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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标段) 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3-37 采 购 人: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梓轩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三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评审办法.........................................................22 第四章 采购项目要求.................................................... 2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33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0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6 月 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3-37 2.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00000.00 元(一标段:600000.00 元、二标段:600000.00 元、三标段: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800000.00 元(一标段:600000.00 元、二标段:600000.00 元、三标段:600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20230023101 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实用性 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一标段 600000.00 600000.00 2 Z20230023102 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实用性 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标段 600000.00 600000.00 3 Z20230023103 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实用性 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三标段 600000.00 6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 购 内 容 : 一 标 段 : 郭 陈 村 、 前 李 村 、 老 窝 村 、 果 园 村 、 双 杨 村 、 孟 湾 村 ( 6 个 ) 实 用 性 村 庄 规 划 编 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 标 段 :红 石 桥 村 、军 李 村 、寇 营 村 、宋 庄 村 、小 宋 村 、台 寺 村( 6 个 ) 实 用 性 村 庄 规 划 编 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标段:下堤刘村、下堤于村、二郎村、柏庄村、河状村、新集村(6 个 ) 实 用 性 村 庄 规 划 编 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 5.3 服务期限: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证明(开标前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 3.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应文 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漯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 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7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 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 办理后,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 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6 月 6 日 09 点 30 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3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6 月 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源汇区宝塔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漯河市市民之 家 5 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 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进行在线签到,现场准时参加开 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 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 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服务费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豫招协【2023】002 号 文和漯财购【2018】16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争元 电 话: 15039553000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梓轩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金河乐山路爱克大厦 F 坐 1223A 项目联系人:田娟 联系电话:18037405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娟 联系电话:18037405500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采购人: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人民政府 1.1.2 采购人 联系人:陈争元 电 话:15039553000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梓轩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驻马店市金河乐山路爱克大厦 F 坐 1223A 联系人:田娟 联系电话:18037405500 1.1.4 项目名称 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一标段:郭陈村、前李村、老窝村、果园村、双杨村、孟湾村(6 个 ) 实 用 性 村 庄 规 划 编 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3.1 采购内容 二 标 段 :红 石 桥 村 、军 李 村 、寇 营 村 、宋 庄 村 、小 宋 村 、台 寺 村( 6 个 ) 实 用 性 村 庄 规 划 编 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标段:下堤刘村、下堤于村、二郎村、柏庄村、河状村、新集村 ( 6 个 ) 实 用 性 村 庄 规 划 编 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3.2 服务期(合同履 行期限) 一年 1.3.3 项目地点 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3.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全部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5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1.10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重大偏离 2.1 2.2.2 构成竞争性磋商 文件其他材料 采购人发布澄清 公告的时间 供应商确认收到 2.2.3 竞争性磋商文件 澄清的时间 2.3.1 采购人书面修改 的时间 供应商确认收到 2.3.2 竞争性磋商文件 修改的时间 3.1.1 构成响应文件其 他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公布, 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 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发布后,各供应商自行下载,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 应商自行负责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进行公 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 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发布后,各供应商自行下载,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 应商自行负责。 1、采购人发出的补充文件或变更资料(如有) 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见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为一次报价,现场进行二次磋商报价,以现场最终磋商报价作为最 3.2.1 磋商报价 3.3.1 磋商有效期 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4.1 磋商保证金 无 3.6 3.7.3 4.2.1 4.2.2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磋商方案 终报价 不允许 响应文件签字或 相应要求盖章处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具体签字盖章要求应根据竞 盖章要求 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的进行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 2023 年 6 月 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 6 点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 件 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 否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源汇区宝塔山路与长江路交叉 口向北 100 米漯河市市民之家 5 楼)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供应商名称,并检验确认供应商代表资格; 5.2 开标程序 (4)供应商进行 CA 在线解密标书; (5)公布唱标信息; (6)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如有); (7)供应商确认开标; (8)开标结束。 6.1.1 磋商小组的 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经济、技术专家共 3 人;其中 1 名为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委 托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相关资格人员;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财政库中随机抽取。 是否授权磋商小 7.1 组确定成交供应 否,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商 10 其它 10.1 最高投标限价 10.2 付款方式 10.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标段:600000.00 元、二标段:600000.00 元、三标段:600000.00 元 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协商,以签订合同为准 中小企业划分标 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 准所属行业 分办法 (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为依据认定标准为准。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磋商)会,并在采购 人按磋商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加 10.4 供应商代表出席 盖公章的复印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授 开标会议 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投标 响应无效。以上证明材料在现场验证时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供应商还须携带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通过开标系统在开标时间 7 前完成在线签到,及开标现场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 规定修正: (一)响应文件中磋商函附录(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磋商函附录(报价表)为准; 10.5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允许响应文件修 正的范围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函附录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 认的,其磋商无效。 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 10.6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公告,公告时间为 1 工作日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豫招协【2023】002 号文和漯财购【2018】 16 号文规定,招标代理费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 10.7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磋商阶段的 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人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 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其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1 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首先需在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 (https://ggzy.dsj.luohe.gov.cn/)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 CA 锁绑定(未有 CA 锁的请到交易中心五楼 大厅办理申请 CA 锁事宜);然后方可登陆该系统参与项目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 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1.2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8 (https://ggzy.dsj.luohe.gov.cn/)“下载中心”下载即可。 1.3 企业注册入库:点击“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dsj.luohe.gov.cn/)”的“交易 平台”入口进入“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页面下方的“企业注册”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入库, 具体操作详见“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1.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点击“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dsj.luohe.gov.cn/)”上 的“交易平台”按钮进入“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该平台后即可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 方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 1.5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395-2961908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6901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6152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9206 2、电子评审其他条款 2.1 本项目实施电子评审; 2.2 开标现场因网络、系统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评审系统未下载获取到供应商上传的已加密响应文件, 供应商可以提供密封完整的未加密响应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供应商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 用),由招标代理现场导入到开评审系统,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与上传已加密响应文件非同 ID 的,导 致不能现场导入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 1.在编制响应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进行响应文件编制,未按照要求的, 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 2.供应商在磋商前应自行检查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由于个人保管或使用 CA 锁不当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 解密或者解密失败,造成磋商小组无法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磋商,且响应文件 不计入磋商基准价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 3.响应文件中发现硬盘序列号或预算软件加密锁编号(包括盗版软件)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磋商。 4.供应商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没有使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制作软件(投标制作工具中心网站下载)编制响 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 5.所有响应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均按格式中规定盖章或签字,未按规定盖章或签字,磋商小组应当 否决其磋商。 6.注意事项: 关于 CA 锁 PIN 码的,就是 CA 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 CA 不被他人使用,磋商过程中如果输入 pin 码过多,导致当前 CA 锁被锁定,由于 pin 码的再次开通 CA 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供应 商自己忘记 pin 码而导致 CA 锁被锁定无法导入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负责。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相关规定(适用于电子开标): 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将采用 CA 加密。 9 2.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放。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直接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下载。竞 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如有)、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如有)、磋商 工具安装程序、操作手册、注意事项。如若发布更正公告,请重新下载发布更正公告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进行编辑 。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本项目实行电子开标磋商,即全部响应文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和电子评审。供应商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 响应文件导入投标工具(若含技术标、资信标的也应编制完成后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 并且用 CA 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检查无问题后将该版本投标工 具生成的《YYYY(供应商名称).已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 4、特别提醒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 纳税、证书等内容,必 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 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 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仅可上传企业信息库无法上传入 库的资料(扫描件)。投标单位将应当在企业信息库中维护的信息传入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的,磋商 小组将不予认可,导致废标的,责任自行负责。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10 一.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的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11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 动。 1.5 费用承担 1.5.1 供应商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5.2 依照《民法通则》第61条关于“招标无效、评审无效、中标无效后的损失、应当由供应商承担本次 招标、开标及评审费用”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1.6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 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供应商自行踏勘项目现场,采购人不再组织。 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供应商须自行踏勘项目所在地和相关周边环境后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自 行负责。 1.9.5供应商若中标后自行负责协调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并承担相应费用。 1.10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商务、技术偏离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1.13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1.14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 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1.15 知识产权及成果文件 1.15.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 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5.2 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15.3 如供应商采用自身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 费用。 1.16 其它说明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若提到的产品品牌或型号等仅起说明作用,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并 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并能实现原有系统的兼容对接。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项目要求;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条款及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法定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 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 5 日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澄清内容可能影 13 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2.2.3 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 商自行负责。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 5 日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 5 天, 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2.3.2 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 商自行负责。 2.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审时, 若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 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供应商一旦向招标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服务方案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八、其他资料 3.2 磋商报价 3.2.1 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磋商函中进行报价并 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根据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本项目性质自行报价,一旦中标,不因项目难度的 变化而调整。磋商报价应包含税金、管理费、利润、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等所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一 14 切相关费用。报价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3.2.3 供应商只能提出一个不变报价,除供应商现场二次报价外,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供应商在报 价时应充分考虑前期工程咨询费用。 3.2.4 报价分为:响应文件为第一次报价,磋商小组评审结束前,开标现场进行二次磋商报价,以现场最终 磋商报价作为最终报价。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供应商须在接到磋商小组的通知,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不能高于第一轮磋商报价。 3.2.5 如磋商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磋商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 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 3.3.3 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3.3.4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 式,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 改其响应文件。 3.4 磋商保证金: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 应附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3.6 备选磋商方案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 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 标内容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签字盖章要求:(1)商务标及其他位置相应要求盖章处均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应根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的进行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开标后中标单位应根据业主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签章后打印的纸质响应文 件不用重复盖章,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水印码一致。 15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适用于本项目) 4.1.1 响应文件必须密封,注明“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并在封套上加贴封条,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漯河市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 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修改的 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 在磋商截止日期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4.3.3 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5. 磋商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进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磋商)会,并在采购人按磋商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 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无效。以上证明材料在现场验证时需留存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供应商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通过开标系统在开标时间前完成在线签到,及 开标现场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 5.2 磋商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供应商名称,并检验确认供应商代表资格;(4) 供应商进行 CA 在线解密标书;(5)公布唱标信息;(6)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如有);(7)供应商确认 开标;(8)开标结束。 (9)进入评审环节,供应商磋商二次报价,出具评审报告。 16 6. 评审 6.1 磋商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 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 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4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6.4.1 评审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定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磋商方。 6.4.2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6.4.3 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 外。 6.4.4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得损害招标方或其他供应商的合 法权益。 6.4.5 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7. 合同授予 7.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7.1.1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 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 序推荐。 7.1.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人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 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 17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7.2 成交供应商 7.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7.2.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 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 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7.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7.3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采 购人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8. 重新采购和改变采购方式 8.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 124 号文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 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改变采购方式 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采购项目,经原审批或核 准部门批准后改变采购方式。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18 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 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3.1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 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 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3.2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 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 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 9.5.1 若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使自己的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二)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5.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 购人不予受理: (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 19 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 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通 过非正常途径和非法取得的虚假信息属于无效质疑; (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八)提起质疑的日期 9.5.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 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 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 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9.5.4 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 应当由委托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9.5.5 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 份证原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是其他组 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 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 9.5.6 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 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 材料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以拒收。 9.5.7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 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 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9.5.8 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 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 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 费用。 9.5.9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关于招标投标融资政策的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中标贷是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我市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 出的一项融资政策。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贵公司中标后如若需要融资贷款支持,可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网点击申请,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按照双方自愿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要素服务”版块。 21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2.1 评审因素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评审标准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 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 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开标前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 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资格性 2.1. 评审标 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7 月 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 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 信用查询 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 日后)。 联合体 供应商名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符合性 2.1. 评审标 2 准 磋商函签字盖章 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 式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22 磋商报价 已在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中报价,报价唯一且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磋商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 项要求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 项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 项要求 磋商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项要求 1.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 中产品。 优先采购 1.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 品清单中的产品。 1.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价格折扣(如有)。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给予 10%的扣除,评审委员会应当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 予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根 政策扶持 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 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同一产品,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 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条款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磋商报价:10 分 分值组成 2.2 商务部分:30 分 (总分 100 分) 技术部分:60 分 23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 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 2.2.1 磋 商 报 价 (10 磋 商 报 价 分) 2.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 (10 分) 注:有效供应商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实力(8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信用等级 AAA 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 分) 共 8 分。 供应商 2018 年 1 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的类似规划项 2.2.2 所投类似项目业 目合同,每提供一份得 3 分,最多得 9 分(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 商 务 部 分 绩:(9 分) 知书或中标公示网上查询页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0 分) 项目主要组成员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人员具有中级以上级职称者或注册资格 资质:(6 分) 证书的,每具备 1 名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分为 6 分。 售后服务承诺(7 供应商提供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及后期针对性服务 分) 承诺得 1-7 分。没有不得分。 技术方案(10 供应商有总体技术方案的得 3 分,方案思路清晰合理,内容完整、全面 分) 的加 0-7 分,缺项得 0 分。 对本项目工作内 供应商有对本项目的要求、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有针对所投项目 容、重点、难点 制定工作方案的得 3 分,方案详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到位,根 的理解(10 分) 据区域特点能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加 0-7 分,缺项得 0 分。 2.2.2 技 术 部 分 功能与布局 (7 分) 供应商对乡村的结构与布局规划科学合理,片区发展初步方向和核心 项目方向清晰科学得 1-7 分。 (60 分) 技术路线的 合理性(7 分) 供应商有针对本项目技术路线的得 2 分,技术路线清晰合理,内容完 整、全面的加 0-5 分,缺项得 0 分 供应商有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进度计划的得 2 分,工作安排合理可行, 工作进度计 工作流程逻辑关系清晰,对本项目工作进度的影响因素认识的程度, 划安排(7 分) 提出针对性强的协调解决办法的加 0-5 分,缺项得 0 分。 24 组织机构与 供应商有针对本项目制订的组织机构与人员安排方案的得 2 分,方案 人员安排 合理 科学、可行的加 0-5 分;缺项得 0 分。 (7 分) 项目成果完 供应商有针对本项目成果表达的得 2 分,项目成果表达完整、全面的 整性(7 分) 加 0-5 分,缺项得 0 分。 质量保证措施(5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制订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分) 做出违约责任的承诺,得 1-5 分。 注: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 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 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 标,其磋商作废标处理。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 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 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工作准备→初步评审→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最后磋商报价→ 详细评审→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按与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分别单独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将磋商 内容记录在案,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 25 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一)初步评审 1、初步评审是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所有磋商响应文件 进行的符合性评审。 2、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否决其磋商: (1)磋商响应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 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将否决其投标。 (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二)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按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排列名次。各 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各项打分的总和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 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 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四)评审结果 磋商小组按照得分排列名次推荐成交候选人 3 名。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 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 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排名第二的成交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 26 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 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五)其他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 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及证书的真实性,否则其磋商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附件 废标条件 1、总则 27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 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 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2、废标条件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否决其磋商: 2.1 供应商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2 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3 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4 磋商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 2.5 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6 供应商未按要求时间、地点规定出席开标会议的 2.7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格式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8 响应文件有重大偏差的(1、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2、响应文件 载明的磋商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3、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 他实质性要求......)。 28 第四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引领乡村建设行动,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 作,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豫自然资发 〔2021〕31 号)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 房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21〕7 号)等文件精神,在市级国土空 间总体规划、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的指引下,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 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村庄规划成果是指导乡村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结合漯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 分类与布局规划,根据统计数据及国土部门村庄行政界线划分数据,需编制各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 编制成果应符合河南自然资源厅《河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和《河南省村庄规 划导则(修订版)》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 一、规划编制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1 至 2035 年,近期为 2025 年,远期为 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 二、技术要求 质量保证:按本项目的行业规则或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约定执行。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 应商负全部责任。符合河南自然资源厅《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修订版)》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 1.工作流程 (1)现状调查通过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调研,全面分析村庄现状及问题、未来发 展需求、上位规划相关要求等,充分掌握各村自然资源、历史沿革、地质灾害、人口和社会经济发 展、村镇发展、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等基础资料。并形成规划所需的工作底图(应采用第三次全国土 地调查数据成果或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村庄采用比例尺不低于 1:2000 的地形图或高分航 摄正射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可用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地理国情普查数据作为补充)。 (2)逐部门、逐村走访,充分对接部门意见及群众发展诉求,部门、乡镇、村委书面意见应纳入 规划成果附件。村庄规划应充分听取乡贤建议和村民想法,鼓励村民对村庄规划建言献策,参与村 庄规划编制,获取村民支持。可通过网络、现场、问卷等形式进行调查。 (3)深化落实省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各项管控及传导内容,编制规划方案,组织专家进 行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规划方案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成果, 按照程序完成报批。 (5)规划公告经批准的村庄规划,规划成果经批准后,应对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依法公告。 (6)规划批准后,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将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 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29 (7) 村庄分类与产业布局 2.村庄规划编制内容 (1)确定村庄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人居环 境整治要求,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落实各项约束性指标。 (2)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空间分区分类管控要求,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和建设空间。 划定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保护红线、水域坑塘蓝线和历史文化保护范围 线,统筹安排村域生态用地、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等。结合村庄实际,可探索规划“留 白”机制,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 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 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 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应落实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 批准后更新数据库。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具有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海 岸生态稳定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和生态遭严重破坏的生态极敏感区脆弱区应优先划入生态空间。 明确生态空间管制规则,提出村庄生态环境修复和整治措施,优化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 (4)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划定成果,落实农田整治、 水田垦造、拆旧复垦安排。统筹安排农业发展空间,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明确农业空间管 制规则。 (5)对接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村庄自然资源禀赋,按照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原则, 提出村庄产业发展路径,确定产业项目策划方案,合理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乡村旅游配 套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明确各类产业用地的用途、强度等要求,鼓励产业空间复合高效 利用。除少量必需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外,一般不在村庄安排新增工业用地。 (6)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 景观整体保护措施,明确管制规则。挖掘和提炼村庄自然、人文要素符号及岭南传统乡土建筑特色, 兼顾村民实用和现代审美的需要,提出村庄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对拥有古驿道资源的村庄,在做 好普查、保护及修复工作基础上,建立古驿道标识系统等配套服务设施,提出整合串联沿线历史文 化遗产、生态、旅游等资源的策略。 (7)建设空间安排农村住房。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确 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提出 住宅的户型、层高、风貌等规划设计要求。产业发展空间。结合村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统筹谋 划村庄产业发展,合理安排产业用地布局,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 规模。明确产业用地的用途、强度等要求。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依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 径,合理布局供水排水、电力电信、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及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 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安全、经济、方便群众使用为原则,因地 30 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 (8)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针对村域内地质灾害、洪涝等隐患,提出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要求以及预 防和应对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 (9)近期建设行动 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治、水田垦造、拆旧复垦、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发展、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明确资金规模和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 等。 3.村庄规划成果规划要求 村庄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图件、表格、数据库、附件组成,成果形式要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深度。 (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符合本导则要求,内容言简意赅,总字数原则上不超过 5000 字。强 制性内容应当以黑体加粗标注。 (2)图件:图件上应详细标注项目名称、图名、比例尺、图例、规划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 规划设计人员等信息。图纸比例尺根据实际表达灵活确定。电子版图纸要按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要求进行绘制。 (3)表格:表格包括村域土地利用构成表、村庄建设项目表。 (4)数据库:建立数据库,应符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平台要求。 (5)附件: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村民意见征集材料、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村 民参与规划的相关记录材料等。 (6)规划说明书。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需要说明的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7)成果提交:规划编制成果提交电子版(未加密)1 套和纸质版 2 套。 三、验收标准 (1)标准要求 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等,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招标 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工作,通过技术审查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予以验收。若采购人作了深化或调整, 按照深化及调整后的要求进行验收。 四、规划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 (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 (4)《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31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9)《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57 号); (10)《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试行)》; (11)《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12)《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住房管理办 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13) 其他相关规划、政策文件。 32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33 (签字或盖章) 月 日 目 录 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服务方案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八、其他资料 34 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一)磋商函 致: (采购人) 我们收到了项目编号为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标段)磋商活动并磋商,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 愿 按 照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和 要 求 , 以 磋 商 总 报 价 为 : 小 写 写: (大 )参加投标,明细见“磋商函附录”。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承认最低报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 6、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及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7、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豫招协【2023】002 号文和漯财购【2018】 16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 代理服务费。 8、其它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年 35 月 日 (二) 磋商函附录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磋商内容 首次磋商报价(元) (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要求 磋商有效期 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其它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36 月 日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单位名称: 日 期: 年 37 (盖单位公章)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 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38 月 日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联系方式 公司性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备注 39 (二)资格审查资料 说明: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 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0 (三)漯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 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1 五、服务方案 42 六、项目管理机构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主要工作内容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备注 期: 年 43 月 日 (签字或盖章)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方承诺: 在 (项目名称+标段) 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 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 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 的处罚。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44 月 日 (签字或盖章) 八、其他材料 可附:1.企业类似业绩材料(注:格式自拟,如无填无,如有则附评审办法中要求的业绩相关证明 材料,每个业绩标明序号、项目名称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材料 45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46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4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48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非监狱企业投标时不用提供该声明。 49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后期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 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项目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1.服务范围与内容 1.1 服务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标段 1.2 服务项目范围及地点:漯河市召陵辖区内 1.3 服务内容说明: 2.项目工作进度、方式、信息 2.1 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实施步骤由双方协商确定。 3.费用结算 3.1 本合同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2 付款方式 。 4.成果验收: 5.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乡镇、村民不配合等疑难问题; 2、保障项目款按时到位,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 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 成技术设计书(或技术方案)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或技术方案)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日内组织作业队伍进场 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或技术方案)要求,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4.乙方服从甲方的监督,并进行合作。凡因乙方原因出现的成果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修改或 返工;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6.后续服务和验收 50 1、甲方与乙方联系,乙方在接到电话后 24 小时内提供服务。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相关验收通知后组织乙方验收,在通过相关部门 验收检查后,向乙方提供书面验收结果;如果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乙方应收到甲方整改意见 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提交书面验收申请。 3、验收通过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7.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都必须履行合同的责任条款、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各项内容均视为违约,由违约 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作为赔偿金额; 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不可抗拒力除外)不按本合同要求履行服务,按乙方违约处理; 3、甲方应按付款方式列出的要求向乙方及时付款。 8.知识产权、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 双方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双方有责任为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 泄漏。 9.不可抗力和合同纠纷 1.由于不可抗力的外力因素(包括自然的和不可预见到的),受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 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 以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2、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有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省级测绘主管部 门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 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变更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 书面形式变更。 11.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期至项目验收合格止。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延长有效期。 12.其它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已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 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