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林业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pdf
孝义市林业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序号 职权类 别 1 2 职称名称 责任清单 职权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责任事项 追责依据 【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 1、受理责任:公示临时占用林地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 条、第七十七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条 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2、审批责任:对送审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地勘测。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3、审批决定责任:对申请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发送许可证,信息公开。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行政许 可 临时占用林地许 第三十八条 【规章】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管理办法) (2015年第35号令) 可 行政征 收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受理责任:公示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第三十七条 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山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 【规章】 《山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森 林 植 被 恢 复 费 西省财政厅林业厅晋财综[2002]第155号)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征收或者不予行政征收决定,法定告知。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第四条 4送达责任:准予征收的向申请人开具有效收费票据。 征收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第五条第二项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 第六条 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山西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育林基金征收 第八条第四款 行政征 育 林 基 金 征 收 标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3 收 准 将 为 零, 是 否 第二条、第五条 需要列出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行 政 确 林 木 和 林 地 权 属 278号) 4 认 登记 第三条 【规章】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国家林业局令第1 号) 备 注 1、受理责任:公示育林基金征收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条第四款 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山西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二条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征收或者不予行政征收决定,法定告知。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4送达责任:准予征收的向申请人开具有效收费票据。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 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责任:公示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 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一)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二)林权证明材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 料合法有效;(三)无权属争议;(四)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志与实地相符合。对经审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不予登记。 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利害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 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实合法有效的,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不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予登记。 3、审批责任:决定是否登记。 4、办结:准予行政确认的制发林权证,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林权 服务 中心 《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第32条 从事国家级公益林资源管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 5 行政给 付 1、受理责任:公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 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八条第六款 森 林 生 态 效 益 补 【规章】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2013年国家林业局财政部林资发 2、审查责任:对本辖区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予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以补偿 偿 [2013]71号)。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3、决定责任:做出行政给付决定,不予给付的告知其理由; 第七条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制度,依法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行政处 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 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其他林种的处罚 1、立案责任:对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行为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如实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森林公安民警或林政执法人员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与当 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案件事实清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 楚,证据确实充分。允许当事人辩解和陈述。 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3、审查责任;程序是否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 确,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量处适当,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是否移送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追究刑事责任。 4、告知责任:对较大数额的罚款告知其听证权,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送达当事人。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5.决定责任:经主要领导批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 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6.送达阶段责任:及时、依法送达。 7.执行责任:当场收缴罚款的,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按时 履行处罚决定的违法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 行。 行政处 罚 1、立案责任: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行为依法受理或不 予受理,如实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森林公安民警或林政执法人员调查时 出示执法证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 、全面,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允许当事人辩解和陈述。 3、审查责 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任;程序是否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确,定性及适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用法律、法规、规章,量处适当,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是否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4、告知责任:对较大数额的罚款告知其听证权,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 经营(含加工)木材的 院令 第 278 号)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书》,送达当事人。5.决定责任:经主要领导批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处罚(已取消) 第四十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制作《行政处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罚决定书》。 四条、第二十五条 6.送达阶段责任:及时、依法送达。 7.执行责任:当场收缴罚款的,出具财 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按时履行处罚决定的违法人每日按罚款数额 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 罚 1、立案责任: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如实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森林公安民警或林政执法人员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与当 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案件事实清 楚,证据确实充分。允许当事人辩解和陈述。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 3、审查责任;程序是否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 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确,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量处适当,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是否移送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条 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4、告知责任:对较大数额的罚款告知其听证权,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送达当事人。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5.决定责任:经主要领导批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条、第二十五条 6.送达阶段责任:及时、依法送达。 7.执行责任:当场收缴罚款的,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按时 履行处罚决定的违法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 行。 四条、第二十五条 6 7 8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处罚 9 10 11 12 行政处 罚 行政处 罚 行政处 罚 行政处 罚 对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 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 、掘根、剥树皮及过度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修枝的处罚 1、立案责任:对毁林采种等毁林行为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如实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森林公安民警或林政执法人员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与当 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案件事实清 楚,证据确实充分。允许当事人辩解和陈述。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 3、审查责任;程序是否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 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确,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量处适当,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是否移送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条 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4、告知责任:对较大数额的罚款告知其听证权,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送达当事人。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5.决定责任:经主要领导批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条、第二十五条 6.送达阶段责任:及时、依法送达。 7.执行责任:当场收缴罚款的,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按时 履行处罚决定的违法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 行。 对违法买卖林木采伐许 可证、批准进出口文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七条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 为的处罚 1、立案责任:对违法买卖相关证件行为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如实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森林公安民警或林政执法人员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与当 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案件事实清 楚,证据确实充分。允许当事人辩解和陈述。 3、审查责任;程序是否违 【法律】《森林法》第七十条 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确,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执法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 规章,量处适当,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是否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4、告知责 【部门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规定》 任:对较大数额的罚款告知其听证权,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 事人。 5.决定责任:经主要领导批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情节复杂 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 6.送达阶段责任:及时、依法送达。 7.执行责任:当场收缴罚款 的,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按时履行处罚决定的违法人每日 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林木运输证已取消 1、立案责任:对非法运输木材行为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如实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森林公安民警或林政执法人员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与当 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案件事实清 楚,证据确实充分。允许当事人辩解和陈述。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 3、审查责任;程序是否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 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确,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量处适当,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是否移送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 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4、告知责任:对较大数额的罚款告知其听证权,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送达当事人。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5.决定责任:经主要领导批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条、第二十五条 6.送达阶段责任:及时、依法送达。 7.执行责任:当场收缴罚款的,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按时 履行处罚决定的违法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 行。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对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 是盗伐、滥伐林木的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八条 罚 1、立案责任:对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依法受理或不予受 理,如实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森林公安民警或林政执法人员调查时 出示执法证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 、全面,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允许当事人辩解和陈述。 3、审 【法律】《森林法》第七十条 查责任;程序是否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确,定性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执法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 及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量处适当,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是否移送追究刑事 【部门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规定》 责任。 4、告知责任:对较大数额的罚款告知其听证权,制作《行政处罚听证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 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5.决定责任:经主要领导批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 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出决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 6.送达阶段责任:及时、依法送达。 7.执行责任: 当场收缴罚款的,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按时履行处罚决定 的违法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3 行政处 罚 对盗伐、滥伐森林或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 他林木的处罚 行政处 罚 对森林、林木、林地的 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第 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 行政处 15 罚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 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第 森林防火检查或者逾期 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 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14 16 行政处 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第 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 五十条、第五十三条 野外用火的处罚 1、立案责任:对违法盗伐、滥伐行为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如实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森林公安民警或林政执法人员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与当 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案件事实清 楚,证据确实充分。允许当事人辩解和陈述。 3、审查责任;程序是否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 确,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量处适当,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是否移送 【法律】《森林法》第七十条 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执法条例》 4、告知责任:对较大数额的罚款告知其听证权,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规范性文件】《事业单位处分办法》 》,送达当事人。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 5.决定责任:经主要领导批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 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6.送达阶段责任:及时、依法送达。 7.执行责任:当场收缴罚款的,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按时 履行处罚决定的违法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 行。 1.立案责任:发现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 防火责任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按有关执法程序、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取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 证。 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证据、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等方面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 进行认真审查核实,证据不足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4.告知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 应载明必备内容。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8.其他: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发现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 火检查或者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 责任:遵循客观事实,按有关执法程序、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3. 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证据、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等方面进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 行认真审查核实,证据不足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 4.告知责任:作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 6.送达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 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发现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予以 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按有关执法程序、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证据、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等方面进行认真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 审查核实,证据不足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 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 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申辩等权利。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备内容。 四条、第二十五条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7 18 19 20 21 行政处 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 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第 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 的处罚 1.立案责任:发现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 等活动的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 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按有关执法程序、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3. 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证据、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等方面进行认真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 查核实,证据不足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述、申辩等权利。 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罚决定书,应载明必备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 四条、第二十五条 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处 罚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 、林木、林地的经营单 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 宣传标志的;进入森林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第 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 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装森林防火装置的;未 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 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1.立案责任: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2.调查责任:遵循客观事实,按有关执法程序、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3.审查责任:对取证材料、证据、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等方面进行认真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 审查核实,证据不足需补充取证的及时补证。 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4.告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处罚单位处罚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 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申辩等权利。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严格审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必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备内容。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四条、第二十五条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处 罚 1.立案责任:发现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集 贸市场以外)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林业部 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 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 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 非法出售、收购、运输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取消) 、携带陆生野生动物或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地方性行政法规】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 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者其产品(集贸市场以 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法 第二十八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外)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 四条、第二十五条 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 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 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204号令) 行政处 对非法出售、收购国家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 第二十四条 罚 罚 行政处 罚 对违法开垦、采石、采 砂、采土、采种、采脂 和其他活动,在幼林地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 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 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 到毁坏的处罚 1.立案责任:发现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予以审 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林业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 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取消)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 四条、第二十五条 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执行措施。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应履行的责任。 1、立案责任:对违法毁林行为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如实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森林公安民警或林政执法人员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与当 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取证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案件事实清 楚,证据确实充分。允许当事人辩解和陈述。 3、审查责任;程序是否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 【法律】《森林法》第七十条 确,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量处适当,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是否移送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执法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 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规定》 4、告知责任:对较大数额的罚款告知其听证权,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 》,送达当事人。 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5.决定责任:经主要领导批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 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6.送达阶段责任:及时、依法送达。 7.执行责任:当场收缴罚款的,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对不按时 履行处罚决定的违法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 行。 22 23 24 25 26 27 行政强 制 对责令限期捕回而不捕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回限期恢复原状而不恢 复的强制 行政强 制 对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 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十一条 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 法者支付 行政检 查 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建议将林产品 检验检测列入农产品质 量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 测。因林业局无专业检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四条 测机构、检测人员和设 备;林业系统也无专业 设备和人员) 1.催告责任:对未履行责令限期捕回而不捕回限期恢复原状而不恢复原状义 务,或者未达到责令限期捕回而不捕回限期恢复原状而不恢复原状方案要求, 经验收不合格的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 【法律】《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行政法规】 方式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 2.决定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 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当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 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执行决定(由被责令限期捕回或者被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者承担全部捕回或者恢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复原状所需的费用),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根据中止或终结执行决定。 四条、第二十五条 3.执行责任: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捕回或者恢复原状。 4.事后监管责任:现场检查捕回或者恢复原状措施落实情况。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审查阶段:案件梳理,统计未按处罚决定书中要求补种或者经验收 【法律】《森林法》第七十条 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违法人。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执法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 2、催告阶段:通知监督单位下达催告通知书,写明履行义务的期限、 【部门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规定》 方式和要求,督促违法人立即执行处罚决定书。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 3、代为补种阶段:违法人拒不执行的,根据处罚决定,让当地林业部 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门寻找合适的地块,做出规划设计,代为补种。 4、强制执行:向法院申请由违法人支付费用。 1、监督检查阶段责任:依法对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 2、检验阶段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山 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行 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和标准,组织抽样检验检测。 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行政法 3、出具报告阶段责任:根据检验检测结果出具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 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党内 验检测报告。 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4、送达阶段责任:送达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 5、决定阶段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事后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 》第四十三、四十四条, 查。 1.检查责任:按照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进 行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做出予以行政告诫、通报批评、公 告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3.移送责任:及时将有关检查情况抄送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 4.事后监管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 测。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 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行 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行政检 查 检查森林防火区内有关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第 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及火 二十四条、二十七条。 险隐患。 其它权 力 1、受理确认阶段:县政务大厅收到申报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后,自收 到材料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备案材料完成初审,材料齐全 并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 书》。 【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 2、承办阶段:备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县政务大厅应 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使用新型药剂进行生产 【地方政府规章】《山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 当书面说明退件理由,申报单位应在15日内补齐全部材料,逾期未补 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型森林病虫害防治审定 令第88号)第九条 齐的,视为撤回。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3、审批阶段:申报企业材料齐全的,备案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个 例》第九条、第十条 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作出是否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三条 准予备案的决定。 4、送达阶段:符合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备案要求的,应当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不予备案的,书面告 知申报企业,并说明理由。 其它权 力 1、立项责任:对制定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 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报请立项。 2、起草责任: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意见,起草政策 【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 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 措施送审稿及其说明。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省内运输非重点保护野 3、审查责任:部门法制机构就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基层进行 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地方性行政法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 实地调查研究,涉及重大问题的,召开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第二十二条 的审核 、论证会、听证会,研究论证。 例》第九条、第十条 4、决定公布责任:经部门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规范性文件】《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三条 5、解释备案责任:对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和出现新的情况适用问题进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其它权 28 力 征占用林地审批上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第十六、十七条 【规章】《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 35号)第六条 1、受理确认阶段:县政务大厅收到申报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后,自收 到材料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备案材料完成初审,材料齐全 并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 【法律】《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至七十七条;《公务员法》第五十三至五 书》。 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2、承办阶段:备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县政务大厅应 》(国务院第495号令) 【规章】《事业单位工作人 当书面说明退件理由,申报单位应在15日内补齐全部材料,逾期未补 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齐的,视为撤回。 《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至四十二条; 3、审批阶段:申报企业材料齐全的,备案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作出是否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准予备案的决定。 4、送达阶段:符合 》、《吕梁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二十四条。 备案要求的,应当在《使用林地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下发文件,送 达申请人上报省厅;不予备案的,书面告知申报企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