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酱卤肉制品》(GB/T 23586-2009)、《真空 软包装卤肉制品》(SB/T 10381-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 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食品整治办〔2008〕3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 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 〔2011〕1 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总砷(以 As 计)、亚硝酸盐(以亚硝 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 (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 1 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 糖精钠(以糖精计)、氯霉素、酸性橙 II、菌落总数、大肠菌 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商业无菌。 2.熟肉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 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 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 和、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 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 二、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 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 量 》 ( GB 2762-2017 ) 、 《 饮 用 天 然 矿 泉 水 》 ( GB 8537-2008 ) 、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包装饮用水》 ( GB19298-2014 ) 、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饮 料 》 ( GB 7101-2015 ) 、 《 植 物 蛋 白 饮 料 杏 仁 露 》 ( GB/T 31324-2014 ) 、 《 植 物 蛋 白 饮 料 核 桃 露 ( 乳 ) 》 ( GB/T 31325-2014 ) 、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致 病 菌 限 量 》 2 (GB 29921-2013 )、《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 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 局公告 2011 年第 10 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项目包括界限指标、镍、锑、溴酸 盐、硝酸盐(以 NO3- 计)、亚硝酸盐(以 NO2- 计)、大肠菌 群、粪链球菌、产气荚膜梭菌、铜绿假单胞菌。 2.饮用纯净水检验项目包括耗氧量(以 O2 计)、亚硝酸盐 (以 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溴酸盐、大肠菌 群、铜绿假单胞菌。 3.其他饮用水检验项目包括浑浊度、耗氧量(以 O2 计)、 亚硝酸盐(以 NO2- 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溴酸 盐、挥发性酚(以苯酚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4.果、蔬汁饮料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展青霉素、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 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 (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 成着色剂(赤藓红、酸性红、苋菜红、新红、胭脂红、柠檬 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金 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3 5.蛋白饮料检验项目包括棕榈稀酸/总脂肪酸、亚麻酸/总脂 肪酸、花生酸/总脂肪酸、山嵛酸/总脂肪酸、油酸/总脂肪酸、亚 油酸/总脂肪酸、(花生酸+山嵛酸)/总脂肪酸、蛋白质、三聚 氰胺、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 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 6.碳酸饮料(汽水)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 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 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 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7.固体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 Pb 计)、赭曲霉 毒素 A、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 (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 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 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 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金黄色葡萄球 菌、沙门氏菌。 8. 其 他 饮 料 检 验 项 目 包 括 苯 甲 酸 及 其 钠 盐 ( 以 苯 甲 酸 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 4 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 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赤藓红、苋菜红、新红、胭 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霉菌、酵母、金 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三、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 GB 2762-2017 ) 、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饼 干 》 ( 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饼干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 计)、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 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 量(干样品,以 Al 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霉菌。 四、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5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 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 量》(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GB 7098-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禽肉类罐头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防 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商业无 菌。 2.其他罐头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1、 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 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阿斯巴甜、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商业无菌。 五、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 GB 2762-2017 ) 、 《 冷 冻 饮 品 6 冰 淇 淋 》 ( GB/T 31114-2014 ) 、 《 冷 冻 饮 品 雪 糕 》 ( GB/T 31119-2014 )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冷冻饮品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 Pb 计)、糖精钠 (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六、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 GB 2762-2017 ) 、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速 冻 面 米 制 品 》 ( GB 19295-2011 ) 、 《 速 冻 调 制 食 品 》 ( SB/T 10379-2012 ) 、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致 病 菌 限 量 》 (GB 29921-201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 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 1 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速冻面米食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 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 7 葡萄球菌。 2.速冻调理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总砷(以 As 计)、氯霉素、胭脂红。 七、薯类及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 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 量 》 ( GB 2762-2017 ) 、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膨 化 食 品 》 (GB 17401-2014)、《马铃薯片》(QB/T 2686-2005)、《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 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膨化食品检验项目包括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 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 (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 色葡萄球菌。 2. 干 制 薯 类 ( 马 铃 薯 片 ) 检 验 项 目 包 括 酸 价 ( 以 脂 肪 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菌落总数、大 8 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八、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 GB 2762-2017 ) 、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糖 果 》 ( GB 17399-2016 ) 、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致 病 菌 限 量 》 (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糖 果 检 验 项 目 包 括 铅 ( 以 Pb 计 ) 、 糖 精 钠 ( 以 糖 精 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相 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 和、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总砷 (以 As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沙门氏菌。 九、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GB 2763-2016)、《砖茶含氟量》(GB 19965-2005) 9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茶叶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吡虫啉、吡蚜酮、草 甘膦、除虫脲、敌百虫、啶虫脒、多菌灵、甲胺磷、甲拌磷、 甲氰菊酯、克百威、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 唑磷、灭多威、灭线磷、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三氯杀螨 醇、水胺硫磷、特丁硫磷、氧乐果、茚虫威、滴滴涕。 2.砖茶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氟、苯醚甲环唑、吡 虫啉、吡蚜酮、除虫脲、哒螨灵、敌百虫、啶虫脒、多菌灵、 甲胺磷、甲拌磷、甲氰菊酯、克百威、硫丹、氯唑磷、灭线 磷、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噻虫嗪、噻嗪酮、三氯杀螨醇、 杀螟丹、水胺硫磷、特丁硫磷、氧乐果、茚虫威。 3.代用茶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二氧化硫。 十、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 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 10 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 (整顿办函〔2011〕1 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 计)、铅(以 Pb 计)、富马酸二甲酯、苏丹红 I、苏丹红 II、苏 丹红 III、苏丹红 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 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 环已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防腐剂混 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 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十一、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 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 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1 1.发酵性豆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1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 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 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 样品,以 Al 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2.非发酵型豆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 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 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 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二氧化硫残留 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脲酶试验、大肠菌群、 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 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3.其他豆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山梨酸及其钾 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 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十二、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 量》(GB 2761-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 12 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 年第 10 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 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发酵面制品(自制)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 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 计)。 2.油炸面制品(自制)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 以 Al 计)。 3.酱卤肉制品、肉灌肠、其他熟肉(自制)检验项目包括 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 4.花生及其制品(餐饮)检验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 B1。 十三、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 品》(GB 2707-201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 50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 560 号)、《发布在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 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 2292 13 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猪肉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克伦特罗、沙丁胺 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 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 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 星、氯丙嗪、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喹乙醇代谢物、利巴韦林。 2.鸡肉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 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 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 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 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沙拉沙星、磺胺类(总 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替米考星、尼卡巴嗪残留 标志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利巴韦林、甲硝唑。 3.鸭肉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 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 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 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 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 14 钠(以五氯酚计)。 4.猪肝检验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总砷(以 As 计)、克 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呋喃唑酮代谢 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 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 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5.牛肝检验项目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 特布他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 物、氯霉素、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恩 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培氟沙 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 五氯酚计)。 6.猪肾检验项目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 特布他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 物、氯霉素、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恩 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洛美沙星、培氟沙 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以 五氯酚计)。 7.其他畜副产品检验项目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 多巴胺、特布他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 15 西林代谢物、氯霉素、土霉素、磺胺类(总量)、洛美沙星、 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 计)。 8.其它禽副产品检验项目包括铬(以 Cr 计)、呋喃唑酮 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 物、氯霉素、氟苯尼考、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 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