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0130).pdf
衡水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 号 部门 一 教育部门 二 项 目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 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1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教财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 〔2020〕5号,冀价行费〔2017〕58号,冀发改公价〔 住宿费 国库 2020〕774号,冀财预〔2010〕131号,冀财预〔2010〕 80号,冀教财〔2021〕17号,衡价费管〔2018〕25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财〔2003〕4号,教财〔 1996〕101号,教财〔2020〕5号,冀价政调〔2018〕42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 缴入中央和地方 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 号,冀教财〔2021〕17号,衡价费管〔2018〕26号,衡发 费 财政专户 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改价格〔2019〕279号,衡发改公价〔2020〕819号,衡发 改公价〔2021〕155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财〔1996〕101号,教财 〔2003〕4号,财综〔2004〕4号,教财〔2020〕5号,冀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 价行费字〔1999〕第12号,冀财教〔2010〕25号,冀财 详见文件 住宿费 财政专户 教〔2010〕153号,冀教职〔2000〕11号,冀教职〔1999 〕10号,办字〔2008〕1号,冀价政调〔2018〕42号,冀 教财〔2021〕17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 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 2003〕4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 所、各级党校等)学 906号,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 缴入中央和地方 费、住宿费、委托培 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 详见文件 财政专户 养费、函大电大夜大 〕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教高 及短期培训费 〔2015〕6号,教财〔2020〕5号,冀价行费〔2009〕11 号,冀价行费〔2018〕93号,冀发改公价〔2021〕1178 号,冀教财〔2021〕17号,冀发改公价〔2021〕933号, 冀发改公价〔2021〕1778号,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 5 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6 证照费 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 缴入中央和地方 〔2002〕838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 财政专户 〕203号,教财〔2020〕5号,冀价行费〔2008〕42号, 冀教财〔2021〕17号 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 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详见文件 公安部门 (1)外国人证件费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居留许可 缴入中央和地方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国库 有效期不满1年的,400元/人;有效期1年(含 1年)至3年以内的,800元/人;有效期3年(含3 年)至5年(含5年)的,1000元/人;增加偕行 人,每增加1人按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每 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每次200元 ②永久居留申请 缴入中央和地方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国库 1500元/人 ③永久居留身份 证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 2018〕10号,冀财税〔2018〕19号 300元/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 补发30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600元/证 ④出入境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公通字〔2000〕99号 100元/人次 ⑤旅行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50元/人次 (2)公民出入境证 件费 ①因私护照(含 护照贴纸加注) ②出入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 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 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 91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 2019年7月起降为120元/本 国库 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财综〔2008〕9号,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 缴入中央和地方 一次出入境有效15元/证,多次出入境有效80元/ 〕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 国库 证 914号 第 1 页,共 16 页 衡水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 号 部门 项 目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 式 政策依据 ③往来(含前 缴入中央和地方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 往)港澳通行证(含 国库 价格〔2019〕914号 签注) 1.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40元/证 2.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2019年7月起降为60元 /张 3.签注费: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 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 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 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 (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④港澳居民来往 缴入中央和地方 内地通行证(限于补 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 国库 发、换发) 成人十年期350元/证;儿童五年期230元/证。详 见文件 ⑤台湾居民来往 大陆通行证 ⑥台湾同胞定居 证 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 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 详见文件 国库 规〔2019〕1931号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 8元/证 价格〔2017〕1186号 ⑦大陆居民往来 台湾通行证(含签 注)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 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 详见文件 国库 规〔2019〕1931号 (3)户籍管理证件 工本费(限于丢失、 补办和过期失效重 办)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财综〔2012〕97号,冀价行费函 〔1999〕5号,冀价行费〔1996〕92号,冀财综〔2013〕2 号,冀政办函〔2008〕57号 ①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②户口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4)居民身份证工 本费 (5)机动车号牌工 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 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 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冀财综〔 2014〕31号,冀价行费〔2004〕54号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 〕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 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冀价行费〔2014〕49号 详见文件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停征工本费;换领、换发20 元/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临时居民 身份证10元/证。 ①号牌(含临 时) 汽车号牌:反光100元/副,不反光80元/副。 挂车号牌:反光50元/面,不反光30元/面。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反光40元 /副,不反光25元/副。 摩托车号牌:反光17.5元/面。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调换号牌、遗失补牌按同类号牌收费。 ②号牌专用固封 装置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 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元/只,铝合金号牌架及 同类产品10元/只 ③号牌架 (6)机动车行驶证 、登记证、驾驶证工 本费 7 收费标准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 〕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 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 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7)临时入境机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 车号牌和行驶证、临 缴入地方国库 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 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 号 本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计价格〔 外国人签证费 国库 2003〕392号 第 2 页,共 16 页 1.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调换、遗失补领按同 类证件收费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本。调换、遗失 补领按同类证件收费 3.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驾驶证IC卡30元/卡。 调换、遗失补领以上证件按同类证件收费。 10元/证 详见文件 衡水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 号 三 部门 项 目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 式 8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 (含证书费)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通字〔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50元/人次,加入、退出、恢 1996〕89号 复中国国籍证书工本费200元/证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冀价 行费字〔2003〕49号,冀价行费〔2006〕3号,冀价行费 字〔1999〕28号,冀价行费字〔1999〕38号,冀价行费字 〔2005〕38号,衡价费字〔1997〕第29号,衡价费管〔 2016〕5号 详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 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 年第76号,《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破坏土地 的面积和破坏程度,按照每平方米五元至二十元 的标准,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复 垦费,由收取复垦费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 织复垦。 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 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 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 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 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 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 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 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 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 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 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 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 (一)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由市、县国土资 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 》,冀税发〔2021〕65号 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 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 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 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 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 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不动产登记费 1.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 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 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 准为每件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 2.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非住宅类 缴入中央和地方 〔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 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收取不动产 国库 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 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3.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收取不动 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 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 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殡葬收费 自然资源 部门 10 11 12 13 五 收费标准 民政部门 9 四 政策依据 土地复垦费 耕地开垦费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 耕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应当 按照每平方米10元至15元的标准,向县(市)以 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土地行 政主管部门用于组织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 量相当的耕地。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 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 年第76号,《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 居民用水由0.8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 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 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和工会确定的特困职工户 号,冀财税〔2016〕95号,冀价经费〔2015〕110号,衡 用水由0.45元/立方米调整为0.55元/立方米;其 价管〔2016〕1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 他用水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 年第29号 特种行业用水扔执行2.00元/立方米 城管部门 14 污水处理费 第 3 页,共 16 页 衡水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 号 六 七 八 部门 项 目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 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缴入地方国库 1、居民每户每月为3元;流动人口每月每人2元 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在 册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每人每月2元 3、学校在校学生每生每月1元,高中在校学生每 生每月0.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 4、医院、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等除按企事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 业单位执行第二款标准外另按实有床位每床位每 〔2002〕872号,冀税发〔2021〕59号,衡价经费字〔 月4元 2002〕24号,衡价经费〔2007〕9号,衡价经费〔2009〕 5、桑拿、洗浴、美容美发、休闲娱乐等场所按营 1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业面积计收:每平方米每月1元 6、农贸、集贸和批发市场按摊位计收:畜禽、鱼 类等摊位每月10元;饮食、蔬菜、水果等每摊位 每月8元;其他摊位每月6元。以上未涵盖的,参 照相应行业标准执行。未尽事宜详见文件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 修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 2015〕68号,冀建城〔1994〕6号,冀建城〔2015〕 43号,国办发〔2020〕27号,财办税﹝2020﹞13号,冀 财非税〔2020〕1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2年第29号 17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计价格〔2000〕 1015号,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 缴入中央和地方 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 详见文件 国库 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 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 91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18 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 费 缴入中央国库 15 生活垃圾处理费 16 工业和信 息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信部联清〔2004〕 517号,信部联清〔2005〕401号,发改价格〔2017〕 118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水利部门 19 水土保持补偿费 20 农药实验费 农业农村 部门 1、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 每平方米1.4元一次性计征。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 之内。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 面积一次性计征,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第一款执行 。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 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立方米计征,其中 露天矿开采按每立方米0.7元计征、地下矿开采按 每立方米0.3元计征。石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 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积按年征 缴入中央和地方 改价格〔2017〕1186号,冀政办〔2009〕5号,冀价行费 收,每口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按不超过 2000平 国库 〔2017〕173号,冀财非税〔2020〕5号,财政部、国家 方米计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增加计征面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积按4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每年收费1.4元。3 、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 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 量,按照每立方米0.3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 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4、排放废弃 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 米0.3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对缴 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的,不再重复计征。5、对小微企业征收的水土保 持补偿费属于地方收入部分收费进行减免。 《农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 缴入中央和地方 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政部、国 国库 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1)田间试验费 田间试验每小区60-200元 (2)残留试验费 残留试验(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 两年试验期)15000-17500元 (3)药效试验费 药效示范试验每个试验点750-900元 第 4 页,共 16 页 衡水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 号 九 十 十一 十二 部门 项 目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 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发改 价格〔2015〕2136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 缴入中央和地方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冀牧字(管)字[1989] 详见文件 国库 第127号,冀牧字(管)字[1991]第262号,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22 预防接种服务费 23 鉴定费 卫生健康 部门 缴入地方国库 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 2016〕488号,冀价行费〔2016〕99号,冀发改公价〔 2020〕583号 25元/支 (1)医疗事故鉴定 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 缴入中央和地方 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冀价行费〔2016 详见文件 国库 〕99号 (2)职业病诊断鉴 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 详见文件 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冀价行费〔2016〕99号 (3)预防接种异常 反应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 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冀价行费〔2016 详见文件 〕99号 24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 运输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财税〔2020〕17号, 冀财税〔2020〕15号,冀发改公价〔2020〕583号 25 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财综〔2007〕 53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1.防护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 准为:设区市每平方米300元,县(市)每平方米200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缴入中央和地方 2019年第76号,冀政办〔2009〕5号,国办发〔2013〕103 元。 费 国库 号,国发〔2007〕24号,冀财非税〔2004〕2号,省政府 2.防护等级6B级以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令〔2011〕第22号,《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 收费标准为:设区市每平方米1500元,县(市)每平 管理条例》,冀财税〔2015〕34号,冀财非税函[2022]4 方米1000元。 号,冀发改公价[2022]1449号 10元/支 人防部门 法院 26 诉讼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 缴入中央和地方 481号),财行〔2019〕283号,冀财预〔2005〕105号, 详见文件 国库 冀财政法〔2019〕17号,冀财政法〔2021〕53号,冀发 改公价〔2021〕1637号,冀财非税函[2022]4号 27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 详见文件 16号,财综〔2001〕10号,冀发改公价〔2021〕769号, 冀发改公价〔2021〕1535号,冀发改公价[2022]758号 28 银行业监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税〔2015〕21号,财税〔2017〕52号 详见文件 29 保险业监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税〔2015〕22号,财税〔2017〕52号 详见文件 30 信息公开处理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 国库 〕109号,冀财非税〔2020〕21号 详见文件 31 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 见《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国库或财政专户 详见文件 市场监管 部门 十三 银保监会 十四 相关行政 机关 十五 相关部门 第 5 页,共 16 页 衡水市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 号 部门 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 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一 公安部门 1 证照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 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 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冀价行费〔2014〕49 库 号 ①号牌(含临时) 汽车号牌:反光100元/副,不反光80元/副。 挂车号牌:反光50元/面,不反光30元/面。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反光40元/副,不反光25元/副 。 摩托车号牌:反光17.5元/面。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调换号牌、遗失补牌按同类号牌收费。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 ③号牌架 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元/只,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10元/只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 证、驾驶证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 1.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调换、遗失补领按同类证件收费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本。调换、遗失补领按同类证件收 缴入地方国 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 费 库 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3.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驾驶证IC卡30元/卡。调换、遗失补领以 上证件按同类证件收费。 二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 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 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 10元/证 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库 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 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 度,按照每平方米五元至二十元的标准,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 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财政部、 门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收取复垦费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复 库 自然资源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3 土地闲置费 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 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 地方国库 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 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 耕地开垦费 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 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 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 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 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 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闲置土 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照下列方式处理: 缴入地方国 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一)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河 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 库 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冀税发〔2021〕65号 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土 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 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 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 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 4 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破坏土地的面积和破坏程 1.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 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 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2.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 登记、转移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3.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 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 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经最终验收不 缴入地方国 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合格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应当按照每平方米10元至15元的标准,向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河北省土地管 县(市)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土地行政主管 库 理条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第 6 页,共 16 页 部门用于组织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衡水市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 号 部门 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 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居民用水由0.8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民政部门确定的低 三 城管部门 6 污水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 》,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冀财税〔 保户和工会确定的特困职工户用水由0.45元/立方米调整为0.55元/ 2016〕95号,冀价经费〔2015〕11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立方米;其他用水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特种行 库 公告2022年第29号 业用水扔执行2.00元/立方米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 7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 费 缴入地方国 68号,冀建城〔1994〕6号,冀建城〔2015〕43号,国办发〔2020 详见文件 〕27号,财办税﹝2020﹞13号,冀财非税〔2020〕13号,财政部 库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四 工业和信 息化部门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计价格〔2000〕1015号, 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 缴入中央和 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 详见文件 地方国库 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 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 号 9 水土保持补偿费 1、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每平方米1.4元一 次性计征。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 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第一款执行。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 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立方米计征,其中露天矿 开采按每立方米0.7元计征、地下矿开采按每立方米0.3元计征。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 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积按 缴入中央和 2017〕1186号,冀政办〔2009〕5号,冀价行费〔2017〕173号, 年征收,每口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按不超过 2000平方米计算;对 地方国库 冀财非税〔2020〕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 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增加计征面积按4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每 年收费1.4元。3、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 号 、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0.3元 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 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4、排放废弃土、石、渣 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0.3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 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的,不再重复计征。5、对小微企业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属于地方 收入部分收费进行减免。 10 农药实验费 缴入中央和 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 地方国库 告2022年第29号 8 五 水利部门 六 农业农村 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2015〕 (1)田间试验费 田间试验每小区60-200元 (2)残留试验费 残留试验(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试验期) 15000-17500元 (3)药效试验费 药效示范试验每个试验点750-9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发改价格〔 11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 2015〕2136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 详见文件 地方国库 〔1992〕452号,冀牧字(管)字[1989]第127号,冀牧字(管) 字[1991]第26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七 人防部门 12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财综〔2007〕53号,财 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 1.防护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设区市每平方 缴入中央和 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冀政办〔2009 米300元,县(市)每平方米200元。 〕5号,国办发〔2013〕103号,国发〔2007〕24号,冀财非税〔 2.防护等级6B级以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设区市 地方国库 2004〕2号,省政府令〔2011〕第22号,《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 每平方米1500元,县(市)每平方米1000元。 护与使用管理条例》,冀财税〔2015〕34号,冀财非税函[2022]4 号,冀发改公价[2022]1449号 第 7 页,共 16 页 衡水市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 号 部门 八 法院 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 方式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3 诉讼费 缴入中央和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19〕 283号,冀财预〔2005〕105号,冀财政法〔2019〕17号,冀财政 详见文件 地方国库 法〔2021〕53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7号,冀财非税函 [2022]4号 九 市场监管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 》,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 详见文件 〕10号,冀发改公价〔2021〕769号,冀发改公价〔2021〕 库 1535号,冀发改公价[2022]758号 卫生健康 十 部门 15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 费 缴入地方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财税〔2020〕17号,冀财税〔 10元/支 2020〕15号,冀发改公价〔2020〕583号 库 第 8 页,共 16 页 收费标准 附件3 衡水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一 教育 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广播电视大学收费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冀价行费〔2007〕32号,冀价行费〔2008〕42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号,冀财综〔2014〕97号,冀发改公价〔2021 详见文件 〕1638号,冀教财〔2021〕17号 (1)学费 ①普通高职、普通师范类专科生 ②远程开放教育 ③电大业余班 (2)住宿费 (3)考试费 (4)开放教育报名注册费 (5)教学业务管理费 2 成人高等教育收费 冀价行费〔2008〕42号,冀财税〔2018〕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77号,冀价行费〔2018〕93号,冀发改公价〔 详见文件 2021〕1638号,冀教财〔2021〕17号 (1)学费 (2)住宿费 (3)报名考试费 二 三 3 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不含民办学 校)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2003〕4号,冀教财〔2021〕17号 4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 冀价行费字〔1999〕4号,冀价行费〔2008〕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39号,冀政办函〔2008〕57号,冀发改公价〔 详见文件 2021〕1638号 5 教育干部培训收费 6 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市区公办学校 住宿费 7 8 详见文件 缴入地方国库 冀财综〔1999〕42号,冀价行费〔2008〕 39号,冀政办函〔2008〕57号,冀财预〔2010 详见文件 〕131号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冀价行费〔2008〕7号,冀价政调〔2018〕42 详见文件 号 养犬管理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冀价行费〔2011〕5号,衡发改公价〔2022〕 详见文件 256号 劳动能力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冀发改公价〔2020〕1712号,冀财综〔2014〕 详见文件 12号 公安 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 (1)职工因工伤残申请劳动能 力鉴定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申 请劳动能力鉴定和供养亲属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申请鉴定 (3)争议案件申请再次鉴定 9 技工学校收费 冀价涉费字〔1994〕152号,冀财综〔2014〕97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号,冀价政调〔2018〕42号,冀教财〔2021〕 详见文件 17号 (1)招生费 第 9 页,共 16 页 衡水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2)学费 (3)住宿费 10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缴入地方国库 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冀财非税 [2022]10号 详见文件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冀农广字〔1991〕5号,冀财综〔2014〕 97号,冀价政调〔2018〕42号 详见文件 (1)职称评审费 (2)专家评审费 四 农业农村 11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收费 (1)学费 ①成人中专 ②函授专科 (2)住宿费 (3)教学业务管理费 五 六 卫生健康 12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国卫明电〔2020〕376号,冀财非税〔2020〕 14号,冀发改公价〔2021〕1190号,冀发改公 详见文件 价〔2021〕1623号,冀发改公价〔2022〕465 号,冀发改公价〔2022〕727号 13 老年大学培训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冀财税〔2017〕91号,冀发改服务价格〔2022 详见文件 〕1638号 14 考试考务费 相关部门 缴入地方国库或财政 见《河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专户 第 10 页,共 16 页 详见文件 附件4 衡水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一、专业技术人 员职业资格、职 称等考试收费 (一)人社部门 (二)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1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2673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2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财税〔2018〕87号,发改价格〔2015〕1217 号,发改价格〔2015〕2673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3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2673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4 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试 〕2673号,财税〔2020〕37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5 执业药师(中药师)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2673号,财税〔2020〕37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6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2673号,财税〔2020〕37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7 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2673号,财税〔2019〕58号,冀价行费〔2013〕54号,冀发改 公价〔2020〕518号 8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2673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9 初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试 〕2673号,财税〔2019〕58号,冀发改公价〔2021〕1462号 10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1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2673号,财税〔2019〕58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12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2673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13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2673号,财税〔2020〕37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14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2673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15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冀财非税〔2020〕16号,冀发改公价〔2020〕1995号 16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3 〕54号 17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财税〔2018〕9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18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3 〕54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财税〔2018〕9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19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2673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第 11 页,共 16 页 衡水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 (三)卫生健康 部门 (四)生态环境 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20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3 业资格考试 〕54号 21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22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23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基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3 础、专业)考试 〕54号 24 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5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26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3 资格基础考试 〕54号 27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28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专业)考试 29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专业)考试 30 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31 注册冶金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32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 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33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试 34 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 35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基础考试 36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 〕488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37 医学博士外语考试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38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9 医师资格考试(会同中医局) 40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3 〕54号 财税〔2018〕9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税〔2020〕37 号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3 〕54号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发改函〔2022 〕296号 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 〕488号,冀财综〔2012〕70号,冀价行费〔2013〕46号,冀发改 服务价格〔2020〕61号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税〔2016〕 105号,财综〔2011〕9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冀财综〔 2011〕103号,冀价行费〔2017〕1号,冀发改服务价格〔2020〕 61号 财综〔2007〕4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3 〕54号 第 12 页,共 16 页 衡水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41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财综〔2007〕4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42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财税〔2018〕10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43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价费字〔1992〕333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发改函〔 2019〕435号 44 注册会计师考试 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发改公价〔2021〕360号 45 注册验船师考试 财综〔2010〕13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46 船员(含海船及内河船员)考试 价费字〔1992〕19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47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 财综〔2011〕1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发改公价〔 考试 2021〕1039号 48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 财综〔2007〕23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3 业资格专业考试 〕54号 49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财税〔2018〕66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财税〔2018〕 (含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考 76号 试 50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财税〔2018〕66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财税〔2018〕 专业考试 76号,冀发改价格〔2018〕1775号 51 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 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52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财综〔2011〕9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财综〔2011〕 102号,冀价行费〔2013〕52号 (八)水利部门 53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电工程)执业资 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综〔2006〕37号,冀价行费〔2013 格专业考试 〕54号 (九)农业农村 部门 54 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 价费字〔1992〕452号 55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财综〔2009〕7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3 〕15号 56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7 教师资格考试费 58 驾驶许可考试费 5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8〕65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财税〔2019〕 32号,冀发改公价〔2020〕820号 (十四)市场监 管部门 60 计量专业项目考试(考核) 财综〔2010〕7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十五)广电部 门 61 全国广播电视新闻编辑记者、播音员、 财综〔2008〕3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综〔2005〕33 主持人资格考试 号,冀价行费〔2008〕32号,冀财综〔2005〕44号 (十六)民航部 门 62 民航从业人员考试 财综〔2002〕5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十七)统计部 门 63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计价格〔2002〕96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 2011〕31号 (十八)文化和 旅游部门 64 导游人员(含中、高、特级导游人员) 财综〔2006〕3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0 资格考试 〕47号,冀价行费〔2016〕200号 (五)财政部门 (六)交通运输 部门 (七)工业和信 息化部门 (十)审计部门 (十一)教育部 门 (十二)公安部 门、农业农村部 门 (十三)司法部 门 价费字〔1992〕44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 2013〕54号 财综〔2012〕4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发改价格〔 2018〕1777号,冀发改公价〔2021〕1643号,冀财非税函〔2022 〕1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税〔2014〕101号,冀价行费〔2008 〕39号,冀价行费〔2005〕71号 第 13 页,共 16 页 衡水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十九)证监会 65 证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财税〔2015〕2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规〔 2018〕917号 (二十)外文部 门 (二十一)知识 产权部门 66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价行费〔2013〕54号 67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财税〔2017〕8号,价费字〔1992〕332号,发改价格〔2015〕 1217号,财税〔2020〕37号 (二十二)应急 管理部门 68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 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税函〔2020〕236号,冀财综〔 2014〕53号,冀财税〔2016〕113号,冀发改公价〔2021〕1040号 (二十三)组织 部门 69 公务员考试 冀财非税〔2020〕17号,冀发改公价〔2020〕1979号 (1)报名费 (2)考务费 二、职业技能鉴 定考试考务费 (一)人社部门 1 职业技能鉴定费 财税〔2015〕6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2673号,冀财综〔2014〕21号,冀价行费〔2018〕86号,冀发 改公价〔2021〕1031号 (二)交通运输 部门 2 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试 (考核) 财综〔2006〕36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3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 财综〔2010〕3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财综〔2010〕 试 120号,冀发改公价〔2022〕1459号 4 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5 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考 财综〔2012〕5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财综〔2012〕 试 64号 (四)农业农村 部门 6 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财综字〔1999〕12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五)公安部门 7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财综〔2011〕5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财综〔2013〕 92号,冀价行费〔2018〕86号 8 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财综〔2011〕6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财综〔2011〕 101号,冀发改公价〔2020〕1996号,冀财非税〔2021〕2号 9 卫生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10 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 (七)民航部门 11 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八)铁路部门 12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考试 (九)铁路总公 司 三、教育考试考 务费 13 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三)工业和信 息化部门 (六)卫生健康 部门 教育部门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 〕488号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 〕488号 财综〔2011〕10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冀财综〔2012〕 19号 财税〔2015〕75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 〕2672号 计价格〔2002〕435号,财预〔2003〕470号 价费字〔1992〕367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冀财综〔 2010〕159号,冀财综〔2014〕90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 号 第 14 页,共 16 页 衡水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2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财综〔1999〕110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冀发改公价〔 2021〕1638号 3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财综字〔1999〕110号,发改价格〔2008〕3699号,发改价格〔 2003〕2161,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4 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 发改价格〔2005〕1244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1992〕价 费字367号,冀财非税〔2021〕4号,冀发改公价〔2020〕 1851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5 研究生招生考试 财综〔2006〕2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 财综字〔1995〕16号,教财〔1992〕42号,冀发改公价〔2021〕 1638号 6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发改价格〔2008〕3699号,价费字〔1992〕367号,冀发改公价〔 2021〕1638号 7 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专接本)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8 计算机等级考试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9 普通话水平测试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冀发改公价〔 2021〕1638号 10 保送生测试 教财〔2006〕2号 11 自费来华学生报名考试 教外来〔1998〕7号,教财〔2006〕2号,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 〕1597号,冀教财〔2021〕17号 12 体育特殊专业招生考试(体育单招) 计价格〔2000〕1553号,教财〔2006〕2号,冀价行费〔2016〕 33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13 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考务费 冀财综〔2014〕90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14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 冀财综〔2010〕95号,冀财综〔2014〕90号,冀发改价格〔2019 〕1167号 15 自学考试收费 冀财综〔2010〕159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1)报名考务费 (2)学士学位审定费 (3)实践环节考核费 (4)部门委托自学考试收费 16 普通中专及成人大中专院校招生费 冀财综〔2014〕90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17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入学联考 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报名考试费 18 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水平 教财〔2006〕2号,计价格〔2000〕545号,冀发改公价〔2021〕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考试费 1638号 19 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 教财〔2006〕2号,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 第 15 页,共 16 页 衡水市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20 对口招生专业测试考试费 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921号,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 21 自主招生院校文化课程考试费 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 22 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报名考务费 财教〔2006〕2号,冀财综〔2014〕71号 23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 冀财综〔2013〕51号,冀价行费〔2013〕42号 学考试费 1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收费 四、公安 冀价行费字〔2001〕31号,冀价行费〔2007〕16号,冀价行费〔 2010〕11号,冀财综〔2014〕59号 (1)违章驾驶员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收 费 (2)逾期未体检驾驶员恢复驾驶资格 考试收费 第 16 页,共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