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自评表.xlsx
湖南省湘潭市资金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地方主管部门 湘潭市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全年预算数(A) 122045.2708 年度资金总额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122045.2708 100% 其中:中央补助 72199.43 72199.43 100% 省级资金 34093.97 34093.97 100% 地方资金 15751.87084 15751.87084 100% 项目资金(万元)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巩固参保率。 目标2: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目标3:实现基金收支平衡。 全部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 值 全年完成 值 参保人数 2135000 2201031 各级财政补助标准 ≥580 ≥580 基金累计结余可支配月数 6-9月 8 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参保率 ≥95% ≥99.4% 重复参保人数 0 0 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 ≥70% ≥70.73% 参保人实际报销比 ≥50% ≥56.85% 实行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8 8 开展门诊统筹 全覆盖 全履盖 虚报参保人数 0 0 参保对象满意度 ≥80% ≥85% 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普遍知晓 普遍知晓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绩效指标 质量指标 满意度指 标 说明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 标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財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 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 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