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应急局号文关于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长上应急字〔2022〕22 号 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局各有关科(室)股,各煤炭、非煤矿山、危化及工贸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确保从业人员 的健康与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个体防护装备标准 化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及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要求,区局决定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推动劳动防护用品质量 和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 要求配备劳动防护装备,为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提供更 加有力支撑。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 2022 年底。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使用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性法规的相 关要求为从业人员购置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二)购置与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无“三证”(产品合 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 号),抽查防护用品质量是否达标; (三)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 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四)对于国家规定应进行定期强检的个体防护装备,用 人单位是否按相关规定,委托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 行定期检测; (五)用人单位是否制定个体防护用品培训计划和考核办 法; (六)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 品。 四、工作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改,综合监督三股、煤矿 监管“五人小组”对所监管企业全覆盖现场检查,局属综合 协调股组织相关股室进行重点领域督导抽查的方式开展,抽 查比例不少于区局所监管企业的 10%。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相关股室、煤矿监管“五 人小组”、各相关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劳动防护用品检 2 查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安排布 置、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上都要抓实抓好,积极 行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次工作的 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加强落实。各企业要紧紧围绕此次工作 的目标,将劳动防护用品装备标准的实施应用情况纳入本企 业安全考核当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局属相关股室、煤矿监管“五 人小组”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在督查抽查中发现企业自查 自改不认真、组织不得力、不落实的,区局将对负有监管职 责的股室和企业通报批评或组织约谈;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 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张 电 凯 话:17330233850 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 2022 年 4 月 8 日 3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8 日印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