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doc
《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类别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序号 1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未经许可 经营旅行 社业务的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 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旅行社业务的,由旅 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经营工具,并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 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 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3、《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 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 款:(一)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 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 4、《海南省旅游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 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轻微 违法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2、已取得营业 执照,但尚未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 取得旅行社业 非法经营工具,并处 1 万元 务经营许可证 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有 的,且从事旅 关责任人员,处 2000 元罚款。 行社业务不超 过三个月的;3、 违法所得十万 元以下的; 一般 违法 1、从事旅行社 业务三个月以 上不足六个月 的; 2、违法所得十 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 非法经营工具,并处 3 万元 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对有 关责任人员,处 2000 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经营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罚款。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严重 违法 1、从事旅行社 业务六个月以 上的; 2、违法所得十 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 非法经营工具,并处违法所 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 对有关责任人员,处 5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2 未经许可 经营出境 旅游、边境 旅游业务 的 1、《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 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 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 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 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 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 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1、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造成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 严重社会影响, 非法经营工具,并处违法所 引发媒体的广 得 3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泛报道和关注; 对有关责任人员,处 1 万元 2、违法所得五 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十万以上; 1、已取得旅行 社业务经营许 可但不具备经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营出境、边境 得,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 旅游业务的, 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 且从事旅行社 处 2000 元罚款。 业务不超过三 个月的; 1、从事旅行社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业务三个月以 得,并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 上不足六个月 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旅行社可以经营 下列业务:(二)出境旅游;(三)边境旅游。 2、《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未经批准,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边境旅游业务或任意扩大边境旅游范 围。对违反本办法开展边境旅游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各级旅 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给予罚款、追究有关负责人 责任、勒令停业整顿、终止其边境旅游业务等处罚。 对 违反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各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 理。 裁量 阶次 严重 违法 特别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3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 旅行社转 反本规定,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让、出租、 或者准许、默许其他企业、团体和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出借旅行 旅行社业务及以承包、挂靠形式变相独立经营的,由旅游主 社业务经 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营许可证 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 的或者以 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 其他方式 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 非法转让 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业 2、《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 务经营许 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可的 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的; 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 2、违法所得十 罚款。 万元以下的; 1、从事旅行社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业务六个月以 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上的; 倍以下罚款;吊销旅行社业 2、违法所得十 务经营许可证;对有关责任 万元以上,五 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 十万元以下的 以下罚款。 1、造成严重社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 会影响,引发 得 3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媒体的广泛报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道和关注; 对有关责任人员,处 1 万元 2、违法所得五 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十万元以上的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 万元 无偿转让、 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有 2、 出租、出借旅 关责任人员,处 2000 元罚款。 行社业务经营 许可证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 3 万元以上 10 违法所得十万 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 元以下的 人员,处 2000 以上 5000 元 以下罚款。 备 注 类别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序号 4 违法行为 未按照规 定为出境 或者入境 团队旅游 安排领队 或者导游 全程陪同 的 法律依据 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 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 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 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 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 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3、《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七条: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 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 业务经营许可证。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 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 游全程陪同。 2、《旅行社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 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不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 同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 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 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组团社违反 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为旅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的,由旅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严重 违法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两 次; 2、违法所得十 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业整顿 2 个月,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吊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有关责任人员,处 5000 元以 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 严重 违法 1、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2、违法所得五 十万元以上的 责令停业整顿 3 个月,没收 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和 非法经营工具,并处违法所 得 3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有关责任人员,处 1 万元 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1、初次违法或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者首次被查处 并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 的;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2、主动改正,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消除违法行为 2000 元罚款。 危害后果的; 1、以同一理由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没收 被行政处罚两 违法所得,并处 1 万元以上 3 次;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 2、拒不改正的,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且未造成严重 人员,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 以下罚款。 社会影响的 1、以同一理由 责令停业整顿 2 个月至 3 个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暂停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多次不安排专职领队的, 并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5 旅行社安 排未取得 导游证的 人员提供 导游或者 领队服务 的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 项:违反本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 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旅行 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安排未取得导 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 2、《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 3、《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 裁量 阶次 违法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的 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 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的; 并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2、主动改正,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消除违法行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危害后果的; 2000 元罚款。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两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次; 并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2、拒不改正的,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且未造成严重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社会影响的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的,由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 以下的罚款。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6 未向临时 聘用的导 游支付导 游服务费 用的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 项:违反本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 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旅行 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未向临时聘用 的导游、领队支付导游、领队服务费用的。 2、《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款。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的; 并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2、主动改正,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消除违法行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危害后果的; 2000 元罚款。 1、以同一理由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被行政处罚两 并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次;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2、拒不改正的,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且未造成严重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社会影响的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3、《海南省旅游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项:旅行社违反 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海南经济特区旅行 社管理规定》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 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 导游收取费用,或者以购物、自付费项目回扣等非法收入代 替导游服务费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7 旅行社要 求导游垫 付或者向 导游收取 费用的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 项:违反本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 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旅行 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要求导游、领 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 2、《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 裁量 阶次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款。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的; 并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2、主动改正,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消除违法行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危害后果的; 2000 元罚款。 1、以同一理由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被行政处罚两 并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次;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2、拒不改正的,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且未造成严重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社会影响的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3、《旅行社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要 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 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 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 部门责令改正,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4、《海南省旅游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项:旅行社违反 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海南经济特区旅行 社管理规定》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 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 导游收取费用,或者以购物、自付费项目回扣等非法收入代 替导游服务费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8 裁量 阶次 严重 违法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 项:违反本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 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轻微 旅行社以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旅行 违法 购物、自付 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费旅游项 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四)以购物、自付 目回扣等 费旅游项目回扣等非法收入代替导游、领队服务费用的。 非法收入 2、《海南省旅游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项:旅行社违反 代替导游、 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海南经济特区旅行 领队服务 一般 社管理规定》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 费用的 违法 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 导游收取费用,或者以购物、自付费项目回扣等非法收入代 替导游服务费的。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款。 1、初次违法或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者首次被查处 并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的;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2、主动改正,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消除违法行为 2000 元罚款。 危害后果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两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次; 并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2、拒不改正的,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且未造成严重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社会影响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9 旅行社向 不合格的 供应商订 购产品和 服务的 1、《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 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 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 万元以下罚款:(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 2、《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 三十二条的规定,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 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 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 所得的,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较重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款。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2、没有违法所 得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两 次; 2、违法所得在 三万元以下;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违法所得在 三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 2000 元以上五千元 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款。 备 注 类别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序号 10 违法行为 旅行社未 按照规定 投保旅行 社责任保 险的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严重 违法 1、违法所得在 五万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得,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 下罚款。 1、《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 轻微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 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 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 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2、《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 一般 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 违法 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 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旅行社解除保险合同 但未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期满前未及时续保, 或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于 20 万元人民币的,由县级以上旅 较重违法 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主动补办旅行 社责任保险, 消除违法行为 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 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 款。 未按照规定投 保旅行社责任 保险,但未影 响赔付工作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规定投 保旅行社责任 保险,且影响 赔付工作的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款 严重违法 11 旅行社进 行虚假宣 传,误导旅 游者的 《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轻微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 违法 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 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 万元以下罚款:(一)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 《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旅行社向旅游 一般违法 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和广告宣传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对 旅游服务信息、服务范围、产品内容和标准等进行虚假宣传, 误导消费者。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 较重违法 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 未按照规定投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保旅行社责任 得,并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 保险,且拒绝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赔付或者阻挠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赔付,严重影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响赔付工作的。 款。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2、没有违法所 得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两 次; 2、违法所得在 三万元以下;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 2000 元以上五千元 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12 裁量基准 2、违法所得在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三万元以上,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五万元以下的; 款; 严重违法 旅 行 社 以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旅行社违 不 合 理 的 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低 价 组 织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旅游活动, 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或 者 以 任 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何 形 式 诱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 骗、强迫、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变相强迫 第十四条第二款: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 旅 游 者 购 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诱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 物 或 者 参 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加 另 行 付 2、《旅游法》第九十八条: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费 旅 游 项 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 目,获取回 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 适用情形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1、违法所得在 五万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 下罚款。 1、初次违法或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者首次被查处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3 万元 的; 以上 15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 2、主动退还旅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游者相关款项, 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以上 且取得旅游者 5000 元以下罚款。 谅解的; 1、以同一理由 责令改正,责令停业整顿一 被行政处罚二 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5 次;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罚款; 2、违法所得三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十万元以下的, 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 且未造成严重 所得,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扣等不正 当利益的 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 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 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 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 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 裁量 阶次 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社会影响的 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 导游证。 责令改正,责令停业整顿二 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 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 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没收违法所得,处 1 万元以 上 2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 者吊销导游证。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违法所得三 十万元以上, 且未造成严重 社会影响的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 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3、《海南省旅游条例》第七十一条:旅行社违反本条例第三 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 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 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 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 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 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 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 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裁量 阶次 特别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1、违法所得一 百万元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裁量基准 责令改正,责令停业整顿三 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违法所得 3 倍以上 5 倍以下 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 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备 注 类别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序号 13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旅行社未 履行发现 旅游者从 事违法活 动或者旅 游者有非 法滞留、擅 自分团、脱 团的报告 义务的 1、《旅游法》第九十九条:旅行社未履行本法第五十五条规 定的报告义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 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 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第五十五条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 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 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 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 自分团、脱团。 2、《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三)项:违反本条 例的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 2 万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 4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旅行社停业整 顿 1 个月至 3 个月,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 证:(二)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旅 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三)旅行 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 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旅游团队领队 不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或者组团社 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旅游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对组 团社可以暂停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裁量 阶次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1、初次违法或 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者首次被查处 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的;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主动改正,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 消除违法行为 款。 危害后果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处 2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罚 次; 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及时遣返滞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留旅游者,未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严重社会 影响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未及时遣返 滞留旅游者, 并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停业整顿 3 个月,并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 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 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备 注 类别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序号 14 违法行为 旅行社在 旅游行程 中擅自变 更旅游行 程安排,严 重损害旅 游者权益 的 法律依据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三)项: 违反本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 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三)擅自改变旅 游合同安排的行程、游览时间、游览景点、服务项目、购物 次数的。 2、《旅游法》第一百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 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 吊销导游证:(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3、《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 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 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4、《海南省旅游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三)项:旅行社违反 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海南经济特区旅行 社管理规定》处罚:(三)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擅 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裁量 阶次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处 3 万元以上 10 且未造成旅游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 者滞留的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主动改正,消 人员,处 2000 元以上 5000 除违法行为危 元以下罚款。 害后果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责令停业整顿,处 10 万元以 次; 上 30 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 2、造成滞留旅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游者人数不超 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10 人,滞留时 1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 间不超 2 小时, 游证。 且尚未造成严 重社会影响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责令停业整顿,处 30 万元以 2、造成滞留旅 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旅 游 者 人 数 超 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 10 人,或者滞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留旅游者时间 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 超 6 的小时;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 3、造成严重社 吊销导游证。 会影响的,引 发媒体的广泛 备 注 类别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序号 15 违法行为 旅行社拒 绝履行合 同约定的 义务的 法律依据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违反本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 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一)拒不履行旅 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二)项: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 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 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3、《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 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 约定的义务的。 4、《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实施细 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 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提供服务相威胁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 裁量 阶次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报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且未造成旅游 责令改正,处 3 万元以上 10 者滞留的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 2、主动改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继续履行旅游 人员,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合同约定的义 元以下罚款。 务,且得到旅 游者谅解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次; 责令停业整顿,处 10 万元以 2、拒绝改正, 上 30 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 造成滞留旅游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者 人 数 不 超 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10 人,滞留时 1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 间不超 2 小时, 游证。 且尚未造成严 重社会影响的;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三次 以上; 2、造成滞留旅 游者人数超 10 人,或者滞 留旅游者时间 责令停业整顿,处 30 万元以 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旅 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 吊销导游证。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轻微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16 旅行社降 低约定的 服务标准 或者加收 服务费用 的 《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违反本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 一般 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违法 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四)降低约定的 服务标准或者加收服务费用的。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17 旅行社、导 游、领队欺 骗、胁迫旅 游者购物 1、《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的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 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轻微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超 6 的小时; 3、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责令改正,处 3 万元以上 10 者首次被查处;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 2、主动改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得到旅游者谅 人员,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解的; 1、以同一理由 责令停业整顿,处 10 万元以 被行政处罚二 上 30 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 次;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2、拒绝改正, 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但尚未造成严 1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 重社会影响的; 游证。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停业整顿,处 30 万元以 行政处罚三次 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旅 以上; 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 2、造成严重社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会影响,引发 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 媒体的广泛报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 吊销导游证。 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责令改正,处 3 万元以上 10 者首次被查处; 万元以下罚款;对导游人员、 2、主动改正, 领队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得到旅游者谅 元以下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或者参加 需要另行 付费的游 览项目的 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三)欺骗、胁迫旅游者 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裁量 阶次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18 旅行社未 征得旅游 者书面同 意,委托其 他旅行社 履行包价 旅游合同 的 裁量基准 解的; 一般 违法 1、《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三)项: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 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 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 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2、《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的规 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适用情形 轻微 违法 一般 1、以同一理由 责令停业整顿,处 10 万元以 被行政处罚二 上 30 万元以下罚款;对导游 次; 人员、领队人员处 2 万元以 2、拒绝改正, 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 但尚未造成严 导游证。 重社会影响的; 1、以同一理由 责令停业整顿,处 30 万元以 被行政处罚三 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旅 次以上; 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导 2、造成严重社 游人员、领队人员处 3 万元 会影响,引发 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 媒体的广泛报 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且未造成旅游 责令改正,处 3 万元以上 10 者滞留的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 2、主动改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继续履行旅游 人员,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合同约定的义 元以下罚款。 务,且得到旅 游者谅解的; 1、以同一理由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 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裁量 阶次 违法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实施细 则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 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 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19 旅行社安 排旅游者 参观或参 与违反我 国法律、法 规和社会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旅行 社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有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所 列禁止内容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 轻微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被行政处罚二 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 次;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2、拒绝改正, 接责任人员, 处 5000 元以上 1 造成滞留旅游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导游 者 人 数 不 超 证。 10 人,滞留时 间不超 2 小时, 且尚未造成严 重社会影响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滞留旅 处 2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 游 者 人 数 超 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 10 人,或者滞 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留旅游者时间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超 6 的小时;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3、造成严重社 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1、初次违法或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2 万元 者首次被查处; 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 2、主动改正,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消除违法行为 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以上 危害后果; 5000 元以下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裁量 阶次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公德的项 目或者活 动 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一般违法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次; 2、未造成严重 社会影响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三 个月以下, 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 以下罚款。 严重违法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的;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以上, 并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 下罚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 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 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 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第十三条第二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 含有下列内容: (一)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 (二)民族、种族、宗教歧视的; (三)淫秽、迷信、赌博、涉毒的;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旅游法》第一百零一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安 排旅游者参观或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 或者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 令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 吊销导游证。 3、《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 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内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法所得,并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轻微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20 分社的经 营范围超 出设立分 社的旅行 社的经营 范围的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并 一般 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 违法 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 严重 违法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2、从事旅行社 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业务不超过三 罚款。 个月的; 1、从事旅行社 业务三个月以 上不足六个月 的; 2、违法所得十 万元以下的; 1、从事旅行社 业务六个月以 上的; 2、违法所得十 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 以下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特别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21 轻微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 旅 行 社 服 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并 务 网 点 从 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 事招徕、咨 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询 以 外 的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 一般 活动的/旅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 违法 行 社 设 立 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服务网点超出设立社经 的办事处、 营范围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或者旅行社的办事 联络处、代 处、联络处、代表处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由县级 表 处 从 事 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旅 行 社 业 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服务网点应当在设立社的经营范围内,招 严重 务 经 营 活 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违法 动的; 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设立的办事处、代表处或者联络处等办 事机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 特别 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1、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媒体的广泛报 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上 5 倍 道和关注; 以下罚款。 2、违法所得五 十万以上;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2、从事旅行社 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业务不超过三 罚款。 个月的; 1、从事旅行社 业务三个月以 上不足六个月 的; 2、违法所得十 万元以下的; 1、从事旅行社 业务六个月以 上的; 2、违法所得十 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的 1、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 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上 5 倍 以下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道和关注; 2、违法所得五 十万以上;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22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23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24 旅行社未 在规定期 轻微违法 限内向其 质量保证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 金账户存 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 入、增存、 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补足质量 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保证金或 一般违法 者提交相 应的银行 担保的 旅行社变 轻微违法 更登记事 项 或 者 终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止经营,未 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一般违法 在 规 定 期 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变更名称、经营 限 内 向 原 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 许 可 的 旅 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 游 行 政 管 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严重 理部门备 违法 案的 不 按 照 国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 轻微 家 有 关 规 旅行社未依法向旅游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经营和财 违法 定 向 旅 游 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一般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 由颁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务 经营许可证。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 经责令改正后 拒不改正的; 经责令改正后,在规定期限 内报备的,不予罚款。 二次以上违法 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五千以上至 1 万元的罚款。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初次违法或者 经责令改正,在规定期限内 报送的,处警告。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 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律法规 一、旅行 社 违 反 违法行为 行政管理 部门报送 经营和财 务信息等 统计资料 的 25 旅行社设 立分社未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 违法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不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严重违法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首次被查处, 款。 经责令改正后, 仍未在规定期 限内报送的 以同一理由被 处罚两次 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违法 以同一理由被 处罚三次以上 的 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 十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违法 初次违法或者 经责令改正后,在规定期限 首次被查处的; 内报备的,不予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相 关 法 律法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26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在规定期 限内向分 社所在地 旅游行政 管理部门 备案的 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设立分社未在规 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外商投资 旅行社经 营中国内 地居民出 国旅游业 务以及赴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 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 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由旅 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0 万元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一般违法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拒不 改正的 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违法 二次以上违法 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五千以上至 1 万元的罚款。 轻微违法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违法所得不足 责令改正,并处 10-20 万的 10 万 元 或 者 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 的; 裁量基准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 湾地区旅 游业务的 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 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裁量 阶次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27 经营出境 旅游业务 的旅行社 组织旅游 者到国务 院旅游行 政主管部 门公布的 中国公民 出境旅游 目的地之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 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 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由旅 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0 万元 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 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轻微违法 一般 违法 适用情形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两次; 2、违 法 所 得 10 万元以上;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三次以 上的;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2、违法所得不 足 10 万 元 或 者没有违法所 得的;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两次; 2、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 裁量基准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 以下;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5 倍的 罚款,或者并处 20 万元至 50 万元的罚款,吊销旅行社业 务经营许可证。 责令改正,并处 10-20 万的 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 以下;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外的国家 和地区旅 游的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28 旅行社未 经旅游者 同意在旅 游合同约 定之外提 供其他有 偿服务的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 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由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款。 轻微违法 一般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三次以 上的;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5 倍的 罚款,或者并处 20 万元至 50 万元的罚款,吊销旅行社业 务经营许可证。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2、主动退还旅 责令改正,处 1-2 万元的罚 游合同之外有 款。 偿服务费用的, 并取得旅游者 谅解的; 1、以同一理由 责令改正,处 2-3 万元的罚 被处罚两次; 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29 旅行社未 与旅游者 签订旅游 合同的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旅行社违 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轻微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违法 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第十四条第一款: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 书面合同,并依法向旅游者履行说明和告知义务。 一般 2、《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 违法 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严重违法 适用情形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三次以 上的;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2、主动消除违 法行为危害后 果的; 裁量基准 责令改正,处 3-5 万元的罚 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停业整顿,并处 3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没收 1、以同一理由 违法所得,并处 15 万元以上 被处罚两次; 30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 2、违法所得三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十万元以下的; 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1、以同一理由 责令停业整顿 2 个月至 3 个 备 注 类别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序号 30 违法行为 与旅游者 签订的旅 游合同未 依法载明 法定的事 项的 法律依据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 顿 1 个月至 3 个月:(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 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 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 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三)签约地点和日期; (四)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六)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七)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九)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裁量 阶次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被处罚三次以 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 上的; 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2、违法所得三 款;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 十万元以上的; 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3、造成严重社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 处 1 万元以上 2 会影响,引发 收违法所得, 媒体的广泛报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 吊销导游证。 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责令改正,处 2 万元以上 5 2、对旅游者的 万元以下 合法权益未构 成损害; 1、以同一理由 责令改正,处 5-10 万元的罚 被处罚两次; 款。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三次以 上的; 2、对旅游者的 合法权益构成 损害; 3、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改正,处 5-10 万元的罚 款;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十二)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十三)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轻微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31 将旅游业 务委托给 不具有相 应资质的 旅行社的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 顿 1 个月至 3 个月:(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 质的旅行社。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32 未与接受 委托的旅 行社就接 待旅游者 的事宜签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 顿 1 个月至 3 个月:(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 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轻微 违法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2、对旅游者的 合法权益未构 成损害;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两次;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三次以 上的; 2、对旅游者的 合法权益构成 损害; 3、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2、对旅游者的 合法权益未构 责令改正,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责令改正,处 5-10 万元的罚 款。 责令改正,处 5-10 万元的罚 款;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 责令改正,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订委托合 同的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33 裁量基准 成损害; 一般 违法 旅行社违 反旅游合 同约定,造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一条: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 成 旅 游 者 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由 合 法 权 益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 受到损害,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 不 采 取 必 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要的补救 措施的 适用情形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两次;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三次以 上的; 2、对旅游者的 合法权益构成 损害; 3、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已采取补 救措施的;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两次, 且造成旅游者 的合法权益受 到损害; 1、以同一理由 责令改正,处 5-10 万元的罚 款。 责令改正,处 5-10 万元的罚 款;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 处 1-2 万元以下罚款。 处 2-5 万元以下罚款。 处 2-5 万元以下罚款;由颁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违法 轻微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34 35 旅行社不 向接受委 托的旅行 社支付接 待和服务 费用的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 顿 1 个月至 3 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证:(一)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 用的。 一般 违法 旅行社向 接受委托 的旅行社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轻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 违法 顿 1 个月至 3 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被处罚三次以 上的; 2、对旅游者的 合法权益构成 损害且未采取 补救措施; 3、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两次; 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务许可 证。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三次以 上的;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 1 个月;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 2 至 3 个月; 由颁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务 许可证。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 1 个月; 备 注 类别 序号 律法规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支付的费 用低于接 待和服务 成本的 证:(二)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 和服务成本的。 裁量 阶次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一、旅行 社 违 反 36 37 接受委托 的旅行社 接待不支 付或者不 足额支付 接待和服 务费用的 旅游团队 的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 顿 1 个月至 3 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证:(三)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 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 发生危及 旅游者人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轻微违法 违反本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两次;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三次以 上的;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两次; 裁量基准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 2 至 3 个月; 由颁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务 许可证。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 1 个月;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 2 至 3 个月;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三次以 上的;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由颁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务 许可证。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 2-5 万元的罚款;对直 备 注 类别 序号 相 关 法 律法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38 一、旅行 社 违 反 39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身安全的 情形,旅行 社未采取 必要的处 置措施并 及时报告 的 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造成安全责任事 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二)发生危及旅游者人 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2、《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 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对旅行社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 4000 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一)发 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 时报告的。 旅行社擅 自引进外 商投资、设 立服务网 点未在规 定期限内 备案的 旅行社及 其分社、服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 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擅自引进外 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 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 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 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擅自引进外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的;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轻微违法 一般 违法 轻微违法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两次; 2、未实际造成 旅游者人身伤 害的; 裁量基准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至 5000 元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10 万 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5000 元-1 万元的罚款; 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 4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 款; 1、以同一理由 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 1 个月 被处罚三次以 至 3 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 上的;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造成严重社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 会影响,引发 款,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 媒体的广泛报 营许可证、导游证; 道和关注;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下罚 首次被查处的; 款; 以同一理由被 处罚两次; 责令改正,处 5000-1 万元的 罚款。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下罚 首次被查处的; 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相 关 法 律法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务 网 点 未 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 悬 挂 旅 行 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 社 业 务 经 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1 营许可证、 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案登记 证明的 40 41 旅行社在 签订旅游 合同时,旅 行社要求 旅游者必 须参加旅 行社安排 的购物活 动、需要旅 游者另行 付费的旅 游项目的 旅行社在 签订旅游 合同时,旅 行社对同 一旅游团 队提出与 其他旅游 裁量 阶次 一般 违法 轻微违法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 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 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 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 一般 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 轻微违法 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 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 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 一般 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 适用情形 以同一理由被 处罚两次;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2、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两次;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2、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两次; 裁量基准 责令改正,处 5000-1 万元的 罚款。 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下罚 款; 责令改正,处 5000-1 万元的 罚款。 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下罚 款; 责令改正,处 5000-1 万元的 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者不同的 合同事项 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42 43 旅行社未 将旅游目 的地接待 旅行社的 情况告知 旅游者的 旅行社及 其导游人 员和领队 人员以拒 绝继续履 1、《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2 万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 个 月至 3 个月:(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二)与旅 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五) 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2、《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 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 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 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1、《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2、对旅游者的 合法权益未构 成损害;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两次; 责令改正,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责令改正,处 5-10 万元的罚 款。 1、以同一理由 被处罚三次以 上的; 2、对旅游者的 责令改正,处 5-10 万元的罚 合法权益构成 款;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 3 损害; 个月; 3、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1、初次违法或 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20 者首次被查处,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 且未造成旅游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者滞留的 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 2、主动改正, 以下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行合同、提 供服务相 威胁的 经营许可证、导游证:(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 的;(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三) 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2、《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 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 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 供服务相威胁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条例》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裁量 阶次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44 旅行社未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 轻微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继续履行旅游 合同约定的义 务,且得到旅 游者谅解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次; 责令停业整顿,处 20 万元以 2、拒绝改正, 上 30 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 造成滞留旅游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者 人 数 不 超 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1 10 人,滞留时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 间不超 2 小时, 吊销导游证。 且尚未造成严 重社会影响的;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三次 以上; 2、造成滞留旅 责令停业整顿,处 30 万元以 游 者 人 数 超 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 10 人,或者滞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留旅游者时间 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超 6 的小时; 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旅行社 3、造成严重社 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备 注 类别 序号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违法行为 妥善保存 各类旅游 合同及相 关文件、资 料,保存期 不够两年 的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十四条的规定,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 违法 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由县级以上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3 一般 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 违法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违法 轻微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45 46 旅行社泄 露旅游者 个人信息 的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 一般 十四条的规定,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 违法 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由县级以上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违法 未经旅游 者书面同 意,将不同 《海南省旅游条例》第七十二条:旅行社违反本条例第五十 四条规定,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将不同游览行程、不同服 务标准、不同接待价格的旅游者合并同一团队接待的,由旅 轻微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首次被查处; 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 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以同一理由被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 行政处罚二次; 罚款。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三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以上的; 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旅游合同等资 罚款。 料缺失严重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1、初次违法或 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 者首次被查处; 罚款。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二次;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 罚款。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三次 以上的; 泄 露 10 人 以 上旅游者信息 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罚款。 1、初次违法或 责令改正,处以 3 万元以上 10 者首次被查处,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 且未造成旅游 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2000 元 备 注 类别 序号 律 法 规 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游览行程、 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 不 同 服 务 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 标准、不同 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接 待 价 格 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的旅游者 合并同一 团队接待 的 47 旅行社准 许、默许其 《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反 他企业、团 本规定,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体和个人, 或者准许、默许其他企业、团体和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以 自 己 的 旅行社业务及以承包、挂靠形式变相独立经营的,由旅游主 名 义 从 事 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旅 行 社 业 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 务 及 以 承 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 包、挂靠形 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 式 变 相 独 元以下罚款。 立经营的 裁量 阶次 一般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者滞留的; 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停业整顿,处以 10 万元 行政处罚二次 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的,但未造成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1 旅游者滞留的;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违法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三次 以上的; 造成旅游者滞 留的; 责令停业整顿,处以 10 万元 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颁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务经 营许可证; 轻微违法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违法所得 三万元以下;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 万元 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有 关责任人员,处 2000 元罚款。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没收 违法所得三万 违法所得,并处 3 万元以上 10 元以上十万元 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 以下的 人员,处 2000 以上 5000 元 以下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 2 个月,没收 初次违法或者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首次被查处的,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由原 违法所得十万 发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务经 元以上不足五 营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员, 十万元 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款。 特别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48 受让或者 租借旅行 社业务经 营许可证 的 1、《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受 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 停止非法经营,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 事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和非法经营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 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 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七条: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 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 业务经营许可证。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 轻微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两次 及以上,违法 所得十万元以 上五十万元以 下,或者违法 所得五十万元 以上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违法所得 三万元以下; 违法所得三万 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两 次; 2、违法所得十 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的 责令停业整顿 3 个月,没收 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和 非法经营工具,并处违法所 得 3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 务经营许可证;对有关责任 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 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经营,并处 1 万元 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 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吊销旅行社业 务经营许可证。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 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一、旅行 社 违 反 49 50 旅行社安 排旅游团 队到县级 以上人民 政府旅游 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 有关部门 已作出高 风险安全 警示的区 域进行活 动的 通过网络 经营旅行 《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违反本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 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造成安全责任事 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一)安排旅游团队到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已作出高风 险安全警示的区域进行活动的。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特别严重 违法 《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违反 本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行社,未在其网站主 轻微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两次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 及以上,违法 得,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经 所得十万元以 营工具,并处违法所得 3 倍 上五十万元以 以上 5 倍以下罚款;吊销旅 下,或者违法 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所得五十万元 以上 主动停止或者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取消前往高风 并处 2-5 万元的罚款;对直 险安全警示区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域的旅游团, 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以上 未对旅游者人 止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身造成损害的; 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 5-10 万元的罚款; 造成 3 人以下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安全责任事故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 的; -1 万元的罚款,并暂扣或者 吊销导游证。 由颁证机关吊销旅行社业务 造成 3 人以上 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 (不含三人)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安全责任事故 员,处 1 万元-2 万元的罚款, 的; 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1、初次违法或 责令改正,处以 1000-5000 者首次被查处 元的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相 关 法 律法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51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社 业 务 的 页显著位置标明旅行社的营业执照和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的 旅行社,未 全部信息或者营业执照和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清晰图像文件, 在 其 网 站 以及旅游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电话的,由旅游 主 页 显 著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位置标明 证照载明 的全部信 息或者证 照的清晰 图像文件, 以及旅游 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 投诉电话 的 旅行社要 求 导 游 人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要求 员 和 领 队 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 人 员 接 待 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 不 支 付 接 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 待 和 服 务 门责令改正,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费用、支付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的; 一般违法 轻微违法 一般 违法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两 次以上; 1、初次违法或 者首次被查处 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两 次; 责令改正,处以 5000-1 万元 的罚款。 责令改正,处以 2-5 万的罚 款。 责令改正,处以 5-7 万的罚 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的费用低 于接待和 服务成本 的旅游团 队的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52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严重违法 轻微 旅行社对 违法 外公布的 《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旅行社违反 团队旅游 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线路价格,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未明示交 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通、住宿、 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餐饮、景区 一般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 景点门票、 违法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特种旅游 第十四条第三款:旅行社对外公布的团队旅游线路价格,应 项目、导游 当明示交通、住宿、餐饮、景区景点门票、特种旅游项目、 (领队)服 导游(领队)服务费等费用。 务费等费 用的 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裁量基准 责令改正,处以 7-10 万的罚 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1、初次违法或 并处 3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 者首次被查处;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违法所得三十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万元以下;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 款。 1、以同一理由 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没收 被行政处罚二 违法所得,并处 15 万元以上 次; 30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 2、违法所得三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十万元以下的, 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且未造成严重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社会影响的; 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1、以同一理由 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没收 被行政处罚三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次以上;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吊销 2、违法所得三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十万元以上;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特别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53 旅行社影 响其他旅 游者行程 安排,并且 对不参加 购物、另行 付费旅游 项目活动 的其他旅 游者未做 出合理安 排的; 《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旅行社违反 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轻微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违法 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经组团社与旅游者协商一 致或者旅游者要求安排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组 一般 团社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载明购物场所的名称、 违法 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和价格以及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 目的时长等内容,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影响其他旅游 者行程安排,并且对不参加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活动的 其他旅游者做出合理安排。 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 得,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 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 证。 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没收 1、违法所得一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 百万元以上;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吊销 2、造成严重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会影响,引发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媒体的广泛报 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 道和关注; 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1、初次违法或 并处 3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 者首次被查处;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违法所得三十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万元以下;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 款。 1、以同一理由 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没收 被行政处罚二 违法所得,并处 15 万元以上 次; 30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 2、违法所得十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五万元以下, 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或者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十五万元以上 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三十万元以下 违法所得三十 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没收 万元以上不足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特别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54 旅行社通 过指定具 体购物场 所和安排 另行付费 旅游项目 获取回扣 等不正当 《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旅行社违反 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轻微 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违法 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一般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经组团社与旅游者协商一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一百万元,且 未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吊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 得,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 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 证。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违法 所得三十万元 以上不足一百 万元,或者违 法所得一百万 元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吊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 上 2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 者吊销导游证。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初次违法或者 并处 3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 首次被查处的,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违法所得三十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万元以下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 款。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没收 行政处罚两次, 违法所得,并处 15 万元以上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利益的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致或者旅游者要求安排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组 团社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载明购物场所的名称、 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和价格以及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 目的时长等内容,并遵守下列规定:(二)不得通过指定具 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严重 违法 特别严重 违法 一、旅行 55 旅行社安 《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旅行社违反 轻微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违法所得十五 万元以下,或 者违法所得十 五万元以上三 十万元以下 30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吊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 得,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 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 证。 违法所得三十 万元以上不足 一百万元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违法 所得三十万元 以上不足一百 万元,或者违 法所得一百万 元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吊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 上 2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 者吊销导游证。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备 注 类别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排 的 具 体 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 购物场所、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另 行 付 费 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旅 游 项 目 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经 营 场 所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 不 具 有 合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法经营资 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经组团社与旅游者协商一 质,未面向 致或者旅游者要求安排购物场所:经组团社与旅游者协商一 一般 社 会 公 众 致或者旅游者要求安排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组 违法 开放的 团社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载明购物场所的名称、 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和价格以及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 目的时长等内容,并遵守下列规定:(三)具体购物场所、 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经营场所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质,面向社 会公众开放。 严重 违法 特别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首次被查处的, 并处 3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 违法所得三十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万元以下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 款。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没收 行政处罚两次, 违法所得,并处 15 万元以上 违法所得十五 30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 万元以下,或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者违法所得十 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五万元以上三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十万元以下 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吊销 违法所得三十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万元以上不足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一百万元 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 得,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 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 证。 1、以同一理由 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没收 被行政处罚三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 次以上,违法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吊销 所得三十万元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以上不足一百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万元,或者违 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轻微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56 旅行社未 事先向旅 游者告知 具体购物 场所、另行 付费旅游 项目真实 的基本信 息及可能 存在的风 险的 《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旅行社违反 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违法 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经组团社与旅游者协商一 致或者旅游者要求安排购物场所:经组团社与旅游者协商一 致或者旅游者要求安排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组 团社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载明购物场所的名称、 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和价格以及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 目的时长等内容,并遵守下列规定:(四)事先向旅游者告 知具体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真实的基本信息及可能 严重 存在的风险。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法所得一百万 元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上 2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 者吊销导游证。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初次违法或者 并处 3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 首次被查处的,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违法所得三十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万元以下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 款。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没收 行政处罚两次, 违法所得,并处 15 万元以上 违法所得十五 30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 万元以下,或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者违法所得十 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五万元以上三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十万元以下 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吊销 违法所得三十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万元以上不足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一百万元 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 得,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 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证。 特别严重 违法 一、旅行 社 违 反 相 关 法 律法规 57 旅行社发 现外国人 免签来琼 旅游团成 员逾期滞 留未及时 报告的 58 旅行社和 旅游饭店 未按照规 定保留其 接待的外 国人免签 《外国人免签证来琼旅游团服务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旅 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 3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 严重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旅行社条例》吊销业务 严重违法 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第二款旅行社发现外国人免签证来琼旅游团成员逾 期滞留或者未经批准前往中国国内其他地区的,应当在 2 小 时内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处理。 《外国人免签证来琼旅游团服务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旅 行社、旅游饭店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留 轻微违法 相关资料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1000 元以 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旅行社和旅游饭店应当将其接待的外国人免签证 一般违法 来琼旅游团的相关资料建档留存 2 年以上。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违法 所得三十万元 以上不足一百 万元,或者违 法所得一百万 元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超过 2 小时未 报告公安机关 的, 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吊销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 上 2 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 者吊销导游证。 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吊销业 务经营许可证。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处 1000 元以上 首次被查处的, 5000 元以下罚款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上 1 行政处罚二次; 万元以下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证来琼旅 游团的相 关资料的 二、导游 人 员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二、导游 人 员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2 3 1、《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违反本 轻微 规定,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 违法 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 一般 门吊销导游证。 违法 导游、领队 2、《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 违反规定, 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 私 自 承 揽 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 业务的 证。 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 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 严重 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 1000 元以上 3 万 违法 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 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 游证并予以公告。 导 游 人 员 1、《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违反本 违 反 规 定 规定,导游人员向旅游者索要小费、财物或者收取旅游经营 向 旅 游 者 者给予的财物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二千元以上 索取小费、 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 财 物 的 或 节严重的,由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 者 收 取 经 公告。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 初次违法或者 万元以下,并处没收违法所 首次被查处的; 得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次;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元以下罚 款,并处违法所得;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罚款,并处违法所得;暂扣 导游证或者由省旅游委吊销 导游证予以公告予以公告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处 2000-5000 元 首次被查处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以同一理由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被行政处罚二 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次; 罚款 备 注 类别 二、导游 人 员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序号 4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营者给予 的财务的 2、《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 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 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 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 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 令改正,处 1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 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4、《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旅游团队领 队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 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 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 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由旅游行 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 并处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价值 2 倍以上 5 倍以 下的罚款。 导游人员 实施《海南 1、《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 经济特区 (一)项:导游人员在从事导游活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导游人员 管理规定》 (一)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人格尊严及违反社会公 第十八条 裁量 阶次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适用情形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裁量基准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罚款;暂扣导游证或者由省 旅游委吊销导游证予以公告;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对导游人员及其 首次被查处的; 所在的旅行社予以警告。 责令改正,对导游人员处以 以同一理由被 2000-10000 元罚款,暂扣导 行政处罚二次; 游证 3-6 个月;对导游所在 的旅行社予以警告。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所禁止的 行为的 德的言行;(二)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三)诱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严重 违法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改正,对导游人员处以 1-2 万元罚款、由省旅游委 吊销导游证;责令导游所在 的旅行社停业整顿一个月。 导或者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四)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五)殴打或者谩 骂旅游者; (九)教唆其他导游人员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至第五项和第九项 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根据情 节轻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导游证三至 六个月直至依法吊销导游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 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 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 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 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二、导游 人 员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5 导游人员 未佩戴导 游证进行 导游活动 的 1、《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违反本 规定,导游人员未佩戴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游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 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的,处 500 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初次违法或者 经责令改正后改正的,处 100 首次被查处的; 元罚款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 处 300 元罚款。 责令改正拒不 改正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严重违法 轻微违法 二、导游 人 员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6 导游人员 擅自增加 或者减少 旅游项目 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导游人员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 3 至 6 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 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一)擅自增加或者减 少旅游项目的。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二、导游 人 员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7 导游人员 擅自变更 接待计划 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导游人员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 3 至 6 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 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二)擅自变更接待计 划的。 轻微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以同一理由被 处 500 元罚款。 行政处罚二次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 3 个 且主动采取措 月。 施争取旅游者 谅解的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二次, 导游对拒绝或 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 4-6 者不配合旅游 个月。 者采取言语、 行为进行刺激;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责令改正,由省旅游委吊销 2、造成严重社 导游证。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 3 个 且主动采取措 月。 施争取旅游者 谅解的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二、导游 人 员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8 导游人员 擅自中止 导游活动 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导游人员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 3 至 6 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 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三)擅自中止导游活 动的。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1 以同一理由 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 4-6 被行政处罚二 个月。 次;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严重社 责令改正,吊销导游证。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 3 个 未对旅游者造 月。 成经济损失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次; 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 4-6 2、旅游者已经 个月。 为履行旅游合 同作了准备工 作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责令改正,吊销导游证。 2、中途中止履 行旅游合同; 3、造成严重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轻微 违法 二、导游 人 员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9 导游人员 进行导游 活动,向旅 游者兜售 物品或者 购买旅游 者的物品 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 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 正,处 1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 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责令改正,对导游人员处以 初次违法或者 1000-1 万元的罚款;有违法 首次被查处的,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 主动改正的 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予 以警告。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责令改正,对导游人员处以 次; 1-2 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 2、采取欺诈、 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利诱、胁迫等 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 方式进行兜售 予以警告。 或者购买物品 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限期改正,对导游人员 处以 2-3 万元的罚款,有违 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 得;由省旅游委吊销证并予 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 的旅行社予以停业整顿。 备 注 类别 二、导游 人 员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二、导游 人 员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序号 违法行为 10 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 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 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 1000 元以上 3 万 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 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 导 游 人 员 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 进 行 导 游 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活动,欺骗、 2、《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旅游团队领队不 胁 迫 旅 游 得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 者 消 费 或 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不得向境外接待社、导 者 与 经 营 游及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 者 串 通 欺 成或者收受其财物。 骗、胁迫旅 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旅游团队领 游 者 消 费 队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 的 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 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 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由旅游行 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 并处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价值 2 倍以上 5 倍以 下的罚款。 11 法律依据 《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导 导游人员 游人员涂改、转让、出租、出借导游证的,由旅游主管部门 涂改、转让、 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出租、出借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扣导游证三至六个月直至吊 导游证的 销导游证。 裁量 阶次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对导游人员处以 首次被查处的, 1000-1 万元的罚款;对委派 主动改正的 该导游的旅行社予以警告。 1、以同一理由 责令改正,对导游人员处以 被行政处罚二 1-2 万元的罚款,并处违法 次; 所得;对委派该导游的旅行 2、违法所得 1 社予以警告。 万元以下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违法所得 1 万元以上的; 3、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改正,对导游人员处以 2-3 万元的罚款,并处违法 所得;对委派该导游的旅行 社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处以 1 万元-2 万 首次被查处的, 元罚款; 主动改正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责令改正,处以 2 万元-3 万 次; 元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 1 万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元以上的;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二、导游 人 员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2 二、导游 人 员 违 反 相 关 13 导游人员 未向旅游 者作出真 实说明和 明确警示 致使危害 发生的 《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 导游人员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或者没有按照 旅行社的要求采取措施致使危害发生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 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 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吊销导游证。 导游人员 没有按照 旅行社的 《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 导游人员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或者没有按照 旅行社的要求采取措施致使危害发生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违法所得 3 万元以上的; 3、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道和关注; 责令改正,处以 3-5 万元罚 款,并处违法所得,暂扣导 游证三至六个月直至吊销导 游证。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处以 2000-1 万元 首次被查处的, 元的罚款。 主动改正的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改正,处以 1-2 万元的 行政处罚二次; 罚款。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危害实 际发生的; 责令改正,处以 1-2 万元的 罚款;由省人民政府旅游主 管部门吊销导游证。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处以 2000-1 万元 首次被查处的, 元的罚款。 主动改正的 备 注 类别 序号 法 律 法 规 三、违反 出 国 旅 游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 三、违反 出 国 旅 2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要求采取 措施致使 危害发生 的 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 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吊销导游证。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一般 违法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改正,处以 1-2 万元的 行政处罚二次; 罚款。 严重 违法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危害实 际发生的; 经营出国 旅行业务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 一般 的 旅 行 社 项:组团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部门可以暂 违法 出 现 入 境 停其经营出国旅游业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出国旅 业绩下滑、 游业务经营资格:(一)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二) 开展出国 因自身原因,在 1 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 旅游业务 (三)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四) 不正常、服 务 质 量 被 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的; 严重违法 投诉、进行 (五)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 套汇、逃毁、 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六)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 骗取护照、 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签证等行 为 取 得 出 国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组 一般 违法 旅 游 业 务 团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部门可以暂停其经营出国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 未造成严重影 响的 责令改正,处以 1-2 万元的, 罚款由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 部门吊销导游证。 暂停经营出国旅游业务 造成严重影响, 引发媒体的广 取消出国旅游业务 泛报道和关注; 初次违规的 暂停经营出国旅游业务。 备 注 类别 序号 游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三、违反 出 国 旅 游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三、违反 出 国 旅 游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3 4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经营资格 的旅行社 有逃汇、非 法套汇行 为的 取得出国 旅游业务 经营资格 的旅行社 以旅游名 义弄虚作 假,骗取护 照、签证等 出入境证 件或者送 他人出境 的 旅游业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四) 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的。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组 团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部门可以暂停其经营出国 旅游业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五) 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 他人出境的。 未经批准 擅自经营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 或者以商 人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或者以商务、 务、考察、 考察、培训等方式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由旅游行政部 培训等方 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2 倍以 式变相经 上 5 倍以下的罚款。 营出国旅 游业务的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一般 违法 初次违规的 暂停经营出国旅游业务。 一般 违法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 未造成严重影 响的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 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2 倍 以上 3 倍以下罚款。 严重 违法 造成严重社会 影响,引发媒 体的广泛报道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 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 倍 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和关注 三、违反 出 国 旅 游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5 取得出国 旅游业务 经营资格 的旅行社 或者旅游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组团社或者旅 团队领队 游团队领队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的规定, 对可能危 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 及人身安 警示,或者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由旅游行政部门 全的情况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组团社暂停其出国旅 未向旅游 游业务经营资格,并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 者作出真 人身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实说明和 明确警示, 或者未采 取防止危 害发生的 措施的 一般违法 严重 违法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未发生实际损 害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次; 对组团社暂停其出国旅游业 2、初次违法或 务经营资格,并处 5000 元以 者首次被查处, 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危害实际 发生的; 备 注 类别 三、违反 出 国 旅 游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三、违反 出 国 旅 游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序号 6 7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取得出国 旅游业务 经营资格 的旅行社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组团社或者旅游 或者旅游 团队领队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 团队领队 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 未要求境 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 外接待社 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 不得组织 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由旅游行政部门对组团社处组 旅游者参 织该旅游团队所收取费用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并暂停 与涉及色 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组团社取消 情、赌博、 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毒品内容 的活动或 者危险性 活动的 经营出国 旅游业务 的旅行社 或者旅游 团队领队 未要求其 不得擅自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组团社或者旅游 团队领队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 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 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 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 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由旅游行政部门对组团社处组 织该旅游团队所收取费用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并暂停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轻微 违法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未 造成恶劣影响 一般违法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次;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恶劣影 响,引发媒体 的广泛报道和 关注; 裁量基准 对组团社处以所收取旅游费 用 2-3 倍的罚款,并暂停出 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对组团社处以所收取旅游费 用 3-5 倍的罚款,并暂停出 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对组团社处以所收取旅游费 用 4-5 倍的罚款,对组团社 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 格。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未 造成恶劣影响 的 对组团社处以所收取旅游费 用 2-3 倍的罚款,并暂停出 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对组团社处以所收取旅游费 用 3-5 倍的罚款,并暂停出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改变行程、 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组团社取消 减 少 旅 游 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项目、强迫 或者变相 强迫旅游 者参加额 外付费项 目的 三、违反 出 国 旅 游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8 取得出国 旅游业务 经营资格 的旅行社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组团社或者旅游 或者旅游 团队领队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 团队领队 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 未制止境 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 外接待社 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 违反下列 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由旅游行政部门对组团社处组 要求的:不 织该旅游团队所收取费用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并暂停 得组织旅 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组团社取消 游者参与 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涉及色情、 赌博、毒品 内容的活 动或者危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次;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恶劣影 响,引发媒体 的广泛报道和 关注;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未 造成恶劣影响 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次;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恶劣影 响,引发媒体 的广泛报道和 裁量基准 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对组团社处以所收取旅游费 用 4-5 倍的罚款,对组团社 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 格。 对组团社处以所收取旅游费 用 2-3 倍的罚款,并暂停出 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对组团社处以所收取旅游费 用 3-5 倍的罚款,并暂停出 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对组团社处以所收取旅游费 用 4-5 倍的罚款,对组团社 取消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 格。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险性活动; 不得擅自 改变行程、 减少旅游 项目、强迫 或者变相 强迫旅游 者参加额 外付费项 目的 三、违反 出 国 旅 游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9 旅游团队 领队向境 外接待社、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旅游团队领队 导 游 和 其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 他 为 旅 游 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 者 提 供 商 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 品 或 者 服 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由旅游行政 务 的 经 营 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并 者 索 要 回 处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价值 2 倍以上 5 倍以下 扣、提成或 的罚款。 者收受其 财物的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关注;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处以索要的回扣、 首次被查处的, 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价值 并主动退还的 2-3 倍的罚款。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次; 2、拒不退还回 扣、提成、财 物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严重社 会影响,引发 媒体的广泛报 责令改正,没收索要的回扣、 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并处 以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 受的财物价值 3-4 倍的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索要的回扣、 提成或者收受的财物,并处 以索要的回扣、提成或者收 受的财物价值 4-5 倍的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道和关注; 三、违反 出 国 旅 游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四、景区 景 点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0 1 旅游者在 境外滞留 不归,旅游 团队领队 不及时向 组团社和 中国驻所 在国家使 领馆报告 的 景区不符 合规定的 开放条件 而接待旅 游者的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旅游团队领队不 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或者组团社不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旅游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对组团 社可以暂停其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旅游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景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开 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 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旅游法》第四十二条 《海南省旅游景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旅游景区开放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一般违法 在境外滞留的 旅游者人数不 超过三人,滞 留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的; 在境外滞留的 旅游者人数超 过三人,滞留 时间超过 24 小时的; 已经过安全风 险评估,满足 安全条件的但 不完全符合开 放条件的景区 对外开放而接 待旅游者的, 经旅游主管部 门提出后主动 停业整改的; 已经过安全风 险评估,满足 安全条件的但 不完全符合开 警告。 对组团社暂停其出国旅游业 务经营资格。 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 条件,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 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 条件,处以 5 万元以上 10 万 元以下的罚款。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放条件的景区 对外开放而接 待旅游者的, 经旅游主管部 门提出后拒不 整改的;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 足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旅游景区开放前应当将证明景区开放条件的相关材料报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四、景区 景 点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2 景区在旅 游者数量 《旅游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 可能达到 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 最大承载 量时,未依 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 法 公 告 或 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者 未 向 当 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六个月。 地人民政 府报告的, 《海南省旅游景区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 未 及 时 采 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旅游景区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 取 措 施 疏 接待旅游者,未按照规定公告或者未向所在地市、县、自治 导、分流等 县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的,由县级 措施,或者 以上人民政府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超过最大 严重 违法 轻微违法 一般 违法 尚未通过安全 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 风险评估的景 条件,处以 10 万元以上 20 区对外开放而 万元以下的罚款。 接待旅游者的;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并立即采取措 责令改正。 施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次; 2、迟延公告超 过 6 小时,但 疏导、分流等 措施已缓解旅 游者拥堵、滞 留等情况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上 3 个月一下。 备 注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承载量接 待旅游者 的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四、景区 景 点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海南省旅游条例》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八条规定,旅游景区开放前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旅 旅 游 景 区 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 4 开放前未 按照规定 备案的 裁量基准 备 注 业整顿一个月至六个月。 严重违法 四、景区 景 点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适用情形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旅游景区开放前应当将证明景区开放条 件的相关材料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重点旅游景区应当同时报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新建、改建、 《海南省旅游景区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 扩建重点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及其配套设施,未经法定 旅游景区 程序报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 及其配套 设,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形成既成事实, 设施,未经 造成重复建设的,依法予以拆除。 法定程序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2、造成旅游者 严重拥堵、滞 留等情况的; 责令停业整顿 3 个月至上 6 个月以下。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 并立即改正的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责令改正,处以 1 万元以上 3 次; 万元以下的罚款。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三 次以上; 责令改正,处以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停止建设,处以 5-10 万 并立即改正的 元的罚款。 1、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责令停止建设,处以 10-30 万元的罚款。 新 增 类别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报批的, 5 旅游景区 景点未设 置中英文 导向、解说 标识的 裁量基准 次; 2、造成小面积 生态环境等受 到破坏,尚可 修复的; 轻微 违法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三次 以上; 责令停止建设,处以 30-50 造成大面积生 万元的罚款。 态环境受到破 对重复建设或者通过拆除可 坏,或者存在 以恢复生态环境的,依法予 重大安全隐患, 以拆除。 无法修复或者 修复期间过长 的;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并立即改正的 一般 违法 2、以同一理由 被行政处罚二 次; 严重 违法 四、景区 景 点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适用情形 《海南省旅游景区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 三条第一款规定,旅游景区未设置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 准的中英文导向、解说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 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违法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三次 以上; 责令改正,处以 2000-1 万元 的罚款。 责令改正,处以 1-2 万元的 罚款。 备 注 类别 四、景区 景 点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四、景区 景 点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6 旅游景区 景点经营 者提供的 游览项目 有损害国 家利益和 民族尊严 内容、民族 歧视、淫秽 低俗等法 律、法规禁 止内容的 《海南省旅游景区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旅游景区违反本 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提供游览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 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 旅游景区经营者不得向旅游者提供下列游览项 目: (一)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二)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等歧视内容的; (三)含有淫秽、低俗、迷信、赌博、涉毒内容的; (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7 《海南省旅游景区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旅游景区违反本 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提供游览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旅 游 景 区 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 景 点 经 营 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者 提 供 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游 览 项 目 第二十七条 旅游景区经营者不得向旅游者提供下列游览项 含有法律、 目: 法规禁止 (一)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的其他内 (二)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等歧视内容的; 容等 (三)含有淫秽、低俗、迷信、赌博、涉毒内容的; (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轻微 违法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2 万元 并立即改正的 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违法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三 行政处罚二次; 个月以下,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违法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三次 以上;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以上, 并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 下罚款。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2 万元 并立即改正的 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三 行政处罚二次; 个月以下,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三次 并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 以上; 下罚款。 备 注 类别 五、旅馆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规 五、旅馆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规 五、旅馆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规 序号 1 2 3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旅馆自取 得营业执 照之日起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 15 日内未 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旅馆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旅游主 向市、县、 管部门备案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自治县人 的,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政府旅 游主管部 门备案的 旅馆未按 照规定将 客房规模、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 出租率、房 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旅馆未按照规定将客房规模、出租率、 价 等 信 息 房价等信息报送旅游主管部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报 送 旅 游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管部门 的 旅馆未评 定星级而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 使用星级 第十一条第三款,旅馆未评定星级而使用星级称谓进行广告 称谓进行 宣传、经营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广告宣传、 下的罚款。 经营活动 的 裁量 阶次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一般 违法 严重 违法 轻微 违法 较重 违法 严重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 并立即改正的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改正,处以 2000 元以上 行政处罚二次;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三次 以上; 责令改正,处以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 并立即改正的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改正,处以 2000 元以上 行政处罚二次;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改正,处以 5000 元以上 行政处罚三次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 初次违法或者 处以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 首次被查处的, 的罚款。 并立即改正的 以同一理由被 处以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行政处罚二次; 的罚款。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三次 以上; 处以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的罚款。 备 注 类别 五、旅馆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规 五、旅馆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规 五、旅馆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规 五、旅馆 违 反 相 序号 违法行为 4 旅馆未按 照评定的 星级标准 开展经营 活动、提供 服务的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旅馆未按照评定的星级标准开展经营活动、 提供服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 旅游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降低或者取消其星级称谓。 星级旅馆 未悬挂星 级标志的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旅馆未悬挂星级标志或者 旅馆专用标识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星级旅馆 以外的其 他旅馆未 悬挂旅馆 专用标识 的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旅馆未悬挂星级标志或者 旅馆专用标识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5 6 7 旅馆未配 备专职救 法律依据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旅馆未配备专职救生员、救生设备、设置 裁量 阶次 轻微 违法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 立即改正的; 一般违法 经责令改正, 逾期不改正 降低或者取消其星级称谓。 轻微 违法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罚款 一般违法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二次 的 责令改正,处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轻微违法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处以 1000 元以上 首次被查处的; 3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违法 轻微 违法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改正,处以 3000 元以上 行政处罚二次;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初次违法或者 责令改正。 首次被查处的; 备 注 类别 序号 关 法 律 法规 五、旅馆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规 8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生员、救生 设备、设置 安全警示 说明或者 未在海滨 浴场设置 救生浮标 的 安全警示说明或者未在海滨浴场设置救生浮标的,由旅游主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 以下的罚款。 旅馆向旅 客提供含 有法律、法 规禁止内 容服务的 《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旅馆向旅客提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 服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裁量 阶次 适用情形 裁量基准 一般 违法 以同一理由被 责令改正,处以 2000 元以上 行政处罚二次;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违法 以同一理由被 行政处罚三次 以上; 责令改正,处以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微 违法 初次违法或者 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 收违法所得。 一般违法 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 以同一理由被 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500 元 行政处罚二次; 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