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规划委员会关于《条山大街新区B-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docx
平陆县规划委员会 关于《条山大街新区 B-1 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改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 实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条山大街新区 B-1 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 报告》已编制完成,并经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平陆县规划委 员会会议纪要〔2022〕第 1 号)。按照法定程序,现将《条山 大街新区 B-1 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进行批前公 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30 个工作日)。 二、公示地点 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plcjghg@126.com;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平陆县规划局,邮编:044300; (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 — 1 — 视为无意见; (四)咨询电话:0359-3522113。 四、公示内容 (一)修改范围 条山大街新区 B-1 街坊位于平陆县城西南侧,条山大街、 209 国道、规划三路、规划十三路所围合区域,街坊总用地面 积约 12.16 公顷。本次拟将 B-1-25 地块(用地面积约 0.80 公 顷)、B-1-26 地块(用地面积约 0.16 公顷)、B-1-27 地块 (用地面积约 1.15 公顷)、B-1-28 地块(用地面积约 0.86 公 顷)、B-1-30 地块(用地面积约 6.03 公顷)重新调整修改。 (二)修改内容 (1)用地布局的调整 将原控规 B-1-25 地块 2622㎡商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将原控规 B-1-30 地块 288㎡二类住宅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将 B-1-27 地块 504㎡零售商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均归入 B-1-26 地块,调整后用地面积 4988㎡。 将原控规 B-1-30 地块中 1550㎡二类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业 用地,与原控规 B-1-30 地块中的 8319㎡二类住宅用地及调整后 的 B-1-25 地块 5341㎡商业用地合并,归入 B-1-25 地块,用地 — 2 — 性质为混合用地(居住、商业用地),调整后 15210㎡(其中: 商业用地面积 6891㎡,居住用地面积 8319㎡)。 (2)控制指标的调整 容积率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及已出具 的用地条件,将用地布局调整后的 B-1-25 地块居住用地由原 控规容积率≤2.0 调整为≤2.9,商业地块由原控规容积率≤2.0 调整为≤3.0。 为保证控规修改后,街坊内商业和居住的建筑容量不增加, 拟将 B-1-27 地块和 B-1-28 地块由原控规容积率≤1.5 均调整 为≤1.2;将 B-1-30 地块由原控规容积率≤2.0 调整为≤1.9。 建筑密度 根据出具的规划条件,将用地布局调整后的 B-1-25 地块居 住用地由原控规的≤25%调整为 30%≤BD≤35%,商业用地由原 控规的≤30%调整为 30%≤BD≤35%。 绿地率 将用地布局调整后的 B-1-25 地块居住用地绿地率由原控 规的≥38%调整为≥30%,B-1-25 地块商业用地绿地率不做调整 仍为≥30%。 — 3 — 高度控制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中居住街 坊用地与控制指标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2021 年 12 月 1 日专家 评审通过的《条山大街新区 B-1 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 报告》,将用地布局调整后的 B-1-25 地块建筑高度由原控规 中的商业用地≤60m,二类住宅用地≤26m 统一调整为≤80m。 (三)《条山大街新区 B-1 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 报告》图则 2022 年 1 月 5 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