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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办发〔2021〕70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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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山西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 15 — — 16 — 成 员 单 位 省交通厅 根据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城市及运营单位做好运营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及应对工作,负责运营突发事件应急 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负责组织专家和相关 技术人员研究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根据省指挥部决策部署,协调省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市级指挥部开展运 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救援运输保障单位及时运送人员、物资、装备;参与运营突发事件原因 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承担省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省指挥部办公室 (省交通厅) 省委宣传部 承担省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协调运营突发 事件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指挥、协调省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协助 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运营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 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运营突发事件发展趋势,评估事件损失及影响,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办理省指挥部 文件,组织发布应急处置信息;完成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 省指挥部 职 山西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决策部署;指导协调运营突 发事件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 定省级层面应急响应等级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研究解决事件防范及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事发 地市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运营突 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指挥机构 附件 2 — 17 — 成 员 单 位 责 负责和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应 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负责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负责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 负责组织、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警戒防护和人员疏导;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依 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做好现场防暴和人员搜救工作;参与事件原因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负责省级医药储备应急调拨;负责储备无线电应急频率,保障应急频率使用安全。 负责协调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落实省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会同有关市规划重大灾 后重建项目。 负责指导、协调省内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涉港、澳、台事务。 配合开展应对运营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网上宣传;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 问题,及时处置不良信息;协调引导网上舆论。 职 省民政厅 省公安厅 省工信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委台办 省委网信办 指挥机构 — 18 — 成 员 单 位 省广电局 省市场监管局 省外事办 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视系统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应急科普宣传。 负责提供现场特种设备处置专业意见并组织、协调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 调查和处理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省内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涉外事务。 负责协助、指导、协调调动队伍、装备、资源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受困人员的基 本生活救助和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省应急厅 省水利厅 负责协调、指导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协调、调动周边医疗卫生资源参 与救援;做好伤病员心理援助和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医疗卫生保障。 负责组织、指导各级水利部门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周边水利工程设施险情排查、监测和水毁修复重建 工作;负责行洪河道洪水监测和预报,发布相关水情信息。 省住建厅 省卫健委 负责指导、协调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区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配 合运营单位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工程抢险救援,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周边的城市道路、供水、供气等抢 险救援,参与事件原因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责 负责事发地周边环境的应急监测工作,就因运营突发事件引发的次生污染事件提出处置建议;参与指导 处置运营突发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职 省生态环境厅 指挥机构 — 19 — 成 员 单 位 山西银保监局 省通信管理局 省气象局 负责组织保险机构及时对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及后续救援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开展保险 查勘理赔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通信指挥畅通;参与事件原因分析、调查和处 理工作。 负责提供事发地轨道交通沿线区域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负责提供地震资料信息并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应对地震灾害防范对策,组织协调城市轨道交通遭遇地震灾 害的紧急救援工作。 负责组织、维护事发地周边交通秩序,保障应急救援道路畅通。 省公安厅交管局 省地震局 负责组织指导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火灾事故原因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负责调集所属部队参加应急救援;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武警山西省总队 省消防救援总队 负责组织民兵、必要时协调驻军参加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负责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红十字会募捐的物资和资金;负责红十字会会 员和志愿者参加人道救助工作;开展避险、自救和互救的知识宣传。 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省红十字会 负责指导人防防护功能和设施设备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和人员防护保障行动。 省人防办 责 指导协调省电力公司做好电力调度、保障工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职 省能源局 指挥机构 — 20 — 成 员 单 位 责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救援人员、物资运输提供民用机场保障,负责协调救援人员和物资的空运工作。 负责第一时间从省指挥部获得权威信息,并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宣传报道。 新华社山西分社 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工作。 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时,按照职责组织开展供电线路和设备的电力应急抢修,及时恢复城市轨道交通正 常供电;发生其他电力中断突发事件时,协助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做好电力应急抢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 指导。 职 山西航产集团 太原铁路局 国网山西省电力 公司 指挥机构 — 21 — 省交通厅 主要负责人 省应急厅 主要负责人 省卫健委 主要负责人 省公安厅 常务副厅长 事发地 设区市市长 省委宣传部 副部长 综合协调组 抢险救援组 技术支援组 医学救援组 社会稳定组 应急保障组 宣传报道组 事发地 设区市市长 省交通厅 主要负责人 善后工作组 组长 工作组 职责 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公安厅交管局等 有关部门,事发地市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收集、汇总、报送运营突发事件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 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任务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 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省军区 负责掌握突发事件动态,参与救援方案制定;协调、调集应急 战备建设局、武警山西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力量、装备和物资;组织抢险救援、控制风险源,防止次生灾害事 事发地市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故发生。 省应急厅、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 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 掌握、研判险情,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 省能源局、省人防办、省通信管理局、国网山西省电 持;制定救援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力公司等。 省卫健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红十字会、山西 负责协调开展紧急医疗救援和现场卫生防疫。 航产集团等,事发地市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负责现场及周边治安、警戒,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实施现 省公安厅、省公安厅交管局等,事发地市级政府及相 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疏导,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开展人员核查和 关部门。 遇难人员身份识别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 组织交通运输、通信、电力、后勤服务等应急保障,开展地震、 交通厅、省能源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 气象监测预报。 理局、太原铁路局等,事发地市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交通厅、省广电局、新 根据省指挥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运营突 华社山西分社等,事发地市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省委台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 做好家属安抚、伤亡赔偿、应急补偿和恢复重建工作,处理其 卫健委、省外事办、山西银保监局等,事发地市级政 他善后事宜。 府及相关部门。 成员单位 山西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附件 3 — 22 — 突发事件,启动一级响应。 响 事件,启动二级响应。 2.表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事件,启动三级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运营突发 24 小时以下的。 的。 初判发生重大运营突发 或者连续中断行车 6 小时以上 者连续中断行车 24 小时以上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或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 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 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 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 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 较大运营突发事件 重大运营突发事件 注:1.参照《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分级标准。 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运营 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 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 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 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 一般运营突发事件 事件,启动四级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运营突发 以上 6 小时以下的。 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 2 小时 损失 5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山西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分级及响应 急 应 准 标 级 分 附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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