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0.朝阳县王营子乡人民政府权责清单.xlsx
附件10 朝阳县王营子乡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序号 1 2 3 4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在村庄、集镇 规划区内公共 行政许可 场所修建临时 建筑等设施审 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行 政 法 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承担村庄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乡镇人民政 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府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须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 有关信息。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 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在村庄 、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 审批事项的具体实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主席令第四十一 号,2004年8月28日予以修改)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 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 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 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时组织 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人员实地勘查。 【规范性文件】《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农村村民宅基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行政许可 乡镇人民政府 通知》(农经发〔2019〕6号)二、(二)完善审核批准机制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农村村民宅基 地审批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地审批事项的具体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指导,乡镇政府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 有关信息。 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公布办理流程和要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件,明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在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等各环节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的工作职责和办理期限。审批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 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 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 见提出审批建议。" 行政确认 农业承包合同 的鉴证 行政确认 生育登记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农业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条例》第七条:省、市、县 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含县级市、区,下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乡(含镇,下同)人民政府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是农业承包合同的主管机关,对农业承包合同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日 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鉴证或不予鉴证的书面决定;不予鉴证的应明确告知理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乡镇人民政 常工作由其所属的农业经济管理机构负责。第十九条:农业承包合同一式三 由。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农业承包合同 府 份。发包方、承包方和乡农业承包合同主管机关各存一份。农业承包合同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当事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的鉴证事项的具体实施。 当事人要求鉴证的,由乡农业承包合同主管机关予以鉴证,按规定收取鉴 有关信息。 证费。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 乡镇人民政 3.决定责任:法定告知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登记的书面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及 朝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见》:夫妻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夫妻可在一方户籍 府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生育登记事项 时、明确告知理由。 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无法亲自 街道办事处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登记核准通知书;建立信息档案;公 的具体实施。 办理生育登记的,可委托村居(社区)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开有关信息。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序号 5 6 7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行政确认 事项 适龄男性公民 兵役登记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 次兵役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 1.受理环节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初次兵役 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 2.审查环节责任:对初审材料进行审核,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并提 。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出初审意见。 乡镇人民政 朝阳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兵役登记工作。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办理意见,现场予以告知后续办事事宜,对 府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适龄男性公民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每年组织兵役登记信 不符合条件的,明确告知理由。 街道办事处 兵役登记事项的具体实施。 息核验,会同有关部门对公民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确保兵役登记及时 4.送达责任:制发相关文书并转报;信息公开。 ,信息准确完整。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及时处理 【 行 政 法 规】《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反馈信息。 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 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 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已获得《独生 子女父母光荣 行政给付 证》的农村部 分特殊家庭生 活补助的给付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 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 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 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 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 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1.受理责任: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公示、依法出具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的凭证;依法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的书面凭证 。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获得《独生子 。 乡镇人民政 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意外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 2.审查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府 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享受下列待遇:(一)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基本工 4.送达责任:告知决定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资的全额发放退休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 5.监管责任:按规定保管备案材料,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给予一次性补贴。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待遇或者一次性补贴的,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每月增加十元;(二)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 不低于三千元补助费;(三)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五周岁的不属于本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 三千元补助费;(四)农村居民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男满六十周岁、女 满五十五周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发给一定数 量的生活费,符合国家规定的五保户条件的,依法享受五保户待遇。终生 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前款规定的待遇。 在乡境内个人 与个人、个人 与单位之间发 行政裁决 生林木、林地 所有权或者使 用权争议的行 政裁决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 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法定期限、需要提供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申请 、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 人及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裁决的要求和理由,有关证据材料,申请的日 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 期等),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对权利人提出要求解决权属纠纷的请求,进行 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林木 材料审查,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 、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 送被申请人。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作出不予受 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或者改变林 理决定。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朝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 地现状。 2.审理责任:通知权属争议的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在规定 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 乡镇人民政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条 发 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收到答辩书后,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 责,做好在乡境内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之 生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料进行审查,针对疑问情况或经当事人请求,进行举证、质证,以查明案情。 府 间发生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的行 ,本着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林业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乡以 3.调解责任: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 政裁决事项的具体实施。 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申请处理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的单位 书)。 和个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确权资料。在乡境内,个人与个人、个 4.裁决责任:调解不成,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草拟处理决定书,报人民政府 人与单位之间发生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争议,由所在乡人民政 作出处理决定,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的决定书(说明裁决的理由和依据, 府依法处理。在县境内,单位之间或者乡际之间发生的争议,由县人民政 并告知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及行使复议、诉 府依法处理。县际的争议,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市际的争议,由省人 讼权的期限)。 民政府依法处理。在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得抢占有争议的林地。 朝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已获得《独生 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部分特殊家庭生活补 助的给付事项的具体实施。 序号 8 9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对地质灾害险 行政检查 情的巡回检查 行政检查 对本行政区域 内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生产状 况的监督检查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 行 政 法 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 、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 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 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第二十八条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 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1.检查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乡镇人民政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 2.处置责任:在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 府 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 施,防止灾情发生或灾情扩大并分级上报; 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 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 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 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 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朝阳县应急管理局、朝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 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 ,做好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事项的具体 实施。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 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 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 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 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条 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 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 检查、巡查考核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 1.检查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 产工作。公安、交通运输、港口口岸、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住房城 2.督促整改责任:对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责令当事企业立即整 朝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乡镇人民政 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文化和旅游 改,并按期提交整改报告。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本行政区域 府 、教育、卫生健康、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级 3.处置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对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告知。 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事项 街道办事处 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监督管 加强事后监管。 的具体实施。 理责任。中央垂直管理的电力、气象、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按照法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应履行的责任。 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急管 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为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 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 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规 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各级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 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 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序号 10 11 12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对消防安全的 检查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 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 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 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 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 1.检查责任:根据举报或上级安排以及日常管理中发现消防安全问题确定进行 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 检查。检查应按有关程序进行,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 乡镇人民政 【 行 政 法 规】《草原防火条例》 第七条 草原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 ,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检查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行政区域或者涉及森林防火、城市消防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府 2.督促整改责任:对违法事实、证据资料、调查程序、法律适用、当事人陈述 街道办事处 应当建立联防制度,确定联防区域,制定联防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 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检查。 3.处置责任:对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告知。 【 行 政 法 规】《森林防火条例》 第七条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 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 【地方 性法规】《辽宁省消防条例》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 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明确有关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工作,保障消防工作所需经费;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 (三)开展日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协助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五)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 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协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对本行政区域 内草原保护、 建设和利用情 况的监督检查 1.检查责任:根据举报或上级安排以及日常管理中发现对本行政区域内草原保 护、建设和利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应按有关程序进行,指定专人负责,及时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八条 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 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门主管全国草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朝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监督管理工作;乡镇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检查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乡镇人民政 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本行政区内草原保护、 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草原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 2.督促整改责任:对违法事实、证据资料、调查程序、法律适用、当事人陈述 府 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 政区域内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设专职或 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者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4.处置责任:对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告知。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适龄儿童、 少年的父母或 监护人未按法 行政处罚 律规定送子女 或被监护人就 学接受义务教 育的处罚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 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 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联同卷宗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 【规 章】《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适龄儿童、少年 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乡镇人民政 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书连同案卷报法 府 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对经教 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 育仍拒绝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的处罚。 ,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方式;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 效的行踪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踪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 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朝阳县应急管理局、朝 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 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在对消防 安全的检查事项的具体实施。 朝阳县教育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适龄儿童、少年 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法律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 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事项的具体实施。 序号 13 14 15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对损坏村庄和 集镇的房屋、 公共设施;乱 堆粪便、垃圾 行政处罚 、柴草,破坏 村容镇貌和环 境卫生等行为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 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 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联同卷宗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 【 行 政 法 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 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书连同案卷报法 乡镇人民政 ,并应当赔偿: 府 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 (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 ,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方式; (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 效的行踪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踪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 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损坏村庄和 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乱堆粪便、垃圾、柴 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等行为的处罚事 项的具体实施。 对农村居民未 经批准或者违 反规划的规定 建住宅的处罚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 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 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联同卷宗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 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书连同案卷报法 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 ,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方式;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 效的行踪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踪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 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 职尽责,做好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 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事项的具体实施。 1.立案阶段责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 正;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符合回避情形的应 当回避;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享有 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时应当保守相关隐私; 3.审查阶段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 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 行 政 法 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擅自在村 4.告知阶段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 乡镇人民政 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 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府 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5.决定阶段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 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行 政复议及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直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邮寄送 达、公告送达的期限依法执行; 7.执行阶段责任: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 职尽责,做好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 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 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事项的具体实施 。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村庄 、集镇规划区 内的街道、广 场、市场和车 行政处罚 站等场所修建 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和其他 设施的处罚 【 行 政 法 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在村庄 、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 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乡镇人民政 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 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 府 期改正,处以罚款。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 前款规定处罚。 序号 16 17 18 19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对本行政区域 其他行政 临时宗教活动 权力 地点活动的监 管 【 行 政 法 规】《宗教事务条例》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宗教工 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 行行政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 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宗教事务管理 1.准备责任:制定宗教活动监督管理措施、方案、计划及应急预案。 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宗教事务。各 2.检查责任:根据受理线索或日常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活动 级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 ;按照规定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求及时整改、纠正。 乡镇人民政 见,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 3.移送责任: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府 公共服务。 4.监管责任:加强对落实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 第三十五条 信教公民有进行经常性集体宗教活动需要,尚不具备条件申请 归档备查。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信教公民代表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征求所在地宗教团体和乡级人民政府意 见后,可以为其指定临时活动地点。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导下 ,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进行监管。具备设立宗教活 动场所条件后,办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手续。临时活动地点的 宗教活动应当符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 对农村为村民 其他行政 设置公益性墓 权力 地的审核 【 行 政 法 规】《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 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 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乡镇人民政 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农村为村民设置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政部门审批。 府 公益性墓地的审核事项的具体实施。 4.送达阶段责任:告知决定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 5.监管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 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 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 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 理补贴。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确认或不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 予确认(不予确认应当告知理由)。 对生活长期不 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 2.审查和决定责任:按照即办件程序,对依法应当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提出 能 自 理 、 经 济 乡镇人民政 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 其他行政 审核意见,直接作出行政确认或者不予确认决定(不予认定的应当告知理由) 困难老年人的 府 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 权力 。 救 助 、 补 贴 的 街道办事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3.送达责任:作出审核意见,信息公开。 初审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 4.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 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朝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朝阳县民族和宗教 事务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乡 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本行政区域临时宗教 活动地点活动的监管事项的具体实施。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生活长期不能自 理、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救助、补贴的初审事项 的具体实施。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街道办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居民个人申请或受委托的个人提交的申请。 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 2.审核责任:按程序调查、审核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乡镇人民政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其他行政 对 孤 儿 保 障 对 查了解孤儿保障情况,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或停发孤儿基本生活 并公示。 府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孤儿保障对象的 权力 象的初审 费的手续。要将审批、发放工作与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结合起来,借助 3.送达责任: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朝阳县民政局批准,并根据批准意见实施救 街道办事处 初审事项的具体实施。 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发放工作的动态管理,规范程序,提高效率。 助。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序号 20 21 22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其他行政 对社会救助申 权力 请的审核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乡镇 (街道) 【 行 政 法 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 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 作。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可以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救助事 项有关的资料,询问与社会救助事项有关的单位、个人,要求其对相关情 况作出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第六十条 申请社会救助,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人难以确定社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先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门求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到求助后,应当 2.审核责任: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规定实际核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乡镇人民政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及时办理或者转交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提出初审意见。 府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社会救助申请的 处应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3.送达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直接下达审核意见书;或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 街道办事处 审核事项的具体实施。 【规 章】《辽宁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 转报具有行政审批权力的行政机关审批。 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建立社区困难居民生 4.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活信息动态收集管理制度,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担。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公示监督等 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十一条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 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定倍数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 的家庭(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医疗、教育、 住房、就业等社会救助。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医疗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 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 障工作的意见》:(一)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 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申请表》(见附件),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 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二) 查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 童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 的措施、失联以及死亡、失踪等情况进行查验。查验一般采取部门信息比 对事实无人抚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居民个人申请或受委托的个人提交的申请。 对的方式进行。因档案管理、数据缺失等原因不能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实 养儿童父母重 2.审核责任:按程序调查、审核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乡镇人民政 的,可以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亲属协助提供必要补充材 其他行政 残 、 重 病 、 服 府 并公示。 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刑在押、强制 权力 街道办事处 3.送达责任: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作出查验结论。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对有 隔离戒毒等情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异议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 况的查验核实 等方式再次进行核实。为保护儿童隐私,不宜设置公示环节。(三)确认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 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有关信息录 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 由。(四)终止。规定保障情形发生变化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 受委托的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动态管理,对 不再符合规定保障情形的,应当及时终止其保障资格。 对换届后村民 其他行政 委员会工作移 权力 交的监督 县级部门 (单位) 朝阳县公安局、司法局、残联负责加强业务指 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在押 、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况的查验核实事项的具体 实施。 1.受理责任: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内容、范围、对象、时间、方法、实施单 位等。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条 村民委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乡镇人民政 2.检查责任:组织监督检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书 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换届后村民委员 府 面监督检查报告。 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会工作移交的监督事项的具体实施。 3.监管责任:按照规定做好整改落实的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序号 23 24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村民自治章程 其他行政 、村规民约备 权力 案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理由)。 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乡镇人民政 2.审查责任:审查材料和条件。 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村民自治章程、村 府 3.决定责任:符合条件予以备案,不予备案说明理由。 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 规民约备案事项的具体实施。 4.监管责任:按规定保管备案材料,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政府责令改正。 1.受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行 对村民自治章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 为给予受理;对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 告知申请人需要补 程、村规民约 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正的全部材料; 以及村民会议 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 2.审核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调查、审核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 其他行政 乡镇人民政 或者村民代表 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 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的内容是否违法违规; 权力 府 会议的决定违 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 3.决定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 反有关规定的 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 代表会议的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村民: 4.监督责任:监督当事人履行整改责任。 处理 民政府责令改正。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村民自治章程、 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 定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事项的具体实施。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村民委员会不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的处理事 项的具体实施。 25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对村民委员会 不依照法律、 其他行政 法规的规定履 权力 行法定义务的 的处理 26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1.受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行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 为给予受理;对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 告知申请人需要补 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 正的全部材料; 乡镇人民政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 2.审核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调查、审核村民会作出决定的内容是否违法 府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 违规; 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 3.决定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 决定,并通告全体村民。 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4.监督责任:监督当事人履行整改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村民委员会 其他行政 的设立、撤销 权力 、范围调整的 提议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 1.审查责任:审查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 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 出村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的具体方案,并组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乡镇人民政 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 2.决定责任: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村民委员会的设 府 、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 3.监管责任:按规定保管备案材料,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立、撤销、范围调整的提议事项的具体实施。 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社会安全事件 和重大自然灾 其他行政 害、事故灾难 权力 、公共卫生事 件的矛盾纠纷 排查和调处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第六条 省、市、县 人民政府应当将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加强 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能力建设,促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组织发展,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培训机制,整合乡镇(街道)、村(社区 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监测、预测和 )等各类基层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 信息报告。 纷预防化解。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提供经费 乡镇人民政 2.处置责任: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受理,发布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上 保障,将人民调解、劳动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 府 报。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赶赴现场处置,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 依法纳入预算,对人民调解组织及其调解人员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或者补贴 街道办事处 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做好物资供应。 。 3.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第二十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和经常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性排查相结合的排查预警工作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居 )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社区)工作者、司法所工 作人员等经常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并逐级报告排查情况,健全矛盾纠 纷源头发现和预警机制。 第二十七条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时,市、县、乡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同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对矛盾 纠纷易发、多发地区和时间节点,应当重点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 27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朝阳县司法局、朝阳县应急局负责加强业务指 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社 会安全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 卫生事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事项的具体实 施。 序号 类别 28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29 30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拖欠农民工工 其他行政 资矛盾的排查 权力 和调处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行 【 行 政 法 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为给予受理,召集两方当事人进行当面协商。 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 2.调解责任:调解人员应本着公平依法的原则,对两方申诉进行耐心倾听,依 乡镇人民政 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 法依规作出处理意见,并告知当事人。如不满意调解结果,建议其采用司法途 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 府 径进行解决。 街道办事处 督的内容。 3.实施责任: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履职,将相关材料和初步处理意见予以留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 以备查用。 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业务指 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拖 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事项的具体实 施。 1.检查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行 为给予受理,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2.审查责任:执法人员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业务指 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 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3.督促整改责任: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停止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事项的 错误行为。 4.处置责任: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可依法向有权机关举报非法用人 具体实施。 单位等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不满16周岁 的未成年人的 父母或者其他 其他行政 监护人允许其 权力 被用人单位非 法招用的批评 教育 【 行 政 法 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乡镇人民政 ,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 府 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 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在乡、村庄规 划区内使用原 有宅基地进行 其他行政 农村村民一层 权力 住宅建设的乡 村建设规划许 可证核发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 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 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 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 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 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 1.受理责任: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公示、依法出具一次性告知补正 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 材料的凭证;依法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的书面凭证 。 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 2.审查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 乡镇人民政 十三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建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职尽责,做好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 府 房村民应当依法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房村民持原有宅基地的 4.送达责任:依法提供便于申请人领取批准凭证或文书的方式并在承诺办结时 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一层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 证明文件、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意见、身份证等材料向所在乡或者镇人民 限内送达申请人。 划许可证核发事项的具体实施。 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建设两层(含两层)以上住宅的,还应当提交项目设 5.监管责任:依法开展行政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或超出许可范围的行为;及时 计方案。建设一层住宅的,乡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 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内依据乡、村庄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核查,对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 面说明理由。建设两层(含两层)以上住宅的,经乡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 后,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乡、村庄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核查,符合规划要求及国家有 关规范、标准的,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之 日起10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 、标准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序号 31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在乡、村庄规 划区内使用空 闲地和其他非 农用地进行农 村村民住宅建 设或在乡、村 其他行政 庄规划区内使 权力 用原有宅基地 进行农村村民 两层(含两层 )以上住宅建 设的乡村建设 规划许可证核 发的初审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 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 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 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 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 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 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 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 十二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空闲地和其他非农用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 建设的,建房村民应当依法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房村民持拟 1.受理责任: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公示、依法出具一次性告知补正 建住房用地的有关证明文件、村民委员会意见、房屋建筑通用图集、有效 材料的凭证;依法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的书面凭证 身份证件等材料向所在乡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或者镇人民政 。 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 2.审查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乡镇人民政 意见及有关材料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乡、村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庄规划进行审查,对符合乡、村庄规划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应 府 4.送达责任:对无异议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 5.监管责任:依法开展行政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或超出许可范围的行为;及时 不符合乡、村庄规划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 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 ,建房村民应当依法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房村民持原有宅基 地的证明文件、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意见、身份证等材料向所在乡或者镇 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建设两层(含两层)以上住宅的,还应当提交项 目设计方案。建设一层住宅的,乡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0日内依据乡、村庄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核查,对符合规划要求的, 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 并书面说明理由。建设两层(含两层)以上住宅的,经乡或者镇人民政府 初审后,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乡、村庄 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核查,符合规划要求及国 家有关规范、标准的,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及相关材 料之日起10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及国家有关 规范、标准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在乡、村庄规 划区内使用空闲地和其他非农用地进行农村村 民住宅建设或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 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两层(含两层)以上住宅建 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初审事项的具 体实施。 序号 32 33 34 35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 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 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 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 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 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 在乡、村庄规 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 1.受理责任:乡或者镇人民政府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划区内进行乡 2.审查责任:对材料齐全的,提出初审意见;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其应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镇企业、乡村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三 当补正的有关材料。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在乡、村庄规 其他行政 公 共 设 施 和 公 乡镇人民政 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不子确认的应说明理由)。 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 益事业建设的 权力 府 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 4.送达责任:对无异议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业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初审事项 乡村建设规划 或者个人应当持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标明拟建项目用 5.监管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的具体实施。 许可证核发的 地范围的规定比例尺地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包括图纸和说明,下同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初审 )、有关村民委员会意见等材料,向所在地乡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 请。乡或者镇人民政府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的,提出初审 意见;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其应当补正的有关材料。乡、镇人民 政府将初审意见及该建设项目相关材料一并报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乡、村庄规划对建设项目进行核查,对符合 乡、村庄规划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及相关 材料之日起20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乡、村庄规划要求 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乡镇村公共 其他行政 设施、公益事 业建设用地的 权力 审核 1.受理责任:乡或者镇人民政府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 2.审查责任:对材料齐全的,提出初审意见;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其应 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 当补正的有关材料。 乡镇人民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不子确认的应说明理由)。 府 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 4.送达责任:对无异议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5.监管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乡镇村公共 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事项的具体实 施。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规范性文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 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规范性文件】《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设 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理由)。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朝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 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落 2.审查责任:审查材料和条件。 其他行政 设 施 农 业 用 地 乡镇人民政 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 实主体责任,对设施农业用地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农业建设方案、用地协议 3.决定责任:符合条件予以备案,不予备案说明理由。 权力 备案 府 ,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事项的具体实施。 等进行备案审查,到现场进行踏勘、核实,对设施农业用地进行检查、巡 4.监管责任:按规定保管备案材料,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査。对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擅自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规模,以及违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法违规搞非农建设和其他非农经营的,要及时制止,责令设施农业用地经 营者限期纠正,并及时报送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对在乡、村庄 规划区内未依 法取得乡村建 其他行政 设规划许可证 权力 或者未按照乡 村建设规划许 可证的规定进 行建设的处理 1.检查责任: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建设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检查。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 2.督促整改责任: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停止 乡镇人民政 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错误行为。 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府 3.处置责任: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正的,可以拆除。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 职尽责,做好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 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 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理事项的具体实 施。 序号 36 37 38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 行 政 法 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条 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 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 1.检查责任:对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作的组织协调。 对畜禽养殖环 其他行政 乡镇人民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 2.执行责任: 对发现的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境污染行为的 。 权力 府 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制止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工作。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 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 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负责对规模以上 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罚;乡镇认真履职 尽责,做好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事 项的具体实施。 对农村居民住 其他行政 宅建设开工手 权力 续的办理 【 行 政 法 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 条 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在开工前,建 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工申请,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施工条件予以审查批准后 ,方可开工。 1.受理责任: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公示、依法出具一次性告知补正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开工的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材料的凭证;依法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的书面凭证 。 。 【规 章】《辽宁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乡 2.审查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乡镇人民政 (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单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府 位或者个人必须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申请办理开工 4.送达责任:告知决定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手续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5.监管责任: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 (一)开工申请报告; 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二)建设项目设计图纸;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三)《意见书》和土地使用证件; (四)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开工前,由农村居民持《意见书》和土地使用证向 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 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农村 居民住宅建设开工手续的办理事项的具体实施 。 对公共租赁住 其他行政 房保障申请的 权力 初审 【规 章】《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 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 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 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 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 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 1.受理责任: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公示、依法出具一次性告知补正 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 材料的凭证;依法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的书面凭证 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 。 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 2.审查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镇人民政府 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街道办事处 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 4.送达责任:告知决定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 5.监管责任:按规定保管备案材料,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 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第十八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 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 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 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农村 居民住宅建设开工手续的办理事项的具体实施 。 序号 类别 39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40 41 42 43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对农村危房改 其他行政 造补助对象的 权力 审核 1.受理责任: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公示、依法出具一次性告知补正 【规范性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 材料的凭证;依法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的书面凭证 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要进一 。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 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建立农村房屋 乡镇人民政 2.审查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农村 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充分依靠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农户住 府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审核事项的具体实施。 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 4.送达责任:告知决定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 5.监管责任:按规定保管备案材料,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业主委员会 其他行政 委员违反有关 权力 规定的处理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 1.受理责任: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行为给予受理; 有下列行为:(一)拒绝或者放弃履行委员职责;(二)挪用、侵占业主 对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共有财产;(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等相关物业 。 乡镇人民政 费用,以及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 2.审核责任:按程序调查、审核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的内容是否违 府 提供的利益、报酬;(四)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举报人; 法违规。 街道办事处 (五)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将业主信息用于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六) 3.决定责任: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 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业主委员会 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委员违反前款规定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责令其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暂停履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终止其委员资格。 移民安置区的 其他行政 移民矛盾纠纷 权力 调解 【 行 政 法 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五十三条 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以村为单位将大中 型水利水电工程征收的土地数量、土地种类和实物调查结果、补偿范围、 补偿标准和金额以及安置方案等向群众公布。群众提出异议的,县级人民 1.受理环节责任:书面通知争议双方需提供的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矛盾纠纷相关 朝阳县水务局、朝阳县司法局负责加强业务指 政府应当及时核查,并对统计调查结果不准确的事项进行改正;经核查无 资料,对不予受理的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移 乡镇人民政 误的,应当及时向群众解释。 2.审查环节责任:对争议权益的界限和权属进行审查。 民安置区的移民矛盾纠纷调解事项的具体实施 府 有移民安置任务的乡(镇)、村应当建立健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 3.调解环节:根据审查结果,对双方进行调解,制作调解书。 。 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收支情况张榜公布,接受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群众监督;土地补偿费和集体财产补偿费的使用方案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移民安置区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 移民适应当地的生产、生活,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其他行政 对筹资筹劳方 权力 案的初审 1.受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拖延受理;不予擅自增设行政审批条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 件,违规增加申请人义务;一次性告知,不予刁难、拖延,谋取不正当利益; 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所称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 不予协助申请人隐瞒实情。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乡镇人民政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筹资筹劳方 为。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府 案的初审事项的具体实施。 额的原则。农业部负责全国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4.送达责任:对无异议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 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对农产品质量 其他行政 安全的监督管 权力 理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 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 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 消费安全。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 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 1.检查责任:对本乡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督查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 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将农产品质量 2.督促整改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乡( 。 府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对农产品质 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 3.处置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事项的具体实施。 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市、县人民政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 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宣传、引导、培训等有关工 作,并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开展工作。 【规范性文件】《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 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业主 委员会委员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事项的具体实 施。 序号 44 45 46 47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对颁发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 其他行政 证的初审和换 权力 发、补发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 权证的审核 【规 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 条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 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 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 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 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 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 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三)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 1.受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拖延受理;不予擅自增设行政审批条 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 件,违规增加申请人义务;一次性告知,不予刁难、拖延,谋取不正当利益; 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 不予协助申请人隐瞒实情。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人民政府补正。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颁发农村土 乡镇人民政 第八条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初审和换发、补发农村土地 府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 4.送达责任:对无异议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经营权证的审核事项的具体实施。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 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 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三)承包方持乡(镇)人 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 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 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 ,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对农民集体所 有的土地由本 其他行政 集体经济组织 以外的单位或 权力 者个人承包经 营的批准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 发包方 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 1.受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拖延受理;不予擅自增设行政审批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 件,违规增加申请人义务;一次性告知,不予刁难、拖延,谋取不正当利益; 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 不予协助申请人隐瞒实情。 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农民集体所 乡镇人民政 订承包合同。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 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 府 4.送达责任:对无异议的给与批准。 织对其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下简称四荒,包括荒地、荒坡 人承包经营的批准事项的具体实施。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 、荒沙、荒草和荒水)的使用权,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有偿转让。 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转让四荒使用权的方案,应当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 准。转让四荒使用权收取的资金,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对乡村集体所 其他行政 有制企业设立 权力 的审核 【 行 政 法 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四条 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请县级人民政 乡镇人民政 府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批准,持有关批准文 府 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领取《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并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1.受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拖延受理;不予擅自增设行政审批条 件,违规增加申请人义务;一次性告知,不予刁难、拖延,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予协助申请人隐瞒实情。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朝阳县市场监督局营业执照发放工作;乡镇认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真履职尽责,做好对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 4.送达责任:对无异议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的审核事项的具体实施。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 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其他行政 农村土地承包 权力 经营纠纷调解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 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 1.受理责任:书面通知争议双方需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相关资料,对不 朝阳县司法局、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 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 予受理的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务指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 乡镇人民政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2.审查责任:对争议权益的界限和权属进行审查。 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事项的具体实施 法院起诉。 府 3.调解责任:根据审查结果,对双方进行调解,制作调解书。 。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三条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序号 48 49 50 51 52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十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1.受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行 者村民委员会为发展生产或者兴办公益事业,需要向其成员(村民)筹资 为给予受理;对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 筹劳的,应当经成员(村民)会议或者成员(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 正的全部材料; 对违反规定强 后,方可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筹资筹劳 2.审查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调查、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 其他行政 乡镇人民政 迫农民以资代 的,不得超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上限控制标准,禁止强行以资代劳 会作出决定的内容是否违法违规; 权力 府 劳的处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对涉及农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向农 3.决定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 民公开,并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接受农民的监督。 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村民,并退还违法收取的资金。。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由乡 4.事后监督责任:监督当事人履行整改责任。 (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退还违法收取的资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违反规定强 迫农民以资代劳的处理事项的具体实施。 对在城市公共 其他行政 场所和乡村发 现的死亡畜禽 权力 的处理 1.检查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 在江河、湖泊 ,对病死畜禽来源及时组织力量调查。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乡镇人民政 、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畜禽,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 2.督促整改责任:对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合格的,应当按照有关无害化处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在城市公共 府 溯源。在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畜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 理机制意见的规定予以处理。 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畜禽的处理事项的具体 街道办事处 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在野外环境发现的死亡野生动物,由 3.监管责任:建立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档案责任,加强事后监管。 实施。 所在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收集、处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与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者村 其他行政 民委员会签订 权力 基本农田保护 责任书 【 行 政 法 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 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 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 1.签订责任:依据与上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辖区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与农村集体经 乡镇人民政 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2.执行责任:切实将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 府 第二十七条 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3.监管责任: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 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书事项的具体实施。 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 级人民政府报告。 据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一)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地块;(二)基本农田的地力等 级;(三)保护措施;(四)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五)奖励与处罚。 对农村部分计 其他行政 划生育奖励扶 助对象资格的 权力 初审 【规范性文件】《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 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乡级初审并张榜公示 1.受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拖延受理;不予擅自增设行政审批条 1、由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评审组,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包括新增对 件,违规增加申请人义务;一次性告知,不予刁难、拖延,谋取不正当利益; 象和退出对象),逐人逐户核实情况,并召开有多名知情群众参加的座谈 不予协助申请人隐瞒实情。 会,填写《群众座谈记录表》和《新增对象见面调查表》。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作出是否符合上报条件 朝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乡镇人民政 2、初审的新增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名单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及 的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农村部分计 对象所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十天以上。3、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人 府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初审事项的具体实 街道办事处 员,依据核查情况和相关资料, 在经审核通过的拟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4.送达责任:对无异议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施。 》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级人口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 计生部门。对审核过程中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必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 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解释工作。4、对经过年审的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经对象本人和入户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核查人员共同签名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年审表》,年审退出对象由乡镇 人民政府汇总《报告单》一并上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对独生子女伤 其他行政 残死亡家庭扶 助对象资格的 权力 初审 1.受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拖延受理;不予擅自增设行政审批条 件,违规增加申请人义务;一次性告知,不予刁难、拖延,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予协助申请人隐瞒实情。 【规范性文件】《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作出是否符合上报条件 朝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乡镇人民政 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扶助对象的确认。具 的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独生子女伤 府 体程序是:1、本人提出申请。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资格的初审事项的具体实 街道办事处 处)进行资格初审。3、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4、市级和省级 4.送达责任:对无异议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施。 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 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序号 53 54 55 56 57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对因自然灾害 其他行政 受损的居民住 房恢复重建补 权力 助对象的审核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1.受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拖延受理;不予擅自增设行政审批条 件,违规增加申请人义务;一次性告知,不予刁难、拖延,谋取不正当利益; 【 行 政 法 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二十条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不予协助申请人隐瞒实情。 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作出是否符合上报条件 朝阳县民政局、住建局等部门负责加强业务指 乡镇人民政 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 、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 的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 府 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 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街道办事处 的审核事项的具体实施。 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送达责任:对无异议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 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批。 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责任: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公示、依法出具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的凭证;依法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的书面凭证 【规 章】《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 。 对 设 立 健 身 气 乡镇人民政 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报 2.审查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其他行政 功活动站点的 府 当地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权力 审核 街道办事处 【规范性文件】《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4.送达责任:告知决定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5.监管责任:按规定保管备案材料,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加强业务指 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 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的审核事项的具体实施 。 集体所有的草 原或者依法确 定给集体经济 组织使用的国 其他行政 家所有的草原 权力 由本集体经济 组织以外的单 位或者个人承 包经营的批准 1.受理责任: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依法出具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的凭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公布日期不得少于7日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三条 集体所有的草原或 ;依法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的书面凭证。 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 2.审查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督促承办机构 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对承包经营者 及时汇总审查意见。 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个别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决定责任:按承诺时限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不予 乡镇人民政 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 批准的理由和依据);制作批准凭证或文书。 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集 府 4.送达责任:依法提供便于申请人领取批准凭证或文书的方式并在承诺办结时 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本集 限内送达申请人;发包方自承包方案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 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草原承包合同内容应当符合《草原法》有关规定。 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 5.监管责任:依法开展行政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或超出许可范围的行为;及时 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朝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 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集体所有的 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 所有的草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 个人承包经营的批准事项的具体实施。 对集体林地经 营权和森林、 其他行政 林木所有权向 权力 本集体经济组 织以外流转的 批准 1.受理责任: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林业草原局部门林权证、辽宁 省农村产权交易申请书、辽宁省林权转出申请登记表等),依法出具一次性告 知补正材料的凭证;流转方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 依法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的书面凭证。 【规 章】《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第十六条 集体林地经营权 2.审查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督促承办机构 朝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 和森林、林木所有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流转的,应当在依法召开的本 及时汇总审查意见。 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集体林地 乡镇人民政 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 3.决定责任:按承诺时限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不予 经营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 府 府批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书面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流入方 批准的理由和依据);制作批准凭证或文书。 以外流转的批准事项的具体实施。 的资信情况、经营项目和经营能力等进行审查,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未 4.送达责任:依法提供便于申请人领取批准凭证或文书的方式并在承诺办结时 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不得签订流转合同。 限内送达申请人。 5.监管责任:依法开展行政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或超出许可范围的行为;及时 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对乡镇所属企 业单位、基层 其他行政 群众性自治组 权力 织、社区的档 案工作的监督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 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 1.检查责任:对本乡镇所属企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档案的建立及规 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 朝阳县民政局、朝阳县档案局负责加强业务指 范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 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 2.督促整改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 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 府 乡镇所属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 。 街道办事处 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区的档案工作的监督事项的具体实施。 3.处置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规 章】《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 社区档案工作在业务上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监 督和指导。 序号 58 59 60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集体、农户森 其他行政 林资源流转备 权力 案 【规 章】《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第十三条 集体森林资源流 转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组织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 ,推选产生流转工作小组;(二)流转工作小组依法拟订流转方案,明确 流转森林资源的基本情况、流转方式、最低保留价、流转收益分配等事项 ,并将流转方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三)依法 1.受理责任: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林业草原局部门林权证、辽宁 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通过流转方案,流转方式、流转保留 省农村产权交易申请书、辽宁省林权转出申请登记表等),依法出具一次性告 价、流转收益分配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2/3 知补正材料的凭证;流转方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 以上成员或者代表同意,并在书面决议上签字;(四)向乡(镇)人民政 依法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的书面凭证。 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五)在市或者县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确定的交易 2.审查责任: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林地进行实地勘测,确 乡镇人民政 平台,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或者竞价协商方式交易;(六)依法签订流转 认流转林地四邻有无林权争议,并对申请人履行流转程序情况进行溯查核实。 朝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 府 合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30日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不予批准的 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集体、农 街道办事处 内,指派人员完成实地勘测,确认流转林地四邻有无林权争议,并对申请 理由和依据); 户森林资源流转备案事项的具体实施。 4.送达责任:依法提供便于申请人领取批准凭证或文书的方式并在承诺办结时 人履行流转程序情况进行溯查核实。 第十四条 农户森林资源流转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取得共 限内送达申请人。 有权人同意;(二)以转让方式流转林地承包权的,应当经发包方书面同 5.监管责任:依法开展行政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或超出许可范围的行为;及时 意并加盖公章,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前报发包方备案;(三)向乡 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四)在市或者县林业草原主管部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门确定的交易平台完成交易,或者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议价交易;(五)依 法签订流转合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 之日起30日内,指派人员完成实地勘测,确认流转林地四邻有无林权争议 ,并对申请人履行流转程序情况进行溯查核实。 其他行政 食品摊贩登记 权力 备案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 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 1.受理责任: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包括经营者身份证明、住址、 动,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备案,并提 联系方式、经营品种、经营地点、时段等信息)、依法出具一次性告知补正材 供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和经营品种等信息。食品摊贩登记 料的凭证;依法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的书面凭证。 备案卡应当记录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经营品种、 2.审查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督促承办机构 经营地点、经营时段等信息。登记备案卡载明的信息发生变化的,经营者 及时汇总审查意见。 乡镇人民政 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摊贩的经营行为 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登记备案卡式 3.决定责任:按承诺时限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不予 府 进行监管;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食品摊 样由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 批准的理由和依据);制作批准凭证或文书。 街道办事处 贩登记备案事项的具体实施。 第三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食品摊贩登记备案 4.送达责任:依法提供便于申请人领取批准凭证或文书的方式并在承诺办结时 信息通报所在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食品摊 限内送达申请人。 贩登记备案卡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 5.监管责任:依法开展行政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或超出许可范围的行为;及时 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延续手续。逾期提出延 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续申请的,按照新的登记备案申请办理。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 : 各级人 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 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 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 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 对本辖区有康 ,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其他行政 乡镇人民政 复需求的残疾 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权力 府 人的核查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各级民政 等相关部门应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 划内容。社区建设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乡镇(街道)政府要 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在本辖区 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社保经办、就业服务、日间照料、文化体育、法律 服务、无障碍改造和建设等工作。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朝阳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 2.审查责任: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本辖区有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的核查事项的具体实施。 4.送达责任:告知决定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5.监管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序号 61 62 63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 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 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 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 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 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 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 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对困难残疾人 乡镇人民政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 2.审查责任: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其他行政 生 活 补 贴 和 重 府 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度残疾人护理 权力 街道办事处 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 4.送达责任:告知决定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补贴的初审 。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 5.监管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请拨付资金。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 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 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 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 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 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朝阳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 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困难残疾 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初审事项 的具体实施。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 侵害妇女及其 1.受理责任:书面通知争议双方需提供的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有关权益的资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朝阳县司法局、朝阳县妇 规定,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 配偶、子女在 料,对不予受理的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女联合会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乡 其他行政 乡镇人民政 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的,或者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侵害男方和子女 农村集体经济 2.审查责任:对争议权益的界限和权属进行审查。 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侵害妇女及其配偶、 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权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 权力 府 组织中有关权 3.处置责任:根据审查结果,对双方进行调解,制作调解书。 子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有关权益的调解事 解;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 益的调解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项的具体实施。 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其他行政 统计调查 权力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统 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设 立的派出调查机构,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统计调查等任务。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 1.调查准备责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 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施统计调查。 【 行 政 法 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 2.调查组织实施责任:通过有效方式发送调查告知书,指导做好相关工作。需 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双重 要依情况入户登记、留档备查。 领导,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为主。乡、镇人民政 3.数据汇总形成责任: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联系调查对象核实修改,并保留修 朝阳县统计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乡镇人民政 府应当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履行统计职责, 改痕迹。依不同情况进行快速、全面的汇总,如有需要,进行专题汇总和推算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统计调查事项的具 府 在统计业务上受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乡、镇统计人员的调动,应 汇总。结合相关历史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评估数据真实性、一致性和可靠性并 体实施。 街道办事处 当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统计 上报市统计局。 业务上受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指导。 4.数据发布、应用责任:按有关规定、以特定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调查成果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 。 置独立的统计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配备统计人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员,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 民委员会应当有固定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县级以上统计管理部门对本级 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统计管理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统 计管理部门领导为主。 序号 64 65 66 类别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行使主 体明确 为乡镇 (街道 )的行 政权力 (69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其他行政 社区戒毒、社 权力 区康复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四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 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 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 、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城市街道办事处、乡 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 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1.领导责任:确定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具体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并按 【 行 政 法 规】《戒毒条例》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照20:1的比例配备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 乡镇人民政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朝阳县公安局、朝阳县司法局负责加强业务指 2.检查责任:对辖区内吸毒人员进行摸排登记,进行强制戒毒。 第十五条 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 府 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社 3.管理责任:指定的有关基层组织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 街道办事处 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区戒毒、社区康复事项的具体实施。 康复)协议书》,加强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帮教和日常管理。 ,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 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 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 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一)戒毒知识辅导;(二)教育、劝诫 ;(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四)帮助戒毒 人员戒除毒瘾的其他措施。 其他行政 协调确定电梯 权力 使用单位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 下列规定确定:(一)新安装的电梯尚未移交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 1.受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拖延受理;不予擅自增设行政审批条 用单位;(二)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其 件,违规增加申请人义务;一次性告知,不予刁难、拖延,谋取不正当利益; 受委托管理的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三)电梯为单一所有权人的,所有 不予协助申请人隐瞒实情。 乡镇人民政 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 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四)电梯属于多个所有权人共有的,应当协商确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府 工作;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协调确定电梯 定电梯使用单位;属于多个所有权人,且所有权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明确电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决定,不同意的告知理由。 街道办事处 使用单位事项的具体实施。 梯使用单位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调确定电梯使 4.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 用单位;(五)电梯所有权人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电梯使用权 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的,应当通过书面协议约定电梯使用单位;未约定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梯使用单位。未明确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对已登记的应 其他行政 征公民的初步 审查、政治审 权力 查 【 行 政 法 规】《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 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申请的, 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 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将申请材料送市人武部;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 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乡镇人民政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 2.审查责任:乡武装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政审。 朝阳县武装部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 3.决定责任: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初步审查、政治审查的决定。未通过考核的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已登记的应征公 府 街道办事处 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 ,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民的初步审查、政治审查事项的具体实施。 的体质情况确定。 4.送达责任:通过初审的,报送市人武部;及时送达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 5.监管责任:对申请人政治立场、日常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 、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 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序号 67 68 69 类别 可由乡镇( 街道)行使 的行政权力 (16项) 可由乡镇( 街道)行使 的行政权力 (16项) 可由乡镇( 街道)行使 的行政权力 (16项) 权力类 型 事项 工商企业等社 会资本通过流 行政许可 转取得土地经 营权审批 对个人之间、 个人与单位之 行政裁决 间土地所有权 和使用权争议 的行政裁决 对个人之间、 个人与单位之 行政裁决 间草原所有权 和使用权争议 的行政裁决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农 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 、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 理。 【规 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 省政府(由 地方人民政府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法建立分级资格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省农村农村 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审查审核的一般程序如下: 厅承办); (一)受让主体与承包方就流转面积、期限、价款等进行协商并签订流转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设区的市级 意向协议书。涉及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等集体资源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 、县级、乡 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 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镇政府(由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 民代表的同意,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 农业农村部 (二)受让主体按照分级审查审核规定,分别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 有关信息。 门或者农村 地承包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经营管理部 )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流转意向协议书、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证明、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门承办) 流转项目规划等相关材料。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相关职 能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专家等就土地用途、受让主 体农业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等进行审查 审核,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审核意见。 (四)审查审核通过的,受让主体与承包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未 按规定提交审查审核申请或者审查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开展土地经营权流 转活动。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法定期限、需要提供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申请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 人及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裁决的要求和理由,有关证据材料,申请的日 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 期等),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提出要求解决权属纠纷 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 的请求,进行材料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立案;对不符条件的,不予 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 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告知理由。 乡级人民政 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 2.审理责任:通知权属争议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在规定的 府或者县级 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收到答辩书后,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 进行审查,针对疑问情况或经当事人请求,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案情,进行 以上人民政 。 【规 章】《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 辩论、举证、质证,以查明案情。 府 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 3.裁决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决 书(说明裁决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能否向法院起诉的权力及行使诉权 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 的期限)。 4.执行责任: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裁决生效后,督促争议当事人履行裁决决定 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定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法定期限、需要提供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申请 人及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裁决的要求和理由,有关证据材料,申请的日 期等),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对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提出要求解决权属纠纷 的请求,进行材料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立案;对不符条件的,不予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六条 草原所有权、使用权 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告知理由。 乡镇人民政 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 2.审理责任:通知权属争议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在规定的 府或者县级 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 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收到答辩书后,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 以上人民政 ,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 进行审查,针对疑问情况或经当事人请求,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案情,进行 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草原权属争议解决前 辩论、举证、质证,以查明案情。 府 3.裁决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决 ,任何一方不得改变草原利用现状,不得破坏草原和草原上的设施。 书(说明裁决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能否向法院起诉的权力及行使诉权 的期限)。 4.执行责任: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裁决生效后,督促争议当事人履行裁决决定 。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定应履行的责任。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乡镇人 民政府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本格 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流转合同种有违 反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土地经营 权流转有关文件、资料及流转合同等进行归档 并妥善保管。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朝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 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 ,做好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所有 权和使用权争议的行政裁决事项的具体实施。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朝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 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 ,做好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草原所有 权和使用权争议的行政裁决事项的具体实施。 序号 类别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70 可由乡镇( 街道)行使 的行政权力 (16项) 对挪用、侵占 公款公物,挥 霍浪费农村集 行政处罚 体经济组织或 者农民资金等 行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 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 【规 章】《辽宁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财务制 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度,侵犯集体和农民利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人民政府或者农业农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联同卷宗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 村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被侵 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乡人民政府 害资产总额10%至20%的罚款,对国家公职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者监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书连同案卷报法 或者农业行 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 政主管部门 一)挪用、侵占公款公物的;(二)截留或者挪用捐赠、拨付给农村集体 ,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方式; 经济组织的资金、物资的;(三)挥霍浪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资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规定时限内内送达当事人; 金的。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 效的行踪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踪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 施; 8.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挪用、侵占 公款公物,挥霍浪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 民资金等行为的处罚事项的具体实施。 71 对侵占、破坏 可由乡镇( 学校体育场地 街道)行使 其他行政 、器材设备的 的行政权力 权力 单位或者个人 (16项) 的处理 当地人民政 【 行 政 法 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侵 府或者教育 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 行政部门 者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1.受理责任: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行为给予受理; 对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2.审查责任:对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进行实地审查。 3.决定责任:对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理违 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赔偿决定。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教育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乡镇政府负 责对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 位或者个人的处理实施具体措施 72 可由乡镇( 街道)行使 的行政权力 (16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不设区的市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 居民 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理由)。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市辖区的 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 2.审查责任:审查材料和条件。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居民公约备案事项 人民政府或 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 3.决定责任:符合条件予以备案,不予备案说明理由。 的具体实施。 者它的派出 民公约。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4.监管责任:按规定保管备案材料,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机关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73 其他行政 居民公约备案 权力 对接到村民举 报,以不正当 手段妨害村民 可由乡镇( 街道)行使 其他行政 行使选举权、 的行政权力 被选举权,破 权力 (16项) 坏村民委员会 选举行为的处 理 1.立案责任:通过举报、巡察,发现涉嫌以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 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乡纪委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通过搜集证据、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制作笔录。与当事人有直接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说明身份,允许 当事人辩解陈述。认定并告知违法、违纪事实,说明处罚依据。工作人员应保 守有关秘密。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 以暴力、 3.审理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违纪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 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 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 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 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乡级或者县 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 4.告知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制作《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 级人民政府 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 、违纪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 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载明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 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 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 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处罚决定,自觉履行或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接到村民举报, 以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行为的处理事项的具体 实施。 序号 74 75 76 77 类别 可由乡镇( 街道)行使 的行政权力 (16项) 可由乡镇( 街道)行使 的行政权力 (16项)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对村民反映的 村民委员会不 其他行政 及时公布应当 公布的事项或 权力 者公布事项不 真实的处理 1.立案责任:通过反映、举报、巡察,发现涉嫌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 布的事项或者公布事项不真实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乡纪委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通过搜集证据、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制作笔录。与当事人有直接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说明身份,允许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 当事人辩解陈述。认定并告知违法、违纪事实,说明处罚依据。工作人员应保 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 守有关秘密。 、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 3.审理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违纪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 乡镇人民政 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 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 府或者县级 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人民政府及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4.告知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制作《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 其有关主管 第二十条 对村民委员会不实行村务公开、村务公开不及时或者公开的内容 、违纪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 部门 不全面、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 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门反映、举报。有关政府机关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责令其限期改正。经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载明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 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6.送达责任: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 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 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处罚决定,自觉履行或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村民反映的村民 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事 项不真实的处理事项的具体实施。 村民委员会或 者农村五保供 养服务机构对 其他行政 农村五保供养 权力 对象提供的供 养服务不符合 要求的处理 【 行 政 法 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 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的供 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改正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有权终止供养服务协议;造成损失的, 1.检查责任:依法检查村民委员会和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落实管理情况,在检查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查 【规 章】《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农村五 明事实。 乡镇人民政 保供养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民 2.督促整改责任: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府或者县级 族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 人民政府民 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终止供养服务协议;造成损失的,依法 3.处置责任: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 政部门 承担赔偿责任: 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逾期不改正的,终止供养服务协议;造成损失的,依 (一)歧视、虐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 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未尽到管理和服务义务致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三)侵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财产的; (四)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村民委员会或者农 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 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处理事项的具体实施 。 物业所在地 1.受理责任: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行为给予受理; 对 业 主 大 会 、 的区、县人 【 行 政 法 规】《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 对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可由乡镇( 业 主 委 员 会 作 民政府房地 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 2.审核责任:按程序调查、审核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的内容是否违 街道)行使 其他行政 出 的 决 定 违 反 产行政主管 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 法违规。 的行政权力 权力 法 律 、 法 规 的 部门或者街 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 3.决定责任: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 (16项) 道办事处、 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处理 乡镇人民政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府 县级人民政 在乡道、村道 【 行 政 法 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三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 1.检查责任:对是否需要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进行检查。 可由乡镇( 府交通运输 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 2.处置责任:对确认需设置的,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 街道)行使 其他行政 的出入口设置 主管部门或 的行政权力 权力 必要的限高、 、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 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者乡级人民 (16项) 限宽设施 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政府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 培训和监督;乡镇、街道认真履职尽责,做好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 、法规的处理事项的具体实施。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 据保护乡道、村道的 需要,在乡道、村道 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 限高 乡级人民政府根据保护 乡道、村道的需要,在 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 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 施,并报交通部门备案 。 序号 78 79 类别 可由乡镇( 街道)行使 的行政权力 (16项) 可由乡镇( 街道)行使 的行政权力 (16项)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对侵害土地承 其他行政 包经营权行为 权力 的处理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 发包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 营自主权;(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三)强迫或者阻碍 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四)假 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五)以划分 “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六)将承包地 收回抵顶欠款;(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八 乡(镇)人 1.受理责任: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违法行为给予受理; )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民政府或者 对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调解 县级以上农 2.审核责任:按程序调查发包方是否违法违规。 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包方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 仲裁;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纠纷的调解工作。 业、林业等 3.决定责任:对发包方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 (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行政主管部 营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一)非法收回 门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调整承包地的;(二)非法预留机动地或者超过法定比例预留的机动地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调整的;(三)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的;(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未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承包,或者不公示承包方案的;(五)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的;(六)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七 )未按期报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的 ;(八)扣留或者擅自更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 权证的;(九)其他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对村民委员会 其他行政 成员的任期和 权力 离任经济责任 审计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 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一)本村 财务收支情况;(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 县级人民政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 府农业部门 2.审查责任:负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 、财政部门 3.告知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 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 或者乡镇人 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分配情况;(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村民委 民政府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 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 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 监督;乡镇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村民委员会 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具体实 施。 对农村集体资 产权属的确认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申请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不予 省、市、县 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和乡(含镇,下同)人民政府是本 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含县级市 行政区域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负责对 2.审查责任:审查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区)人民 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日常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 3.决定责任:做出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的决定。未通过确认的,通知申请人并说 政府农业行 管理机构负责。土地、水利、林业、乡镇企业、水产、农机、畜牧等管理 明理由。 政部门和乡 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4.送达责任:通过确认的及时送达申请人。 (含镇)人 第七条 集体资产的确权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主管机关会同 5.事后监管责任:登记并留存相关材料;接受监督,及时处理反馈信息。 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第五条规定的范 民政府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围对本权属单位的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登记造册,报主管机关确认。 自然资源、水务、林 业、农业等部门按照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农 职责分工,做好对有 村集体资产权属的确认 关集体资产管理的指 事项的具体实施工作。 导和监督工作。 80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行政确认 81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居民个人申请或受委托的个人提交的申请。 【规 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审核责任:按程序调查、审核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乡级人民政 第十八条 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返 对生活无着流 朝阳县民政局负责对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生 并公示。 府 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对遗弃残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 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实 行政给付 浪 乞 讨 人 员 的 3.送达责任: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朝阳县民政局批准,并根据批准意见实施救 县级人民政 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其履行抚养、赡 救助 员的救助提供指导。 施具体救助措施 助。 府 养义务;对确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安置。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序号 82 类别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对森林经营单 位或者个人无 行政给付 力负担全部森 林病虫害防治 费用的补助 【 行 政 法 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主管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 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区、乡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本区、 2.审查责任:按照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核查,完善有关法 乡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律法规及其规定的程序,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第十九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依照国家有关规 3.确认责任:作出行政确认或者不予行政确认决定,法定告知(不予确认的应 各级人民政 定,分别从育林基金、木竹销售收入、多种经营收入和事业费中解决;集 当书面告知理由)。 府 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由经营者负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 4.送达责任:通过确认的及时送达申请人。 适当扶持。对暂时没有经济收入的森林、林木和长期没有经济收入的防护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 林、水源林、特种用途林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其所需的森林病虫害防 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治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扶持。发生大面积暴发性或者危险性 6.实施责任:按时按标准发放森林病虫害防治扶持补助费。 病虫害,森林经营单位或者个人确实无力负担全部防治费用的,各级人民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政府应当给予补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 责对乡镇无力负担对 森林经营单位或者个 人无力负担全部森林 病虫害防治费用的补 助的发放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有 能力负担的对森林经营 单位或者个人无力负担 全部森林病虫害防治费 用的补助的发放 朝阳县水务局负责监 乡镇负责对防洪工程设 督指导各乡镇对防洪 施的监督检查事项的具 工程设施的监督检查 体实施。 的落实情况。 83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行政检查 对防洪工程设 施的监督检查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 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水库大坝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未达到设计洪水 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 1.检查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水库大坝 有关单位采取除险加固措施,限期消除危险或者重建,有关人民政府应当 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监督抽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优先安排所需资金。对可能出现垮坝的水库,应当事先制定应急抢险和居 2.督促整改责任:对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 各级人民政 民临时撤离方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尾矿坝的监督 的险坝,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除险加固措施,限期消除危险或者重建;对可 能出现垮坝的水库,应当事先制定应急抢险和居民临时撤离方案。 府 管理,采取措施,避免因洪水导致垮坝。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3.处置责任:检测结束后,应当加强对尾矿坝的监督管理,采取措施,避免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加强防洪工程设施的定 洪水导致垮坝。 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病险水库、险闸、险堤,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门必须组织有关单位采取除险加固措施,限期消除危险或者重建,有关人 民政府必须优先安排所需资金。 84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对抗旱责任制 落实、抗旱预 案编制、抗旱 行政检查 设施建设和维 护、抗旱物资 储备等情况的 监督检查 1.检查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加强对抗旱责任制落实、抗旱 预案编制、抗旱设施建设和维护、抗旱物资储备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抽查 【 行 政 法 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 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各级人民政 当对抗旱责任制落实、抗旱预案编制、抗旱设施建设和维护、抗旱物资储 2.督促整改责任:对未达到检查标准的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备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 府 。 限期处理。 3.处置责任:对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告知。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水务局负责监 督指导各乡镇对抗旱 责任制落实、抗旱预 案编制、抗旱设施建 设和维护、抗旱物资 储备等情况的监督检 查的落实情况。 乡镇负责对抗旱责任制 落实、抗旱预案编制、 抗旱设施建设和维护、 抗旱物资储备等情况的 监督检查事项的具体实 施。 对乡村集体所 有制企业执行 行政检查 国家法律、法 规和政策的监 督检查 【 行 政 法 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二条 本 条例适用于由乡(含镇,下同)村(含村民小组,下同)农民集体举办的企业 。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不适用本条例。 第十二条 国务院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地 方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集体所有制企 1.检查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加强对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执 业(以下简称企业)。 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检查;监督抽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各级人民政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 2.督促整改责任:对未达到检查标准的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府乡镇企业 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一)监督检查企业 。 行政主管部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订企业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 3.处置责任:对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告知。 门 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规划;(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的计划、统计、财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务、审计、价格、物资、质量、设备、技术、劳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等管理工作;(四)组织和指导企业的技术进步、职工教育和培训;(五)向 企业提供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六)协调企业与有关方面的关系, 帮助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七)总结推广企业发展的经验;(八)组织和 指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企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本行业对乡村集体所 有制企业执行法律法 规情况的检查 乡镇负责对辖区内乡村 集体所有制企业执行国 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监督检查事项的实施。 85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序号 类别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对本行政区域 内违反农村集 行政处罚 体资产管理规 定相关行为的 处罚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 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和乡(含镇,下同)人民政府是本 1.立案责任:通过反映、举报、巡察,发现涉嫌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农村集体 行政区域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负责对 资产管理规定相关行为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日常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 2.调查取证责任:乡纪委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管理机构负责。土地、水利、林业、乡镇企业、水产、农机、畜牧等管理 通过搜集证据、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制作笔录。与当事人有直接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说明身份,允许 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机关或其设立的农村 当事人辩解陈述。认定并告知违法、违纪事实,说明处罚依据。工作人员应保 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应当依法赔偿,并根据 守有关秘密。 情节分别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罚款;构成犯罪的, 3.审理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违纪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 省、市、县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 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 人民政府农 六条规定,对集体资产造成损失的,除责令追回和赔偿损失,并对主要负 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业行政部门 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相当于3个月至5个月劳动报酬的罚款;(二)违反 4.告知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制作《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 和乡(含镇 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 、违纪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 )人民政府 改和造成损失的,对该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相当 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于3个月以下劳动报酬的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载明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 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 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罚款;(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规定,挪用、侵占 6.送达责任: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 、哄抢、私分和破坏集体资产的,除责令退回资产,赔偿损失,没收非法 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 所得,并对有关责任人处以挪用、侵占、哄抢、私分和破坏资产金额10% 定书送达当事人。 —20%的罚款;(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截留、平调集体资产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处罚决定,自觉履行或强制执行。 的,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相当于3个月以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下基本工资或相当于3个月以下劳动报酬的罚款。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 责做好对有关集体财 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违 反农村集体财产的管理 规定的相关行为实施具 体处理措施 87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非法种植毒品 行政强制 原植物的制止 和铲除 1.决定责任: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对有证据证明是非法 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可以采取制止和铲除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 行政处理决定。 2.审批责任:实施前须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采取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 制止和铲除措施的,应当在制止铲除后24小时内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 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 准手续。分管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 3.告知责任: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 各级人民政 、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地方各级人民 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 府 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 场笔录、铲除决定书和清单,并当场交付决定书和清单。 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4.处置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使用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封条 就地或者异地封存。对铲除的毒品原植物应当开列物品清单,由执法人员、当 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交付上级主管部门。查封、扣押的场所、 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 5.监管责任:加强事后监管,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公安局对麻醉 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 实行管制;发现非法 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 以制止、铲除。开展 禁种铲毒及禁毒宣传 工作。 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 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 施予以制止、铲除。 向 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88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地质灾害险情 情况紧急的强 行政强制 行组织避灾疏 散 1.告知责任: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如有需要应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 【 行 政 法 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 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当地人民政 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 2.决定责任: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府 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 3.处置责任:如遇到阻拦和拖延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4.监管责任:现场检查强制实施以及及时查看有无疏漏。 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自然资源、公安、应 急等相关部门负责指 导地质灾害险情情况 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 疏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地质 灾害险情情况紧急的强 行组织避灾疏散事项的 具体实施工作。 86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序号 类别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89 防汛遇到阻拦 行政强制 和拖延时组织 强制实施 90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对未按规划审 1.检查责任:加强对占用土地情况是否按规划审批程序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 行 政 法 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在村庄 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批程序批准而 其他行政 乡级以上人 、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 2.处置责任: 梳理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 取得建设用地 权力 民政府 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批准文件,占 的相关线索,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用土地的处理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91 92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93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乡镇 (街道) 【 行 政 法 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七条 有防汛任务的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 负责人组成,由各级人民政府首长担任指挥。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在 1.告知责任:当河道水位或者流量达到规定的分洪、滞洪标准时,报市防汛指 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 挥部批准。 制定各项防汛抗洪措施,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各级人民政府 2.决定责任:乡防汛指挥部有权根据经批准的分洪、滞洪方案,采取分洪、滞 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市区的防汛指挥部办 洪措施。在非常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必须作出局 事机构也可以设在城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所辖范围的防汛日常工作。 朝阳县水务局负责对 乡镇根据清障命令,对 有管辖权的 部牺牲时,在报经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后,乡防汛指挥部可以采取非常 第三十三条 当河道水位或者流量达到规定的分洪、滞洪标准时,有管辖权 阻碍行洪障碍物下达 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 人民政府 紧急措施。 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有权根据经批准的分洪、滞洪方案,采取分洪、滞 清障命令。 组织强制实施。 3.处置责任:实施上述措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如遇到阻拦和拖延 洪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对毗邻地区有危害的,须经有管辖权的上级防汛指 时,组织强制实施。 挥机构批准,并事先通知有关地区。在非常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 4.监管责任:现场检查强制实施以及及时查看有无疏漏。 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必须作出局部牺牲时,在报经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政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可以采取非常紧急措施。 实施上述措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如遇到阻拦和拖延时,有管 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县级部门 (单位)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负责根据法律法 规对未按规划审批程 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 地批准文件,占用土 地的具体处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未 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 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占用土地的检查、上 报等工作。 对建设单位选 其他行政 聘前期物业服 权力 务企业的监督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接受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 县物业行政 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1.受理责任:制定计划和方案。 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 主管部门、 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满继续聘用的,应当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2.检查责任:组织监督检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书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 对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 设局负责物业相关法 街道办事处 。更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 面监督检查报告。 业服务企业的监督事项 律法规解释工作 或者乡镇人 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在决定该表决事项时,应当 3.监管责任:按照规定做好整改落实的监督。 的具体实施工作 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民政府 。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建筑面积不超过三 万平方米的,经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 其他行政 对物业管理交 权力 接工作的监管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交接工作的指导、协 县物业行政 1.受理责任:制定计划和方案。 调和监管。在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撤 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 主管部门、 2.检查责任:组织监督检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书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 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在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拒不 对对物业管理交接工作 设局负责物业相关法 街道办事处 面监督检查报告。 撤离物业管理区域的,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撤离,逾期不 的监管事项的具体实施 律法规解释工作 或者乡镇人 3.监管责任:按照规定做好整改落实的监督。 撤离的,将其行为记入诚信档案。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 工作 民政府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 讼。 在承包期内承 其他行政 包的耕地和草 权力 地、草原适当 调整的批准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 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 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 1.受理责任: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依法出具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 的凭证;依法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的书面凭证。 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 2.审查责任: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督促承办机构 乡(镇)人 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及时汇总审查意见。 民政府和县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三条 集体所有的草原或 3.决定责任:按承诺时限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不予 级人民政府 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 批准的理由和依据);制作批准凭证或文书。 农业农村、 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对承包经营者 4.送达责任:依法提供便于申请人领取批准凭证或文书的方式并在承诺办结时 草原行政主 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个别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限内送达申请人。 管部门 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 5.事后监管责任:依法开展行政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或超出许可范围的行为; 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集 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本集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 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 责土地证的发证工作 ;朝阳县林业和草原 局负责在承包期内承 包的耕地和草地、草 原适当调整的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承 包期内承包的耕地和草 地、草原适当调整的批 准的具体实施工作。 序号 94 95 类别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96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97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98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99 行使主体包 含乡镇(街 道)的行政 权力(21项 ) 权力类 型 事项 行使主 体 边界划分 依据 责任事项 县级部门 (单位) 乡镇 (街道)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等 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 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 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工作。 收到报告的乡镇街应当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 理并上级人民政府有关 部门。 对农产品质量 其他行政 安全事故的处 权力 理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 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 乡级人民政 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 1.受理责任:在接到相关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上报县人民政府 府和县级人 消费安全。 和有关部门。 民政府农业 第四十条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 2.监管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 行政主管部 ,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 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农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门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 对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的财务 其他行政 收支和有关经 权力 济活动的审计 监督 【规 章】《辽宁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第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乡(含 1.检查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农 镇,下同)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内部审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情况的审计监督;监督抽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乡以上农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 第三条 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2.督促整改责任:对未达到检查标准的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 集体经济经 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 和乡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简称农村审计, 。 责加强业务指导 营管理机构 审计监督事项的具体实 下同)工作。乡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机构为农村审计机构(简称审 3.处置责任: 对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告知。 施工作。 计机构,下同),负责对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其他行政 对种子的监督 权力 1.检查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组织种子管理机构和具有种子 质量检测资格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进行扦样、检验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 。监督抽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中至少有一人持有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证(扦 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 样员),并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文件。 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 各级人民政 2.督促整改责任:对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种子,责令当事企业立即就地封存不 林木种子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 府 合格批次种子,停止销售行为,并限期追回已经销售的不合格种子。督促不合 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 格种子企业健全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期提交整改报告. 【规范性文件】《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3.处置责任:检测结束后,应及时在农业系统或者向相关企业通报监督抽查结 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果,并报送相应主管部门,也可以向社会公告。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 责按照《种子法》《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种 行政处罚法》等相关 子的监督事项的具体实 法律对当事企业进行 施工作。 处罚。 对农村集体资 其他行政 产管理工作的 权力 监督 省、市、县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 (含县级市 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和乡(含镇,下同)人民政府是本 1.检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区)人民 行政区域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负责对 2.督促整改责任:负责对集体资产的审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承包合同管理 政府农业行 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日常工作由其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 工作。 政部门和乡 管理机构负责。土地、水利、林业、乡镇企业、水产、农机、畜牧等管理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镇人民政府 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负 责按照《行政处罚法 》等相关法律对当事 农村集体进行处罚。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农 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 监督事项的具体实施工 作。 对不履行协助 其他行政 计划生育管理 权力 义务的处理 1.检查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 【法 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七条 工会、共产 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情况的审计监督;监督抽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 2.督促整改责任:对违反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 有关地方人 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 民政府 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3.处置责任: 对违法事实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朝阳县卫生和健康局 负责指导和监督;按 照相关文件考核指标 进行奖罚。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对 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 理义务的处理事项的具 体实施工作。 其他行政 对完成民兵工 权力 作任务的监督 1.检查责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 【 行 政 法 规】《民兵工作条例》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 朝阳县武装部负责加 兵工作任务。 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 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 2.督促整改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把民兵工作纳入管理计划,完 各级人民政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 ,统筹安排民兵工作 成民兵工作任务。 府 关问题。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 ,组织和监督完成民 3.处置责任: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的要求,把民兵工作纳入管理计划,完成民兵工作任务。 兵工作任务。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负责民兵组织整顿具体 工作落实。对辖区内民 兵进行选拔、编组,组 织辖区内民兵体检、政 审,做好民兵人员调整 出入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