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行政权力事项总表.xlsx
附件2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单位:(公章) 序号 类 别 主要领导签字: 项 目 名 称 及 数 量 一 行政处罚 共76项 1 行政处罚 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处罚 2 行政处罚 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排放污染物的处罚 3 行政处罚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未重新报批、未经批准或者未经 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4 行政处罚 对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行政处罚 5 行政处罚 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 擅自投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6 行政处罚 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处罚 7 行政处罚 违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处罚 8 行政处罚 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通过逃避监管 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 9 行政处罚 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建设的处罚 10 行政处罚 对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素,或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其他 地方使用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处罚 11 行政处罚 违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的处罚 12 行政处罚 违法设立排污口的处罚 13 行政处罚 违反畜禽养殖规定的处罚 14 行政处罚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许可证规定的处罚 15 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 解散时未遵守相关规定的处罚 16 行政处罚 违反核废物处置规定的处罚 17 行政处罚 违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定的处罚 18 行政处罚 对具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19 行政处罚 对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素,或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其他 地方使用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对于生产射线性同位素的单位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 的未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编码规则;对生产 的放射源进行统一编的;未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放射 源编码清单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出厂或者销 售未列入产品台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的处罚 21 行政处罚 对于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 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 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生产、销售、使 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 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处罚 22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的处罚 23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或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 文件的处罚的处罚 24 行政处罚 医疗废物处置不当的处罚 25 行政处罚 违法在禁燃区内改建、扩建的处罚 26 行政处罚 违法规定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 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的处罚 27 行政处罚 违反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处罚 28 行政处罚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处罚 29 行政处罚 对违反在线监测及数据规定的行政处罚 30 行政处罚 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 规定进行封场的处罚 31 行政处罚 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处罚 32 行政处罚 对伪造机动车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处罚 33 行政处罚 对于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 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处罚 34 行政处罚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处罚 35 行政处罚 36 行政处罚 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处 罚 违反建筑施工噪声规定的处罚 37 行政处罚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处罚 38 行政处罚 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规定的处罚 20 对于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 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 的放射性标志的,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 素失踪实验的处罚 39 行政处罚 40 行政处罚 41 行政处罚 42 行政处罚 对于擅自改变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批准的电磁辐射设备的功 率的处罚 43 行政处罚 对于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企业,未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的处罚 吊销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证的处 罚 对于未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 源的;销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未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 将其贮存的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或送交有关单位的处罚 对于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 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未在名单公布 后一个月内,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的处罚 对于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 护专项资金的处罚 44 行政处罚 45 行政处罚 46 行政处罚 违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的处罚 47 行政处罚 对于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未妥善处理或处置处罚 48 行政处罚 未建立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的处罚 49 行政处罚 擅自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处罚 50 行政处罚 违反水污染事故应急规定的处罚 51 行政处罚 违反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定的处罚 52 行政处罚 按日连续处罚规定 53 行政处罚 违反擅自转移处置、贮存固体废物的处罚 54 行政处罚 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处罚 55 行政处罚 无消耗臭氧层物质配额许可证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56 行政处罚 不正常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配额许可证的处罚 57 行政处罚 违规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处罚 58 行政处罚 违反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等规定的处罚 59 行政处罚 违反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固体废物贮 存、处置单位管理规定的处罚 60 行政处罚 违反环境监测规定的处罚 61 行政处罚 稽查环保部门处罚权 62 行政处罚 未经核准擅自出口危险废物的处罚 63 行政处罚 违反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规定的处罚 64 行政处罚 违反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规定的处罚 65 行政处罚 违反山西省环境保护规定的处罚 66 行政处罚 对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行为的处罚 67 行政处罚 对违反挥发性气态污染物污染防治规定的处罚 68 行政处罚 违反干洗和机动车维修污染防治规定的处罚 69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的处罚 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 、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行为 的处罚 对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行为的 处罚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未按照有 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或者发 现异常情况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70 行政处罚 71 行政处罚 72 行政处罚 73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开展突发环境应急规定的处罚 74 行政处罚 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处罚 75 行政处罚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 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处罚 76 行政处罚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处罚 二 行政强制 共12项 1 行政强制 强制拆除设置在饮用水源的排污口 2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3 行政强制 水污染代治理 4 行政强制 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5 行政强制 危险废物代处置 6 行政强制 指定有污染治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治污代履行 7 行政强制 责令污染单位排除妨碍、恢复环境原状(责令限期拆除、排 除危害 8 行政强制 行政拘留 9 行政强制 拆除燃煤供热锅炉 10 行政强制 发生辐射事故或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采取的临时 控制 11 行政强制 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12 行政强制 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或私设暗管的强制拆除 三 其他权力 共21项 1 其他权力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 2 其他权力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 3 其他权力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4 其他权力 对辖区内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5 其他权力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 6 其他权力 对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 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 、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 7 其他权力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调解 8 其他权力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9 其他权力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计划备案 10 其他权力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备案 11 其他权力 恢复后的场地检测报告备案 12 其他权力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13 其他权力 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从事产生噪声活动审批 14 其他权力 对于建设项目是否按照敏感区进行管理进行确认 15 其他权力 对辐射事故定性定级 16 其他权力 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审核 17 其他权力 环保专项资金验收 18 其他权力 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 19 其他权力 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 20 其他权力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21 其他权力 排污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