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环靖批复【2021】50号.doc
榆环靖批复〔2021〕50 号 关于南一增石油伴生气回收项目技术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志丹洁能高科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志丹洁能高科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 任公司南一增石油伴生气回收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该项目位于榆林市靖边县周河镇巡检司村,项目现回收 石油伴生气1万Nm3/d,现有设备只能回收伴生气中的丙烷及 其以上组分,回收后剩余的干气除返回井场做燃料外,剩余 的进入井场火炬燃烧。本次更换设备设施和工艺,处理石油 伴生气1.5万Nm3/d,管道天然气1.5万Nm3/d,将烃类组分全 部回收,生成最终产品混合轻烃和液化天然气,本次改建除 保留1台脱硫塔,其他现有主体工程全部拆除,总投资600万 元,其中环保投资34.75万元,占总投资的5.79%。经审查,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 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工程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 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 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 施的依据。 1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物防治,导热油炉烟气采用低氮燃 烧器后经 8m 高排气筒排放;MDEA 解吸再生塔顶部分离解吸 出来的酸性气体 CO2 经 15m 高排气口排放;LNG 液化系统产 生的闪蒸气与 LNG 装车过程产生的 BOG 闪蒸气全部回到气体 净化系统,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生 产废水经污水收集罐密闭收集后,定期拉至长庆油田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 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废氧化铁、废分子筛、废 活性炭、废润滑油经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 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桶收集后定期送往环 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确保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规 范化的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将该项目纳入全厂的环境风 险应急管理体系,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避免环境事故的发 生。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 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 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 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 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 2 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 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 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 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 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的要求,我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并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 2021 年 9 月 2 日 抄送:靖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 2021 年 9 月 2 日印发 份数:10 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