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第二十三期).docx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 量》(GB 31650-2019)、 《豆芽卫生标准》 (GB 22556-2008) 、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 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 560 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 录》、整顿办函〔2010〕50 号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 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 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禽肉及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沙丁胺醇、克伦特罗、莱克 多巴胺、恩诺沙星、氯霉素、磺胺类(总量) 、甲氧苄啶、地塞米 松、五氯酚酸钠、尼卡巴嗪。 2、蔬菜抽检项目包括铅、镉、铬、腐霉利、氧乐果、毒死蜱、 克百威、敌敌畏、氟虫腈、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 菊酯、甲拌磷、水胺硫磷、多菌灵、啶虫脒、灭蝇胺、吡虫啉、 噻虫嗪、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亚硫酸盐。 3.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氯霉素、磺胺类(总量)、 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 4.水果类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毒死蜱、啶虫脒、三唑醇、 吡虫啉、多菌灵、氟虫腈、氧乐果、敌敌畏、氯吡脲、水胺硫磷、 甲胺磷、甲拌磷、丙溴磷、苯醚甲环唑、己唑醇、嘧霉胺、腈苯 唑、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吡唑醚菌酯。 5.鲜蛋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氯霉素、磺胺类 (总量)、氟虫腈、甲硝唑、金刚烷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