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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沁水县 2022 年中小学校(园)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沁教字〔2022〕3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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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教育局文件 沁教字〔2022〕38 号 沁水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沁水县 2022 年中小学校(园)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园)、各股室: 现将《沁水县2022年中小学校(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沁水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沁水县教育局 2022 年 7 月 22 日印发 - 1 - 沁水县 2022 年中小学校(园)招生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 作的通知》(晋教基 〔 2022〕 7 号)、《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晋市教基字〔2022〕 5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规范 招生入学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稳定。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 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订 2022 年中小学校(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两 会”及教育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 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三地三区五提升”总要求,按照“党 建统领、德育为先、质量为本、师生为大、创新为要、安全第 一”的工作思路,坚持“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基本 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划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园) 的合法权益;坚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 教育公平;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巩固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园)改革成果。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 - 2 - 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园), 确保我县教育事业平稳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二)区域均衡、平稳持续。 (三)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 (四)公开、公平、公正。 (五)严格控制班容量。 三、入学工作 幼儿阶段 (一)招生对象 年满 3 周岁(2018 年 9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 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附示意图) 幼儿园名称 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 新乐幼儿园 永宁社区、北和社区(不含北山住宅小区、杨圪塔住宅小区)、 梅苑社区;宣化社区龙脖住宅小区、龙港镇苏庄村、王寨村、 固镇村(含原西河村)、孔峪村、青龙村、樊村村、卫村村、 下峰村、赵寨村、景村村。易地扶贫搬迁梅苑社区安置点。 6 个小班 东关幼儿园 东安社区、北和社区北山住宅小区、杨圪塔住宅小区、杨河 社区、新城社区。 5 个小班 龙凤幼儿园 宣化社区(不含龙脖住宅小区)、柳庄社区、杏园社区;龙 港镇南瑶村、水泉村、尧都村、杏峪村、河渚村(含原西坡 村、曲则村) 、梁庄村、玉台村(原中界村、西石堂村) 、东 石堂村、吴家沟村。易地扶贫搬迁杏园社区安置点。 5 个小班 和园幼儿园 小岭社区、龙港镇柿元村、辛家河村(原辛家河村、赵山村)、 国华村、马邑村(含原张庄村)、里必村、常柏村。易地扶 贫搬迁小岭社区安置点。 2 个小班 1 个中班 1 个大班 - 3 - (三)招生程序 第一批次:县城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2022 年 8 月 13 日 报名地点:新乐幼儿园、东关幼儿园、龙凤幼儿园、和园 幼儿园 报名流程: 1.报名登记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为子女、 孙子女、外孙子女,适龄儿童单独立户的不予承认;户口迁移 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12 日 24 时前); (2)服务范围内居住地房产证明、正式购房手续或租房 合同;如选择到户籍范围外的县城其他幼儿园就读者,需提供 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正式购房手续(为户主所 有);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杏园社区、梅苑社区、小岭社区集中安 置点适龄幼儿,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易地扶贫搬迁村 级证明。 2.资格审查 各幼儿园现场对家长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核确认无误 后,必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审核人、园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 4 - 各幼儿园确定新生入学名单,并发放入园通知书。 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需要在 县城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2022 年 8 月 14 日 报名地点:新乐幼儿园、东关幼儿园、龙凤幼儿园、和园 幼儿园 报名流程: 1.报名登记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并填写《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 迁子女入园信息登记表》(附件2) :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居住地居住证或租房 合同正式文本(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2日24时前);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 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纳税依据); 2.资格审查 各幼儿园对《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信息登记 表》和家长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领取报名编号。 报名编号仅作为随机派位编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捆绑为 一个号参加派位,报名先后与随机派位无关。审核确认无误后, 必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审核人、园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 5 - 各幼儿园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园名单,发放入园通知书。报名人数少于所报幼儿园剩余学 位时,直接入园;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幼儿园剩余学位时,采取 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名单。随机派位剩余适龄幼儿,根据 县城其他幼儿园剩余学位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如县 城所有幼儿园均无剩余学位,则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入园。 非县城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不符合县城幼儿园入园条 件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入园。 (四)其它 1.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可自由选择有学位 的幼儿园就读,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2022 年 8 月 8 日至 10 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409 室)报名安排入园,报名时携 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 2.其它乡镇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参照此招生办法执行。 3.各公、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民办幼儿园招 生简章要经过属地中心校审核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4.各幼儿园要严格审查入园有关手续,不允许招收 2019 年 8 月 31 日后出生的幼儿入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 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家长及时提供。招生工作结束后, - 6 - 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前将新生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审核备案,审核合格后,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新生学籍 注册。 小学阶段 小学新生招生遵照“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采取“线上登记+学校线下验证入学”的办法进行。 (一)招生对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2022年秋季 应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6年 8月31日后出生的不得招入。 (二)招生范围(附示意图) 小学名称 实验小学 东关小学 西关小学 招生范围 宣化小区以东(含宣化小区);永泉巷(药材公司 与原四季青商场交界小巷)以东、县文化和旅游局 (含文化和旅游局)以东至沁水县综合展馆,西北 至金谷园小区:包括宣化社区(部分)、永宁社区、 梅苑社区、北和社区(杨圪塔小区除外)、杨河社区 东汉小区、易地扶贫搬迁梅苑社区安置点。 东安社区、杨河社区(东汉小区除外)、新城社区、 北和社区杨圪塔小区、小岭社区、柿元村、易地扶 贫搬迁小岭社区集中安置点。 宣化小区以西(不含宣化小区);永泉巷、中国银 行(含中国银行)、滨河南路南山公园以西:包括 宣化社区(部分)、柳庄社区五柳庄桥、滨河南路 五柳庄变电站以东。 规制 招生计划 4 180 人 4 180 人 4 180 人 定都小学 杏园社区、张峰水库移民小区、五柳庄桥、滨河南 路五柳庄变电站(含五柳庄变电站)以西龙港镇所 辖各村;易地扶贫搬迁杏园社区安置点。 4 180 人 端氏小学 由所属乡镇中心校按照“划片、免试、相对就近” 入学的基本原则,划定辖区内各学校招生范围 4 180 人 其他乡镇 小学 由所属乡镇中心校按照“划片、免试、相对就近” 入学的基本原则,划定辖区内各学校招生范围 - 7 - (三)招生程序 线上登记:2022 年 8 月 12 日至 16 日,适龄儿童监护人下 载“晋来办”APP,或者在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 “晋来办”,登录“晋城市小学入学登记系统”,选择“沁水县” 入口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可自动生成“线下验证码”并截 图保存。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性,凡填 报虚假信息和未登记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 负。线上登记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16 日 24 时。 线下验证: 第一批次:县城小学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验证时间:2022 年 8 月 20 日 验证地点:实验小学、东关小学、西关小学、定都小学 验证流程: 1.学校验证 验证时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为子女、 孙子女、外孙子女,适龄儿童单独立户的不予承认;户口迁移 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16 日 24 时前); (2)服务范围内居住地房产证明、正式购房手续或租房 合同;选择到户籍范围外的县城其他小学就读者,需提供该小 学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正式购房手续(为户主所有) ;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杏园社区、梅苑社区、小岭社区集中安 - 8 - 置点适龄儿童,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易地扶贫搬迁村 级证明。 2.资格审查 各学校对家长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必 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审核人、校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各学校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确定 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中,需在县城小 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验证时间:2022 年 8 月 21 日 验证地点:实验小学、东关小学、西关小学、定都小学 验证流程: 1.学校验证 验证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并填写《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 迁子女入学信息登记表》(附件3) :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居住地居住证或租房 合同正式文本(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6日24时前);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或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纳税依据); 2.资格审核 - 9 - 各学校对《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登记 表》和家长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领取报名编号。 报名编号仅作为随机派位编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捆绑为 一个号参加派位,报名先后与随机派位无关。审核确认无误后, 必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审核人、校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各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 学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当报名人数少于所报小学剩余学位 时,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小学剩余学位时,采取随机 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随机派位剩余适龄儿童,根据县城 其他小学剩余学位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县城所有 小学均无剩余学位,则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入学。 非县城小学服务范围内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 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其它 1.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可自由选择有学位 的学校就读,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19 日 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409 室)报名安排入学,报名时携带 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 - 10 - 2.缓学办理 年满6周岁沁水县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需要延缓入 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应达到入学年龄学年前提出申 请,户籍所在地中心校核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缓学期为1 年,缓学期满如不能就学,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申报材料: (1)延缓入学申请书; (2)户口簿; (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残疾证等资料。 3.其他乡镇小学参照县城小学招生办法,由各乡镇中心校 自行组织实施。 4.各小学必须严格审查入学有关手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 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及时提供。招生工 作结束后,于2022年9月10日前将新生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基 础教育股审核备案,审核合格后,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新 生学籍注册。 初中阶段 (一)招生对象 凡参加2022年小升初的学生,必须是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 管理系统注册备案的六年级学生。 (二)招生范围(附示意图) - 11 - 初中名称 招生范围 轨 制 招生 计划 8 360 人 宣化社区、柳庄社区、杏园社区、永宁社区、北和社区(杨圪塔小 示范初中 区除外)、梅苑社区;龙港镇南瑶村;张峰水库移民小区、易地扶贫搬 迁梅苑社区、杏园社区安置点。 杨河社区、北和社区(杨圪塔小区) 、东安社区、新城社区 、小岭 城镇初中 (寄宿制) 社区;龙港镇苏庄村、柿元村、辛家河村(原辛家河村、赵山村)、 国华村、马邑村(含原张庄村)、里必村、常柏村、王寨村、固镇 8 村(含原西河村)、孔峪村、青龙村、樊村村、卫村村、下峰村、 360 人 赵寨村、景村村;易地扶贫搬迁小岭社区安置点。 龙港初中 (寄宿制) 龙港镇水泉村、尧都村、杏峪村、河渚村(含原西坡村、曲则村)、 梁庄村、玉台村(原中界村、西石堂村)、东石堂村、吴家沟村; 8 张村乡;土沃乡;十里乡;固县乡;柿庄镇。 360 人 1.郑村镇; 沁水二中 初中部 (寄宿制) 2.原树理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树理初中服务范围:殷庄 村、秦庄村、郭南村、郭北村、窦庄村、卧虎庄村、李庄村、柿沟 村、潘河村、前岭村、刘庄村、潘庄村) 4 180 人 3.胡底初中、郑庄初中服务范围内自愿到沁水二中初中部的小学毕 业生。 中村初中 (寄宿制) 郑庄初中 (寄宿制) 端氏初中 (寄宿制) 嘉峰初中 (寄宿制) 胡底初中 (寄宿制) - 12 - 中村镇 4 郑庄镇 4 端氏镇 6 嘉峰镇 6 胡底乡 2 180 人 180 人 270 人 270 人 90 人 (三)招生程序 第一批次:县城初中服务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报名时间:2022 年 8 月 20 日 报名地点:示范初中、城镇初中、龙港初中、沁水二中初 中部 报名流程: 1.报名登记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为子女、 孙子女、外孙子女,适龄儿童单独立户的不予承认;户口迁移 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19 日 24 时前) ; (2)服务范围内居住地房产证明、正式购房手续或租房 合同; (3)示范初中、城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学生,如在另一 学校服务范围内有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正式购房手续 (为户主所有),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就读,均符合指标 生条件。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杏园社区、梅苑社区、小岭社区集中安 置点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在县城初中就读的,除提供以上资料 外,还需提供:易地扶贫搬迁村级证明。经审核符合规定后, 可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 2.资格审查 - 13 - 各学校对学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必 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审核人、校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各学校确定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需要在 县城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1日 报名地点:示范初中、城镇初中、龙港初中、沁水二中初 中部 报名流程: 1.报名登记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就近到县城初中申请就读,但 不可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并填写 《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登记表》 (附件4):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居住地居住证或租房 合同正式文本(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24时前);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 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纳税依据) 。 2.资格审核 各初中学校对学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领取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随机派位 - 14 - 编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捆绑为一个号参加派位,报名先 后与随机派位无关。审核确认无误后,必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 监护人、审核人、校长签字确认。 3.确定名单 各初中学校根据剩余学位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 学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人数少于所报初中剩余学位时, 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初中剩余学位时,采取随机派位 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随机派位剩余适龄学生,根据县城其他 初中剩余学位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所有县城初中 均无剩余学位,则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四)其它 1.县城初中服务区范围内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 统注册,现小学在外县就读的学生,确需返回我县县城初中就 读,其监护人要向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供:个人就学申请、 原就读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学籍证明、户口簿、现居住地房产 证或正式购房手续,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19 日到县教育局 基础教育股(409 室)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安排至对应初中学 校就读。 2.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学生,可自由选择有学位 的学校就读,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19 日 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409 室)报名安排入学,报名时携带 以下证件: - 15 -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 3.休学办理 当年小学毕业的适龄少年因身体状况等需要延缓升入初 中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在学年开始前向服务范围内初中 学校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备案。休学期为 1 年,休学期满如 不能就学,应当重新提出休学申请。 申报材料: (1)山西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2)户口簿; (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残疾证等材料。 4.其他乡镇初中参照县城初中招生办法,由各乡镇初中组 织实施。 (五)优质高中指标生确认 1.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资格条件: 入学时具有学籍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户籍保留三 年;初中三年不存在休学、转学和非身体原因请假 30 天以上 的情况;初中(三年)在本校学习且三年直升至初中毕业的应 届毕业生。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后,升高中时可享受就读初中优 质高中指标生。 (1)示范初中、城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学生,若户籍所 - 16 - 在地址与现居住地址不一致时,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所初中就 读,均可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 (2)原十里初中、柿庄初中、固县初中、土沃初中、杏 峪初中、张村初中、树理初中、郑村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初一新 生,可在全县范围内除示范初中、城镇初中外任意一所有剩余 学位的初中就读,均可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 (3)胡底初中、郑庄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初一新生,可在 全县范围内除示范初中、城镇初中外任意一所有剩余学位的初 中就读,均可享受优质高中指标生政策。 2.户籍及户主的认定条件:在校生入学时具有本县户籍, 户主为:父(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校生单立户 或将户口挂靠在他人名下的,入学审核时以原户籍确认。 3.住房的认定条件:指购买或修建的自家私产住宅用房。 (示范初中、城镇初中服务范围内学生户籍与住房不一致时需 提供) 住房确认时,须按房产所属性质提供房产证件: (1)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 案的商品房购房协议(合同) 、交款收据等。 (2)自建住房(无房产证)的,提供居民建房用地审批 表。 (3)未过户二手房的买卖协议(合同)、交款收据、公证 书等。 - 17 - (4)如现住房因县城改造拆迁,提供拆迁安置合同,房 屋拆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票等。 集体户有住房的按以上要求提供房产证件。 学生户籍户主的非住宅用房(商铺、商业店面房、工业厂 房、储藏室、车库等)、违法建造的房屋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住 房依据。已交购房款,未建成交付使用入住的住房也不能作为 学生入学的住房依据。 4.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与不符合享受指标生条件的学生签 订协议书,明确告知其不符合指标生条件;初一入学时符合指 标生条件的学生,初三毕业时要进行资格复核,因流动等原因 不再符合指标生条件的,依规取消其享受指标生的资格。初一 开学后、初三毕业前,各校要将指标生情况进行公示,并上报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四、规范招生行为 各校(园)要严格按照划片范围招生,加强招生入学政策 解读,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严禁任何学校 以考试、测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筛选生源;严禁采集学生家长 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 生相关信息。 各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依法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 定监护人,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外,不得以其他方 - 18 - 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 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相关材料向所属学校和教育行政 部门备案。要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 任,全面精准做好失学辍学劝返复学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学籍 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 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 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 各校(园)要科学确定入学方式,扎实推进免试就近入学。 起始年级全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班容量。 五、保障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一)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各公办学校要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 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 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 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 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 明材料。切实做好服务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 作,保证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二)切实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校(园)要落实好相关免费政策,继续落实好贫困家庭 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控辍保学等相关工作,对家庭经济 - 19 - 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适当的照顾,不让一名适龄儿 童因贫失学,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三)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入学 各校(园)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儿 童关爱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沁教字〔2020〕106 号)文件精 神,常态化跟踪落实,加强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 际困难,按时接受入学。寄宿制学校应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少年 的住宿需求。积极营造关心、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 好氛围。 (四)努力做好残疾儿童招生入学 各校(园)要会同乡镇政府,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交流 和共享机制,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 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的数据和残疾情况。按照“全覆盖、零拒 绝”的要求,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到具备条件的普通学 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 生,各学校要提供专业支持。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 童少年,沁水县特殊教育学校要接受入学,对于无法自理、不 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 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 与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相同,必要时可适当提高。 (五)落实优待政策。 各校(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20 - 《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的意见》,优先保障引进人才子女、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员工子 女接受教育;按照《沁水县教育局关于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保 障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实施细则》(沁教函字 〔2019〕190 号)规定,满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求, 享受特殊优惠服务;贯彻落实《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 法〉实施细则》,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 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六、实行均衡编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 度,不得依据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均衡编班基本 要求: (一)坚持“四项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凡两轨制以上学 校招生编班、配备教师均应遵循政策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公 平性原则,均衡性原则等四项原则,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透明,保障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实施“两个随机”。一是凡两轨制以上学校全部实施 电脑随机排位、均衡编班制度。即小学学生分男女按一条龙排 序,初中学生分男女与综合评价等级按一条龙排序输入电脑, 现场随机编班;二是任课教师与班级随机对接。学校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班主任队伍,均衡搭配班级学科教师,并将班主任、 - 21 - 学科教师分别进行分组,班主任现场抽签决定任教班级,并且 当场公示任课教师花名册和学生花名册。 (三)推行“三个公开”。一是编班方案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是编班过程必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 家长代表等公开监督;三是编班结果(包括各班学生编班花名 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花名册)必须当场公开宣布。 (四)保证“三个不动”。一是编班花名册和任课教师花 名册公布后任何学校不得变动;二是学生报到入班时不得变动 班级;三是编班后,校内各班级学生不得随意变动。 七、建立学生档案 各校(园)要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 行)》 (晋教基〔2019〕19 号)规定,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 息管理系统,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通过学籍管理,及时 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全面实行就近入学提供技术支 撑。各校(园)要确保学生信息在采集、录入过程中准确无误, 并将采集信息下发给学生和家长多次签字确认。各校不得为超 计划、无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 和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对未在录取学 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责任。所有 招生、采集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对于弄虚作假造成 问题学籍的由学校和本人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22 - 八、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落实到位 各校(园)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 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 主体责任,将普通中小学(园)招生入学作为推进教育公平和 社会公平、提升群众改革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内容,从实际 出发,坚决落实底线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 加大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 由拒绝服务区域内学生入学,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各校(园) 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 健全监督举报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 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县教育局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7028503 2022年秋季开学后,县教育局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 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校招 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严肃追 责问责。 九、其它 1.各校(园)服务范围的划定随着县城的发展以及学校布 局调整,将科学及时地调整学区划分。 2.随机派位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3.本《方案》解释权归沁水县教育局。 - 23 - 4.本《方案》自2022年秋学期起执行,以往有与本《方案》 相冲突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 1.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2.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信息登记表 3.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登记表(小学) 4.沁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登记表(初中) - 24 - 附件 1: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 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 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 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 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 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 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 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 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 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 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 25 - - 26 - - 27 -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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