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电泵、防爆电气、燃气器具抽查结果通报.pdf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市监函〔2022〕342 号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潜水电泵、防爆电气和燃气器具及 配件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年产品质量全国 联动抽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2〕42 号)要求,结 合省局《2022 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方案》(晋市监函〔2022〕1 03 号)要求,省局组织开展了潜水 电泵、防爆电气和燃气器具及配件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 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任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淄博市产品质量检验研 究院承担潜水电泵质量抽检任务;太原煤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 担防爆灯具、防爆电器和防爆电机等防爆电气质量抽检任务;山 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承担家用燃气灶、瓶装液化石油气 调压器(减压阀)和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等燃气器具 及配件质量抽检任务。抽查工作按照《山西省潜水电泵、防爆灯 具和家用燃气灶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开展。 二、抽检产品情况 (一)潜水电泵。共抽查 52 家生产企业的 65 批次产品,发 现不合格产品 6 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 9.23%。本次抽查重点对 产品的过载保护、接地装置、绝缘电阻等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 项目为接地装置、电泵引出电缆、绝缘电阻、规定点流量与扬程、 功率因数、效率。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 企业对潜水电泵产品相关的安全指标及要求重视程度不够,安全 意识和质量意识淡薄,质量管理存在漏洞。 (二)防爆电气。共抽查 84 家生产企业的 11 0 批次产品, 包括防爆灯具、防爆电器、防爆电机 3 种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3 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 2.7%。本次抽查重点对抗冲击试验、电 气间隙、爬电距离等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抗冲击试验。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对于国家强制 标准要求的抗冲击试验在生产上落实不到位,未能按照标准要求 进行生产及检验。 (三)燃气器具及配件。共抽查 98 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 1 家,经销企业 97 家)的 125 批次产品,包括家用燃气灶、家 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瓶 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减压阀)、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 管 6 种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 15 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 12%。 本次抽查重点对家用燃气灶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等项目进行了 - 2 - 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热负荷、燃气导管、熄火保护装置、干烟 气中 CO 浓度(± =1 ,体积分数)。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 要原因是生产工艺中存在偏差,为节约成本,偷工减料;对家用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报警动作值等项目进行 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报警动作值、方位、报警重复性。经技术 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气体传感器质量不达标;对瓶装 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减压阀)的材料、结构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不合格项目为结构。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 工艺不完善,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局要做好如下 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做好 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 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 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 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 理。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 - 3 - 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 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 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 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 量水平提高。 (四)要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 后处理反馈机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省局产品质量监管 处。 附件: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不合格产品及企业 名单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10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