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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发改价格〔2019〕9号+附件1.珠海市市级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19年2月20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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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珠海市市级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19年2月20日) 序号 部门 一 外交 收费项目 外交 1 外交 2 外交 外交 二 认证费(含加急 ) 签证费 (1)代办外国签 证(含加急,限 于各国家机关收 (2)代填外国签 取的) 证申请表(限于 国家机关) 政策依据 收费范围 收费标准 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 申请办证的单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位或个人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 字〔1992〕198号,粤价函〔2010〕453号 申请办证的单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位或个人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 字〔1992〕198号 申请办证的单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位或个人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资金管理 方式 执收单位 外交部及其 缴入中央 授权从事领 和地方国 事认证代办 库 业务的单位 缴入中央 和地方国 库 缴入中央 和地方国 库 外交部及其 授权的单位 外交部及其 授权的单位 教育 教育 3 公办幼儿园保教 费、住宿费 教育 4 普通高中学费、 住宿费 教育 5 中等职业学校学 费、住宿费 教育 6 高等学校(含科 研院所、各级党 校等)学费、住 宿费、委托培养 费、函大电大夜 大及短期培训费 教育 7 国家开放大学收 费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粤价〔 2009〕2380号,粤价〔2013〕93号,粤教财〔 2004〕119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 1996〕101号,粤价〔2008〕150号,《广东省定 价目录》(2018年版) 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 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 价格〔2003〕101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 〔2002〕838号,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 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 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 333号,教财〔2005〕22号,粤价〔2007〕186号 ,粤价〔2012〕169号,粤价〔2013〕294号,粤 发改价格〔2016〕366号,粤发改价格〔2016〕 367号,粤发改规〔2018〕7号,《广东省定价目 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 录》(2018年版) 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厅〔2000〕110号, 财办综〔2003〕203号 缴入中央 和地方财 学校 政专户 缴入中央 和地方财 学校 政专户 缴入中央 和地方财 学校 政专户 个人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个人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个人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个人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缴入中央 和地方财 学校 政专户 个人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缴入中央 和地方财 学校 政专户 第 1 页 备注 序号 部门 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收费项目 8 政策依据 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费 ①居留许可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②永久居留申 请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③永久居留身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份证工本费 财税〔2018〕10号 收费范围 个人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个人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个人 ④出入境证 公通字〔1996〕89号 个人 公安 ⑤旅行证 公通字〔1996〕89号 个人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 (2)公民出入境 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证件费 ,财税函〔2018〕1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 ①因私护照(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 3426号 含护照贴纸加注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 ) 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3426号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发 ②出入境通行 改价格〔2017〕1186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 证 3426号 个人 ③往来(含前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 往)港澳通行证 ,发改价格〔2017〕1186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 (含签注) 〕3426号 个人 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 ④台湾居民来 发改价格〔2017〕1186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 往大陆通行证 3426号 ⑤台湾同胞定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 居证 〕3426号 ⑥大陆居民往 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 来台湾通行证( 发改价格〔2016〕352号,发改价格〔2017〕1186 含签注) 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3426号 (3)户籍管理证 件工本费(限于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 丢失、补办和过 期失效重办) 资金管理 方式 执收单位 个人 公安 公安 收费标准 个人 个人 个人 个人 个人 第 2 页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普通护照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因丢失要 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 160元 缴入中央 和地方国 库 缴入中央 和地方国 库 缴入中央 国库 缴入地方 国库 缴入地方 国库 缴入中央 和地方国 库 缴入中央 一次出入境有效为每证15元,多次出入境有 和地方国 效为每证80元 库 往来港澳通行证为每证80元;前往港澳通行 证为每证40元;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一次 有效签注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为每件 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为 缴入中央 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 和地方国 (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为每件120元,两 库 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为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 多次有效签注为每件240元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电子通行证为每证200元 缴入中央 ,一次有效通行证为每证40元,补办5年有效 和地方国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每证500元人民 库 缴入地方 币 台湾同胞定居证每证为8元 国库 往来台湾电子通行证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 缴入中央 通行证为每证15元;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 和地方国 ,一次有效签注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 库 为每件80元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 出入境管理 部门 出入境管理 部门 出入境管理 部门 出入境管理 部门 出入境管理 部门 出入境管理 部门 缴入地方 公安部门 国库 备注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公安 ①居民户口簿 政策依据 个人 ②户口迁移证 公安 个人 件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 (4)居民身份证 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 工本费 〔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 公安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 (5)机动车号牌 ,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 工本费▲ ,行业标准GA36-2014 公安 ①号牌(含临 时) ②号牌专用固 封装置 ③号牌架 公安 公安 四 公安 9 公安 10 民政 民政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 (6)机动车行驶 ,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 证、登记证、驾 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 驶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17〕1186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 (7)临时入境机 3426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 动车号牌和行驶 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证、临时机动车 ,粤发改价格函〔2017〕3426号 驾驶许可工本费 ▲ 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 外国人签证费 公通字〔2000〕99号 中国国籍申请手 续费(含证书费 ) 11 殡葬收费 收费范围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 通字〔1996〕89号 价费字〔1992〕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 ,粤价函〔2006〕661号,粤民发〔2015〕37号, 粤发改规〔2018〕8号 个人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资金管理 执收单位 方式 缴入地方 公安部门 国库 缴入地方 公安部门 国库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缴入地方 公安部门 国库 收费标准 号牌: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 牌每副80元;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 光号牌每面3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 市县(市、 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 区)公安机 机动车有关证 缴入地方 元;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 关交通管理 照申请人 国库 每副50元;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上述 部门的车辆 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 管理所 号牌安装费用 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副; 号牌架:5-10元/只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为每本10元,登记证每 机动车有关证 证10元,驾驶证每本10元。行驶证、临时行 缴入地方 照申请人 驶证工本费标准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 国库 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市县(市、 区)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 部门的车辆 市县(市、 管理所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为每本 机动车有关证 缴入地方 区)公安机 10元,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为每证10 照申请人 国库 关交通管理 元。 部门的车辆 缴入中央 管理所 签证申请的个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和地方国 公安部门 人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库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缴入地方 申请的个人 公安部门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国库 殡葬申请人 第 3 页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缴入地方 民政部门 国库 备注 序号 部门 五 自然资 源 自然资 源 自然资 源 自然资 源 六 收费项目 12 土地复垦费▲ 收费范围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 第592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财税〔 2014〕77号 因挖损、塌陷 、压占等造成 土地破坏,没 有条件复垦和 复垦不符合要 求的用地单位 和个人 土地复垦费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损毁前的 土地类型、实际损毁面积、损毁程度、复垦 市县(市、 标准、复垦用途和完成复垦任务所需的工程 缴入地方 区)国土( 量等因素。土地复垦费的具体征收使用管理 国库 规划)局 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及国务 院有关部门制定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 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 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 建设减半收取 因企业自身原 因导致超过国 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有偿使用 合同或者划拨 决定书约定、 规定的动工开 发日期满一年 尚未动工开发 的用地单位 1、商业用地类(商场、市场、展销、餐饮、 娱乐、健身、金融证券及保险业、旅游、加 油(气)站、营业性公用事业的营业场所、 宾馆、酒店):(1)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 同的按原合同地价的12%;(2)没有国有土 地有偿使用合同的按现行基准地价的12%。 2、办公、住宅用地类(住宅、别墅、写字楼 、办公、停车楼(库)等用地):(1)有国 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按原合同地价的8%; 市县(市、 缴入地方 (2)没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按现行 区)国土( 国库 基准地价的8%。 规划)局 3、工业用地类(港口、码头、陆路交通运 输站场、工业、仓储等用地):(1)有国 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按原合同地价的20% ;(2)没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按现 行基准地价的20%。 4、其他用地类:(1)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合同的按原合同地价的8%;(2)没有国有 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按现行基准地价的8%。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 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 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 建设减半收取 登记申请人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 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 缴入中央 不动产登记 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 和地方国 机构 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 库 工本费10元。 对小微企业免征;对非 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 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 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 减半收取;省级及省级 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土地 登记证书费全额免收 13 土地闲置费▲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 〔2008〕3号,财税〔2014〕77号,粤财办明电〔 2015〕4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53号令)、 《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87号令) 14 不动产登记费▲ 《物权法》,财税〔2014〕101号,财税〔2016〕 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粤发改发电 〔2014〕34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 价格〔2016〕180号,粤发改价格〔2016〕858号 ,粤财综〔2013〕33号 工业和 信息化 第 4 页 收费标准 资金管理 方式 政策依据 执收单位 备注 序号 部门 工业和 信息化 七 卫生健 康 卫生健 康 卫生健 康 十 收费范围 收费标准 资金管理 方式 执收单位 备注 无线电频率占用 15 费▲ 取得无线电频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率使用权的单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位或个人 市无线电管 缴入中央 理机构、广 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 和地方国 东渔政总队( 征收的全额免收 库 珠海支队) 16 水资源费▲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 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 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粤价 〔2009〕62号,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 利用取水工程 或者设施直接 从江河、湖泊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水库或者地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下取用水资源 的单位和个人 缴入中央 市县(市、 和地方国 区)水行政 库 主管部门 《渔业法》,财综〔2012〕97号,财税〔2014〕 101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 45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粤价〔2005〕 127号,粤财综〔2013〕33号 在我省管辖的 江河、湖泊等 水域采捕天然 生长和人工增 、养殖水生动 植物的单位和 个人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 〕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 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粤财预〔2016〕87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 4543号 委托提供第二 类疫苗接种服 务时,向受种 者或其监护人 收取 农业农 村 农业农 村 九 政策依据 《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 ,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7〕 3643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 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 〔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粤财 综〔2013〕33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 发改价格〔2016〕180号,粤发改价格函〔2017〕 3426号,粤发改价格〔2018〕246号 水利 水利 八 收费项目 渔业资源增殖保 17 护费▲ 18 预防接种服务费 19 鉴定费 新造400马力以上渔船自投产之日起一年内 市县(市、 免收费。机动拖网作业、机动围、刺、钓作 业渔船(不含持临时捕捞许可证的渔船)按 缴入中央 区)人民政 和地方国 府渔业主管 收费标准的80%征收;单船收费金额超过 部门及其授 4000元的,按4000元征收。鱼塭和网箱按收 库 权单位 费标准80%征收。具体征收时,收费额四舍 五入到角。具体收费标准按粤价〔2005〕 127号文件执行。 县级以上地 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包括接种耗材 缴入地方 方卫生计生 费)收费标准按每人次25元收取 国库 部门所属疾 病预防控制 机构 财税〔2014﹞101号 对 小微企业免征收,自 2015年1月1日执行 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 务不得收费。 卫生健 康 发改价格〔2007〕2749号,财税〔2016〕14号, (1)医疗事故鉴 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粤 定费 价函〔2004〕423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 粤财预〔2016〕87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医疗事故技术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鉴定申请单位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或个人 缴入中央 珠海市医疗 和地方国 事故鉴定办 库 公室 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 征收的全额免收 卫生健 康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 (2)职业病诊断 格〔2016〕488号,粤价函〔2003〕46号,粤发改 鉴定费 发电〔2014〕34号,粤财预〔2016〕87号,粤发 改价格〔2016〕180号 职业病诊断及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鉴定申请单位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个人 缴入地方 珠海市卫生 国库 健康局 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 征收的全额免收 卫生健 康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 (3)预防接种异 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 常反应鉴定费 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粤价函〔2012〕 1094号,粤财预〔2016〕87号 城市管 理和综 合执法 局 对预防接种异 常反应调查诊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断争议进行技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术鉴定时,向 有关单位或个 人收取 第 5 页 缴入地方 广东省珠海 国库 市医学会 序号 部门 城市管 理和综 合执法 局 十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 税〔2015〕68号,粤价〔1996〕104号,粤价〔 1997〕33号,粤价函〔2013〕686号 收费标准 资金管理 方式 执收单位 备注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标准为:营业性占用, 每天每平方米不超过1.00元;基建或其他占 市县(市、 用,每天每平方米不超过0.50元。具体收费 区)城市管 占用城市规划 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审 缴入地方 理和综合执 区内道路的单 批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而核发的证件和有关的 国库 法行政主管 位和个人收取 表格、资料等不另收费。 单位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由省建委按道路 结构、使用年限及当年材料费等因素确定, 抄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备案。 企业缴交标准按现行收取标准的92%收取 1、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总建筑面积在 2000平方米以内的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总面 积 25元/平方米; 缴入中央 市县(市、 2、按规定应建6级(含6级以上)防空地下 和地方国 区)人防办 室的,则按应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 1500元 库 /平方米; 3、按规定应建6B级防空地下室的,则按应 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 1200 元/平方米。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 〔2014〕77号,粤价〔2000〕157号,粤发改发电 〔2014〕34号,粤财综〔2014〕89号,粤财办明 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珠 府常字[2003]11号 经批准确因地 质和地下条件 不宜修建的民 用建筑建设单 位和个人 22 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 〔2003〕275号,粤价函〔2008〕45号 申请诉讼案件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的单位和个人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缴入中央 市县(市、 和地方国 区)法院 库 特种设备检验检 23 测费▲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 号,财综〔2001〕10号,价费字〔1992〕268号, 粤价函〔2005〕671号,粤价函〔2008〕566号, 粤价函〔2009〕1084号,粤价函〔2011〕249号, 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发改价格函〔2014 〕4206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接受特种设备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广东省特种 缴入地方 设备检测研 国库 究院珠海检 测院 21 防空地下室易地 建设费▲ 财税〔2014﹞77号 对 非盈利养老和医疗机构 建设全额免征,对盈利 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 半收取,自2015年1月1 日执行 市场监 管 省市场 监管 十四 城市道路占用、 挖掘修复费▲ 收费范围 法院 法院 十三 20 政策依据 人防 人防办 十二 收费项目 仲裁 第 6 页 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 征收的全额免收 序号 部门 仲裁 十五 收费项目 24 仲裁收费▲ 政策依据 《仲裁法》,国办发〔1995〕44号,财综〔2010 〕19号,粤价函〔2010〕1074号,珠价[2002]114 号 收费范围 仲裁申请人 收费标准 一、案件受理费: 按争议额 1000元以下部分 70元 1001-50000元部分 4.5% 50001-100000元部分 3.5% 100001-200000元部分 2.5% 200001-500000元部分 1.5% 500001-1000000元部分 0.75% 100万元以上的部分 0.4% 二、案件处理费: 按争议额 100000元以下 1000元 100001-2000000元部分 1% 200001-5000000元部分 0.6% 500001-1000000元部分 0.4% 1000001-5000000元部分 0.2% 5000001-10000000元部分 0.1% 10000001-30000000元部分 0.08% 30000000元以上 0.05% 资金管理 方式 执收单位 缴入地方 市仲裁委员 国库 会 相关 部门 25 考试考务费 《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考试申请人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 标准(http://www.gddrc.gov.cn/)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为涉企的收费项目。 2.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全额免收时间按照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文的规定执行。 第 7 页 缴入中央 和地方国 各有关部门 库或财政 专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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