度大致达到了普 查;勘查工作基本符合《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 等现行规范; (3)初步查明矿区主要矿体为中元古代吕梁期变质中粗粒二长花岗岩,初 步查明了矿体特征、矿石质量,并估算了建筑用花岗岩矿推断资源量,满足了矿 业权出让需要。 (4)编制单位从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家库中抽取了三位专家组成了 评审专家组,对该《勘查报告》进行了集体评审。《勘查报告》可以作为评估依 据。 2、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情况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8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经 2022 年第 14 次省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修订,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布了《关于修订<山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 (晋 自然资函[2022]515 号),自 2025 年 5 月 25 日起实施,有效期 3 年。 矿业权市场基准价是指一定时期内,按照资源种类、矿产品价格、开采难易 程度、用途、资源保护程度等影响因素,确定的不同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基准 价格标准,为矿业权公开出让提供了最低出让收益标准。 (二)采用市场基准价计算的矿业权出让收益(Pj) 采用市场基准价计算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以下公式计算: 矿业权出让收益=资源储量×基准价 1、保有资源量 根据“勘查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截止 2020 年 10 月 31 日,矿区保有建筑 用花岗岩矿推断的资源量 508.72 万 m3(1297.23 万 t)。 由于该矿为新设矿权,未开采。故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保有建 筑用花岗岩矿推断资源量 508.72 万 m3(1297.23 万 t)。 2、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修订<山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 知>》(晋自然资函[2022]515 号),建筑用花岗岩矿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为 1 元/吨,故本次评估按 1.00 元/吨计算出让收益。 3、采用市场基准价计算的矿业权出让收益 将上述参数代入采用市场基准价计算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计算公式: 采矿权出让收益(Pj)=保有资源量×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1297.23×1.00 =1297.23 (万元) (三)调整因素的确定 因《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未明确采用“基准价因素调整 法”评估的调整因素及调整细则,本次评估参考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17 年 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征求意见稿)中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 指导意见(CMVS402—2016)确定评估用调整因素。 评估用调整因素有:地质勘查工作程度、矿石质量、资源(可采)储量、矿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9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产品价格、矿体赋存开发条件和矿山建设外部条件 6 个调整因素。 1、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e) 根据“勘查报告”,勘查工作以 1:2000 地形图测量、1:2000 地质填图、 2 2 采样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勘查,完成地形测量 1.18km 、地质填图 0.1775km (共定地质点 104 个)、采样测试(采集各类样品共 44 件),初步查明矿区主 要矿体为中元古代吕梁期变质中粗粒二长花岗岩,并估算了推断资源量,勘查程 度大致达到普查,“勘查报告”通过了专家组的评审,基本满足矿权出让要求。 综合考虑,本项目评估确定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e)取 1.00。 2、矿石质量调整系数(g) 根据“勘查报告”, 矿石放射性内照射指数检验结果 0.1,符合≤1.0 规范 要求;外照射指数检验结果 0.3-0.4,符合≤1.0 规范要求;矿石硫酸盐及硫化 物(按 SO3 质量计)为检验结果 0.02,符合标准要求(≤0.5),Ⅰ类;氯化物 (以氯离子质量计)(%):检验结果 0.00,符合标准要求(≤0.01),Ⅰ类; 碎石压碎指标:检验结果 22-28,平均 25,符合标准要求(≤30),Ⅱ类;坚固 性检验结果 3-4,符合标准要求(≤8),Ⅰ类。 矿区矿石化学性质稳定,抗风化、耐酸碱性能强,该矿花岗岩机制砂品级较 好,可达到混凝土细骨料Ⅱ类指标。 综合考虑,本项目评估确定矿石质量调整系数(g)取 1.00。 3、资源(可采)量调整系数(q) 3 根据“勘查报告”,矿区范围内估算推断资源量 508.72 万 m(1297.23 万 t)。 初拟年开采矿石量 100 万吨,服务年限约 10 年,可采储量占比高。露天开采, 剥采比 0.36:1,剥采比小。 综合考虑,本项目评估确定资源(可采)量调整系数(q)取 1.16 。 4、矿产品价格调整系数(p) 根据规定,评估对象现时产品销售价格除以基准价制定当时产品销售价格, 得出产品销售价格调整系数。 评估对象现时产品销售价格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当地平均销售价格;基准 价当时产品销售价格采用 2021 年 5 月-2022 年 4 月当地平均销售价格。 矿产品价格调整系数(p)采用下式计算: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0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P=PS/PX 式中:P—产品销售价格调整系数; Ps—评估对象现时产品销售价格; Px—基准价制定时产品销售价格。 评估人员查询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山西省各市建设工程材料 指导价格》,忻州市中(粗)砂、细砂 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2 月底加权(中 粗砂 80%,细砂 20%)平均销售价格为 103.49 元/m3(不含税)。 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修订<山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 知>》(晋自然资函[2022]515 号),其发布时间为 2022 年 6 月,经查,2021 年 6 月-2022 年 5 月份基准价制定时忻州市中(粗)砂、细砂加权(中粗砂 80%, 细砂 20%)价格大致为 101.31 元/m3(不含税)。 则产品销售价格调整系数(p)=103.49÷101.31=1.02 5、矿体赋存及开发条件调整系数(λ) 矿体赋存开发条件调整系数主要采用选矿回收率系数、水文地质条件系数、 工程地质条件系数、环境地质条件的乘积确定。计算公式为: λ=λ1×λ2×λ3×λ4 式中:λ—矿体赋存开发条件 λ1—选矿回收率系数 λ2—水文地质条件系数 λ3—工程地质条件系数 λ4—环境地质条件系数 ①选矿回收率系数(λ1): 花岗岩原矿石,经二次破碎一次棒磨,一次破碎到 50mm。第二次破碎到 5~ 30mm,棒磨到 0.15~4.75mm,即可获得不同粒度的建筑用砂,经筛分、水洗出 0.15~4.75mm 不同颗粒级配的产品。 成砂率在 76%左右,成砂率较高。 则本次评估选矿回收率调整系数取值为 1.00。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1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②水文地质条件系数(λ2): a、评估对象的水文地质条件 该矿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b、基准价对应的水文地质条件 评估无法获得制定基准价时设立的水文地质条件。 c、水文地质条件调整系数(λ2) 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征求意见稿),该项指标评判标志 分为三档,评估对象水文地质条件(相对于基准价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赋 值参考范围为 1+(1~5%);相对接近,赋值参考范围为 1;相对复杂,赋值参考 范围为 1-(1~5%)。 考虑到评估对象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本次评估水文地质条件系数取 1.00。 ③工程地质条件指标(λ3): a、评估对象的工程地质条件 该矿工程地质条件简单。 b、基准价对应的工程地质条件 评估无法获得制定基准价时设立的工程地质条件。 c、工程地质条件调整系数(λ3) 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征求意见稿),该项指标评判标志 分为三档,评估对象工程地质条件(相对于基准价工程地质条件)相对简单,赋 值参考范围为 1+(1~5%);相对接近,赋值参考范围为 1;相对复杂,赋值参考 范围为 1-(1~5%)。 考虑到评估对象的工程地质条件简单,本次评估工程地质条件系数取值为 1.00。 ④环境地质条件指标(λ3): a、评估对象的环境地质条件 该矿环境地质条件良好。 b、基准价对应的环境地质条件 评估无法获得制定基准价时设立的环境地质条件。 c、环境地质条件调整系数(λ3)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2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征求意见稿),该项指标评判标志 分为三档,评估对象工程地质条件(相对于基准价工程地质条件)相对简单,赋 值参考范围为 1+(1~5%);相对接近,赋值参考范围为 1;相对复杂,赋值参考 范围为 1-(1~5%)。 考虑到评估对象的环境地质条件良好,故本次评估环境地质条件系数取值为 1.00。 根据上述对矿体赋存开发条件各系数的评判取值,矿山矿体赋存开发条件调 整系数(λ)计算如下: λ=λ1×λ2×λ3×λ4 =1.00×1.00×1.00×1.00 =1.00 则,矿体赋存开发条件调整系数为 1.00。 6、矿山建设外部条件调整系数(ω) 矿山建设外部条件调整系数为交通运输条件系数、自然经济地理环境系数、 水电基础设施条件系数的乘积。计算公式为: ω=ω1×ω2×ω3 式中:ω—矿山建设外部条件调整系数 ω1—交通运输条件系数 ω2—自然经济地理环境条件系数 ω3—水电基础设施条件系数 ①交通运输条件系数(ω1) a、评估对象的交通运输条件 矿区位于忻府区庄磨镇路村-田庄一带。矿区距忻州市市区约 28km,距省城 太原约 60km,交通运输条件一般-较好。 b、基准价对应的交通运输条件 评估无法获得制定基准价时设立的交通运输条件。 c、交通运输条件系数(ω1) 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征求意见稿),该项指标评判标志 分为三档,评估对象的交通运输条件(相对于基准价交通运输条件)相对较好,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3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赋值参考范围为 1+(1~10%);相对接近,赋值参考范围为 1;相对较差,赋值 参考范围为 1-(1~10%)。 考虑到评估对象的交通运输条件一般-较好,本次评估交通运输条件系数取 1.00。 ②自然经济地理环境条件系数(ω2) a、评估对象的自然经济地理环境条件 矿区地貌以低山黄土丘陵为主,植被不发育。地势西高东低,区内切割较深, 沟谷发育,以“V”字型河谷为主,区内无常年性表流,山坡坡度一般为 20°— 30°之间。区内最高海拔 1170m,最低 975m,最大相对高差 195m。矿区年平均 气温 8.5℃,无霜期平均 167.1 天。 b、基准价对应的自然经济地理环境条件 评估无法获得制定基准价时设立的自然经济地理环境条件。 c、自然经济地理环境条件系数(ω2) 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征求意见稿),该项指标评判标志 分为三档,评估对象的自然经济地理环境条件(相对于基准价自然经济地理环境 条件)相对较好,赋值参考范围为 1+(1~3%);相对接近,赋值参考范围为 1; 相对较差,赋值参考范围为 1-(1~3%)。 考虑到评估自然经济地理环境条件好,本次评估自然经济地理环境条件系数 取 1.00。 ③水电基础设施条件系数(ω3) a、评估对象的水电基础设施条件 当地生活供水用本村村内井水,供电系统可采用庄磨镇变电站 10KV 高压供 电线路接入本矿。 b、基准价对应的水电基础设施环境条件 评估无法获得制定基准价时设立的水电基础设施条件。 c、水电基础设施条件系数(ω3) 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6)(征求意见稿),该项指标评判标志 分为三档,评估对象的水电基础设施条件(相对于基准价水电基础设施条件)相 对较好,赋值参考范围为 1+(1~5%);相对接近,赋值参考范围为 1;相对较差,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4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赋值参考范围为 1-(1~5%)。 考虑到评估对象矿区内水电基础设施条件好,本次评估水电基础设施条件系 数取 1.00。 根据上述对矿山建设外部条件各系数的评判取值,矿山建设外部条件调整系 数(ω)计算如下: ω=ω1×ω2×ω3 =1.00×1.00×1.00 =1.00 则:矿山建设外部条件调整系数为 1.00。 7、总调整因素的确定 在获得各项调整系数基础上,总调整系数计算结果为 1.18(详见下表)。 各调整系数统计表 序号 项 目 调整系数 1 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e) 1.00 2 矿石质量调整系数(g) 1.00 3 资源(可采)储量调整系数(q) 1.16 4 矿产品价格调整系数(p) 1.02 5 矿体赋存开发条件的调整系数(λ) 1.00 6 矿山建设外部条件调整系数(ω) 1.00 总调整系数 计算公式:X=e×g×q×p×λ×ω 1.18 8、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计算 将上表中数据代入公式,得出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P): P Pj e g q p =Pj×X = 1297.23×1.18 = 1530.73(万元)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5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十三、评估假设条件 1、假定所遵循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假定本评估所依据的有关地质资料完整、真实、可靠; 3、假定国家产业、金融、财税、资源、矿业权出让收益政策在预测期内无 重大变化; 4、假定矿业权市场及矿产品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5、以当前采矿技术水平为基准。 十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市场分析,按照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 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评定估算,确定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 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出让收益评估值为人民币 1530.73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万柒仟叁佰元整(见附表 1)。 十五、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1、评估结果有效期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相关规定,评估结果自评估 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即从 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0 日止。超过有效 期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超过此有效期使用本评估结论造成的一切 损失或产生的其他后果,本评估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在评估结果有效期内,如果采矿权所依附的矿产资源发生明显变化,或者由 于扩大生产规模追加投资后随之造成采矿权价值发生明显变化,委托方可以委托 本项目的评估机构按原评估方法对原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 3、评估结果有效的其它条件 本评估结果是在特定的评估目的为前提的条件下,根据持续经营原则来确定 采矿权的价值,评估中没有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可能 对其造成的影响。如果上述前提条件和持续经营原则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将随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6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之发生变化而失去效力。 4、评估责任划分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本评估机 构对本评估结果是否符合矿业权评估的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的执业规范负 责,而不对该采矿权的定价决策负责。 5、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以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这一特定评估目的使用。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 他人提供或公开。 本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属于评估委托方。 本评估报告书的复印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十六、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评估报告提交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11 日。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7 0351-4179894 忻州市忻府区 XF2020006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十七、评估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 矿业权评估师: 矿业权评估师: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28 0351-4179894 评估 方法 露天 开采 开采 方式 建筑用 花岗岩 矿 开采 矿种 评估机构:山西迈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忻州市忻府区 基准价 XF2020006建筑 因素调 用花岗岩矿采矿 整法 权出让收益评估 项目名称 调整系数 不同粒 径的石 子 1297.23 1.00 1.00 项目负责人:李春电 1297.23 1.00 1.16 1.02 1.00 1.00 1530.73 出让收益 评估值 单位:万元 制表人:卢文丽 1.18 截止2023年 建筑用花岗岩 出让收益 3月31日保 岩矿出让收益 矿产品 市场基准 矿体赋存 有资源量 市场基准价 地质勘查 资源(可 矿产品价 矿山建设 价 矿石质量 开发条件 综合调整 (万吨) (元/吨) 工作程度 采)储量 格调整系 外部条件 调整系数 的调整系 系数 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 数 调整系数 数 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 忻州市忻府区XF2020006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委托方: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