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玉林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监督考核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玉林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经营企业监督考核管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优化我市市政公共资源 配置,提高市政公共资源利用率,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 平,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玉林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 行车规范运营工作方案》 ,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按企业考核、标准统一、时间同步等原则; (二)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和投放数量 (一)考核范围 本方案考核范围及对象为玉林市中心城区(玉州区、玉东新 区)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 (二)投放数量 根据本市中心城区现有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市民 出行需求等因素,暂定我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总量 控制在 3.6 万辆。为保证我市市容市貌秩序,提高各经营企业的 积极性,运营第一年,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数量不得超过 2.1 万辆。今后根据运营的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动态调整,依据考核 结果进行评估测算,再确定经营企业车辆增减投放份额。 三、经营企业投放车辆要求 1 (一)经营企业需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数据平台,以便实 时监测车辆投放数量;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车辆乱停放问题, 经营企业 20 分钟内必须完成整改,对于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企业, 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理。 (二)考核前的车辆投放量超出投放指标的经营企业,需在 投放份额确定之日起立即将超出投放指标的车辆回收,并于 10 日 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依法查处。 (三)考核前的投放量未达到所得投放份额的经营企业,新 投放车辆需提前 15 日书面向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申报新投放方案, 方案应包括车辆存量、新投放数量、投放区域。 四、考核内容 (一)企业的经营管理 1.运营企业具备的资质和经营条件,经营企业必须有固定的 办公场所; 2.运营企业的数据开放要求; 3.经营企业的监管要求。 (二)人员管理 1.运维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2.运维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培训; 3.经营企业运维人员需按照 1(人员):200(车辆)配置, 即每投放 200 辆车至少需配有 1 位运维人员; 4.运维人员的实时位置信息; 2 5.经营企业需派驻 1 名运维人员在数管中心坐班、值班,以 便实时解决车辆乱停放问题; 6.运维人员必须服从、配合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的监督和考核。 (三)车辆管理 1.车辆质量管理及上牌管理。; 2.车辆的投放、停放管理; 3.配备仓库和维修点; 4.车辆的运维、调度管理; (四)经营服务管理 1.为用户购买平台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人生意外伤害保 险; 2.重大活动配合程度; 3.投诉处理机制; 4.查处信息情况。 五、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总分为 1000 分,其中企业的经营管理 70 分,人 员管理 100 分,车辆管理 600 分,运营服务管理 230 分。 (二)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考 核结果作为奖励或惩罚经营企业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区域的确定和选取。 1.考核区域确定:(1)主次干道;(2)交通枢纽站周边; (3)重点区域(商业中心);(4)城中村、背街小巷。 3 2.实地考核采取随机抽查原则。随机抽取 2 条主要道路、2 条 次干道、2 个交通枢纽站(公交站)、1 个重点区域(商业中心、 医院、学校等)、1 个城中村、1 条背街小巷。以选定的考核道路 为基础,原则上在考核道路沿线所有有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 管理服务范畴的都为考核内容。 (四)制定评分细则。评分细则的制定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 导向,建立玉林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监督考核 评分标准。实地考核过程中,发现 1 处不符合指标要求的问题记 扣相应分值,同一考核对象重复的累计扣分,达到最大值后不再 累计,最终按经营企业总得分高低排序评价其经营管理工作。 (五)每次完成实地考核后,考核小组以现场记录、录像、 照片等资料为依据,对所有资料汇总、归档,编撰考核简报,由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每半年公开通报考核情况。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 4 个档次,考核分 值达到 900 分(含 900 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分值在 850 分(含 850 分)至 900 分的评为良好,分值在 800 分(含 800 分)至 850 分 的评为合格,分值在 800 分以下的评为不及格。根据上述考评结 果,具体考核运用如下: (一)奖励 经营企业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的,在不突破全市互联网租赁自 行车总数的基础上,给予增投配额,增投数量由市城市管理监督 4 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投放配额实行严格管控,当奖励配额达到 一定数额时,经市场运营整合评估,再决定下一年度投放配额。 (二)惩戒措施 1.首次考核结果被评为不及格的经营企业,由市城市管理监 督局组织约谈,由经营企业于 7 个工作日内回收互联网租赁自行 车 350 辆;待下次考核成绩达到优秀后,再恢复投入原已回收车 辆。 2.连续 2 次考核结果被评为不及格的经营企业,由市城市管 理监督局下发整改通知,核减该经营企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 配额 700 辆。经营企业需上报整改方案,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整改,待下次考核成绩达到优秀后,再恢复投入原已回收的车辆。 (三)退出机制 1.连续 3 次考核结果评为不及格的经营企业,依法终止合同, 退出玉林市场。 2.运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因企业管理不善、履行主体责 任不到位,或运营管理造成押金、预付款退还等问题引发群体性 事件,或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煽动、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 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群体性事件的,本次考核直接按不合格 处理,并依法终止合同,退出玉林市场。 (四)其他 考核结果评为合格或者良好的经营企业车辆投放量保持不变。 七、附则 5 (一)经营企业在备案到期或者合同终止、退出玉林市场后 需在一个月内将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回收完毕,经营企业一个月 内未完成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回收工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将予以 清退整治。 (二)本方案自 2022 年 月 日起实施,具体应用问题由市 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解释。 附件:玉林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监督考核 评分标准 6 附件 玉林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监督考核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 值 1.经营企业必须依法在我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一)经营企业具备 2.经营企业必须在我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的资质和经营条件 3.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租赁服务的经营 30 模式说明、服务管理、处理投诉和纠纷等有关机制。 评分标准 考核 方式 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 查 阅 资 提供或不达标的,每项扣 料 及 现 场考察 10 分,扣完为止。 经营企业信息平台的数据采集与使用应当遵循国家网络 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建立网络及信息安全制度。所采 一、企业的经 (二)经营企业的数 营管理 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不得超越提供互联 据开放要求 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所必须的范围,确保用户信息不被泄 (70 分) 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直接扣 20 除 15 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 料 露,不被挪作他用。 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安全措施和紧急情况处理制度、服务 (三)经营企业的监 质量保障制度、车辆运维和停放管理制度、日常工作和 管要求 重大事件的影响存档制度、网络及信息安全制度、押金 提供相关资料,未提供或 20 查阅资 料 止。 管理制度、故障车辆回收管理制度等基本经营管理制度。 二、人员管理 (四)运维人员必须 工作期间,经营企业线下运维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证 (100 分) 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上岗。 不达标的扣 5 分,扣完为 10 发现一处问题点扣 2 分, 现 场 考 累计扣分不超过 10 分。 察 7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五)运维人员必须 进行相关培训 (六)运维人员配置 三级指标 分 值 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对所属运维人员的管理、考核制度, 根据不同岗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运维人员 评分标准 提供相关资料,未提供或 10 不达标的扣 5 分,扣完为 的管理水平。 止。 运维人员数量与投放车辆数量需按照 1:200 比例配置, 经营企业需按照比例配置 即每投放 200 辆车至少需配置 1 位运维人员,并向管理 部门提供运维维护人员名单信息(姓名、电话号码及所 20 负责的区域街道) 考核 方式 查阅资 料 向管理部门提供运维人员 查 阅 资 相关资料,每少一位人员 料 信息扣 3 分,扣完为止。 大型商业区域、重要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枢纽站、学校、 (七)运维人员的实 二、人员管理 医院、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应当实施专人定点驻守管理。 30 时位置信息 (100 分) 工作期间,运维人员必须在所负责的区域内。 发现问题时,运维人员必 查 阅 资 须在 10 分钟内赶到现场, 料 、 现 否则扣 5 分,扣完为止。 场考核 有缺勤情况,每缺勤 1 天 (八)安排人员至数 经营企业需派驻 1 名运维人员至本局数管中心驻守,以 管中心驻守 便实时了解车辆摆放信息,方便解决车辆乱停车问题。 20 扣 3 分,迟到、早退 1 次 查 阅 资 扣 1 分,不遵守中心其他 料 、 现 工作规定的每次扣 3 分, 场考核 扣完为止。 (九)运维人员服从 监督和考核 考核期间,运维人员必须配合监督和考核。 10 不配合者,一次扣取相关 企业 5 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 料、现 场考核 8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十)车辆质量管理 三级指标 分 值 评分标准 考核 方式 1.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依法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的 扣 50 分。车辆无检验合格 2.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技术强制标准,性能安 全,质量可靠,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 报告的扣 50 分。车辆无卫 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 的车辆检验合格报告。 现场考 3.车辆必须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 100 块的智能锁,车辆性能损 核 坏,车辆车身不整洁、张 能锁,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贴违法小广告、车辆二维 4.车辆性能必须完好。车辆车身必须整洁,不得违规设 置广告,车身有张贴小广告现象的必须及时予以清除。 码不清晰,每发现一辆扣 车身自身二维码必须清晰安全。 5 分,扣完为止。 1.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配额投放车辆,不得超额投放;企 业组织旧车淘汰、新车投放必须严格报备。 三、车辆管理 2.在车辆指定位置安装相应牌照。 (600 分) 3.车辆必须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区域内,且排放整齐 有序、车头朝向一致。 4.禁止以下区域停放:(1)消防通道、盲道、绿化带、 (十一)车辆的投放、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过街通道) 、人行道 200 (宽度不足 2 米)、道路交叉口(转弯处及其两侧 10 米 停放管理 范围内);(2)中小学校、医院、广场、步行街及未经 物管同意的居民小区;(3)旅游景点、体育场馆、展览 馆、会议中心、大型商场等人口密集区域未设非机动车 停车位的;(4)公交站点、公交车场、火车站、高铁站 等重要的城市交通枢纽站周边区域内未设非机动车停车 位的。 车辆未安装相应牌照,每 发现一辆扣 1 分;相应以 每个月各大队所拖移互联 现 场 考 网租赁自行车数量为准进 核 行扣分,每辆车扣 0.1 分, 扣完为止。 9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 值 评分标准 考核 方式 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有专门用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的 仓库和维修点。入驻我市的各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 (十二)配备仓库和 企业应当分别在我市配有总面积不小于 1500 平方米的 维修点 仓库用于维修和集中调度车辆(仓库可多处配置),仅限 50 仓库不达标的直接扣除 50 分。 现场考 核、查 阅资料 用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放和维修。仓库及维修点位 置、租赁合同、负责人联系方式等需报备。 1.经营企业必须配置专门的调度车辆,每投放 2000 辆互 联网租赁自行车至少配置 1 辆装载能力不低于 20 辆的调 度车,用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调度。调度车辆车身要统 三、车辆管理 一涂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维调度”标识、服务热线 (600 分) 等;经营企业必须向数管中心提供调运车辆牌号、驾驶 人员等相关信息;调度车辆只能用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调度,不得从事其他物流运输。(40 分) (十三)车辆的运维、 2.经营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调度火车站、公交场站等城市 250 调度管理 重要交通枢纽站、城市重要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 放,防止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爆棚,对数管中心通知 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放,20 分钟内必须清理完毕。 (80 分) 3.如有特殊情况,例如需要大面积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 车的秩序,经营企业的调度车辆需服从我局统一调度。 (40 分) 1.每少配置或配置不符合 要求,不向中心备案车辆 信息,或者将车辆用于其 他物流运输的每一台扣 查 阅 资 料、现 10 分,扣完为止; 2.对于未及时处理的每一 场考核 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3.发现有不服从我局统一 调度情况, 一次扣除 20 分; 1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 值 评分标准 考核 方式 4.未建立应急预案机制的 4.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等,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应急预 案机制。(20 分) 5.经营企业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空间用于车辆存放、 周转和维修。 (30 分) 三、车辆管理 (十三)车辆的运维、 6.共享助力车电池实行集中充电管理。经营企业必须配 250 备或租用专门用于电池集中充电的仓库,不得租用民房、 (600 分) 调度管理 临街铺面等作为充电仓库。充电仓库建设必须符合电气、 消防等有关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建设充电设施, 确保充电安全。充电仓库所属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明确相关责任人,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40 分) 扣 20 分; 5.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空 间大面积存放、周转和维 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 查 阅 资 发现一次扣除 15 分,扣完 料 、 现 场考核 为止。 6.未实行集中充电管理或 充电仓库不符合安全标准 的,发现一次扣 20 分,扣 完为止。 四、运营服务 (十四)为用户购买 经营企业应当对用户购买平台责任险、第三责任险和人 管理 第三责任险和人生意 生意外伤害保险 (230 分) 外伤害保险 提供相关资料,未提供或 20 不达标的扣 2 分,扣完为 止。 查阅资 料 11 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应当配合当地管理部门管理车辆, (十五)配合程度 服从管理部门的调度及安排指导,市内重大活动和节假 日期间,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整顿 30 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 值 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应当在 48 小时内完成数管中心交 (十六)投诉处理 办处理案件,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办结的,应提前说明理 由申请延长办理时间。 四、运营服务 管理 (230 分) 80 经营企业需配合管理部门 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发 现一次不配合管理部门工 作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查 阅 资 市内重大活动经营企业需 料 , 现 配合管理部门做好互联网 场考察 租赁自行车管理整顿工作, 发现管理部门工作不配合 的扣 10 分。 评分标准 考核 方式 查阅资 发现超期未办理情况的, 料、现 每次扣 3 分。 场考核 经营企业要遵守有关交通规则,市公安局负责查处互联 网租赁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乱停放以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十七)查处信息 由市公 涉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盗窃诈骗、故意损毁、侵犯公 安局、 每查处一起违法行为的, 市城管 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城管局负责查处互联网 100 扣 5 分记,扣完为止。 支队提 租赁自行车违法占道经营、在城市广场和绿地等未划定 供 停车位置的区域违法停放、影响市容环境等违法违规行 为。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