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制作统 计数据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 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 众 可 在 “ 中 国 · 沧 州 ”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www.cangzho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 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 室联系(电话:0317-8698269;电子邮箱:cangzhou913@163.com; 邮编:061000)。 一、总体情况 2022 年,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优机制、强管理、新举 1 措,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 民群众对我市住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22 年,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门户网站为主地,主动公开信息 440 条,其中,工作动 态 16 条、公告公示 47 条、行政执法公示 163 条、保障性安居 工程 7 条、安全监督 100 条、“双随机一公开”7 条、政策法规 1 条。按时完成人大建议、 政协提案共计 65 件, 答复满意率 100%, 全部通过政协网站(政协提案专用网站)和沧州市政府信息公 开平台进行了公开。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门户网站为主平台,全力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丰富 公开内容,局网站开设机构设置、公告公示、工作动态、保障 性安居工程公示、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公示等 30 个专栏内容, 及时更新职能职责、行业政策、行政执法信息、公租房分配公 示等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信息,切实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信 息获取便捷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 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 75 件,全部依法按时办结,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 人任何费用。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 进一步规范了办理标准,完善“专人牵头负责、科室承办负责、 领导审核把关”工作机制,从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 2 答复、送达、归档等形成依申请公开全程完整的卷宗,严格按 照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便民、高效”原则,及时规范处 理群众的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4821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自然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人 商业 科研 企业 机构 社会 法律 公益 服务 组织 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0 2 0 0 2 1 7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8 1 0 0 2 0 11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1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三、本 不计其他情形) 年度办 理结果 (三)不 予公开 3 (四)无 法提供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 0 0 0 0 1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0 2 0 0 2 1 75 0 0 0 0 0 0 0 (五)不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予处理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六)其 他处理 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总计 0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8 1 0 0 复议后起诉 总计 9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信息公开质 量有待提高,重要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有待完善。针对以上存在问题,2022 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住建政务信息管理, 4 0 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确 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住建工作和民生关切, 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 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 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 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让百姓更便捷理解政策。 (三)进一步优化公开机制。继续完善和规范局门户网站 等平台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采编、发布、审核等管理制 度。严格按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动态栏目信息,办理回复网民 留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住建工作政务公开,提高发展 住建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