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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天虹输送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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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 50 台输送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衡水天虹皮带输送机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 8 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产 50 台输送机项目 衡水天虹皮带输送机制造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玉凤 刘玉凤 衡水市桃城区衡枣路 18 号 传 13313188958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 门 / 邮政 编码 053000 衡水市桃城区衡枣路 18 号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400 总投资 (万元) 真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5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 预期投产日 期 评价经费 (万元) 工程内容及规模: 5 C3599 其它专用设备制造 /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20% 一、建设项目由来 衡水天虹皮带输送机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衡枣路 18 号,2017 年 9 月 11 日填报了输送机配件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了备案,备案号: 20171311000300000004,项目于 2017 年 10 月 15 日投入生产运营,项目占地 8400 平方 米,建设生产车间一座,总建筑面积约 3200 平方米,生产设备为:机床 5 台,钻床 1 台,刨床 1 台,铣床 1 台,托管组装设备 3 个,锯床 3 台。现因市场需求扩大,为满足 实际生产需要,企业需进行技术改造,拟新增生产设备:气保焊 6 台,电焊机 1 台,气 割 2 个,砂轮机 3 台,切管机 1 台,铣槽机 1 台,牛头刨床 1 台,台钻 4 台,激光切割 1 台,龙门火焰切割 1 台,项目改建完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 50 台输送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9.1)的有关规定,本改建项 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改建项目属 于“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有 1 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属于“其他(仅组装 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衡水天虹皮带输送机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和调研的基 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 作。 二、现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地点、建设性质 (1)项目名称:输送机配件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衡水天虹皮带输送机制造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衡枣路 18 号,中心点坐标为:北纬 37°42'34.30",东经 115°42'30.56"。本项目北侧为闲置空地,西邻景和大街,隔路为橡 胶城 9 区住宅区;南邻无名小路,隔路为闲置空地;东侧为闲置空地。评价区域内无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周围较近的居民区:厂区西侧 147m 处的橡胶城 9 区住宅楼。 2、现有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 3200 平方米生产车间一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1 序 号 1 2 2 3 现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建设内容 主体 生产车间 工程 储运工程 生产车间一座,总建筑面积约 3200 平方米,机床 5 台,钻床 1 台,刨 床 1 台,铣床 1 台,托管组装设备 3 个,锯床 3 台。 本项目原辅料及产品储存均在生产车间内划分暂存区域 公用 工程 环保 工程 给水工程 项目无生产用水,职工生活用水由橡胶城集中供水 供电工程 供热工程 橡胶城供电公司 项目无生产用热单元 废水 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及绿化 噪声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金属下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 点统一处理;废含油棉纱、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厂区危 废间,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固废 3、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 5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0.5 万元。 2 4、项目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总定员 4 人,经培训合格后上岗。项目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时间 8 小时,夜 间不生产,年工作 300 天,合计全年工作 2400 小时。 5、主要设备 现有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2。 表2 现有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功率(KW) 设备型号 数量(台) 1 机床 11 C6280 1 2 机床 5.5 CD26140 1 3 机床 5.5 CA6150 1 4 机床 11 C6130 1 5 机床 5.5 C616 1 6 钻床 2.2 Z3050X16 1 7 铣床 5 X63 1 8 刨床 7.5 2HX-W1-6000C 1 9 掏管机 2.2 自制 1 10 组装机 2.2 自制 1 11 焊装机 2.2 自制 1 12 锯床 2.2 B4235 1 13 锯床 5 B4240 1 14 锯床 2.2 9B4028 1 14 合计 6、原辅材料消耗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3。 表3 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用量 1 钢板 500t/a 2 槽钢 250t/a 3 角铁 250t/a 4 钢管 200t/a 5 圆钢 350t/a 序号 名称 年用量 1 水 24m3/a 2 电 5 万 KWh/a 7、给排水 3 (1)给水 项目用水由橡胶城集中供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不需要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本项 目劳动定员 4 人,均为附近村里居民,厂区内不设有食堂和宿舍。参照《河北省用水定 额第 3 部分 : 生活用水》(DB13/T 1161.3-2016) ,生活用水为饮用、洗手等用水, 按 10 L/ 人•天计算,用水量约为 0.04m3/d(12m3/a)。水量平衡见图 1。 (2)排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需要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 水的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算,产生量为 0.032m3/d(9.6m3/a)生活污水水质简单, 直接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及绿化。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 0.008 新鲜水 0.04 职工生活 图1 0.032 泼洒抑尘及绿化 水平衡图(m3/d) 8、供电 拟建项目用电由橡胶城提供,能够满足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用电需求。 9、供热 拟建项目无用热单元,因此本项目无燃煤设施和燃煤量。 三、改建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50 台输送机项目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单位:衡水天虹皮带输送机制造有限公司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20%。 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衡枣路18号,中心点坐标为:北纬 37°42'34.30",东经115°42'30.56"。本项目北侧为闲置空地,西邻景和大街,隔路为橡胶 城9区住宅区;南邻无名小路,隔路为闲置空地;东侧为闲置空地。评价区域内无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周围较近的居民区:厂区西侧147m 处的橡胶城9区住宅楼。(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一、项目周边关系见附图二)。 6、生产规模:改建项目完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50台输送机。 7、建设内容:改建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车间进行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4 表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建设内容 备注 利用原有生产车间一座,总建筑面积约 3200 平方米,拟 主体 新增生产设备气保焊 6 台,电焊机 1 台,气割 2 个,砂 生产车间 依托现有 工程 轮机 3 台,切管机 1 台,铣槽机 1 台,牛头刨床 1 台, 台钻 4 台,激光切割 1 台,龙门火焰切割 1 台。 储运工程 原辅料及产品储存均在生产车间内划分暂存区域 依托现有 项目无生产用水,职工生活用水由橡胶城集中供水; 给水工程 依托现有 本项目无新增用水 公用 橡胶城供电公司 依托现有 工程 供电工程 供热工程 项目无生产用热单元;本项目无新增用热 依托现有 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火焰切割产生的粉尘、焊接产生 新增 1 根 废气 的焊接烟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 15m 排气筒排放 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 废水 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及绿化; 环保 本项目无新增排水 工程 / 噪声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金属下角料收集后外售、焊渣及废焊丝集中收集后外售; 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 新增焊渣及 固废 含油棉纱、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 废焊丝 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注:加粗字体为本次改建项目建设内容。 8、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5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11 现有数量 (台) 1 改建新增数 量(台) / CD26140 5.5 1 / 机床 CA6150 5.5 1 / 4 机床 C6130 11 1 / 5 机床 C616 5.5 1 / 6 钻床 Z3050X16 2.2 1 / 7 铣床 X63 5 1 / 8 刨床 2HX-W1-6000C 7.5 1 / 9 掏管机 自制 2.2 1 / 10 组装机 自制 2.2 1 / 11 焊装机 自制 2.2 1 / 12 砂轮机 S3S-T200 0.75 3 / 13 锯床 B4235 2.2 1 / 14 锯床 B4240 5 1 / 15 锯床 9B4028 2.2 1 /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功率(KW) 1 机床 C6280 2 机床 3 5 16 切管机 自制 2.2 / 1 17 铣槽机 自制 2.2 / 1 18 铣槽机 自制 2.2 / 1 19 牛头刨床 B650 5.5 / 1 20 台钻 Z4125B 0.75 / 4 21 气保焊 KE-350N / / 3 22 气保焊 NB-500 / / 3 23 电焊机 BS1-500 / / 1 24 气割 / / / 2 25 激光切割 E6025 6 / 1 26 龙门火焰切割 / / / 1 36 合计 9、原辅材料、能源消耗 本次改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见下表。 表6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用量 备注 1 钢板 500t/a 不变 2 槽钢 250t/a 不变 3 角铁 250t/a 不变 4 钢管 200t/a 不变 5 圆钢 350t/a 不变 6 电机 / 50 个/a 7 减速机 / 50 个/a 8 输送带 / 50 捆 9 焊丝 / 新增 3t/a 序号 名称 年用量 1 水 24m3/a 不变 2 电 6 万 KWh/a 新增 1 万 KWh/a 10、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次改建项目无新增用水及排水。 (2)供电 本次改建项目用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系统,新增用电量 1 万 kW·h/a,可满足项目 需求。 6 (3)供热 本次改建项目无生产用热。 12、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改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实行一班制,每班 8 小时,年工作 300 天,合计全 年工作 2400 小时。 四、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工艺及产品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令第 21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中淘汰类、限 制类,为允许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 版)》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建设项目;同时也不属于《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 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 年版)》(冀环管【2005】238 号)限制、禁止建设项目。综 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关要求。 另外,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 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 施方案》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 国家及地方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四、选址可行性分析 拟建项目选址于衡水市桃城区衡枣路 18 号,利用现有生产车间,项目用地为工业 用地,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因此,本项目的选 址可行。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原项概况如下: 1、现有工程生产工艺 项目外购原材料经车床、铣床等机加工形成所需形状工件。 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如下: N1、S1 N1、S1 车床加工 打孔 7 原材料 图例 G 废气 成品 N 噪声 S 固废 图2 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2、原有工程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 0.032m3/d,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及绿化。本项目产生的废水 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床、铣床等加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噪声源强为 70dB(A)~90dB(A)。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式,机械设备全部位于厂房 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设隔音间等措施降噪,通过以上措 施,项目东、北、南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项目西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4 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 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下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 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切削液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 期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对周围 环境产生影响。 3、现有工程以新带老存在的环境问题 (1)企业风机、电机所用电量预留专门的电表计量口,与生产设施分表计电,单 独计量环保设施用电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 (2)设立规范化的环境标识、采样口及规范化检测平台。 8 9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 性等): 1、地理位置 衡水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界于东经 115°10′-116°34′,北纬 37°03′-38°23′之间。 总面积 8815 平方公里。衡水发展起步较晚,到 1996 年才成为地级市,但发展势头强 劲,衡水位于环渤海经济圈、北京首都经济圈内,交通发达,东部与沧州市的东光县、 吴桥县和山东省德州市毗邻,西部与石家庄市的深泽县、辛集市接壤,南部与邢台市 的新河县、南宫市、清河县以及山东省武城县相连,北部同保定市的安国市、博野县、 蠡县和沧州市的肃宁县、献县、泊头市交界。市政府所在地桃城区北距首都北京 250 公里,西距省会石家庄 119 公里,区域内路网纵横交织,通达便捷。 该 项 目 位 于 河 北 省 衡 水 市 桃 城 区 衡 枣 路 18 号 , 中 心 点 坐 标 为 : 北 纬 37°42'34.30",东经 115°42'30.56"。本项目北侧为闲置空地,西邻景和大街,隔路为橡 胶城 9 区住宅区;南邻无名小路,隔路为闲置空地;东侧为闲置空地。评价区域内无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周围较近的居民区为厂区西 侧 147m 处的橡胶城 9 区住宅区。 2、地形地貌 衡水属于黑龙港流域,滏阳河冲积地形,地势平坦,海拔高度 12~30 米左右,地 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滏阳河以东在 1/8000~1/10000 之间,以西为 1/4000。境内 河流较多,由于河流泛滥和改道,沉积物交错分布,形成许多缓岗、微斜平地和低 洼地。地层为古漳河、黄河、滹沱河沉积物,岩层以轻亚粘土,亚粘土为主,局部 夹粉细砂层,第四系厚约 500m 左右。境内的衡水湖为华北平原上仅次于白洋淀的 自然洼淀,蓄水面积 75 平方公里,集水面积 120 平方公里,设计水位 21 米,最大 蓄水量 2 亿立方米,被誉为华北平原上的一颗明珠。 本项目地处河北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开阔,适合项目建设。 3、气候特征 衡水属大陆季风气候区,为温暖半干旱型。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冷暖干湿差异 较大。夏季受太平洋副高边缘的偏南气流影响,潮温闷热,降水集中,冬季受西北季 风影响,气候干冷,雨雪稀少,春季干旱少雨多风增温快,秋季多秋高气爽天气,有 10 时有连阴雨天气发生主要气候气象特征见表 7。 表7 序号 项 目 气候气象特征一览表 单位 数据 序号 项 单位 数据 1 年平均气温 ℃ 13.0 6 年日照时数 h 2557 2 极端最高气温 ℃ 43.3 7 无霜期 d 206 3 极端最低气温 ℃ -26.0 8 年平均风速 m/s 2.16 4 年均降雨量 mm 496 9 年最大风速 m/s 18.0 5 最大日降雨量 mm 282 10 年平均相对湿度 % 61 4、水文地质 衡水市属子牙河水系黑龙港流域,河北平原滏阳河堆积区,处于山前堆积平原 与冲积平原的交接地带。该区域属陆相地层,为第四系冲洪积,湖洪积,水文地质 可分为四个含水层组,自第四纪以来连续沉积,形成厚厚的松散堆积物质,结构复 杂。依据含水层水质,水力性质及开采现状分成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两大类。浅 部为咸水层体,深层为淡水。 (1)浅层地下水(第一含水组): 浅层地下水系指咸水底界以上浅水层及咸水层。全县范围内普遍分布咸水层,咸、 淡水界面由西部以细砂为主向东南渐变为粉砂为主。厚度 10-20 m,砂层呈透镜状, 直接受降雨入渗补给,单井单位涌水量 2-6 m3/h.m,部分地区在咸水顶板以上分布浅 层淡水,多呈条带状零星分布。 (2)深层地下水(分三个含水组): 第二含水组顶界为咸淡水界面,底界埋深 160 m,属承压水。含水层平面分布岩 性自西向东由粗变细,由厚变薄,西北部以中粗砂为主,厚度约 25-30 m;中部以细 砂为主,厚度约 20-30 m;东北部以粉砂为主,厚度小于 20 m。单井单位涌水量,西 部大,东部小,由 5-10 m3/h.m 到 2-6 m3/h.m。矿化度小于 1g/L,氟化物含量小于 1-1.2 mg/L。 第三含水组,底界埋深 350 m,属深层承压水。含水层岩性自西向东由粗变细, 由粗砂为主变为以中砂为主,再变以细砂为主。砂层总厚度大于 50 m,最厚 85 m。 砂层连续性较好,是本县的主要开采层。单井单位涌水量为 10-15 m3/h.m,最大约 20 m3/h.m。本组矿化度小于 1 g/L 的淡水。氟化物含量 0.6-1.28 mg/L,水温为 22-24℃。 第四含水组,底界埋深 450 m,属深层承压水类型。含水层岩性自西向东由粗变 细,依次由粗砂为主,变为以中砂为主,再变为以细砂为主,微胶结及半胶结。砂层 11 连续性较差。砂层厚度 20-40 m,单井单位涌水量为 2-8 m3/h.m。本组为矿化度小于 1 g/L 的淡水,氟化物含量 0.96-1.6 mg/L,水温为 28℃。 (3)目前区域内的第二、第三含水组是主要的开采对象,浅井主要集中在县中南部 的浅层淡水,项目厂址位于浅层淡水发育较差区,浅层地下水基本无利用价值。地下 水开采以深井为主,开采深度一般在 100-470 m。 5、生物多样性 该区域主要野生动物有野兔、青蛙、蛇、田鼠、麻雀、灰喜鹊、布谷鸟、猫头鹰、 刺猥、鹰等。野生植物主要有狗尾草、稗草、苋菜、车前子、苦菜、刺儿菜等,未发 现稀有生物及保护动物。该区域土壤肥沃,主要种植小麦、棉花、玉米等。生物多样 性较为单一。 12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衡水市市区下辖三区(桃城区、开发区及滨湖新区)2 镇 3 乡、354 个行政村, 总户数 11.85 万户,总人口 39.87 万,其中非农业人口 21.25 万人,农业人口 18.62 万 人。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高梁、谷子、豆类等,经济作物有花生、芝麻、棉花等。 市区工业生产发展迅速,己形成了以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化肥、酿造为主的骨 干企业。2012 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 640.25 亿元,农业总产值 115.2 亿元,地方财政收 入 40.4 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 11958 元,人均消费性支出 7300 元。市区总共有中学 32 所,小学 323 所,适龄儿童入学率可达到 99.8%。市内卫生医疗机构拥有医院、卫生 院 22 所,床位总数 1878 张,医护人员 1159 人。G106 国道、京九铁路、石德铁路纵 贯全境,交通十分便利。 桃城区是衡水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通讯、商贸、金融、科技、教育中心。 该区辖 3 个乡,1 个镇、4 个街道办事处。 桃城区坚持以特色求发展,以橡胶、化工、金属制品加工三大产业为重点,加快 特色乡镇建设,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色产业占城多工业的比重超过了 80%。 特别是以工程橡胶产业为重点,倾力打造全区第一产业、最具特色产业 桃城区为衡水市文教卫生中心,医疗条件良好,共有大型综合医院五所,中医院 一所。教育事业硕果纷呈,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质量日益提高。城区有大中专院 校 10 所,中学 19 所。其中,衡水中学为河北省重点中学。 桃城区交通便利,西临省会石家庄 120 公里,北达首都北京 280 公里,东北距天 津 230 公里,东至渤海湾黄骅港 180 公里。京九铁路、石德铁路在这里交汇,形成铁 路、公路交又黄金十字。衡水站为京九铁路京南第一大站,是石德线连接京广、京九、 京沪三条铁路大动脉的中心枢纽。106 国道纵贯市区,石黄、石青高速公路穿境而过, 公路、铁路交织成网、四通八达。 拟建项目厂址周围无国家级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3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 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大气环境 2018 年全年衡水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199 天,较 2017 年增加 33 天;空气质量综 合指数为 5.92,较 2017 年下降 18.4%;PM2.5 浓度 62 微克/立方米,较 2016 年同比下 降 19.5%。主要污染因子为 PM2.5 ,其他因子基本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2、地下水环境 拟建项目区域浅层地下水为淡咸水,矿化度约为 2 g/L,底界埋深 60-70 m;区域 主要开发利用对象为第二含水层以下的地下水,矿化度低,小于 1 g/L。根据近年监测 结果表明,深层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体标 准要求。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所在区域东侧、北侧、南侧声环境质 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 1 中 2 类区标准(昼间 60dB (A),夜间 50dB(A));所在区域西侧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表 1 中 4a 类区标准(昼间 70dB(A),夜间 55dB(A))。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目前属于城郊生态系统,系统内生物种类主要为各种绿化用树木和花草 及各种常见鸟类、昆虫等,无珍稀物种及被保护生物。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14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本次 分析工作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厂址周围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及地表水环境。各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如下: 表8 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 声环境 地下水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对象 位置 距离(m) 华兴世家 NW 170 橡胶城 9 区住宅区 W 147 南华新村 NW 560 石家庄村 SW 500 康家洼村 S 530 康辛庄村 SE 590 程家庄村 E 980 北仁街新村 NE 1000 衡水鑫东苑 NE 280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东厂界、北厂界、南厂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标准 西厂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 类标准 橡胶城 9 区住宅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 类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内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 15 评价适用标准 1、大气环境 根据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功能区,SO2、PM10、 NO2、PM2.5、TSP、O3、CO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 级标准。具体指标如下: 表9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控制标准 项目 取值时间 年平均 60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年平均 70 24 小时平均 150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年平均 35 24 小时平均 75 年平均 200 24 小时平均 300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 1 小时平均 200 24 小时平均 4000 SO2 PM10 NO2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PM2.5 TSP O3 浓度限值 CO 单位 μg/m3 μg/m3 μg/m3 μg/m3 μg/m3 μg/m3 μg/m3 2、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具体 指标如下: 表 10 类别 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控制标准(Ⅲ类) 因子 标准限值 单位 pH 6.5~8.5 无量纲 CODMn ≤3.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mg/L 总硬度 ≤450 mg/L 氨氮 ≤0.5 mg/L 标准来源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III 类标准 3、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西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16 类标准,其他三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具体指 标如下: 表 11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控制标准 项目 昼间 夜间 东厂界、北厂界、南厂界 ≤60dB(A) ≤50dB(A) 西厂界 ≤70dB(A) ≤55dB(A) 1、废气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即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为 120mg/m3,15 米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 3.5kg/h;无组织排放颗粒 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 控浓度限值。 表 12 污染物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废气排放标准 排气筒高度 标准值 排放速率 15m 120 mg/m3 3.5kg/h -- 1.0mg/m3 -- 颗粒物 标准来源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颗粒物排放标 准要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标 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 3、噪声 项目建成后噪声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噪声排放执行标准见表 13。 表 13 污染源 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标准限值 执行标准 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 东厂界、北厂界、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昼间 70dB(A) 夜间 55dB(A) 西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 运营期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7 (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生活垃圾处置参照《生活 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 根据《“十三五”期间全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要求“十 三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 行总量控制,结合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按照最大 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及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确定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为:COD、 NH3-N、SO2、NOx。 该项目无生产用热,未新增锅炉等燃煤供热设施,不会产生 SO2、NOx。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改建后无新增用水及排 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及绿化,生活污水不计入总 量,故不涉及废水污染物 COD 和氨氮排放,因此重点污染物 COD、NH3-N 的控制指标为 0。 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颗粒物,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火焰切割产生的粉尘、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 15 米排气筒 排放。 因此本次改建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值为:COD 0t/a,NH3-N 0t/a,SO2 0t/a,NOx 0t/a;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 2.88t/a。 颗粒物排放量=排气流量×时间×排放标准 =10000m3/h×2400h/a×120mg/m3÷109=2.88t/a 18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次改建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外购原材料经切割截断为合适的尺寸,后置于车床、铣床等机加工形成所需形状 工件,然后将机加工得到的工件进行打孔工序后组装成品(传动滚筒、改向滚筒、托 辊)。 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如下: N1、G1、S1 N1、S1 N1、S1 下料 车床加工 打孔 钢板、钢管 图例 G 废气 N 噪声 图3 组装 成品 S 固废 传动滚筒、改向滚筒、托辊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项目外购原材料经切割截断为合适的尺寸,后置于车床、铣床等机加工形成所需 形状工件,然后采用焊机将机加工得到的工件进行焊接,对部分工件表面进行简单的 手工打磨,打磨好后得到成品(头架、尾架、支架、上调心、下调心)。将生产的各 配件分装外售后到现场组装成为皮带输送机。 N1、G1、S1 N1、S1 G2、S2 下料 车床加工 焊接 槽钢 图例 G 废气 图4 N 噪声 打磨 成品 S 固废 头架、尾架、支架、上调心、下调心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传动滚筒、改向滚筒 托辊 头架、尾架、支架 分装外售 现场组装 上调心、下调心 电机、减速机、输送带 改建完成后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的切割粉尘、焊接烟尘、金属下脚料、焊渣及 19 废焊丝、职工生活垃圾、废含油棉纱、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其中激光切割和 火焰切割产生的粉尘、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密闭管道至布袋除 尘器处理后经 15 米排气筒排放;金属下脚料、焊渣及废焊丝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 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含油棉纱、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 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表 14 污染物 生产工艺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物 排放 特征 污染物治理措施 激光切割 粉尘 火焰切割 粉尘 G2 焊接 焊接烟尘 间断 废水 W1 职工 生活污水 间断 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 厂区内泼洒抑尘及绿化 噪声 N1 机床、铣床等机 加工设备 噪声 间断 设置减振基础、车间内布置 S1 机加工 金属下脚料 间断 收集后外售 S2 设备维护保养 废含油棉纱、废 切削液、 废机油、 废油桶 间断 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送至 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S3 焊接 焊渣及废焊丝 间断 收集后外售 S4 职工生活 职工生活垃圾 间断 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 点统一处理 废气 G1 固废 间断 集气罩+布袋式除尘器+15m 排 气筒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 利用原有生产车间进行生产,没有施工期。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本次改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火焰 切割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 (2)废水:项目无生产污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床、铣床等机加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 声源强为 75dB(A)~95dB(A)。 (4)固废: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产生的金属下角料、焊渣及废焊 丝、职工生活垃圾、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含油棉纱、废切削液、废机油和废油桶。 20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大 气 污 染 物 激光切割 颗粒物 3.96mg/m3,0.095t/a 0.038mg/m3, 0.0009 t/a 火焰切割 颗粒物 8.9mg/m3,0.2136t/a 0.085mg/m3, 0.00203 t/a 焊接工序 颗粒物 1.0mg/m3,0.024t/a 0.0095mg/m3, 0.00023 t/a 水 污 染 物 生活污水 机加工 固 体 废 物 金属下脚料 废含油棉纱、废 设备维护保养 切削液、废机油、 废油桶 焊接 焊渣及废焊丝 10t/a 收集后外售 0.05t/a 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 期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 处理 0.03t/a 收集后外售 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 地点统一处理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床、铣床等机加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 75dB(A)~95dB(A)。各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内;设备配套 的动力装置安装消声器、设置隔声间、设置基础减振设施。 职工生活 噪 声 生活污水水质简单, 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 COD、BOD、SS、 直接用于厂区内泼 接用于厂区内泼洒抑 氨氮 洒抑尘及绿化 尘及绿化 0.6t/a 职工生活垃圾 其 他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项目建设区域为工业用地,不属于敏感或脆弱生态系统。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 响主要为项目建成后运营期所引起的区域内土地利用格局和地表土壤使用现状的改变。 要求工程建成后,加强项目区内的绿化工作,以利于生态系统恢复。项目运营过程产 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后,不会对当地动植物的生长、局部小气候、水 土保持造成影响,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21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原有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因此不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1 源强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火焰切割产生的粉尘、焊 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 (1)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并类比同行业,激光切割废气产生的源强为 39.6g/h(颗粒 物),项目年工作时间 2400h,则颗粒物年产生量为 0.095t/a,排放速率为 0.0396kg/h, 排放浓度为 3.96mg/m³,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至 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进行排放, 粉尘收集效率可达 95%以上 (按 95% 计算),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处理效率可达 99%以上(按 99%计),根据企业提供资 料,风机风量为 10000 m³/h,则本项目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 粉尘的排放量为 0.0009t/a,排放速率为 0.00038kg/h,排放浓度为 0.038mg/ m³。 未捕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 0.00475t/a,排放速率为 0.002kg/h,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要求。 (2)火焰切割产生的粉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并类比同行业,火焰切割废气产生的源强为 89g/h(颗粒 物),项目年工作时间 2400h,则颗粒物年产生量为 0.2136t/a,排放速率为 0.089kg/h, 排放浓度为 8.9 mg/m³,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至布 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进行排放,粉尘收集效率可达 95%以上(按 95% 计算),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处理效率可达 99%以上(按 99%计),根据企业提供资 料,风机风量为 10000 m³/h,则本项目火焰切割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 粉尘的排放量为 0.00203t/a,排放速率为 0.00085kg/h,排放浓度为 0.085mg/ m³。 未捕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107t/a,排放速率为0.0045kg/h,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 22 求。 (3)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 该项目焊接使用焊丝,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焊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 料,估算使用量为 3t/a,项目年工作时间 2400h,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手册》发尘 量,焊烟产生量约为 8.0g/kg 焊丝,则该项目焊烟产生量为 0.024t/a,焊烟排放速率为 0.01kg/h,排放浓度为 1.0mg/m³,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 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进行排放,焊烟收集效率可达 95%以 上(按 95%计算),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处理效率可达 99%以上(按 99%计),根据 企业提供资料,风机风量为 10000 m³/h,则本项目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 烟尘的排放量为 0.00023t/a,排放速率为 0.000095kg/h,排放浓度为 0.0095mg/ m³。 未捕集的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 0.0012t/a,排放速率为 0.0005kg/h,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要求。 1.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 5.3 节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 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 A 推荐模 型中的 AERSCREEN 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进行分级。 ①Pmax 及 D10%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的计 算公式: 公式(1)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②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23 表 15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③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评价标准和来源见下表。 表 16 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功能区 取值时间 标准值 (μg/m³) 标准来源 PM10 二类限区 日均 15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污染源参数 主要废气污染源排放参数见下表: 表 17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排气 (o) 筒底 污染源 部海 名称 高度 经度 纬度 拔高 (m) 度(m) 颗粒物 115.71446 37.710219 22.0 9 表 18 污染 源名 称 矩形 面源 排气筒参数 内径 (m) 温度 (℃) 流速 (m/s) 0.4 20.0 22.12 15.0 污染物名 排放速 称 率 PM10 单位 0.00133 kg/h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 坐标 X Y 115.71446 9 37.710219 海拔 高度 /m 矩形面源 长度 宽度 有效 高度 22.0 40.0 80.0 10.0 表 19 估算模型参数表 污染物 排放 速率 单位 PM10 0.007 kg/h (3)项目参数 估算模式所用参数见表。 参数 城市/农村选项 取值 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最高环境温度/ ℃ 43.3℃ 最低环境温度/ ℃ -26.0℃ 24 土地利用类型 农田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 考虑地形 是否考虑地形 □是 ■否 □是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 m 考虑岸线熏烟 岸线距离/ km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岸线方向/ ° (4)评级工作等级确定 本项目所有污染源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 Pmax 和 D10%预测结果如下: 表 20 Pmax 和 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 (μg/m3) Cmax (μg/m3) Pmax (%) D10% (m) 矩形面源 PM10 450.0 1.0 0.0 /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 Pmax 最大值出现为抛丸机排放的 PM10,Pmax 值为 0.0%, Cmax 为 1.0ug/m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 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不许设置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6)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污染物排放源 所在生产单元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 小距离。本次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以颗粒物为预测因子。 各污染物的影响因子见下表。 表 21 污染物名 称 颗粒物 备注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一览表 Cm Qc 污染物排 放速率(kg/h) (mg/m³) 0.0013 1.0 参数 A 参数 B 参数 C 参数 D 卫生防护 距离(m) 470 0.021 1.85 0.84 50 本区年平均风速 2.16m/s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取值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 100m 以内时,级差为 50m;超过 100m,但小于或等于 1000m 时级差为 100m,计算的 L 值在两级之间时,取偏宽的一 级。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 Qc/Cm 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 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 25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级差的原则,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 100m;项目涉及颗粒物一种 污染物,因此项目与周围居民区应有 50m 卫生防护距离。距项目最近敏感点厂区西侧 147m 处的橡胶城 9 区住宅楼,敏感点在卫生防护距离以外,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项目污染物排放对敏感点的影响极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 0.032m3/d,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及绿化。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 中对建设项目 的分类,本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不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综合上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 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床、铣床等加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 声,噪声源强为 70dB(A)~90dB(A)。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式,机械设备全部位于 厂房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设隔音间等措施降噪,可衰 减 20~25dB(A)。通过类比,本项目所涉及的产噪设备声源源强如下表所示: 表 22 项目主要噪声源及源强表 5 单个噪声源强 dB(A) 75 降噪后源强 dB(A) 55 钻床 1 75 55 3 铣床 1 70 50 4 刨床 1 75 55 5 掏管机 1 75 55 6 组装机 1 75 55 7 焊装机 1 80 60 8 砂轮机 3 90 70 9 锯床 3 75 55 10 切管机 1 75 55 11 铣槽机 2 75 55 12 牛头刨床 1 75 55 13 台钻 4 75 55 14 气保焊 6 80 60 15 电焊机 1 80 60 序号 主要噪声源 设备台数 1 机床 2 26 噪声防治措施 低噪设备+基础 减震+厂房隔声 16 气割 2 80 60 17 激光切割 1 80 60 18 龙门火焰切割 1 80 6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 取导则上推荐模式。 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 N L pe  10lg( 100.1LPI ) i 1 式中: L pe ——叠加后总声级,dB(A); L pi —— i 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 N ——室内声源总数。 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各噪声源点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压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 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 计算预测点的声级: LP (r )  LP (ro )  ( Adiv  Abar  Aatm  Agr  Aexc) 式中: L p (r ) ——距声源 r 处的 A 声级,dB(A); L p (ro ) ——参考位置 ro 处的 A 声级,dB(A); Adiv ——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 A 声级衰减量,dB(A), Adiv  20lg(r / ro ) ; Abar ——遮挡物引起的 A 声级衰减量,dB(A); 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 A 声级衰减量,dB(A); Agr ——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dB(A); Aexc——附加 A 声级衰减量,dB(A), Aexc  5lg(r  ro ) ; 表 23 噪声预测结果 执行标准 dB(A) 预测点位 最大贡献值 dB(A) 东厂界 37.05 60 南厂界 46.59 60 西厂界 37.80 70 北厂界 44.65 60 橡胶城 9 区住宅楼 32.61 55 昼间 根据以上噪声预测结果,建设单位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震,厂房隔 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后,企业昼间厂界贡献值、最近的敏感点西侧橡胶城 9 区住 宅楼处全部达标,夜 间不生 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 准》 27 (GB12348-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下角料、焊渣及废焊丝、职工生活垃圾、废含油棉纱、 废机油、废切削液。金属下角料、焊渣及废焊丝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 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含油棉纱、废机油、废切削液暂存于厂区危废间, 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1 一般固废 机加工产生的金属下角料总量约为10t/a,集中收集后外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 及废焊丝,产生量为0.03t/a,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按每人产生量0.15 t/a,其 产生量为0.6t/a,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4.2 危险废物 (1)危险废物判定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对建设项目产 生的物质(除目标产物,即:产品、副产品外),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 别属于固体废物并且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 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等进行属性判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油 棉纱、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 (2)危险废物产生量核定 本项目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含油棉纱、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合计产生 量为 0.05t/a,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各项固体废物均得 到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 单(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中的相关要求建设。 ①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设施内 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 ②危废间地面和裙脚进行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厚黏土层,然后上铺 2mm厚高密 28 度聚乙烯及土工布防护层,随后铺设 20cm厚的防渗混凝土层,最后涂刷 1.25mm环氧 地坪漆,保证渗透系数小于 1×10-10cm/s,并设置泄露液的收集装置,避免泄漏对地下 水产生污染影响,同时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采用专用的容器存放。 ③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 存区之间宜设置挡墙间隔,并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 ④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 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危险废物贮 存管理需要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 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说明: 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规格颜色 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 40cm 颜色:背景为黄色, 图形为黑色 2、警告标志外檐 2.5cm 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建有围墙 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 100CM 时;部分危险废物利用、 处置场所。 图5 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图 说明: 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寸:40×40cm;底色:醒目的橘黄色;字体:黑 体字;字体颜色:黑色。 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 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或建有围 墙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 100CM 时。 图6 危险废物标签图(用于室外悬挂标签) 说明: 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寸:20×20cm;底色:醒目的橘黄色;字体:黑 体字;字体颜色:黑色。 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 3、材料为印刷品。 4、使用于: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 物标签 图 7 危险废物标签图(粘贴于危险废物存储器上) 29 5、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 根据关于实施排污单位规范化排污口整治工作的要求,各噪声、固废等排放口需 要进行规范化。 (1)污染源排放口要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日常监督管理的原 则,严格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进行。 (2)污染源排放口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污染物强制性排放标准的要求,设置 排放口标志牌。 (3)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产过程中需排放的污染物为噪声、固废,各排 放口设置标志牌如下: 表 24 排放口标志牌示例 排放口名称 编号示例 噪声源 ZS-01 废气 FQ-01 一般固废堆放场所 GF-01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 -- 图形标志 6、地面规范化 生产车间内机床、刨床等生产设备的摆放处以及金属下脚料的存放处地面应进行 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然后上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及土工布防护层, 随后铺设20cm厚的防渗混凝土层,最后涂刷1.25mm环氧地坪漆,保证渗透系数小于 1×10-10cm/s。 30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大 气 污 染 物 激光切割 颗粒物 火焰切割 颗粒物 焊接工序 颗粒物 生活污水 COD、BOD、 SS、氨氮 生活污水水质简单, 直接用于厂区内泼 洒抑尘及绿化 机加工 金属下脚料 收集后外售 水 污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准》(GB16297-1996)表 2 处理+15m 高排气筒 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 排放 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含油棉纱、废 暂存于厂区危废间, 设备维护保养 机油、废切削液、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 废油桶 进行处理 焊接工序 焊渣及废焊丝 收集后外售 职工生活 职工生活垃圾 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 定地点统一处理 / 全部妥善处理或处置 噪 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 70dB(A)~90dB(A)。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式,机械设备全部位于厂房内,通 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设隔音间等措施降噪,可衰减 20~25dB(A)。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要求。 其 它 无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健全管理体制,建成后加强有关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及生态意识教育; 2、加强对污染物的处理,确保“三废”达标排放,避免土壤质量、大气、水环境的恶 化,合理利用土地,控制各种导致土地资源退化的用地方式。 31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 50 台输送机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衡水天虹皮带输送机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衡枣路 18 号,中心点坐标为:北 纬 37°42'34.30",东经 115°42'30.56"。本项目北侧为闲置空地,西邻景和大街,隔路 为橡胶城 9 区住宅区;南邻无名小路,隔路为闲置空地;东侧为闲置空地。评价区域 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周围较近的居民区:厂 区西侧 147m 处的橡胶城 9 区住宅楼。 项目投资:总投资 2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 万元,占总投资 20%。 劳动定员: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总定员 4 人,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时间 8 小 时,年工作 300 天,合计全年工作 2400 小时。 2、建设内容 项目利用原有 3200 平方米生产车间一座,拟新增生产设备:气保焊 6 台,电焊 机 1 台,气割 2 个,砂轮机 3 台,切管机 1 台,铣槽机 1 台,牛头刨床 1 台,台钻 4 台,激光切割 1 台,龙门火焰切割 1 台,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 50 台输送机。 3、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结论 项目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工艺及产品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 21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中淘汰类、 限制类,为允许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建设项目;同时也不属于《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 制、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 年版)》(冀环管【2005】238 号)限制、禁止建设项 目。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关要求。 另外,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 17 号)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 39 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的“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因此项目 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管理相关要求。 4、选址可行性结论 拟建项目选址于衡水市桃城区衡枣路 18 号,利用现有生产车间,项目用地为工 业用地,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因此,本项目 的选址可行。 5、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火焰切割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 焊接烟尘。 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 排放,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火焰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 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经预测,项目周界外 浓度最高点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本项目大气环 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032m3/d, 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及绿化,无外排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 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 中对建设项 目的分类,本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不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39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床、铣床等加工设备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 70dB (A)~90dB(A)。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式,机械设备全部位于车间厂房内,通过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设隔音间等措施降噪,可衰减 20~25dB(A)。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东、北、南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项目西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4 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④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下角料、焊渣及废焊丝,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 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切削液 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 响。 6、卫生防护距离 经计算,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50m。距项目最近敏感点厂区西侧 147m 处 的橡胶城 9 区住宅区,敏感点在卫生防护距离以外,现状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 议相关部门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用地进行规划控制,禁止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 建设居住、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 7、总量控制指标 本次改建项目建成后全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 SO2:0t/a;NOx:0t/a;COD:0t/a;NH3-N:0t/a;颗粒物:2.88t/a。 8、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 达标排放,在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 显的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生产期间设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各环节原材料用 量和用水量,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2、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 39 3、加强厂址周围及道路两旁的绿化工作,提高绿化率,既保护了生态又美化了 环境。 4、生产车间设置吸尘器进行地面清理。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 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运营期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 25。 表 25 废物 类型 大气 污染物 水污染 物 污染环节 污染物 激光切割 颗粒物 火焰切割 颗粒物 焊接工序 颗粒物 生活污水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固体废 物 噪声 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 废机油、废切削 期送至有资质单位进 液 行处理 焊渣及废焊丝 收集后外售 职工生活 职工生活垃圾 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 定地点统一处理 生产设备 / 环保投资 (万元) 验收标准 3.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和无组 织排放限值要求 / / -- 全部妥善处理或处置 / 收集后外售 焊接工序 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总计 集气罩+1 台布袋除尘 器+1 根 15m 高排气 筒排放 水质简单,直接用于 COD、BOD、 厂区内泼洒抑尘及绿 SS、氨氮 化 金属下脚料 机加工 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1.5 等效A声级 (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距项目最近敏感点厂区南侧147m 处的 橡胶城9区住宅区,敏感点在卫生防护距离以外,现状满足防护距离要 求。建议相关部门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用地进行规划控制,禁止在 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建设居住、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 / / 5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 础减振,安装消声器、 设隔音间 注:所有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采取分表计电方式。 39 预审意见: 公 经办人: 年 章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经办人: 年 月 章 日 审批意见: 公 经办人: 年 章 月 日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 1 营业执照 附件 2 土地证 附件 3 规划选址意见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 3 项目厂区四至图 附图 4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 5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2 项 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环境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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