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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项目分类架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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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项目分类架构表.doc

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管线路类工程除外)项目审批流程图(59 个工作日) 项目策划生成 建设单 位申请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段 20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13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 平台 发改委 项目建 议书审 批 市发改委 可行性研究报 告审批或实施 方案审批 节能审查部门 节能审查 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 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 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洪水 影响评价等 中介机构编制 规划方案 市发改委 初步设计(含 概算)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核发 市住建局 施工图审查备案 市行政审批局、 人防办、 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 设计初审、预审、会 审(规委会) 第一阶段办理事项 项目建议书审批(市发改委)(7 日)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市自然资源局)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市自然资源局)6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实施方案审批(市发改委)7 测绘机构 拔地定桩与规 划放线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投资项目审批科)2 第三阶段办理事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含勘察)(建设工程审批科)4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交通水利城管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 抵押审批(市自然资源局)10 审批科)3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政府指定评估主体) (文教卫审批科)5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开 工 建 设 规划条件核实、 消防验收(备 案)、环保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 竣工验收 备案 不动产 登记 水保自验报备、 防雷验收、人防 验收、排水许可 等 第四阶段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市质监站)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住建局)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市住建局)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审批科)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住建局)8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文教卫审批科)7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人防办)3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工 批(文教卫审批科)5 程审批科)7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市气象局)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市自然资源局)5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砍伐城市树林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第一、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市发改委)7 不动产登记 (3 个工作日) 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接通临时水、电(市自来 水公司、供电局) 第二阶段办理事项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第一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市质监站 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审 批(市自然资源局)5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市自然资源局)5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 局)3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局)3 市行政审批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核发 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规划方案公示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8 个工作日 市住建局牵头 联合验收 筑+消防+人防)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设 计方案联合审查 (总平面图及建 筑方案)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与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 位申请 施工图审查(勘察+绿色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确定建设 条件、规划 条件。 建设单 位申请 联合审图 市自然资源局 提出建设 条件,以及 需要开展 的评估评 价事项要 求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 15 个工作日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局)3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核发(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1 防雷装置设计许可(市气象局) 3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规划设计条件审批(市人防办)5 接电(供电工程竣工验收后即可开通)(市供电局) 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施工设计条件审批(市人防办)5 二次供水验收(供水公司)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文教卫审批科)8 第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建设工程审批科)1 城建档案验收(市城建档案馆)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建设工程审批科) 不动产登记 第三、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排污许可(建设工程审批科) 10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申请(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审批科)5 注:1.地震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请知悉评估和中介事项,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自行办理。 2. 流程图中标注为科室审批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主流程办理事项 其他并行办理事项 项目单位或中介组织行为 可并联审批事项 政府投资管线路类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56 个工作日) 项目策划生成 建设单 位申请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20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13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 15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市住建局牵头 联合验收 联合审图 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 平台 提出建设 条件,以及 需要开展 的评估评 价事项要 求 施工图审查(勘察+绿色建 筑+消防+人防) 确定建设 条件、规划 条件。 市发改 委 项目建 议书审 批 市自然资 源局 建设项目道 路红线图和 用地预审 市发改委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 批或实施方案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设 计方案联合审查 (总平面图及建筑 方案)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核发 市住建局 施工图 审查备案 地质勘察与施工图设计 市行政审批局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核发 市质监站 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 规划方案公示 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 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 论证、水土保持、洪水影响 评价等 中介机构 编制管线规划 方案、初设方案 市发改委 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 总平面图及建筑方 案设计初审、预审、 会审(规委会)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市自然资源局)6 第二阶段办理事项 第三阶段办理事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含勘察)(建设工程审批科)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市自然资源局)5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实施方案审批(市发改委)7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局)3 水保自验报备、 防雷验收、人防 验收、排水许可 等 4 第四阶段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市质监站)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住建局)8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人防办)3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文教卫审批科)7 第一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 审批(市自然资源局)10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3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住建局)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市住建局)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审批科)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投资项目审批科)2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 作业审批(文教卫审批科)5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审批科)7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市气象局)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市自然资源局)5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核发(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1 砍伐城市树林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第一、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市发改委)7 竣工验收 备案 招投标部门施工、监理招标 项目单位编制施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审批(市自然 资源局)5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局)3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政府指定评估主体) 开 工 建 设 规划条件核实、 消防验收(备 案)、环保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 工、监理招标文件 第一阶段办理事项 项目建议书审批(市发改委)7 测绘机构 拔地定桩与规划 放线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8 个工作日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接电(供电工程竣工验收后即可开通)(市供电局) 防雷装置设计许可(市气象局) 3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二次供水验收(供水公司)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文教卫审批科)8 第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建设工程审批科)1 城建档案验收(市城建档案馆)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建设工程审批科) 第三、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排污许可(建设工程审批科) 10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申请(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审批科)5 注:1.地震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请知悉评估和中介事项,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自行办理。 2.流程图中标注为科室审批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主流程办理事项 其他办理事项 项目单位或中介组织行为 可并联审批事项 社会投资类一般经营性项目审批流程图(41 个工作日) 项目策划生成 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 平台 提出建设 条件,以及 需要开展 的评估评 价事项要 求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段 2 个工作日(项目备案即办) 建设单 位申请 核准类项目 确定建设 条件、规划 条件。 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 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 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洪水 影响评价等 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管理 系统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13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签订出让合 同,缴纳契 税、印花税 土地出让金 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 15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建设单 位申请 市行政审批局、 人防办、 财政局 联合审图 施工图审查(勘察+ 市住建局牵头 联合验收 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绿色建筑+消防+人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 方案联合审查(总平 面图及建筑方案) 防)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核发 市住建局 施工图审查备案 市行政审批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核发 市质监站 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 规划条件核实、 消防验收(备 案)、环保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 开 工 建 设 中介机 构编制 规划方 案 市自然资源局 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 设计初审、预审、会 审(规委会) 竣工验收 备案 不动产 登记 水保自验报备、 防雷验收、人防 验收、排水许可 等 规划方案公示 备案类项目 不动产登记 (3 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行政审批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发改部门 项目备案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8 个工作日 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接通临时水、电(市自来 水公司、供电局) 测绘机构 拔地定桩与规划 放线 第一阶段办理事项 第二阶段办理事项 第三阶段办理事项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核准(投资项目审批科)2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审 批(市自然资源局)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含勘察)(建设工程审批科)4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市自然资源局)5 第四阶段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市住建局)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审批科)1 项目备案(各级发改部门及园区管委会)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住建局)5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市质监站)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住建局)8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 局)3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交通水利城管 审批科)3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人防办)3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文教卫审批科)7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 掘等作业审批(文教卫审批科)5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局)3 砍伐城市树林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市气象局)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核发(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1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批科) 程审批科)7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市自然资源局)5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第一、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工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防雷装置设计许可(市气象局) 接电(供电工程竣工验收后即可开通)(市供电局) 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规划设计条件审批(市人防办)5 二次供水验收(供水公司) 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施工设计条件审批(市人防办)5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文教卫审批科)8 城建档案验收(市城建档案馆) 第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建设工程审批科)1 不动产登记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建设工程审批科) 第三、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排污许可(建设工程审批科)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投资项目审批科)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审批科)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申请(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10 主流程办理事项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 注:1.地震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请知悉评估和中介事项,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自行办理。 3. 流程图中标注为科室审批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其他并行办理事项 项目单位或中介组织行为 可并联审批事项 社会投资类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审批流程图(34 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8 个工作日 项目策划生成 7 个工作日 建设单 建设单 位申请 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 平台 提出建设 条件,以及 需要开展 的评估评 价事项要 求 确定建设 条件、规划 条件。 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 管理系统 建设单 位申请 位申请 市自然资源局 确定用地方案、 用地要求、明确 规划条件,审查 建筑工程规划 设计方案。 签订出让合 同,缴纳契 税、印花税 土地出让金 企业投资项目 核准或项目备 案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 15 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局、 人防办、 财政局 联合审图 施工图审查(勘察+绿色建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核发 自然资源部门 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 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压 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 能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 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 市住建局牵头 联合验收 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筑+消防+人防) 市住建局 施工图审查备案 市行政审批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核发 市质监站 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 第一阶段办理事项 第二阶段办理事项 第三阶段办理事项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核准(投资项目审批科)2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 局)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含勘察)(建设工程审批科)4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市自然资源局)5 开 工 建 设 规划条件核实、 消防验收(备 案)、环保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 竣工验收 备案 不动产 登记 水保自验报备、 防雷验收、人防 验收、排水许可 等 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接通临时水、电(市自来 水公司、供电局) 测绘机构 拔地定桩与规划 放线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市 自然资源局)5 建设单 位申请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不动产登记 (3 个工作日) 8 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市质监站)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住建局)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市住建局)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审批科)1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住建局)8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交通水利城管 审批科)3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人防办)3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文教卫审批科)7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工 批(文教卫审批科)5 程审批科)7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市气象局)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市自然资源局)5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砍伐城市树林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第一、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局)3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核发(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1 防雷装置设计许可(市气象局) 3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规划设计条件审批(市人防办)5 接电(供电工程竣工验收后即可开通)(市供电局) 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施工设计条件审批(市人防办)5 二次供水验收(供水公司) 批科)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文教卫审批科)8 城建档案验收(市城建档案馆) 第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建设工程审批科)1 不动产登记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建设工程审批科) 第三、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排污许可(建设工程审批科) 10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投资项目审批科)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审批科)5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申请(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 注:1.地震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请知悉评估和中介事项,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自行办理。 4. 流程图中标注为科室审批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主流程办理事项 其他并行办理事项 项目单位或中介组织行为 可并联审批事项 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审批流程图(39 个工作日) 项目策划生成 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 平台 提出建设 条件,以及 需要开展 的评估评 价事项要 求 确定建设 条件、规划 条件。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段 (即办) 建设单 位申请 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 管理系统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13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签订出让合 同,缴纳契 税、印花税 土地出让金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 15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联合审图 施工图审查(勘察+绿色 建筑+消防+人防) 市自然资源局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 方案联合审查(总平 面图及建筑方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 市行政审批局、人防办、 财政局 市住建局牵头 联合验收 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核发 市住建局 施工图审查备案 市行政审批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核发 市质监站 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 规划方案公示 中介机构编制 规划方案 不动产登记 (3 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备案 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压 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 能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 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 建设单 位申请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8 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局 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 设计初审、预审、会 审(规委会) 开 工 建 设 规划条件核实、 消防验收(备 案)、环保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 竣工验收 备案 不动产 登记 水保自验报备、 防雷验收、人防 验收、排水许可 等 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接通临时水、电(市自来 水公司、供电局) 测绘机构 拔地定桩与规划 放线 第一阶段办理事项 第二阶段办理事项 第三阶段办理事项 项目备案(各级发改部门及园区管委会)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审 批(市自然资源局)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含勘察)(建设工程审批科)4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市自然资源局)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市住建局)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住建局)8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文教卫审批科)7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交通水利城管 审批科)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住建局)5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市质监站)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审批科)1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 局)3 第四阶段办理事项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人防办)3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工 程审批科)7 批(文教卫审批科)5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市气象局) 防雷装置设计许可(市气象局) 3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市自然资源局)5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第一、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核发(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1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局)3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批科) 接电(供电工程竣工验收后即可开通)(市供电局) 第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建设工程审批科)1 二次供水验收(供水公司)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建设工程审批科)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文教卫审批科)8 城建档案验收(市城建档案馆) 不动产登记 第三、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排污许可(建设工程审批科) 10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投资项目审批科)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审批科)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申请(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 5 ) 注:1.地震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请知悉评估和中介事项,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自行办理。 5. 流程图中标注为科室审批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主流程办理事项 其他并行办理事项 项目单位或中介组织行为 可并联审批事项 社会投资类小型项目审批流程图(39 个工作日) 项目策划生成 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 平台 提出建设 条件,以及 需要开展 的评估评 价事项要 求 确定建设 条件、规划 条件。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段 (即办) 建设单 位申请 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 管理系统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13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签订出让合 同,缴纳契 税、印花税 土地出让金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 15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自然资源部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行政审批局、 人防办、 财政局 联合审图 施工图审查(勘察+绿色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 方案联合审查(总平 面图及建筑方案) 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 项目备案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核发 市住建局牵头 联合验收 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建筑+消防+人防)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 施工图审查备案 市行政审批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核发 市质监站 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 规划方案公示 中介机 构编制 规划方 案 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压 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 能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 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 市自然资源局 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 设计初审、预审、会 审(规委会) 第一阶段办理事项 项目备案(各级发改部门及园区管委会) 建设单 位申请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不动产登记 (3 个工作日) 8 个工作日 测绘机构 拔地定桩与规划 放线 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接通临时水、电(市自来 水公司、供电局) 第二阶段办理事项 第三阶段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审 批(市自然资源局)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含勘察)(建设工程审批科)4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市自然资源局)5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 局)3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交通水利城管 竣工验收 备案 不动产 登记 水保自验报备、 防雷验收、人防 验收、排水许可 等 第四阶段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市质监站)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住建局)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审批科)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市住建局)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住建局)8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文教卫审批科)7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 审批科)3 开 工 建 设 规划条件核实、 消防验收(备 案)、环保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人防办)3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工 程审批科)7 批(文教卫审批科)5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市气象局)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市自然资源局)5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核发(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1 砍伐城市树林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第一、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局)3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防雷装置设计许可(市气象局) 3 接电(供电工程竣工验收后即可开通)(市供电局) 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规划设计条件审批(市人防办)5 二次供水验收(供水公司) 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施工设计条件审批(市人防办)5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文教卫审批科)8 批科) 城建档案验收(市城建档案馆) 不动产登记 第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建设工程审批科)1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建设工程审批科) 第三、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排污许可(建设工程审批科) 10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投资项目审批科)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审批科)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申请(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 5 ) 注:1.地震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请知悉评估和中介事项,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自行办理。 6. 流程图中标注为科室审批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主流程办理事项 其他并行办理事项 项目单位或中介组织行为 可并联审批事项 社会投资类非经营性项目审批流程图(47 个工作日) 项目策划生成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段 8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核准类项目 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 平台 提出建设 条件,以及 需要开展 的评估评 价事项要 求 确定建设 条件、规划 条件。 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 管理系统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13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 15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不动产登记 (3 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自然资源部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与选址意见书(仅针 对划拨项目) 联合审图 施工图审查(勘察+绿色 建筑+消防+人防)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 方案联合审查(总平 面图及建筑方案) 市行政审批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核发 市行政审批局、 人防办、 财政局 市住建局牵头 联合验收 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市住建局 施工图审查备案 市行政审批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核发 市质监站 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 规划方案公示 项目备案 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压 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 能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 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 建设单 位申请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8 个工作日 备案类项目 中介机 构编制 规划方 案 市自然资源局 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 设计初审、预审、会 审(规委会)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市自然资源局)6 第二阶段办理事项 第三阶段办理事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含勘察)(建设工程审批科)4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核准(投资项目审批科)2 项目备案(各级发改部门及园区管委会) 第一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政府指定评估主体)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市自然资源局)5 竣工验收 备案 不动产 登记 水保自验报备、 防雷验收、人防 验收、排水许可 等 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接通临时水、电(市自来 水公司、供电局)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审 批(市自然资源局)5 第一阶段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市自然资源局)2 测绘机构 拔地定桩与规划 放线 开 工 建 设 规划条件核实、 消防验收(备 案)、环保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 第四阶段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市质监站)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住建局)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市住建局)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审批科)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住建局)8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 局)3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交通水利城管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文教卫审批科)7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 批(文教卫审批科)5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审批科)3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文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教卫审批科)5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人防办)3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工 程审批科)7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市气象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市自然资源局)5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砍伐城市树林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第一、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防雷装置设计许可(市气象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局)3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市自然资源局) 10 )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核发(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1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规划设计条件审批(市人防办)5 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施工设计条件审批(市人防办)5 接电(供电工程竣工验收后即可开通)(市供电局) 二次供水验收(供水公司)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文教卫审批科)8 第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建设工程审批科)1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建设工程审批科) 城建档案验收(市城建档案馆) 不动产登记 第三、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排污许可(建设工程审批科)10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投资项目审批科)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审批科)5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申请(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 5 ) 注:1.地震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请知悉评估和中介事项,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自行办理。 7. 流程图中标注为科室审批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主流程办理事项 其他并行办理事项 项目单位或中介组织行为 可并联审批事项 普通公路工程类项目审批流程图(84 个工作日) 项目策划生成 建设单 位申请 多规合 一业务 协同平 台 提出建 设条件, 以及需 要开展 的评估 评价事 项要求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14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42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行政审批局 确定建 设条件、 规划条 件 自然资源局 发改委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 选址意见书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审批 (7 工作日) (7 工作日) 公路工程初 步设计文件 审查 (15 工作日) 公路工程 初步设计 文件审批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25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行政审批局 公路工程施 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 (15 工作日) (6 工作日) 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 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 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 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 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 响评价等 建设单 位申请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 3 个工作日 公路工程施 行政审批局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3 工作日) 工图设计文 件审批 交通运输局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 备案 (5 工作日) 行政审批局 公路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 (20 工作日) (6 工作日) () 第一阶段办理事项 第二阶段办理事项 第三阶段办理事项 第四阶段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自然资源局)2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备案(交通运输局)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自然资源局)6 (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6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交通水利城管审 批科)3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20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 办理其他事项 (发改委)7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住建局)5 第一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 (水利局)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 批科)5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审批科)7 社会风险稳定分析(政府指定单位)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档案局)10 第三、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第一、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 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文教卫审批科)5 节能审查 (投资项目审批科)2 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交通质监站) 7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勘察设计 项目单位或中介组织行为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备案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备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 (交通运输局)5 案(交通运输局)5 (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 (自然资源局)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建设工程审批科)5 注:强制性中介和评估事项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消防设施检测、特定工程和场所防雷装置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在相应阶段办理。 特殊环节 政府投资水利工程类项目审批流程图(43 个工作日) 项目策划生成 建设单 位申请 多规合 一业务 协同平 台 提出建 设条件, 以及需 要开展 的评估 评价事 项要求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14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20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建设单 位申请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 2 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7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市水利局 市行政审批局 确定建 设条件、 规划条 件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委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及选址意见书 政府投资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 告审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 工验收 (7 工作日) 市水利局 水利项目初步设 计文件审批 (7 工作日) (5 工作日) (7 工作日) 水利项目开工备案 市水利局 (2 工作日) 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 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 (2 工作日) 市水利局 区域评价:地震安全性评 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 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 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 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 等 水利项目初步设计 文件审查 (15 工作日) 第二阶段办理事项 第三阶段办理事项 第四阶段办理事项 水利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市水利局) 水利项目开工备案(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市水利局)10 第一阶段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自然资源局)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自然资源局)6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交通水利 (自然资源局) 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 城管审批科)5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市水利局) (发改委)7 (水利局) 第一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投资项目 审批科)2 海域使用权设立审核 (投资项目审批科)5 第三、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市水利局)7 第一、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文教卫审批科)5 (市水利局) 项目单位或中介组织行为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建设工程审批科)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3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 核准(投资项目审批科)5 社会风险评估 (市政府指定评估单位) 取水许可 (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特殊环节 社会投资类电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27 个工作日) 项目策划生成 建设单 位申请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8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13 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 1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建设单 位申请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5 个工作日 自然资源部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 平台 提出建设 条件,以及 需要开展 的评估评 价事项要 求 自然资源部门 确定建设 条件、规划 条件。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 方案联合审查(总平 面图及建筑方案)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 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管理 系统 核发(针对划拨类用地) 市行政审批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核发 规划方案公示 中介机构 编制规划方 案 市自然资源局 总平面图及建筑 方案设计初审、预 审、会审(规委会) 测绘机构 拔地定桩与规划 放线 市审批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核发 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接通临时水、电(市自来 水公司、供电局) 第三阶段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审批(市自然资源局)5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市自然资源局)2 市政公用设施接入 地质勘察与施工图 设计 第二阶段办理事项 第一阶段办理事项 开工建设 第四阶段办理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审批科)1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市自然资源局)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市自然资源局)6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投资项目审批科)2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市气象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局)3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市自然资源局)5 第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如涉及) 第一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如涉及)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如涉及)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 5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核发(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1 城填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政府指定评估主体) 市供电局接电(供电工程竣工验收后即可开通) 第一、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二次供水验收(市供水公司)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局)3 城建档案验收(市城建档案馆) 第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文教卫审批科) 7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文教卫审批科)5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砍伐城市树林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市气象局) 3 主流程办理事项 其他办理事项 项目单位或中介组织行为 可并联审批事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建设工程审批科)1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审批科)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申请(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第二、三、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排污许可(建设工程审批科)10 注:1.地震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请知悉评估和中介事项,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自行办理。 2.根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 号),电网工程项目无需办理节能审查。 3.流程图中标注为科室审批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项目(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流程图(22 个自然日)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4 个工作日(7 个自然日) 项目策划生成 1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7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4 个工作日 7 个自然日 建设单 位申请 联合审图 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 平台 提出建设 条件,以及 需要开展 的评估评 价事项要 求 确定建设 条件、规划 条件。 筑+消防+人防) 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 审批监管平台自行备案 (非审批,即办) 市自然资源局 市行政审批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 发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 条件: 1.园区已完成区域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 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 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 洪水影响评价等,直接共享评估结果。 2.已完成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测绘机构 拔地定桩与规划 放线 第一阶段办理事项 项目实施范围: 1.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是指在已 完成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和区域评 项目备案(各级发改部门及园区管委会) 竣工验收 备案 水保自验报备、 防 雷验收、 人防验收、 排水许可等 第三阶段办理事项 第二阶段办理事项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交通水利城管 审批科)3 第四阶段办理事项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 局)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住建局)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市住建局)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审批科)1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人防办)3 (如标准厂房、普通仓库等)和小型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工 第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项目,以及园区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0 平方米,高度不超过 24 米,功 扩建的社会投资备案类低风险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市自然资源局)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住建局)5 第一、二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 程审批科)7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市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市气象局) 3 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改建、 护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市自然资源局)5 除外)。 批科)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市自然 第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核发(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1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4 资源局)5 接电(供电工程竣工验收后即可开通)(市供电局) 二次供水验收(供水公司) 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以外的,总建筑 第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面积不大于 2000 平方米, 高度不超过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建设工程审批科)1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建设工程审批科) 城建档案验收(市城建档案馆) 24 米,且无地下建筑,功能单一的公共 服务设施、普通仓库和厂房的备案制 第三、四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另按照《北海市关于 排污许可(建设工程审批科) 10 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文教卫审批科)8 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暂行)》 执行,直接实行多项审批服务和费用 的豁免措施。 不动产 登记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 类产业园区内生产工艺简单的项目 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 开 工 建 设 规划条件核实、 消防验收(备 案)、环保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 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接通临时水、电(市自来 水公司、供电局) 估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 2.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 市住建局牵头 联合验收 施工图审查备案 施工图审查(勘察+绿色建 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 管理系统 建设单 位申请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不动产登记 (1 个工作日) 7 个自然日 第一、二、三阶段可并联或并行办理事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 5 )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申请(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交通水利城管审批科)5 注:1.地震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请知悉评估和中介事项,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阶段自行办理。 8. 流程图中标注为科室审批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主流程办理事项 其他并行办理事项 项目单位或中介组织行为 可并联审批事项 社会投资类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15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施工许可阶段 9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产权方 竣工验收阶段 6 个工作日 建设单 位申请 市住建局 施工图审查备案 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管理 系统 市行政审批局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核发 开 工 建 设 市住建局牵头建 设单位组织验收 (施工+监理+设 计) 竣工验收 备案 市质监站 租赁方 施工图联合审查 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登记 项目实施范围: 第一阶段办理事项 第二阶段办理事项 1、 社会投资类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是指在申请单位完成主体竣工 验收合格后办理的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建筑主体外立面和承重 结构变动的项目除外)。 2、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 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市住建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市住建局)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市质监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住建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审批科) 可并联或并行办理其他事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市住建局) 主流程办理事项 其他并行办理事项 项目单位或中介组织行为 可并联审批事项 注:1.流程图中标注为科室审批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北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项目分类架构表 改革的项目范围 项目用地方式 按投资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涵盖房屋 1.划拨用地的房建 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 类项目 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 2.划拨用地的线性 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 工程(市政管线)项目 的重大工程) 3.招拍挂出让用地 的项目 4.协议出让用地的 项目 项目分类 项目适用范围 由政府安排财政预算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为了适应和推动国 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的建设和非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非 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及城 生产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要包括: 1.办公用房。国家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 市基础设施工程(管线路工 业管理机关的办公用房; 2.公共建筑。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卫生、博览、体 程除外)项目 育、社会福利事业、公共事业、咨询服务、宗教、金融、保险、信息等公益性建设项目; 3. 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 由政府安排财政预算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在城市区、镇(乡) 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城市生 政府投资类管线路工程项 活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线类以及市政道路等市政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与生活紧密相关 目 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通信,热力,燃气、市政 道路等管线路类市政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 政府投资类 由政府安排财政预算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在北海市行政区域 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公路工程项目: 公路工程类项目 1.普通公路。 (1)国省干线: 10 公里以下一级公路;15 公里以下二级公路;30 公里以下三级公 路;多孔跨径总长 300 米以下大桥或中隧道以下(不含中隧道)的独立项目。 (2)地方路网:20 公里以下一级公路;50 公里以下二级公路。 2.农村公路:本市内跨县级行政区域的项目。 由政府安排财政预算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在北海市行政区域 内新建的、改建、扩建的满足以下条件的水利工程项目: (一)纳入国家、自治区建设计划除自治区审批(审查)以外的其他水利基建项目工程; 水利工程类项目 (二)市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新、改、扩建的水利基建项目工程; (三)装机容量大于或者等于 1000 千瓦、小于 4000 千瓦,水库总库容大于或者等于 100 万立方米、小于 1000 万立方米的水电工程; (四)35 kV 送变电工程(归口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管理的工程)。 社会投资类 由企业作为基本投资主体(政府未参与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由企业自主决策、 社会投资类一般经营性项 目 自担投资风险,投资效益比较高、竞争性比较强的一般经营性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 社会投资类小型项目 由企业作为基本投资主体(政府未参与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在北海市行政区域 内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满足以下条件设定的项目: 备注 1.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在 3000 万以下,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当期 规划许可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0 平方米(含 5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功能单 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房屋建设类项目; 2.以上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用能种类单一,年综合能源 消费量在 1000 吨标准煤以下(当量值),同时用电量在 500 万 Kwh 以下。 由企业作为基本投资主体(政府未参与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在北海市行政区域 小型社会投资类工业用地 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无地下室、符 项目 合区域规划环评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特殊审批要求的厂房、 仓储等社会投资工业建筑工程。 由企业作为基本投资主体(政府未参与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土地出让前,政府 社会投资类带方案出让用 将城市设计、建设工程方案、功能运营、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等相关条件予以明确,作为土地 地项目 出让的前提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 施工建设和经营,落实相关的条件和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由企业作为基本投资主体(政府未参与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为了实现社会目标 社会投资类非营利性项目 和环境目标,为社会公众提供产品或复位的非盈利投资项目,包括社会公益项目(教育,医 疗卫生保健等项目)、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政法设施(看守所、监狱)、其他公用基础设施项 目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由企业作为基本投资主体(政府未参与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已完成项目建设用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 地批准手续和区域评估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内生产工艺简单的项目 (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 (如标准厂房、普通仓库等)和小型项目,以及园区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0 平方米,高 目) 度不超过 24 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备案类低风险项 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除外)。 由企业作为基本投资主体(政府未参与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属非跨设区市 220 社会投资类电网工程项目 千伏及以下的交流电网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输配电线路、变电站、电源、通 信线路等与电力输送、分配有关的工程。 社会投资类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是指在申请单位完成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的二次装 社会投资类装饰装修工程 饰装修工程(建筑主体外立面和承重结构变动的项目除外)。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或 项目 者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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