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延政办函〔2021〕54 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安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 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小额人身 保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 用,切实提高人民生活保障水平,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 起好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 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金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保险机构面向农村低收入人群专门开 发的保险产品,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核保理赔手续简便等 特点,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充和延伸。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 险可以解决农村低收入人群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对减轻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家庭经济负担,提高低收入人 群保障水平,解决低收入人群后顾之忧,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总体目标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参保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 由县(市、区)机构健全、服务能力强的保险公司组织实施的方 式开展。按照“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 — 2 — 工作要求,逐步提高受益群众覆盖面,到 2021 年底全市适龄人 口参保率达到 30%以上;2022 年底全市适龄人口参保率达到 45% 以上;2023 年底全市适龄人口参保率达到 60%以上;2024 年底 全市适龄人口参保率达到 75%以上;2025 年底全市适龄人口参保 率达到 90%以上。 (一)政府引导。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通过完善 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业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适应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内在规律,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强化创新引领,发挥好保险机构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经营中的自 主性和创造性。 (三)参保自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强迫参加农村小额 人身保险。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在依法合规 的前提下,创新符合本地特点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经营模式,充 分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 (四)协同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要健全农村小额人身 保险工作联动机制,在工作中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保持同步 收费、同步推进,确保做到收取工作不断档,任务不减弱,服务 不降低。 三、参保程序和赔付标准 (一)参保对象:出生满 28 天以上的农村健康人群均可办 — 3 — 理,有条件的县域也可在城镇居民中实施,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 小额人身保险保障。 (二)保费标准:每人每年 30 元(65 周岁含以上每人每年 50 元);脱贫户每人每年 15 元。 (三)保险期限: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次年生效对应 日止)。 (四)保费缴纳:以家庭为单位,按户籍人口数,由参保对 象自愿缴纳保费参保。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给予一定的政 府补贴。 (五)收费方式 各县(市、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宣传动员,每年统 一收取,统一承保,交到保险公司指定账户,并做好登记造册工 作(电子花名册要求填写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地址、身份证号 码等)。 (六)保险责任和赔付标准 65 周岁以下:意外身故 20000 元,最高意外伤残 20000 元 (按行业标准伤残等级比例赔付),疾病身故 1000 元,因意外 伤害住院(含门诊)医疗费用 2000 元。 65 周岁(含)以上:意外身故 10000 元,最高意外伤残 10000 元(按行业标准伤残等级比例赔付),疾病身故 500 元,因意外 伤害住院(含门诊)医疗费用 1000 元。凡年满 65 周岁人员参保 需整户参保。 — 4 — 脱贫户:意外身故 20000 元,最高意外伤残 20000 元(按行 业标准伤残等级比例赔付),疾病身故 1000 元,因意外伤害住 院(含门诊)医疗费用 2000 元。 四、实施步骤 2021 年整体工作按三个阶段分步推进。第一阶段:宣传动 员阶段(5 月—6 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 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工作。保 险公司要主动与各县(市、区)联系,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营造 良好的工作氛围。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 月—11 月)。由 保险公司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全力做好承保等工作。 第三阶段(12 月):总结阶段。认真梳理和总结本年度农村小 额人身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对推进力度大、效果好的县(市、区) 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就下一年度的工作重点及目标进行明确, 逐步提高受益农民群众覆盖面,切实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 强农村家庭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农村金融 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全面开展农 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对做好金融服务、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具 有重要意义。市金融办、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障 局、市乡村振兴局、延安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单位要加强联动,及 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5 — (二)广泛宣传,突出重点。保险公司作为农村小额人身保 险的承办单位,要定期向本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农村小 额人身保险的承办情况,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解释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努力形成有利于农村小额人 身保险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实 施方案,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评价和总结,不 断完善推进措施。保险公司及各县(市、区)支公司要制定切实 有效的工作措施,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农村小额人身 保险工作有序推进。 (四)关注民生,改进服务。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涉及广大农 民的切身利益,是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也是改善农 村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开展过程中,要重点 关注参保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强理赔管理,以优质的服务确保参 保群众得到及时的、实实在在的保险保障。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延安军分区。 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中、省驻延各单位。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