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人民医院服务清单.pdf
长子县人民医院服务清单 1、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 件→门诊二楼孕妇学校开具→门诊一楼导诊台盖章(如果 父亲办理需携带委托书)。 2、开具诊断证明:收费窗口买取诊断书→首诊医师开 具→门诊一楼导诊台盖章。 3、慢特病申请办理:需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参保患者申 报时需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 12 个月以 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重型精神疾病可放宽至一级专科医 疗机构);无住院病史或住院期间申报,持二级以上(含 二级)医疗机构 12 个月内疾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史及相关 检查检验报告能够证明疾病,且符合准入标准的,可不再 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每月 1-20 号申请办理)。 4、办理入院:门诊医师开具入院证→住院一楼大厅办 理→办理后去相应科室(住院时需携带 48 小时纸质版核酸 报告,3 天内拿医保卡和住院证在医保科进行审核)。 5、开具新冠疫苗不能接种证明:携带相应病历→收费 窗口买诊断书→去相应科室医师开具→门诊一楼导诊台盖 章。 6、PPD:门诊挂号(感染科)→感染科就诊。 7、办理麻醉药品: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 口本原件复印件;代办人(患者近亲属或监护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书;村委会/社区/单位开具证明(写明疾病名称及代办人 与患者关系,户口本上注明与患者关系就不用出具)。 8、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住院期间死亡的患者→ 代办人提供死亡人员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薄、直 系亲属有效关系证明、代办人身份证户口薄,出院证,结 算单及死亡病历报告;必须由住院期间诊治医师开具。院 外接诊期间死亡的患者→代办人提供死亡人员的身份证、 户口薄(户籍证明)、直系亲属有效相关证明,代办人身 份证、户口薄;必须由接诊医师携带接诊记录,验证后方 可开具(严禁开具无上述条件的死亡医学证明)。 9、复印病历: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出院结算单;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书。 《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及补办流程 1、应由由新生儿母亲领取,领取时需携带新生儿父母的有效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若新生儿的父母不能亲自领取,代办人需携带上述材料外, 还需提供新生儿父母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本人的有 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若新生儿父母有一方空缺时,需复印住院病历一份留存。 4、若补办出生证明,应到妇幼三楼,并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 (原件)。 5、若补盖出生证明章,需出示户主、当事人、承办人的户口簿 及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父(母)单位(村委会)证明, 并加盖公章。认真查对出生证与户口簿的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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