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的公示(2020年新一轮第24批).doc
关于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 申请人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 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20〕49 号)的 规定,现将经有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初审、公示,鼓楼 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 部门联合审核认定,2020 年新一轮第 24 批拟登记保障资格的 51 户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6 月 日起共计 5 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涉及收入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 内书面向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局举报,其它方面问题可以在公 示期内书面向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区房管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 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电话:鼓楼区房管局:87525521;台江区房管局:83296354; 仓山区房管局:83446243;晋安区房管局:87487583。鼓楼区民政 局 : 87713282 ; 台 江 区 民 政 局 : 83269428 ; 仓 山 区 民 政 局 : 88366970;晋安区民政局:83640664。 附件: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公示名单 (2020 年新一轮第 24 批)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 年 6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