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晋政办发 〔 2022〕34 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 、县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委 、办 、厅 、局 : 《山西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 》已经省人民政府同 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公开发布 ) 2022 年 4 月 14 日 — 1 — 山西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 ,工业稳则经济稳 。 为贯彻落实国家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 的通知 》(发改产业 〔 2022〕 273 号 )精神 ,进一步巩固我省工业经济 增长势头 ,确保 2022 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推动我省工业 高质量发展 ,制定本行动方案 。 一 、强化财政税费政策支持 1.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中小微企业 2022 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 500 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 ,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 3 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 , 最低折旧年限为 4 年 、 5年、 10 年的可减半扣除 ;企业可按季 (月 ) 享受优惠 ,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 ,可按规定在以后 5 个纳税年 度结转扣除 。 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 :一是信息传输业 、建筑 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标准为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 亿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12 亿元以下 ;二是房地产开发 经 营 ,标 准为营业收入 20 亿 元 以 下 或 资 产 总 额 1 亿 元 以 下 ;三 是 其 他 行 业 ,标准为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 亿元以下 。(责任 单位 :省税务局 ) — 2 — 2.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 2021 年第 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 6 个月 , 2022 年第一 季 度 、第 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 6 个月 。(责任单位 :省税务局 ) 3.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 :省 税务局 ) 4.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加大新能源 汽车推广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的支持 。 (责任单位 :省工信厅 、省交通厅 、省商务厅 、省能源局 、省财政厅 ) 5. 2022 年至 2024 年扩大 “六税两费 ”(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 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 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 ,加 大小型微 利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力 度 。 制 定 省 级 “六 税 两 费 ”减 免 政 策 。(责任单位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 6.按规定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免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责任单位 :省税务局 ) 7.对小微企 业 和 个 体 工 商 户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不 超 过 100 万 元的部分 ,在现行政策基础上 ,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 对小微企业年 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部分 ,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 , 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 :省税务局 、省财政厅 ) 8.落实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 。(责任单位 :省 — 3 — 税务局 、省财政厅 ) 9.降低企业社保负担 , 2022 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费率政策 。 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符合条件 的参保企业按照规定发放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仍按照不超过企业 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 返还 ,将中小微企业 返还比例从 60% 提高至 90% 。(责任单位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 10.加大产业链 “链主 ”企业奖补 ,围绕省级技术改造 、数字经 济发展 、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安排专项资金 ,对产业链 “链主 ”企业 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10 亿元 、 50 亿元 、 100 亿元的 ,分别给予进 档奖励 。 对 “链主 ”企业每提高 5 个百分点本地配套率的 ,按照配 套率增幅相 应 采 购 额 的 一 定 比 例 给 予 奖 励 。(责 任 单 位 :省 工 信 厅 、省小企业局 、省财政厅 ) 11.落实好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比例从 75% 提高到 100% 、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75% 等优惠政策 。 通过发放科技创新券的方式对购买创新服务 、开展 技术合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资助 ,省级科技创新券对每个企 业年补助额 最 高 不 超 过 20 万 元 。(责 任 单 位 :省 科 技 厅 、省 财 政 厅 、省税务局 ) 12.加大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 。 优先安排小微企业 ,对小微 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 6 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 ,增量留抵税额 — 4 — 足额退还 。 落实好制造业 、电力燃气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 。(责任 单位 :省税务局 ) 二 、全面落实金融信贷政策 13. 2022 年 继 续 引 导 金 融 系 统 向 实 体 经 济 让 利 ,持 续 推 进 LPR 改革 ,引导 金 融 机 构 完 善 贷 款 定 价 机 制 。 运 用 再 贷 款 、再 贴 现等货币政策工具 ,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来源 。 推动银行 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严格落实信贷融资收费和服务价 格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银保监局 ) 14.强化体系化普惠型融资担保服务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银担 合作 。 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推动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一 体化运营 。 完善融资担保补偿补贴机制 。 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 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 1% 以下 。(责任单位 :省地方金融监 管局 ) 15.推动银行机构完善制造业信贷投放考核权重设置 ,发挥绩 效考核 “指挥棒 ”作用 ,引导信贷资源向制造业倾斜 。 引导大型银 行结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周期 ,合理确定融资期限 ,增加制造业 中长期贷款 投 放 。 定 期 梳 理 稳 增 长 重 点 企 业 和 项 目 融 资 需 求 清 单 ,做好银企对接服务 。(责任单位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银保 监局 、省工信厅 ) 16.积极运用支小再贷款政策工具 ,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 — 5 — 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 强化与征信 、担保对接 ,加大小微企业首 贷 、续贷 、信用贷 、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力度 。(责任单位 :人行太 原中心支行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山西银保监局 、省财政厅 ) 17.提升续贷转贷比重 ,提高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效 率 ,落实无还本续贷 、分期偿还本金 、年审制贷款等政策 ,降低企业 贷款周转成本 。(责任单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山西银保监局 、人 行太原中心支行 ) 18. 2022 年对符 合 条 件 的 地 方 法 人 银 行 ,按 普 惠 小 微 贷 款 余 额增量的 1% 提 供 激 励 资 金 ;符 合 条 件 的 地 方 法 人 银 行 发 放 普 惠 小微信用贷款 ,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 。(责任单 位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 19.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 ,用好碳减排支持 工具 ,积极争 取 国 家 2000 亿 元 支 持 煤 炭 清 洁 高 效 利 用 专 项 再 贷 款 ,推动金融机构加快信贷投放进度 ,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 利用重大项目建设 ,适时开展银企融资需求对接会 。(责任单位 :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省生态环境厅 ) 20.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 、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 、中 期票据 、定向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 ,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 。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山西证监局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 21.建立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 “企业名单 + 信息档案 ”共享机 — 6 — 制 。 支持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打 造 “专 精 特 新 ”中 小 企 业 专 属 信 贷 产 品 。(责任单位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山西银保 监局 、省小企业局 ) 22.推进省级 “信易贷 ”平台建设 ,将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最急 需的水 、电 、气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归集形成大数据 ,支持银 行对企业精准 “画像 ”和信用贷款发放 。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 对接 “信易贷 ”平台 ,创新开发 “信易贷 ”产品和服务 ,不断提升信用 贷款规模和 质 量 。 将 太 原 地 方 征 信 平 台 升 级 为 省 级 地 方 征 信 平 台 ,推进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山西银保监局 、省发展改革委 ) 三 、推进工业产品保供稳价 23.坚持绿色发展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 ,整合差别电价 、阶梯电 价 、惩罚性电 价 等 差 别 化 电 价 政 策 ,落 实 高 耗 能 行 业 阶 梯 电 价 制 度 。 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行业企业范围 ,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 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 、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 ,未达 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 ,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 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 24.加 快 编 制 山 西 省 煤 炭 高 质 量 发 展 规 划 ,立 足 全 国 能 源 需 求 ,合理控制总量 ,以晋北 、晋中 、晋东三大煤炭基地为重点 ,在确 保煤炭供应安全兜底保障的基础上 ,加快生产煤矿产能核增手续 — 7 — 办理 ,积极布局先进产能接续项目 。 建立健全煤炭储备体系 ,增强 煤炭稳定供应 、市场调节和应急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 :省能源局 、 省发展改革委 、省自然资源厅 ) 25.做好全省电煤协调保障 ,协调督促热电企业落实电煤长期 协议 ,确保热电企业平稳运行 。 鼓励省内煤电企业增加采暖期电 煤储备 。 协调重点工业企业用煤保障 ,根据企业需求 ,协调有关煤 炭生产企业 、经营企业与重点工业企业对接合作 ,保障企业用煤需 求 ,促进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 :省能源局 、省工信厅 、省发展改革 委 、省财政厅 ) 26.密切监测煤炭 、铁矿石 、钢铁 、化肥等大宗原材料市场态势 和价格走势 ,深入研判对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和企业经营的影响 ,对 苗头性 、倾向 性 、潜 在 性 问 题 及 时 协 调 解 决 ,做 好 保 供 稳 价 工 作 。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管局 、省工信厅 ) 27.加强大宗商品领域价格监管 ,严厉查处囤积居奇 、哄抬价 格等违法行为 ;对 大 宗 商 品 领 域 举 报 线 索 ,从 快 核 实 ,依 法 办 理 。 (责任单位 :省市场监管局 ) 28.加大对主焦煤等特殊和稀缺煤种的保护性开发力度 ,支持 企业投资开发铁矿 、铜矿 、铝矿等具备资源条件 、符合生态环境保 护要求的战略性矿产资源 。 对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的铁 矿 、有色矿山开发项目依法履行核准程序 。(责任单位 :省自然资 — 8 — 源厅 、省能源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厅 ) 29.推动废 钢 、废 有 色 金 属 、废 纸 等 再 生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提 高 “城市矿山 ”对资源的保障能力 。 积极争取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体系示范城市 ,研究制定我省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方 案 。 组织申报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 ,推进钢铁企 业废钢回收 、拆解 、加工 、分类 、配送一体化发展 。 按照国家行业标 准 ,推 进 报 废 汽 车 回 收 拆 解 企 业 升 级 改 造 ,提 升 企 业 生 产 能 力 。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省工信厅 ) 四 、充分挖掘投资与消费潜力 30.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 ,落实国家大型风电 光伏基地建设要求 ,实施好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 。 筹建山 西风电装备产业技术联盟 ,发挥现有省光伏产业联盟作用 ,推动一 批风电装备 、光伏产业链项目落地 。 支持省内重点风电装备 、光伏 制造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 。(责任单位 :省能源局 、省工信厅 、省发 展改革委 ) 31.全面梳理省内煤电机组能耗 ,印发 《煤电机组节能减碳改 造技术路线指南 》《“十四五 ”煤电机组 “三改联动 ”实施方案 》,推动 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 、灵活性改造 、供热改造 “三改联动 ”,推进 供电煤耗 300 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 ,有序开展 超超临界改造 。 积极布局高参数 、大容量先进煤电机组 。(责任单 — 9 — 位 :省能源局 、省发展改革委 ) 32.加快推动纳入规划的跨省区输电线路和具备条件的支撑 性保障电源前期各项工作 ,加大力度推动大同 — 怀来交流 、陇东 — 山东直流 、蒙西 — 京津冀直流 、陕西 — 河南直流 、陕 北 — 安 徽 直 流 “一交四直 ”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自然资源厅 、 省生态环境厅 、省水利厅 、省能源局 、山西能监办 、国网山西省电力 公司 ) 33.启动实施钢铁 、有色 、建材 、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 技术改造工程 ,印发山西省重点领域企业节能改造提升 2022 年行 动方案 ,聚焦 国 家 节 能 降 碳 重 点 领 域 ,推 动 企 业 实 施 一 批 重 大 工 程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厅 ) 34.抓紧编制 《山西省 “十四五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加快 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 ,对照国家层面制造业 重点领域 ,引导企业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责 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厅 ) 35.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双百 ”攻坚行动 ,推动太钢中厚板 生产线智能化 升 级 项 目 、华 翔 精 加 工 智 能 化 扩 产 升 级 项 目 等 100 个产业基础再造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 :省工信厅 ) 36.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 实施千亿产业培育工程 ,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先进制 — 10 — 造业集群 。 安排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 项目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 15% 支持 。(责任单位 :省工信厅 、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 37.大力实施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培育工程 ,持续完善梯次培 育体系 , 2022 年新认定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 500 户 。(责任单位 : 省小企业局 ) 38.持续深化 “三化三制 ”改革 ,大力推行 “承诺制 + 标准地 + 全代办 ”改革 ,优先服务保障开发区建设提质升级 。 每季度举办一 次 “三个一批 ”活动 ,及时跟踪调度重点项目 ,推动一批制造业领域 省级重点工程尽快投产达效 。 强化经济产出 ,层层分解压实任务 , 努力提高开发区亩产水平和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比重 ,确 保 2022 年 规 上 工 业 增 加 值 同 比 增 长 15% 。(责 任 单 位 :省 商 务 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厅 ) 39.布局一批 5G、数据中心 、光纤 、物联网 、北斗系统 、遥感 、量 子通信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持续加快国家超级计算太原中心建 设 ,加快构建 “ 1+3+N”省 、市 (边 )协同联动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 中心协同创新体系 ,积极融入 “东数西算 ”工程 ,全力争取国家枢纽 节点落地山西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厅 、省能源局 、 省国防科工局 、省通信管理局 ) 40.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 ,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 — 11 — 型 。 推动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及应用 ,开展智 能生产线 、数字化车间 、智能工厂建设 ,争取全年培育 200 户以上 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 。(责任单位 :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 、省通信管 理局 ) 41.出台支持鼓励盘活存量资产的政策文件 ,推动基础设施领 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 REITs)健康发展 ,加强宣传和培训 ,有效 盘活存量资 产 ,形 成 存 量 资 产 和 新 增 投 资 的 良 性 循 环 。(责 任 单 位 :省发展改革委 ) 42.持续巩固提升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成果 ,坚决防范 “地 条钢 ”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 ,坚决禁止新增产能 ,严肃 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支持钢铁企业改造升级 ,重点发展特钢 产品 。(责任单位 :省工信厅 、省发展改革委 ) 43.以提升产业基础能力与延长产业链条为重点 ,实施龙头企 业培育工程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培育碳基新材料产业基地 ,探索 煤炭清洁高 效 利 用 新 路 径 ,加 快 煤 化 工 行 业 高 端 多 元 低 碳 发 展 。 (责任单位 :省工信厅 ) 44.严格执行国家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政策 ,合理优化新建整车 项目布局 ,推动现有整车企业提升产销量及产能利用率 。 支持新 能源汽车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厅 ) 45.加快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 ,支持制造业大型 — 12 — 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设计 、创业孵化 、计量测试 、检 验检测等服务 ,引导和助推现代物流 、金融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 开展 “两业融合 ”发展试点示范 。(责任单位 :省工信厅 、省发展改 革委 ) 46.加大 “首台套 ”“首批次 ”应用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 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保险补偿制度对 我省项目的支持 。 落实好省技改资金对我省获批项目给予补助资 金 1梄1 奖励政策 。 抓紧出台省级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 偿机制政策 ,省财政予以保费补偿 。 对符合山西省保险补偿要求 的重点新 材 料 首 批 次 产 品 ,以 实 际 投 保 年 度 保 费 的 80% 给 予 补 贴 ,单 户 企 业 最 高 补 贴 500 万 元 。(责 任 单 位 :省 工 信 厅 、省 财 政 厅) 47.支持企业利用 RCEP 等国际规则 ,用好关税减让 、原产地 证等政策 ,扩大优势和有竞争力产品出口 。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 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普惠金 融和信用融资 ,支持跨境电商 、外贸综合服务平台 、市场采购贸易 和共享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 ,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检测 、保税 维修等 。(责任单位 :省商务厅 、省税务局 、太原海关 ) 48.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 ,优化承保理赔服务 ,加 大对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的保障力度 。 创新产品组合 ,强化全 — 13 — 产品联动 ,优化客户服务 ,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责任单 位 :山西银保监局 ) 49.抓好国家稳外贸政策落实 ,制定我省外贸发展支持措施 , 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宣传指导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鼓励企业 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扩大出口 。(责任单位 :省商务厅 ) 50.印发中央外经贸资金申报指南 ,支持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 签订长单 ,对我省企业国际物流费用进行适度补助 。(责任单位 : 省商务厅 ) 51.制定山西省参与 “一带一路 ”建设 2022 年工作要点 ,积极 争取中欧班列发行补助并及时下达资金计划 ,增加中欧班列车次 , 引导企业扩大出口 。 大力组织出口物资货源 ,根据口岸情况 ,积极 协调国铁集团 ,进一步扩大中欧中亚班列开行数量 ,常态化实施月 安排 、旬对接的措施 ,为省内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责任单位 :省商 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 、国铁太原局集团 ) 52.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利用 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编制 《山西外商投资指南 》《山西外资招商 项目册 》,引导更多外资投向我省高端制造业 ,积极争取国家对我 省重大外资项目给予土地 、环保 、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 便利外资企 业高管及其家属来华 ,推动项目早签约 、早投产 、早达产 。(责任单 位 :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卫健委 、省外事办 ) — 14 — 53.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 ,支持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 ,推 动家电更新消费 。 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 、智能家电 、绿色建材下乡 行动 ,扩大优质工业产品消费市场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 工信厅 、省商务厅 、省供销社 ) 54.抓紧制定落实 《山西省质量强省战略规划 》,支持企业应用 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 ,提升工业产品质量 。 建立完善质量追溯 机制 ,鼓励企业 开 展 覆 盖 产 品 设 计 、原 料 采 购 、进 货 验 收 、生 产 控 制 、出厂检验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责任单位 :省市场 监管局 、省科技厅 ) 55.鼓励全省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和个人 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 。 对在标准化领域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和个人 ,按照 《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予 以表彰 奖 励 。 编 制 《山 西 省 贯 彻 国 家 标 准 化 发 展 纲 要 的 实 施 意 见 》。 推进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 :省市场监管 局) 56.高水平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参展模式 ,组 织一批我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参展 ,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积极 打造享誉海外的山西制造业品牌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 工信厅 ) 五 、完善资源要素和环境政策 — 15 — 57.保 障 纳 入 规 划 的 重 大 项 目 土 地 供 应 ,支 持 产 业 用 地 实 行 “标准地 ”出让 ,加强 “标准地 ”全生命周期管理 ,出台 《山西省 “标准 地 ”改革工作指引 》,探索将省级及以上工业项目 “标准地 ”出让向 生产性服务 业 项 目 延 伸 ,提 高 配 置 效 率 。 加 大 出 让 力 度 , 2022 年 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出让 “标准地 ”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的比重 不低于 80% 。(责任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 58.认真落实 《山西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办法 (试行 )》,支持不 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 ,完善土地用途变更 、整合 、置换 等政策 。 鼓励采用长期租赁 、先租后让 、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 产业用地 。(责任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 59.持续推进省校合作 12 大基地建设 ,深化产教融合 、校企合 作 。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程 , 2022 年全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 业技能培训 50 万人以上 ,着力解决工业企业用工难问题 。(责任 单位 :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 60.按照国家统一部署 ,研究制定我省 “十四五 ”节能目标责任 评价考核方案 ,优化考核频次 ,在 “十四五 ”规划期内统筹考核能耗 强度目标 。 落实好国家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 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 ,加强与国家统计部门对接 ,科学核算相关数 据 ,在 “十四五 ”考核时相应予以扣减 。(责任单位 :省能源局 、省发 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 ) — 16 — 61.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能耗双控工作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 措施 ,积极争取我省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项目纳入国家 能耗单列目录 ,并加快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 源局 ) 62.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 ,坚持精准实施企业生产调控措 施 ,实施重污 染 天 气 重 点 行 业 绩 效 分 级 动 态 管 理 ,免 除 或 减 少 A 级、 B 级 和 重 大 民 生 保 障 企 业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急 响 应 停 产 、限 产 。 (责任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 63.对能源产业 、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 、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 项目 ,加快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进度 ,保障尽快开工建设 。(责任 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 六 、做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与政策保障 64.做好重点市 、重点行业 、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运行情况调 度监测 ,定期开展工业经济运行分析 。(责任单位 :省工信厅 、省发 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 ) 65.深入开展 “一月一入企 、全年大服务 ”活动 ,围绕促进企业 提质升级 、实施企业精准服务 、遴选树立龙头标杆三大任务 ,践行 “我为企业办实事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 :省工信厅 ) 66.制定出台 《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着力打造 “三无 ”“三可 ”营商环境 ,推行 “承诺制 + 标准地 + 全代办 ”优质服 — 17 — 务 ,深化 “一枚印章管审批 ”改革 ,研究 “五有套餐 ”配套办法 ,打造 “ 7暳24 小时不打烊 ”政务服务超市 ,营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 。(责 任单位 :省审批服务管理局 、省市场监管局 、省商务厅 ) 67.落实全省 “市场主体建设年 ”工作安排 ,大力实施市场主体 倍增行动 ,加大帮扶力度 ,全年规上工业企业确保净增 700 户 、力 争净增 1000 户 ,总数达 7500 户以上 。(责任单位 :省审批服务管 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厅 、省小企业局 ) 68.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突发疫情情况下保障重点 产业园区 、重点工业企业正常有序运行 。 针对国内疫情点状散发 可能带来的人员返程受限 、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风险 ,按照 “谁主 管 、谁负责 ”的原则提前制定应对预案 ,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稳定 生产 。 加大对企业在重要节假日开复工情况的监测调度 ,及时协 调解决困难 问 题 。(责 任 单 位 :省 工 信 厅 、省 卫 健 委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省能源局 、省商务厅 ) 69.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 ,各相关部门 将本部门相关政策逐级传达 ,设立政策解读专线电话和网络信箱 , 指导企业便捷享受政策红利 。(责任单位 :省有关单位 ) 70.建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的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协调机 制 ,负责政策跟踪落地 、政策效果评估 、政策研究储备 、解决重大事 项等工作 ,统筹推进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责任单位 :省发展 — 18 — 改革委 、省工信厅会同省有关单位 ) 各有关部门要把稳定工业增长摆在当前工作重要位置 ,切实 提高政治站位 ,不断强化责任落实 ,抓紧制定出台有利于振作工业 经济的政策 举 措 ,千 方 百 计 推 进 助 企 纾 困 ,多 措 并 举 稳 住 市 场 预 期 ,全力以赴保障工业平稳运行 ,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 — 19 — 抄送 :省委各部门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办 公 厅 ,省 政 协 办 公 厅 ,省 法 院 ,省 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各新闻单位 。 各民主党派山西省委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4 月 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