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图.doc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正式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流 程 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办件受理(1 个工作日) 一、申办报告;二、学校章程;三、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四、 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五、属捐赠性质的校 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 有效证明文件;六、学校组织机构,拟任校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职教师、拟聘兼 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七、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学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学经 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八、职业培训学校发展规划;九、办学场地证明文件;十、 联合办学的应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必须明确权力、义务。 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办件审查 时间:3 个工作日。 未通过审核的,退回申请 并说明理由 程序:1、受理申请人的申请; 2、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核 通知申请人 审核、审查(组织专家实地考 察)(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 科 任德荣) 审核通过 符合条件的上报分管局领导并签发 办理结束 承办机构:职业能力建设科 服务电话:0350-3333622 监督电话:0350-333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