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1年).pdf
附件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1 年)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一、档案(共 13 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档案服 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 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丢失属于国 对档案服务 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家所有的档案”的监管,受理投 市 档 案 局 , 各 县 企业在服务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市、区)档案局 1 330275012000 过程中丢失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全部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档案服务企业在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龙港市除外,下 国有档案的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同) 行政处罚 服务过程中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 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 档案主管部门。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单位在 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 利用档案馆档案过程中丢失属于 对单位在利 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监管,受理 用档案馆档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市 档 案 局 , 各 县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2 330275011000 案过程中丢 全部 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档案服务企 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 (市、区)档案局 失国有档案 业在服务过程中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的行政处罚 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 馈档案主管部门。 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 — 3 — 序号 3 4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个人在 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 利用档案馆档案过程中丢失属于 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个人在利 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监管,受理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用档案馆档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市档案局,各县 330275016000 案过程中丢 全部 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档案服务企 (市、区)档案局 失国有档案 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 业在服务过程中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 的行政处罚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 馈档案主管部门。 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档案服 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 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擅自提供、 对档案服务 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 企业在服务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的档案”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过程中擅自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市 档 案 局 , 各 县 330275014000 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全部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市、区)档案局 复制、公布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档案服务企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国有档案的 业在服务过程中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行政处罚 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档案主 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 管部门。 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 — 4 — 序号 5 6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单位在 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 对单位在利 利用档案馆档案过程中擅自提 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用档案馆档 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案过程中擅 所有的档案”的监管,受理投诉、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 自提供、抄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市 档 案 局 , 各 县 330275018000 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全部 录、复制、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市、区)档案局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档案服务企 公布国有档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业在服务过程中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 案的行政处 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罚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档案主 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 管部门。 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个人在 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 对个人在利 利用档案馆档案过程中擅自提 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用档案馆档 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案过程中擅 所有的档案”的监管,受理投诉、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 自提供、抄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市 档 案 局 , 各 县 330275015000 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全部 录、复制、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市、区)档案局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档案服务企 公布国有档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业在服务过程中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 案的行政处 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罚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档案主 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 管部门。 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 — 5 — 序号 7 8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 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单位买 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卖或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 部分(征 案”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单位买卖 购所出卖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或非法转让 家所有的档案的。 市档案局,各县 330275017000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单位或者个 或赠送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国有档案的 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 (市、区)档案局 档案除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 外)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档案主管部 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门。 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的罚款;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 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个人买 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卖或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 部分(征 案”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个人买卖 购所出卖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或非法转让 家所有的档案的。 市档案局,各县 330275022000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单位或者个 或赠送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国有档案的 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 (市、区)档案局 档案除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 外)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档案主管部 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门。 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的罚款;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 6 — 序号 9 10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档案服 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 对档案服务 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篡改、损毁、 企业在服务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伪造、擅自销毁档案”的监管, 过程中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 市档案局,各县 330275023000 改、损毁、 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全部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市、区)档案局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档案服务企 伪造、擅自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销毁档案的 业在服务过程中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 行政处罚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 果反馈档案主管部门。 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 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单位在 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单位在利 利用档案馆档案过程中篡改、损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用档案馆档 毁、伪造、擅自销毁档案”的监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 案过程中篡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市档案局,各县 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330275020000 改、损毁、 全部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利用档案馆 (市、区)档案局 伪造、擅自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的档案,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销毁档案的 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理结果反馈档案主管部门。 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的罚款。 — 7 — 序号 11 12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个人在 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 对个人在利 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利用档案馆档案过程中篡改、损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用档案馆档 毁、伪造、擅自销毁档案”的监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 案过程中篡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市档案局,各县 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330275013000 改、损毁、 全部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利用档案馆 (市、区)档案局 伪造或擅自 的档案,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销毁档案的 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理结果反馈档案主管部门。 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 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单位向 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外国人或外国组织出卖、赠送档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对单位向外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 部分(征 案”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国人或外国 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购所出卖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档案局,各县 330275021000 组织出卖、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单位或者个 或赠送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市、区)档案局 赠送档案的 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 档案除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 外)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档案主管部 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门。 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的罚款;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 8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 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 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个人向 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外国人或外国组织出卖、赠送档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对个人向外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 部分(征 案”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国人或外国 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购所出卖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档案局,各县 13 330275019000 组织出卖、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单位或者个 或赠送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市、区)档案局 赠送档案的 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 档案除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 外)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档案主管部 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门。 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的罚款;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二、发展改革(共 7 项) 对实行核准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机关负责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管 理 的 项 条例》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 第十八条第一款 实行核准管理 目,企业未 依规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未 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 依规办理核 按核准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 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 准手续开工 等进行建设”的监管,受理投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 1 330204002001 建设或未按 全部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会,各县(市、区) 行建设的,由核准机关责令停止建设 核准的建设 或者责令停产,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发展和改革局 地点、规模、额 1‰以上 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内容等进行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建设的行政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企业投 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处罚 资项目核准机关。 — 9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对实行核准 条例》 管理的项 第十八条第二款 以欺骗、贿赂等 目,企业以 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 欺骗、贿赂 330204002002 开工建设的,由核准机关撤销核准文 等不正当手 件,处项目总投资额 1‰以上 5‰以下 段取得项目 的罚款;已经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 核准文件的 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行政处罚 究刑事责任。 全部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机关负责 “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以 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 目核准文件”的监管,受理投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会,各县(市、区)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发展和改革局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企业投 资项目核准机关。 3 对实行备案 管理的项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目,企业未 条例》 依规将项目 第十九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 信息或已备 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项目信 案项目的信 330204002003 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 全部 息变更情况 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 告知备案机 假信息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关,或向备 逾期不改正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 案机关提供 以下的罚款。 虚假信息的 行政处罚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负责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 依规将项目信息或已备案项目信 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向 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监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会,各县(市、区)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 发展和改革局 改正,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 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机关。 — 10 — 序号 4 5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条例》 投资主管部门负责 “企业投资 第二十条 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 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 对企业投资 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建设产业政 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 或者责令停产并恢复原状,对企业处 330204002004 策禁止投资 全部 会,各县(市、区) 项目总投资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 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建设项目的 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发展和改革局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 行政处罚 接责任人员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 反馈投资主管部门。 给予处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 1.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 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 力设备和技术”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 对电力建设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规定,电力建设项目不符合电力发展 项目使用国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规划、产业政策的,由电力管理部门 家明令淘汰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330204007000 责令停止建设。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 全部 会,各县(市、区) 电力管理部门。 的电力设备 定,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发展和改革局 和技术的行 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由电力管理部 巡查中发现“电力建设项目使用 政处罚 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 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 的电力设备,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术”的,将相关情况告知电力管 理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电 力管理部门。 — 11 — 序号 6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对危害发电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设施、变电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 330204009000 设施和电力 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 线路设施的 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 行政处罚 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 12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危害 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 设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将相关证 据材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 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 会,各县(市、区) 结果反馈电力管理部门。 发展和改革局 2.综 合行政 执 法部门 在日 常巡查中发现“危害发电设施、 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电力管理部门;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电力管理 部门。 序号 7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 对电网设施 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所有人或管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 理人未按规 第二款规定,电网设施所有人或者管 330204008000 定设立电网 理人未按照规定设立电网设施安全警 设施安全警 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 示标志的行 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政处罚 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下罚款。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电网 设施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规定设 立电网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监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 限期改正,并将相关证据材料、 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会,各县(市、区) 发展改革部门。 发展和改革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电网设施所有人或 管理人未按规定设立电网设施安 全警示标志”的,将相关情况告 知发展改革部门;认为需要立案 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发展改革部门。 — 13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三、经信(共 3 项) 1 划转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 进法》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砖 的期限或者区域内生产、销售或者使 用粘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对城市规划 府指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 区内违法销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继续生 330207001008 售空心粘土 全部 产、销售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 砖的行政处 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罚 2.《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 条、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 粘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墙体材料行政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 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继续生产、 销售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14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 墙体材 料 主管 部 门 负责 “城市规划区内违法销售空心粘 土砖”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墙体材料主 局,各县(市、区) 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综 合行政 执 法部门 在日 常巡查中发现“城市规划区内违 法销售空心粘土砖”的,将相关 情况告知墙体材料主管部门;认 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 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墙体材料主 管部门。 序号 2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 进法》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砖 的期限或者区域内生产、销售或者使 用粘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对违法销售 府指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 实心粘土砖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继续生 330207001007 (烧结普通 产、销售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 砖)的行政 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 2.《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条例》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 条、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 粘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墙体材料行政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 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继续生产、 销售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 墙体材 料 主管 部 门 负责 “违法销售实心粘土砖(烧结普 通砖)”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墙体材 局,各县(市、区) 料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违法销售实心粘土 砖(烧结普通砖)”的,将相关 情况告知墙体材料主管部门;认 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 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墙体材料主管 部门。 — 15 — 序号 3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条例》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 对违法生产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可降解 不可降解一 的一次性餐具或者其他一次性塑料制 次性餐具或 品及其复合制品的,由经济和信息化 330207073000 其他一次性 全部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处一万 塑料制品及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销售、经营 其复合制品 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或者其他 的行政处罚 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复合制品的,由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塑 料及其复合制品,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16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违法生产不可降解一次性 餐具或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 复合制品”的监管,受理投诉、 市经济和信息化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局,各县(市、区)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经济和信息化局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经济和 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四、科技(共 1 项) 1 330206002000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 有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责予以处罚: (一)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 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的,责令改正,取 消其奖励和荣誉称号,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 款; 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违反规 (二)在科技成果检测或者评估中,提 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认 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责令改 对违反规定 正,予以警告,对检测组织者、评估机构处 定”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 开展科技成 部分(吊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科学技术局,各 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 果转化、交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有 销资格证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县(市、区)科学 易、认定的 关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 书除外)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技术局 (三)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 行政处罚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由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科技主管部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 门。 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技术交易中从事代理或者居间 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事经纪业务的人 员,欺骗委托人,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欺 骗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 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 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 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信息记入社会信用 档案。 — 17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五、民宗(共 10 项) 1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擅自 举行非通常宗教活动”的监管,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三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办非通常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 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 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对擅自举行 止活动,可以对举办者处一万元以上 部分(撤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市 民 族 宗 教 事 务 非通常宗教 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非法 330241022000 换主管人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宗教事务部 局,各县(市、区) 活动的行政 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员除外) 门。 民族宗教事务局 处罚 其中,非通常宗教活动是宗教团体、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擅自举办的, 巡查中发现“擅自举行非通常宗 登记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该宗教团 教活动”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宗 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 教事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馈宗教事务部门。 — 18 — 序号 2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 第六十四条 大型宗教活动过程 中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 1.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擅自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由有关部 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受 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和处罚;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负有责任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部分(撤 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撤换主要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换主要负 对擅自举行 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责人或主 市民族宗教事务 大型宗教活 关吊销其登记证书。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330241010000 管人员、 局,各县(市、区) 动的行政处 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由宗 反馈宗教事务部门。 吊销登记 民族宗教事务局 罚 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活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证书除 动,可以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 巡查中发现“擅自举行大型宗教 外) 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 活动”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宗教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其中,大 事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型宗教活动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宗 所擅自举办的,登记管理机关还可以 教事务部门。 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19 — 序号 3 4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宗教事务部门负责 “临时活 动地点的宗教活动违反相关规定”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 《宗教事务条例》 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对临时活动 第六十六条 临时活动地点的活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 市 民 族 宗 教 事 务 地点的宗教 动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的,由宗教事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330241007000 活动违反规 全部 局,各县(市、区) 反馈宗教事务部门。 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 定的行政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民族宗教事务局 停止活动,撤销该临时活动地点;有 罚 巡查中发现“临时活动地点的宗 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 教活动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相 关情况告知宗教事务部门;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宗教事务部门。 1.宗教事务部门负责“为违 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宗教事务条例》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第七十一条 为违法宗教活动提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供条件的,由宗教事务部门给予警告, 对为违法宗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市 民 族 宗 教 事 务 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 教活动提供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330241023000 所得和非法财物,情节严重的,并处 全部 局,各县(市、区) 果反馈宗教事务部门。 条件的行政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民族宗教事务局 处罚 法房屋、构筑物的,由规划、建设等 巡查中发现“为违法宗教活动提 部门依法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供条件”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宗 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教事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 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馈宗教事务部门。 — 20 — 序号 5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宗教事务条例》 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擅自设立宗 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 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仍然进行宗 对擅自设立 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 宗教活动场 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 330241004000 全部 所的行政处 缔,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 罚 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违法所得无法 确定的,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 法房屋、构筑物的,由规划、建设等 部门依法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擅自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受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市民族宗教事务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局,各县(市、区) 反馈宗教事务部门。 民族宗教事务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擅自设立宗教活动 场所”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宗教 事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宗 教事务部门。 — 21 — 序号 6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 对非宗教团 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非宗教团体、 体、非宗教 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 院校、非宗 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 教 活 动 场 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由宗教事务 所、非指定 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建设、教育、 330241011000 的临时活动 文化、旅游、文物等有关部门责令停 地点组织、 止活动;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 举行宗教活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可以并处 动,接受宗 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教性捐赠的 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处 5 万元以下 行政处罚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 22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宗教事务部门负责“非宗 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 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 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 性捐赠”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市民族宗教事务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宗教事 局,各县(市、区) 务部门。 民族宗教事务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非宗教团体、非宗 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 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 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宗教事务部门;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宗教事务部 门。 序号 7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对在广场、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公园、旅游 第三十三条 在广场、公园、旅游 景点、车站、景点、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学 码头、机场、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散发宗教类 医院、学校、出版物、印刷品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 体育场馆等 传教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 330241021000 公共场所散 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发宗教类出 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 版物、印刷 所得和非法财物。 品或音像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品等进行传 或者相关单位发现前款规定的行为, 教的行政处 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向宗教 罚 事务部门报告。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在广场、公园、旅游景点、车 站、码头、机场、医院、学校、 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散发宗教类 出版物、印刷品或音像制品等进 行传教”的,及时制止和查处, 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宗教事务部 门。 市民族宗教事务 2.宗教事务部门在履行日常 局,各县(市、区) 监管职责中发现“在广场、公园、 民族宗教事务局 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机场、 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 所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印刷品或 音像制品等进行传教”,认为需 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 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宗教事务部 门。 — 23 — 序号 8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对擅自编 《宗教事务条例》 印、发送宗 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涉及宗教内 教内部资料 容的出版物或者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330241009000 性出版物或 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禁止内容 印刷其他宗 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 教用品的行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 政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4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擅自 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 物或印刷其他宗教用品”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市民族宗教事务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局,各县(市、区) 果反馈宗教事务部门。 民族宗教事务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擅自编印、发送宗 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印刷其他 宗教用品”的,将相关情况告知 宗教事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宗教事务部门。 序号 9 10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擅自 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监管,受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宗教事务条例》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第七十条第一款 擅自组织公民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 对擅自开展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市 民 族 宗 教 事 务 觐等活动的,或者擅自开展宗教教育 宗教教育培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330241003000 培训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 全部 局,各县(市、区) 反馈宗教事务部门。 训的行政处 门责令停止活动,可以并处 2 万元以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民族宗教事务局 罚 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 巡查中发现“擅自开展宗教教育 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 培训”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宗教 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宗 教事务部门。 1.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假冒 宗教教职人员”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宗教事务条例》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第七十四条 假冒宗教教职人员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 民 族 宗 教 事 务 对假冒宗教 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330241012000 教职人员的 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 全部 局,各县(市、区) 宗教事务部门。 行政处罚 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 1 万元以下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民族宗教事务局 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 巡查中发现“假冒宗教教职人员” 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宗教事务部 法追究刑事责任。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宗教事 务部门。 — 25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六、公安(共 7 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全法》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在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 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及 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 时制止和查处, 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对在人行道 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停放非 市公安局,各县 1 330209826000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 全部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 机动车的行 (市)公安局 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 “在人行 政处罚 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 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及时告 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 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 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扣留其非机动车。 反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擅自在人行道设置、占用、撤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除道路停车泊位”的,及时制止 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安 对擅自在人 第八十六条第三款 违反本办法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行道设置、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设置、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 市 公 安 局 , 各 县 2 330209896000 占用、撤除 全部 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 “擅自在 (市)公安局 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违反本 停车泊位的 人行道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 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 行政处罚 泊位”,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 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6 — 序号 3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 保护条例》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一条第五项至第九项规定,实施危害 对违规在管 管道安全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道线路中心 府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 线两侧规定 令改正;对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或者其 330209352001 范 围 内 种 他设施,责令限期拆除,并依照下列 植、建设施 规定处以罚款: 工等的行政 (一)有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 处罚 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 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有第九项行为,情节严重 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公安机关负责“违规在管 道线路中心线两侧规定范围内种 植、建设、施工等”的监管,受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市 公 安 局 , 各 县 反馈公安机关。 (市)公安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违规在管道线路中 心线两侧规定范围内种植、建设、 施工等”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公 安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 安机关。 — 27 — 序号 4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 保护条例》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对违规在穿 一条第五项至第九项规定,实施危害 越河流的管 管道安全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道线路中心 府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 线两侧规定 令改正;对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或者其 范围内抛 330209352002 他设施,责令限期拆除,并依照下列 锚、拖锚、 规定处以罚款: 挖砂、挖泥、 (一)有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 采石、水下 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 爆破的行政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 处罚 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有第九项行为,情节严重 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28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公安机关负责“违规在穿 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规 定范围内抛锚、拖锚、挖砂、挖 泥、采石、水下爆破”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市 公 安 局 , 各 县 果反馈公安机关。 (市)公安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违规在穿越河流的 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规定范围内 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 水下爆破”的,将相关情况告知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 安机关。 序号 5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 保护条例》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一条第五项至第九项规定,实施危害 对违规在管 管道安全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道专用隧道 府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 中心线两侧 令改正;对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或者其 330209352003 规定范围内 他设施,责令限期拆除,并依照下列 采石、采矿、规定处以罚款: 爆破的行政 (一)有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 处罚 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 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有第九项行为,情节严重 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公安机关负责“违规在管 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规定范围 内采石、采矿、爆破”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市 公 安 局 , 各 县 果反馈公安机关。 (市)公安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违规在管道专用隧 道中心线两侧规定范围内采石、 采矿、爆破”的,将相关情况告 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 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馈公安机关。 — 29 — 序号 6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 保护条例》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一条第五项至第九项规定,实施危害 对违规在管 管道安全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道附属设施 府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 上方架设线 令改正;对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或者其 330209352004 路或在储气 他设施,责令限期拆除,并依照下列 库构造区域 规定处以罚款: 范围内施工 (一)有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 的行政处罚 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 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有第九项行为,情节严重 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30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公安机关负责“违规在管 道附属设施上方架设线路或在储 气库构造区域范围内施工”的监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市 公 安 局 , 各 县 理结果反馈公安机关。 (市)公安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违规在管道附属设 施上方架设线路或在储气库构造 区域范围内施工”的,将相关情 况告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立案 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公安机关。 序号 7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 保护条例》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一条第五项至第九项规定,实施危害 管道安全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 对阻碍依法 令改正;对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或者其 进行的管道 330209352005 他设施,责令限期拆除,并依照下列 建设的行政 规定处以罚款: 处罚 (一)有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 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 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有第九项行为,情节严重 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1.公安机关负责“阻碍依法 进行的管道建设”的监管,受理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 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市 公 安 局 , 各 县 馈公安机关。 (市)公安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阻碍依法进行的管 道建设”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公 安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 安机关。 全部 民政部门负责“制造、销售 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 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市、区)民政局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七、民政(共 18 项) 1 《殡葬管理条例》 对制造、销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制造、销售不 售不符合国 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 330211016001 家技术标准 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的殡葬设施 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 的行政处罚 售金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 31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2 《殡葬管理条例》 对制造、销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制造、销售封 售封建迷信 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 330211016002 殡葬用品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 行政处罚 处制造、销售金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 的罚款。 3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对医院不制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止擅自外运 丧主擅自将遗体运出医院,医院不予 330211005000 遗体且不报 制止也不向殡葬管理机构报告的,由 告的行政处 民政部门对该医院处以五千元以下的 罚 罚款,并可以由医院或者卫生部门对 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4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对公墓、乡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 村公益性墓 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接纳应当火化遗 地接纳土葬 330211017001 体土葬或者骨灰装棺土葬的,由民政 或骨灰装棺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土葬的行政 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 处罚 款。 — 32 —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民政部门负责“制造、销售 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监管,受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市、区)民政局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民政部门。 全部 民政部门负责“医院不制止 擅自外运遗体且不报告”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市、区)民政局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民政部门。 全部 民政部门负责“公墓、乡村 公益性墓地接纳土葬或骨灰装棺 土葬”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市、区)民政局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5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对擅自开办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公墓、乡村 未经审批擅自开办公墓、乡村骨灰存 骨灰存放处 放处和乡村公益性墓地的,由民政部 330211006000 全部 和乡村公益 门会同规划、土地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性墓地的行 责令限期迁移已存放、安葬的骨灰、 政处罚 遗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 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民政部门负责“擅自开办公 墓、 乡村骨灰存放处和乡村公益性 墓地”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 (市、区)民政局 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6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乡村 对乡村公益 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以营利 性墓地、骨 为目的,从事经营性活动,接纳存放 330211017002 灰存放处跨 非本乡(镇)、村死亡人员骨灰的, 区域经营的 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 行政处罚 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 倍以下罚款。 全部 民政部门负责“乡村公益性 墓地、骨灰存放处跨区域经营”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市、区)民政局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7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 对公墓超标 墓超面积建造墓穴或者超标准树立墓 330211008002 准树立墓碑 碑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 的行政处罚 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全部 民政部门负责“公墓超标准立 墓碑”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民政局,各县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 (市、区)民政局 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 33 — 序号 8 9 10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民政部门负责“公墓超面积建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 造墓穴”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 对公墓超面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民政局,各县 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330211008001 积建造墓穴 全部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 2.《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市、区)民政局 的行政处罚 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墓超面积建造墓穴或者超标准树立墓 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碑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 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民政部门负责“倒卖墓穴和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骨灰存放格位牟取非法利润”的 对倒卖墓穴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和骨灰存放 出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和寿穴,倒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330211017003 格位牟取非 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牟取非法利润 全部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市、区)民政局 法利润的行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政处罚 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上三倍以下罚款。 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民政部门负责“在逐步推行火 对在逐步推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制 化区以外的区域制造、 销售土葬用 行火化区以 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或者在逐 品”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 外的区域制 步推行火化区以外的区域制造、销售 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330211016003 全部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 (市、区)民政局 造、销售土 土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 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 葬用品的行 政管理部门没收制成品及违法所得,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 政处罚 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倍以下罚款。 — 34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11 《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一款 公墓应当按照生 态化要求建设,墓区应当实行园林化 对公墓建成 管理。公墓建成时,墓区绿地率不得 时墓区绿地 低于墓区面积的 50%;公墓建成使用 330211021002 率不达标的 满 9 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 行政处罚 墓区面积的 80%。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 款、第十条规定的,由当地民政部门责 令改正,并处以 5000 元以下罚款。 12 《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一款 公墓应当按照生 对公墓建成 态化要求建设,墓区应当实行园林化 使用满 9 年 管理。公墓建成时,墓区绿地率不得 后墓区绿化 低于墓区面积的 50%;公墓建成使用 330211021001 覆盖率不达 满 9 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 标的行政处 墓区面积的 80%。 罚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 款、第十条规定的,由当地民政部门责 令改正,并处以 5000 元以下罚款。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民政部门负责“公墓建成时 墓区绿地率不达标”的监管,受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市、区)民政局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民政部门。 全部 民政部门负责“公墓建成使 用满 9 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达 标”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市、区)民政局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 35 — 序号 13 14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民政部门负责“擅自命名 《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 或更名住宅小区(楼)、建筑物 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单位和个 名称”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将相关证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予 对擅自命名 据材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 以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或更名住宅 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 从其规定: 市民政局,各县 330211038001 小区(楼)、 全部 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 (一)擅自命名或者更名住宅小区 (市、区)民政局 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建筑物名称 (楼)、建筑物名称的,责令其停止使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的行政处罚 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其 巡查中发现“擅自命名或更名住 名称,并对经营性的违法行为处 1 万元 宅小区(楼)、建筑物名称”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民政部门;认为 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非经营性的 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 违法行为处 2000 元的罚款。 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1.民政部门负责“未按规定 《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 使用标准地名”的监管,受理投 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单位和个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予 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 对未按规定 以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使用标准地 市民政局,各县 330211038002 从其规定: 全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名的行政处 (市、区)民政局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二)未按照规定使用标准地名 罚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巡查中发现 “未按规定使用标准地 对经营性的违法行为处 1 万元以上 5 名” 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民政部门;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非经营性的违法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 行为处 2000 元的罚款。 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 36 — 序号 15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单位和 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对擅自编制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或更改门 予以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330211038003 (楼)牌号 全部 的,从其规定: 码的行政处 (三)擅自编制或者更改门(楼) 罚 牌号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正的,对个人处 500 元的罚款,对单 位处 2000 元的罚款。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民政部门负责“擅自编制 或更改门(楼)牌号码”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 改正,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 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 市民政局,各县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 (市、区)民政局 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擅自编制或更改门 (楼)牌号码”的,将相关情况 告知民政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民政部门。 — 37 — 序号 16 17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民政部门负责“非法涂改、 遮挡、损毁或擅自设置、移动、 拆除地名标志”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 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八条 涂改、遮挡、损毁或 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 者擅自设置、移动、拆除地名标志的, 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对非法处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有关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330211009000 地名标志的 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 全部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市、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 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 500 元以上 2000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巡查中发现“非法涂改、遮挡、 当依法赔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损毁或擅自设置、移动、拆除地 从其规定。 名标志”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民 政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 政部门。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民政部门负责“擅自编制行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 政区域界线详图等”的监管,受 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 对擅自编制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 行政区域界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330211011000 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由有 全部 线详图等的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市、区)民政局 关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行政处罚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为,没收违法编制的行政区域界线详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图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 反馈民政部门。 款。 — 38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民政部门负责 “故意损毁或 擅自移动界桩或其他行政区域界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线标志物”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 第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故 对故意损毁 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 或擅自移动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应当支付修复 界桩等行政 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 市 民 政 局 , 各 县 18 330211013000 标志物的费用,并由所在地负责管理 全部 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区域界线标 (市、区)民政局 该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的人民政府民政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志物的行政 部门处 1000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 巡查中发现 “故意损毁或擅自移动 处罚 治安管理行为的,并依法给予治安管 界桩或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 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民政部门;认 理处罚。 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 八、人力社保(共 5 项) 1. 劳动保 障 行政 部 门 负责 “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监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对娱乐场所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第五十二条 娱乐场所招用未成 招用未成年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保障局,各县(市、 1 330214044000 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 全部 理结果反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 人的行政处 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会保障局 罚 处 5000 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巡查中发现“娱乐场所招用未成 年人”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 39 — 序号 2 3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 劳动保 障 行政 部 门 负责 “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 忌从事的劳动”的监管,受理投 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禁忌从事的劳动。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对用人单位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安排未成年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保障局,各县(市、 330214069001 工从事禁忌 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 全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 从事的劳动 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0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会保障局 的行政处罚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 巡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安排未成 罚款: 年工从事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七) 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 将相关情况告知劳动保障行政部 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 的劳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 人单位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 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对用人单位 康检查”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未对未成年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 保障局,各县(市、 330214069002 工定期进行 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 全部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区)人力资源和社 健康检查的 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1000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会保障局 行政处罚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罚款: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劳动保 (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 障行政部门。 康检查的。 — 40 — 序号 4 事项代码 330214007000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六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 处 5000 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 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 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 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 5000 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 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 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2.《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对用人单位 办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使用童 违法使用童 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 1 工的行政处 名童工每月处以 5000 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 罚 罚;使用童工不满 15 日的,每使用 1 名童 工处以 2500 元的罚款;超过 15 日不满 1 个月的,按 1 个月的罚款标准计罚。 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在使用有毒物品 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 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 度,或者按照每使用 1 名童工每月处以 5000 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确因当事人提供 虚假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欺骗手段而导致使 用童工,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视其情节依法给予减轻 处罚。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 劳动保 障 行政 部 门 负责 “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的监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保障局,各县(市、 理结果反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会保障局 巡查中发现“用人单位违法使用 童工”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 41 — 序号 5 事项代码 330214076000 — 42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六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 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 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 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 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的, 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 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2.《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对用人单位 办法》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处使 逾期不将童 用童工违法行为时,应当责令使用童工的用 工送交监护 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 人的行政处 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 宿费用全部由该童工的使用者承担。 罚 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经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 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 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 照每使用 1 名童工每月处以 1 万元罚款的标 准给予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 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其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 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在清 退童工时,应当按照约定并不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支付童工的劳动报酬。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现“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人单位逾期不将童工送交监护 保障局,各县(市、 人”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劳动保 区)人力资源和社 障行政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 会保障局 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九、建设(共 71 项) 1 划转范围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对擅自占用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十 城市公厕规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330217B15000 划用地或改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 全部 变其性质的 人,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 行政处罚 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 限期改正或者罚款。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 或改变其性质”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城市管理局,各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县(市、区)城市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擅自占用城市公厕 规划用地或改变其性质”的,将 相关情况告知环境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43 — 序号 2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对经批准使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用城市公厕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十 规划用地的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未 330217B16000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 全部 按要求修建 人,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 公厕并向社 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 会开放使用 限期改正或者罚款。 的行政处罚 — 44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经批准使用城市公厕规划用 地的建设单位未按要求修建公厕 并向社会开放使用”的监管,受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市城市管理局,各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县(市、区)城市 反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经批准使用城市公 厕规划用地的建设单位未按要求 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环境卫生行政主 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 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序号 3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对负责建设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和维修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十 城市公厕的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330217B17000 单位未尽管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 全部 理职责或管 人,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 理不善的行 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 政处罚 限期改造或者罚款。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建设和维修管理城市公厕的 单位未尽管理职责或管理不善”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市城市管理局,各 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行政主 县(市、区)城市 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建设和维修管理城 市公厕的单位未尽管理职责或管 理不善”的,将相关情况告知环 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 — 45 — 序号 4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对没有公厕 或原有公厕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及其卫生设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十 施不足的公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330217B18000 共建筑,未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 全部 按要求进行 人,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 新建、扩建 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 或改造的行 限期改造或者罚款。 政处罚 — 46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没有附设公厕或原有公厕及 其卫生设施不足的公共建筑,未 按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改造”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市城市管理局,各 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行政主 县(市、区)城市 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没有附设公厕或原 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的公共 建筑,未按要求进行新建、扩建 或改造”的,将相关情况告知环 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 序号 5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对公共建筑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附设公厕及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十 其卫生设施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的设计和安 330217B19000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 全部 装不符合国 人,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 家和地方有 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 关标准的行 限期改造或者罚款。 政处罚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 设施的设计和安装不符合国家和 地方有关标准”的,及时制止和 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 生行政主管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各 2.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 县(市、区)城市 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公共 管理局 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 设计和安装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 关标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47 — 序号 6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对责任单位 未按规定改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造、重建损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十 坏严重、年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久失修公 330217B20000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 全部 厕,或在拆 人,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 除重建时未 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 先建临时公 限期改正或者罚款。 厕的行政处 罚 — 48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责任单位未按规定改造、重 建损坏严重、年久失修的公厕, 或在拆除重建时未先建临时公 厕”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市城市管理局,各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行 县(市、区)城市 政主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责任单位未按规定 改造、重建损坏严重、年久失修 的公厕,或在拆除重建时未先建 临时公厕”的,将相关情况告知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 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 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 序号 7 8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合格的独 立设置的城市公厕交付使用”的,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 对建设单位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十 反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将未经验收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 市城市管理局,各 合格的独立 330217B21000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 全部 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建设 县(市、区)城市 设置城市公 单位将未经验收合格的独立设置 管理局 人,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 厕交付使用 的城市公厕交付使用”,认为需 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 的行政处罚 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 限期改正或者罚款。 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或污物、随 地吐痰、乱涂乱画”的,及时制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对在公厕内 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有 乱丢垃圾或 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环境 市城市管理局,各 污物、随地 2.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 330217B22001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恢复原 全部 县(市、区)城市 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 “在公厕 吐痰、乱涂 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内乱丢垃圾或污物、随地吐痰、乱 管理局 乱画的行政 (一)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 涂乱画”,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处罚 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49 — 序号 9 10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及 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 对破坏公厕 2.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 市城市管理局,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环 330217B22002 设施、设备 全部 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破坏 县(市、区)城市 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恢复 公厕设施、设备”,认为需要立 管理局 的行政处罚 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 (二)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 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行政主 管部门。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擅自占用公厕或改变公厕使用 性质”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行政主 对擅自占用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有 管部门。 公厕或改变 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环境 市城市管理局,各 2.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 330217B22003 公厕使用性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恢复原 全部 县(市、区)城市 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擅自 质的行政处 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管理局 占用公厕或改变公厕使用性质”, 罚 (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公厕使用性质的。 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50 — 序号 11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 城市 市容和 环 境 卫生 管理 条 例》 对擅自在街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道两侧和公 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 共场地堆放 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 物料,搭建 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 330217454000 建筑物、构 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筑物或其他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 设施的行政 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 处罚 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 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 容的。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 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 其他设施”的,及时制止和查处, 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 市城市管理局,各 门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 县(市、区)城市 “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 管理局 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 其他设施”,认为需要立案查处 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 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 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 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 — 51 — 序号 12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 为之一 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 1.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 门负责“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或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拆迁”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 拆迁的。 2.《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 管理条例》 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 对擅自拆除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环境卫生设 得侵占、损坏、拆除、关闭环境卫生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市城市管理局,各 施或未按批 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的 330217032000 全部 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 县(市、区)城市 准的拆迁方 使用性质。确需关闭、闲置、拆除环 门。 管理局 案拆迁的行 境卫生设施的,应当事先提出相应方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案,报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政处罚 巡查中发现“擅自拆除环境卫生 核准;其中,关闭、闲置、拆除生活 设施或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拆 垃圾处置设施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迁”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市容环 同意后核准。 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恢复 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可以代为 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 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 管部门。 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 圾处置设施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 — 52 — 序号 13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 城市 市容和 环 境 卫生 管理 条 例》 第三十七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 对不符合城 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 市 容 貌 标 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 准、环境卫 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330217450000 生标准的建 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 筑物或设施 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 的行政处罚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 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 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 除,并可处以罚款。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 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的,及 时制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 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 市城市管理局,各 门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 县(市、区)城市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 管理局 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责令 限期改正,并将相关证据材料及 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53 — 序号 14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 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人民政府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 托的单位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以 并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 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 “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其附属设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将 2.《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处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 管理条例》 主管部门。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对损坏环境 2.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 市城市管理局,各 卫生设施或 得侵占、损坏、拆除、关闭环境卫生 330217453000 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的 全部 门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 县(市、区)城市 其附属设施 使用性质。确需关闭、闲置、拆除环 “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其附属设 管理局 的行政处罚 境卫生设施的,应当事先提出相应方 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将相关 案,报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证据材料及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 核准;其中,关闭、闲置、拆除生活 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垃圾处置设施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政主管部门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理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 同意后核准。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恢复 管部门。 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可以代为 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 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 圾处置设施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 — 54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瓶装燃 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对瓶装燃气 气经营者未查验并登记购买者身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 经营者未查 条规定,散装汽油、瓶装燃气的销售者 份信息”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市城市管理局,各 验并登记购 未查验并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的,由商 报,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 15 330217A59000 全部 县(市、区)城市 买者身份信 务部门、燃气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责 关证据材料及责令限期改正文书 管理局 息的行政处 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 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 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罚 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 处理结果反馈燃气主管部门。 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焚烧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 生活垃圾”的,及时制止和查处, 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 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主管 对 随 意 倾 收违法所得: 部门。 倒、抛洒、 市城市管理局,各 (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 2.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履行 16 330217E14000 堆放、焚烧 者焚烧生活垃圾的。 全部 县(市、区)城市 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随意倾倒、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 生活垃圾的 管理局 抛洒、堆放、焚烧生活垃圾”, 行政处罚 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罚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 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 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 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 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卫生主管部门。 的罚款。 — 55 — 序号 17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 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 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对擅自关 没收违法所得: 闭、闲置、 (二)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 拆除生活垃 330217E13000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 圾处理设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 施、场所的 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 行政处罚 罚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 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 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的罚款。 — 56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 圾处理设施、场所”的,及时制 止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 境卫生主管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各 2.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履行 县(市、区)城市 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擅自关闭、 管理局 闲置、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场所”,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序号 18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 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 对工程施工 收违法所得: 单位未编制 (三)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 建筑垃圾处 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 330217D62000 理方案或未 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 将方案备案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 的行政处罚 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的罚 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 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 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 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 罚款。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工 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 方案或未将方案备案”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市城市管理局,各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县(市、区)城市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管理局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 57 — 序号 19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 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 对工程施工 收违法所得: 单位未及时 (三)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 清运施工产 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 330217D59000 生的固体废 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 物的行政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 罚 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的罚 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 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 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 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 罚款。 — 58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 环境卫 生 主管 部 门 负责 “工程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施工 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监管,受理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 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市城市管理局,各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县(市、区)城市 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工程施工单位未及 时清运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环境卫生主管部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 生主管部门。 序号 20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 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 收违法所得: 对工程施工 (四)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 单位未按规 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 定利用或处 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 330217D61000 置施工产生 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 的固体废物 置的。 的行政处罚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 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的罚 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 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 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 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 罚款。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 环境卫 生 主管 部 门 负责 “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利用或 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监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市城市管理局,各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县(市、区)城市 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工程施工单位未按 规定利用或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 废物”的,将相关情况告知环境 卫生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 59 — 序号 21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对产生、收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 集厨余垃圾 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 的单位和其 收违法所得: 他生产经营 (五)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 者未将厨余 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 330217D63000 垃圾交由具 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 备相应资质 化处理的。 条件的单位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 进行无害化 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的罚 处理的行政 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 处罚 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 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 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 罚款。 — 60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 环境卫 生 主管 部 门 负责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 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 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 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受理投诉、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市城市管理局,各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 县(市、区)城市 生主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产生、收集厨余垃 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 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将 相关情况告知环境卫生主管部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 生主管部门。 序号 22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 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 对畜禽养殖 收违法所得: 场、养殖小 (六)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 区利用未经 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 330217D65000 无害化处理 禽的。 的厨余垃圾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 饲喂畜禽的 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的罚 行政处罚 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 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 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 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 罚款。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畜 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 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市城市管理局,各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县(市、区)城市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管理局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主管部 门。 — 61 — 序号 23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 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 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 对在运输过 收违法所得: 程中沿途丢 (七)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 330217E16000 弃、遗撒生 遗撒生活垃圾的。 活垃圾的行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 政处罚 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 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 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的罚款。 — 62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日 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发现 “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 生活垃圾”的,及时制止和查处, 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卫生主管 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各 2.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履行 县(市、区)城市 日常监管职责中发现“在运输过 管理局 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环境 卫生主管部门。 序号 24 25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 生活垃 圾 管理 部 门 负责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技术规 范、操作规程处理生活垃圾”的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对生活垃圾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处理单位未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按 技 术 规 八条第二项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各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330217E17000 范、操作规 未按照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处理生活 全部 县(市、区)城市 理结果反馈生活垃圾管理部门。 程处理生活 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垃圾的行政 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巡查中发现“生活垃圾处理单位 处罚 元以下罚款。 未按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处理生 活垃圾”的,将相关情况告知生 活垃圾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立案 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生活垃圾管理部门。 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负责 对农村生活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 污水处理设 管理条例》 位未按规定报告公共处理设施损 施运维单位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 坏、故障情况”的监管,受理投 市城市管理局,各 未按规定报 第一款规定,运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330217445000 全部 县(市、区)城市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告公共处理 告的,由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 管理局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设施损坏、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两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故障情况的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行政处罚 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 — 63 — 序号 26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管理条例》 对农村生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污水处理设 一条第一款规定,运维单位擅自停运 施运维单位 污水处理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 330217441000 擅自停运污 和通知相关单位、个人的,由县(市、 全部 水处理设施 区)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等的行政处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 罚 严重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 64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负 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 单位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等”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市城市管理局,各 将处理结果反馈污水处理设施主 县(市、区)城市 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在日 常巡查中发现“农村生活污水处 理设施运维单位擅自停运污水 处理设施等”的,将相关情况告 知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污水处理设施 主管部门。 序号 27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管理条例》 对未将日常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生活产生的 二条规定,未将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 330217444000 污水排入污 全部 排入污水处理设施的,由县(市、区) 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的行政处罚 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负 责“未将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排 入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受理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 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 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市城市管理局,各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污水处 县(市、区)城市 理设施主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未将日常生活产生 的污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污水处理设施主 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污 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 — 65 — 序号 28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管理条例》 对排水户未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签订协议或 三条规定,排水户未签订接入协议擅 未按协议约 自将污水排入集中处理设施,或者违 330217443000 定将污水排 反接入协议约定排放污水的,由县 入集中处理 (市、区)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责 设施的行政 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 处罚 重后果的,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 66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负 责“排水户未签订协议或未按协 议约定将污水排入集中处理设 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 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 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 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 市城市管理局,各 处理结果反馈污水处理设施主管 县(市、区)城市 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排水户未签订协议 或未按协议约定将污水排入集中 处理设施”的,将相关情况告知 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认为需 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 处理结果反馈污水处理设施主管 部门。 序号 29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危及污 对危及污水 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县(市、 处理设施安 区)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330217446000 全部 全的行政处 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 罚 他补救措施,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 下罚款;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 成严重后果的,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污水 处理设施主管部门 负责“危及污水处理设施安全”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 市城市管理局,各 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污水处理设 县(市、区)城市 施主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在日 常巡查中发现“危及污水处理设 施安全”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污 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理结果反馈污水处理设施主管 部门。 — 67 — 序号 30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管理条例》 对擅自改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单位和个人 建、迁移、 擅自改建、迁移或者拆除公共处理设 330217442000 拆除公共处 施的,由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 理设施的行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政处罚 的,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68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负 责“擅自改建、迁移、拆除公共 处理设施”的监管,受理投诉、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 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 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市城市管理局,各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污水处理设 县(市、区)城市 施主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擅自改建、迁移、 拆除公共处理设施”的,将相关 情况告知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污水处 理设施主管部门。 序号 31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 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 对不按规定 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 从事城市供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 330217710000 水 工 程 设 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计、施工等 (一)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 的行政处罚 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 计或者施工的; (二)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 施工的。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不按规定从事城市供水工程 设计、施工等”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城市管理局,各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县(市、区)城市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不按规定从事城市 供水工程设计、施工等”的,将 相关情况告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 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69 — 序号 32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对城市新 建、扩建和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改建工程项 第十七条 城市的新建、扩建和改 目未按规定 建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 配套建设节 330217716000 水设施或者节约用水设施经验收不合 约用水设施 格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 或节约用水 其用水量,并责令其限期完善节约用 设施验收不 水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合格的行政 处罚 — 70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项目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水 设施或节约用水设施验收不合 格”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市城市管理局,各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建设行 县(市、区)城市 政主管部门。 管理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城市新建、扩建和 改建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配套建设 节约用水设施或节约用水设施验 收不合格”的,将相关情况告知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 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 处理结果反馈城市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 序号 33 34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拒不安装生活用水分户计量 水表”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 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 对拒不安装 第十九条 拒不安装生活用水分 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 市城市管理局,各 生活用水分 户计量水表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330217717000 全部 处理结果反馈城市建设行政主管 县(市、区)城市 户计量水表 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安装;逾期仍不安 部门。 管理局 的行政处罚 装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其用水量,可以并处罚款。 巡查中发现“拒不安装生活用水 分户计量水表”的,将相关情况 告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 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 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市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 对房地产估 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 构”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价机构违反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330217112000 规定设立分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 全部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局,各县(市、区) 支机构的行 款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 政处罚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定设立分支机构的;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主管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部门。 款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 71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35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 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对房地产估 改正的,可处 5 千元以上 2 万元以下 价机构违反 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 规定承揽、 承担赔偿责任: 330217127000 转让业务、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 出具估价报 定承揽业务的; 告的行政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 罚 款规定,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 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 规定出具估价报告的。 36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对房地产估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 价机构及其 七条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 估价人员应 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由县级以上 330217118000 当回避未回 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 避的行政处 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 1 万元以 罚 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 72 —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 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承揽、转让 业务、出具估价报告”的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局,各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县(市、区)住房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和城乡建设局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全部 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 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回 避未回避”的监管,受理投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局,各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县(市、区)住房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和城乡建设局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 主管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37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有 对房地产估 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行为之一的,由县 价机构违法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330217777000 从业的行政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 万 处罚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房产测绘单位有下 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 房 地产 行 政主 管 部 门 负责 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 “房产测绘单位违反规定开展房 对房产测绘 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部分(降 产面积测算”的监管,受理投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单位违反规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予 级或取消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局,各 330217784000 定开展房产 以降级或取消其房产测绘资格: 房产测绘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县(市、区)住房 面积测算的 (一)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 资格除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 国有标准、规范和规定; 外)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二)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 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 行政主管部门。 (三)房产面积测算失误的,造 成重大损失的。 全部 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 产估价机构违法从业”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局,各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县(市、区)住房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和城乡建设局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房地产主管部门。 — 73 — 序号 39 40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公 对公租房所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 租房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 有权人及其 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 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租 委托的运营 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 房”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单位向不符 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局,各 330217458001 全部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县(市、区)住房 合条件的对 改正,并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 (一) 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和城乡建设局 象出租公租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房的行政处 公共租赁住房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保障主 罚 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 管部门。 1. 住房保 障 主管 部 门 负责 “公租房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 营单位未履行公租房及其配套设 施维修养护义务”的监管,受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对公租房所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 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 有权人及其 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 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 委托的运营 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单位未履行 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局,各 330217458002 全部 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租房及其 改正,并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 县(市、区)住房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和城乡建设局 配套设施维 (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 巡查中发现“公租房所有权人及 修养护义务 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未履行公租房 的行政处罚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 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 将相关情况告知住房保障主管部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保 障主管部门。 — 74 — 序号 41 42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 住房保 障 主管 部 门 负责 “公租房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 营单位改变公租房的保障性住房 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 对公租房所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划用途”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有权人及其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委托的运营 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单位改变公 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租房的保障 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局,各 330217458003 性 住 房 性 改正,并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 全部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保 县(市、区)住房 障主管部门。 质、用途,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和城乡建设局 以及配套设 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 巡查中发现 “公租房所有权人及其 施的规划用 规划用途的。 委托的运营单位改变公租房的保 途的行政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 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 罚 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 施的规划用途”的,将相关情况告 知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认为需要立 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申 请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 对申请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申请公租房”的监管,受理投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隐瞒有关情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申请人隐瞒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况或弄虚作 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 局,各 330217459000 全部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假申请公租 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 县(市、区)住房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房的行政处 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和城乡建设局 罚 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保 障主管部门。 — 75 — 序号 43 44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以欺骗等不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申 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 对申请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 请家庭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 以欺骗等不 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 1000 元以 为轮候对象或承租公租房”的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正当手段登 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局,各 330217460000 记为轮候对 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 全部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县(市、区)住房 象或承租公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和城乡建设局 租房的行政 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 处罚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 理结果反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 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承 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 租人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公租 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 对承租人转 房”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 1000 元以下 借、转租或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局,各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330217461001 擅自调换公 全部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3 倍以下但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 县(市、区)住房 租房的行政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 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保障主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 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 76 — 序号 45 46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承 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 租人改变公租房用途”的监管, 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 对承租人改 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 1000 元以下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变公租房用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局,各 330217461002 全部 途的行政处 3 倍以下但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县(市、区)住房 (二) 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罚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和城乡建设局 用途的。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 果反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承 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 租人破坏或擅自装修公租房且拒 对承租人破 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 不恢复原状”的监管,受理投诉、 坏或擅自装 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 1000 元以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修公租房且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局,各 330217461003 全部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拒不恢复原 3 倍以下但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 县(市、区)住房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 状的行政处 和城乡建设局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罚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保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 障主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 77 — 序号 47 48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承 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 租人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 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对承租人在 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 1000 元以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公租房内从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局,各 330217461004 全部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事违法活动 3 倍以下但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 县(市、区)住房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四) 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 的行政处罚 和城乡建设局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法活动的。 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保障主管部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 门。 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承 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 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以上 对承租人无 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 闲置公租房”的监管,受理投诉、 正当理由连 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 1000 元以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续 6 个月以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局,各 330217461005 全部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上闲置公租 3 倍以下但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 县(市、区)住房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五) 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以 房的行政处 和城乡建设局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罚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保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 障主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 78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 条的,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 三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 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 责“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 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 对房地产经 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 1 万元以下罚 员出租、转租、出售公租房等” 纪机构及其 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经纪人员出 资格,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局,各 49 330217A05000 租、转租、 2.《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全部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县(市、区)住房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 出售公租房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和城乡建设局 等的行政处 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 罚 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 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房地产)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 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 1 万元罚 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 约资格,处以 3 万元罚款。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负责“申请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 对申请家庭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 隐瞒有关情 第二十九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 障”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况或提供虚 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局,各 50 330217456000 假材料申请 全部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县(市、区)住房 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建设(住房 廉租住房保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和城乡建设局 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 障的行政处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告。 罚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住房 保障)主管部门。 — 79 — 序号 51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三十条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 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 保障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 门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 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 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 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 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 房租。 对申请家庭 2.《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 以不正当手 办法》 330217455000 段取得廉租 全部 第三十一条 对采取虚报、隐瞒、 住房保障的 伪造等手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或 行政处罚 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 定,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 房变化情况的,由设区的市、县(市、 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收 回廉租住房或者追缴其骗取的住房租 赁补贴、减免的租金;对收回廉租住 房的,责令其按当地公有住房租金标 准补缴承租期间少缴的租金;对情节 恶劣的,可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 的罚款。 — 80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申 请家庭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廉租住 房保障”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局,各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县(市、区)住房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和城乡建设局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产行 政主管部门。 序号 52 53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对承租家庭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二 违反规定拒 十八条规定,拒不退房的,由设区的 330217457000 不退回廉租 市、县(市、区)房产主管部门给予 住房的行政 警告,依法收回廉租住房;对情节恶 处罚 劣的,可处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的 罚款。 对保障对象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违规上市出 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售已购公有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 330217667000 住房和经济 规定,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 适用住房的 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处以 行政处罚 1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罚款。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房产主管部门负责“承租家 庭违反规定拒不退回廉租住房”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局,各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县(市、区)住房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和城乡建设局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房产主管部门。 全部 房 地产 行 政主 管 部 门 负责 “保障对象违规上市出售已购公 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局,各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县(市、区)住房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和城乡建设局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81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54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 对保障家庭 的规定,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 违规购买公 住房上市出售后,该户家庭又以非法 有住房或政 手段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 330217A06000 府提供优惠 公有住房或者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 政策建设的 的住房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 住房的行政 令退回所购房屋,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处罚 手续,并处以 10000 元以上 30000 元 以下罚款;或者按照商品房市场价格 补 齐 房价 款,并处 以 10000 元以 上 30000 元以下罚款。 55 《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采取编造、伪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 造住房状况证明及隐瞒家庭收入状况, “申请家庭骗取经济适用住房准 对申请家庭 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 购证”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骗取经济适 准购证的,由市、县经济适用住房主管 部分(注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局,各 330217451000 用住房准购 部门注销其准购证,并可以处 2000 元 销准购证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县(市、区)住房 证的行政处 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已经骗得购 除外)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和城乡建设局 罚 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回其所购买的经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济适用住房或者责令其补交与同地段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经济适用住 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差价款,并处 1 万 房主管部门。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 82 — 全部 房 地产 行 政主 管 部 门 负责 “保障家庭违规购买公有住房或 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局,各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县(市、区)住房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和城乡建设局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 部门。 序号 56 57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 《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保障家庭违规上市转让经济适 对保障家庭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 用住房”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违规上市转 九条规定,未满规定的限制年限和未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局,各 330217452000 让经济适用 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擅自上市转让 全部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县(市、区)住房 住房的行政 的,由市、县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 责令其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并可以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经济适 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住房主管部门。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 房公 积 金管 理 中 心 负责 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 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 1 对单位不办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设立住房公 理住房公积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积金账户”的监管,受理投诉、 金缴存登记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单位有下列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或不为本单 行为之一的,由管理中心给予处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330217447000 全部 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住 位职工设立 中心 时将相关证据材料及责令限期改 住房公积金 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缴 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账户的行政 存登记的,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不补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办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处罚 罚款。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住房公积金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为职工 管理中心。 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转 移或者封存、启封手续的,责令限期 补办;逾期不补办的,处以一万元以 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83 — 序号 58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三十八条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管理中心给予处罚: 对职工采取 (三)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 欺骗手段获 户中储存余额或者为职工申请住房公 得政府公积 积金贷款出具虚假证明的,处以一千 金贷款或单 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30217449000 位为职工申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职工采取欺 请住房公积 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 金贷款出具 理中心应当追回被骗取的住房公积金 虚假证明的 贷款本息,没收非法所得,并对骗取 行政处罚 人处以被骗取贷款金额百分之五至百 分之十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 84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住 房公 积 金管 理 中 心 负责 “职工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政府公 积金贷款或单位为职工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出具虚假证明”的监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中心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理结果反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 序号 59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三十八条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管理中心给予处罚: (三)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 户中储存余额或者为职工申请住房公 积金贷款出具虚假证明的,处以一千 对职工采取 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欺骗手段提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并可 取本人或他 由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 人住房公积 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 金账户余额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0217448000 或单位为职 全部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 职工 工提取住房 违反本条例规定,采取欺骗手段,提 公积金账户 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 余额出具虚 的,管理中心应当追回提取款项本息, 假证明的行 并可对提取人处以提取金额百分之五 政处罚 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骗取他人 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金额的,管理 中心应当追回被骗取的款项本息,并 对骗取人处以骗取金额一倍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住 房公 积 金管 理 中 心 负责 “职工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 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单位 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出具虚假证明”的监管,受理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中心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85 — 序号 60 61 62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房 地产 行 政主 管 部 门 负责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 对建设单 《物业管理条例》 主委员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监 位、物业服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务企业、业 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 330217821000 主委员会不 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 全部 局,各县(市、区) 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 移交有关资 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 料及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料的行政处 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罚 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位不按规定交纳物业保修金”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 对建设单位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不按规定交 不按规定交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纳物业保修金的,由县级以上物业主 330217830000 纳物业保修 全部 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 局,各县(市、区) 管部门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 料及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的行政处 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罚 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可以处一万元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反馈物业主管部门。 房 地产 行 政主 管 部 门 负责 “不具备白蚁防治条件的单位从 对不具备白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事白蚁防治业务”的监管,受理 蚁防治条件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的单位从事 规定,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由房屋 330217836000 全部 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 局,各县(市、区) 白蚁防治业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 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务的行政处 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罚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86 — 序号 63 64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对白蚁防治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单位未建立 第十四条 白蚁防治单位违反本 白蚁防治质 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由房屋所在地的 330217837000 量保证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 或未按规定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进行防治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对白蚁防治 第十五条 白蚁防治单位违反本 单位使用不 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使用不合格药物 330217838000 合格药物的 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行政处罚 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并处以 3 万元的罚款。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房 地产 行 政主 管 部 门 负责 “白蚁防治单位未建立白蚁防治 质量保证体系或未按规定进行防 治”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局,各县(市、区)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行政 主管部门。 全部 房 地产 行 政主 管 部 门 负责 “白蚁防治单位使用不合格药 物”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局,各县(市、区)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行政 主管部门。 — 87 — 序号 65 66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对房地产开 发企业销 (预)售商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品房时,未 第十六条第一款 房地产开发企 出具白蚁预 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 防证明文书 330217839000 定,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 或提供的住 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宅质量保证 改正,并处以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文书无白蚁 的罚款。 预防质量保 证内容的行 政处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对建设单位 第十六条第二款 建设单位未按 未按规定进 照本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的,由房屋所 330217841000 行白蚁预防 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 的行政处罚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 88 —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房 地产 行 政主 管 部 门 负责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预)售商 品房时,未出具白蚁预防证明文 书或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文书无 白蚁预防质量保证内容”的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局,各县(市、区)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 房 地产 行 政主 管 部 门 负责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白蚁预 防”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局,各县(市、区)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房地产行政 主管部门。 序号 67 68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对房屋所有 房 地产 行 政主 管 部 门 负责 人、使用人、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 管理人未按 未按规定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规定委托白 灭治,或未配合白蚁防治单位进 第十七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 蚁防治单位 者房屋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 行白蚁检查、灭治”的监管,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330217842000 进行灭治, 全部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局,各县(市、区) 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 或未配合白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 蚁防治单位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对责任人处以 1000 元的罚款。 进行白蚁检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查、灭治的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行政处罚 反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管理 办法》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对建设单位 建设行政或房地产业行政主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或 或个人未按 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或个人未 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规定缴纳白 按规定缴纳白蚁预防费,设立白 (一) 建设单位和个人违反第六 蚁预防费, 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补缴白 蚁防治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白蚁 设立白蚁防 蚁预防费,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 防治机构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预防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治机构未按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处理”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330217846000 全部 局,各县(市、区) (二)白蚁防治机构违反第九条 规定备案,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蚁防治机 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构未按合同 期不改正的,处以 1000 元以上 1 万元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以下的罚款; 约定进行预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三)白蚁防治机构对已签订白蚁 防处理的行 预防合同并收取白蚁预防费的工程项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或 政处罚 房地产业行政主管部门。 目,未进行预防处理的,责令其限期改 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 2000 元以 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89 — 序号 69 70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建 房村民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等”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责令限 《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一条 建房村民未按照本 对建房村民 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 办法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或者未经竣 未按规定组 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工验收合格将农村住房投入使用的, 330217439000 织竣工验收 全部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 局,各县(市、区)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设行政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逾期不改正的,处施工合同价款百分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罚 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但罚款 巡查中发现 “建房村民未按规定组 最高额不超过 3 万元。 织竣工验收等”的,将相关情况告 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认为需要立 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 对建设工程 《 浙江 省农村 住 房 建设 管理 办 设工程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未按 设计单位或 设计人员未 法》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低层农 按工程建设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建设工程设 村住房设计,不符合规定的单位 强制性标准 计单位或者设计人员未按照工程建设 或个人承接低层农村住房设计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进行低层农 强制性标准进行低层农村住房设计, 务”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330217E71000 村 住 房 设 全部 局,各县(市、区) 以及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计,不符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规定的单位 人承接低层农村住房设计业务的,由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或个人承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低层农村住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房设计业务 重的,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政主 的行政处罚 管部门。 — 90 — 序号 71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建筑施工企业 或者农村建筑工匠进行低层农村住房 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5000 元以 上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农村 对建筑施工 住房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负责返 企业或农村 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筑工匠承 (一)对未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 接未取得批 330217440000 文件、有关规划许可证和本办法第七 准文件的低 条第一款规定的农村住房设计图纸的 层农村住房 业务予以承接施工的; 施工工程等 (二)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 的行政处罚 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的; (三)未采取安全施工措施,或 者未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消防等安 全隐患的; (四)偷工减料,或者使用不合 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 备的。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 建设行 政 主管 部 门 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或农村建筑工匠 承接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低层农村 住房施工工程等”的监管,受理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 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局,各县(市、区) 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或农 村建筑工匠承接未取得批准文件 的低层农村住房施工工程等”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 — 91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十、水利(共 31 项) 1 330219113000 — 92 — 划转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 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 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 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 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 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 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农村集体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 经济组织擅 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 自修建水库 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 的行政处罚 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 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 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 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 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 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 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擅自修建水库”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 据材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 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 (市)水利局,各 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2.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巡 查中发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擅 自修建水库”的,将相关情况告 知业务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 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序号 2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1.《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 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第二十九条规 定,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内从事禁止性行为,由水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情节较轻的,可处一百元以上二千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 对在水工程 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护范围内 2.《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 从事爆破、 办法》 330219071000 全部 打井、采石、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 取土等的行 条规定的,由大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 政处罚 止违法行为。对非经营性的违法行为, 可给予警告、5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重的,可处以 5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 罚款;属经营性的违法行为,可给予警 告、5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其 赔偿损失。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 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 井、采石、取土等”的监管,受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市水利局,各县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市)水利局,各 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在水工程保护范围 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 等”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 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 行政主管部门。 — 93 — 序号 3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六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 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 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未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在河道管 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 理范围内建设水工程等”的监管, 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 对未经批准 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 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 或未按批准 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 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 要求在河道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330219062000 管理范围内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 全部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市)水利局,各 建设水工程 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 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等的行政处 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罚 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 巡查中发现“未经批准或未按批 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 准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水 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 工程等”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 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 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 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 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 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 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 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 94 — 序号 3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 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 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 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 2.《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 对未经批准 第三十四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或未按批准 建设防洪工程、水电站和其他水工程 要求在河道 以及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 330219062000 管理范围内 全部 码头、护岸、道路、渡口、管道、缆 建设水工程 线、取水、排水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等的行政处 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罚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 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 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 拆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 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未 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在河道管 理范围内建设水工程等”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 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 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市)水利局,各 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未经批准或未按批 准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水 工程等”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 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 95 — 序号 4 事项代码 330219067000 — 96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 未经水行 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 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 码头和其他拦河、 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 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 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 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 对未经批准 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或不按批准 罚款。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 要求在河 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 道、湖泊管 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理范围内从 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 事工程设施 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建设的行政 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处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 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 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 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 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 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 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 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未 经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在河道、 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 设”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 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 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 市水利局,各县 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 (市)水利局,各 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未经批准或不按批 准要求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 从事工程设施建设”的,将相关 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 门。 序号 5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对不符合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文、水资源 第三十八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二 调查评价条 330219014000 十四条规定的条件从事水文活动的, 件的单位从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事水文活动 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的行政处罚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不 符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条件 的单位从事水文活动”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市水利局,各县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市)水利局,各 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不符合水文、水资 源调查评价条件的单位从事水文 活动”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 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 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 97 — 序号 6 7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河道主管机关负责“非管 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对非管理人 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纠正违法行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员操作河道 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上的涵闸闸 市水利局,各县 以并处警告、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330219120000 门或干扰河 全部 (市)水利局,各 理结果反馈河道主管机关。 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道管理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 正常工作的 巡查中发现“非管理人员操作河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 道上的涵闸闸门或干扰河道管理 (三)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 单位正常工作”的,将相关情况 涵闸闸门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 告知河道主管机关;认为需要立 工作的。 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 结果反馈河道主管机关。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从事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对从事建设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 第十二条 业主单位或者其委托 项目水资源 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弄 的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 论证工作的 虚作假”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位,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弄 市水利局,各县 单位在建设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330219109000 虚作假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处违法 全部 (市)水利局,各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项目水资源 所得 3 倍以下,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的 区农业农村局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论证工作中 罚款。违反《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弄虚作假的 收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依照其规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 行政处罚 定处罚。 主管部门。 — 98 — 序号 8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对擅自停止 第四十九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 使用节水设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施、取水计 由取水审批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 量设施或不 可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330219027000 全部 按规定提供 (一)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 取水、退水 (二)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 计量资料的 设施的; 行政处罚 (三)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 计量资料的。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取水审批机关负责“擅自 停止使用节水设施、取水计量设 施或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 量资料”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市水利局,各县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取水审 (市)水利局,各 批机关。 区农业农村局 2.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在日 常巡查中发现“擅自停止使用节 水设施、取水计量设施或不按规 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取水审批机关;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取水审批 机关。 — 99 — 序号 9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 对擅自在蓄 条第一款规定,在洪泛区、蓄滞洪区 滞洪区建设 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 330219105000 避洪设施的 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行政处罚 未经审查批准开工建设的,责令限期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 100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 “擅自在蓄滞洪区建设避洪设 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市水利局,各县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许可 (市)水利局,各 实施机关。 区农业农村局 2.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在日 常巡查中发现“擅自在蓄滞洪区 建设避洪设施”的,将相关情况 告知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许可实 施机关。 序号 10 11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 《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 海塘管理或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海塘安全活动”的监管,受理投 八条规定的,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照下列规 对在海塘管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定处以罚款;造成海塘损毁的,依法 理或保护范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赔偿损失: 市水利局,各县 围内从事危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330219104000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 全部 (市)水利局,各 水行政主管部门。 害海塘安全 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一万元 区农业农村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活动的行政 以下罚款; 巡查中发现“在海塘管理或保护 处罚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 范围内从事危害海塘安全活动” 款规定的,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 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 款、第四款规定的,可并处一万元以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 下罚款。 政主管部门。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对水利工程 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采取功能 《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 建设单位未 补救措施或建设等效替代水域工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 按规定采取 程”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功 市水利局,各县 功能补救措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330219098000 能补救措施或者建设等效替代水域工 全部 (市)水利局,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施或建设等 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区农业农村局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效替代水域 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 1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工程的行政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 处罚 部门。 — 101 — 序号 12 13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 对违法占用 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 330219103000 水库水域的 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 行政处罚 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 对水工程管 条第三款规定,水工程管理单位未按 理单位未按 照规定泄放生态流量的,由县级以上 330219211000 规定泄放生 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态流量的行 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 政处罚 万元以下罚款。 — 102 —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 法占用水库水域”的监管,受理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 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 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 (市)水利局,各 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违法占用水库水域” 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水行政主管 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 政主管部门。 全部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工 程管理单位未按规定泄放生态流 量”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 (市)水利局,各 关证据材料及责令限期改正文书 区农业农村局 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 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 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4 《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对公共供水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企业未按规 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共供水企业未按 定共享用水 330219212000 规定共享用水单位用水信息的,由设 单位用水信 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 息的行政处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罚 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全部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 供水企业未按规定共享用水单位 用水信息”的监管,受理投诉、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市水利局,各县 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 (市)水利局,各 时将相关证据材料及责令限期改 区农业农村局 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 部门。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 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 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 对水利生产 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 经营单位未 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 提供必需资 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 330219118000 全部 金保证安全 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的行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 处罚 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 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生产经营单位未提供必需资金保 证安全生产”的监管,受理投诉、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市水利局,各县 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 (市)水利局,各 时将相关证据材料及责令限期改 区农业农村局 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 部门。 — 103 — 序号 16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 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对水利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 经营单位主 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要负责人未 330219121000 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全部 履行安全生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 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 依 的行政处罚 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 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 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 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 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 — 104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管,受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市)水利局,各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区农业农村局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序号 17 事项代码 330219069000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对水利生产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经营单位未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规定设立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安全生产管 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 理机构、配 程师的; 备专职安全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生产管理人 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 员,未按规 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定开展安全 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 生产教育培 训、告知安 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全 生 产 事 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 项,特种作 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业人员未取 情况的; 得资格上岗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 作业等的行 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政处罚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 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 作业的。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设立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开展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告知安全生产事 项,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上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岗作业等”的监管,受理投诉、 (市)水利局,各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区农业农村局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 主管部门。 — 105 — 序号 18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 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 对水利生产 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安全生产规定 经营单位未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 按安全生产 物品项目”的监管,受理投诉、 (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 市水利局,各县 规定建设用 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330219123000 全部 (市)水利局,各 于生产、储 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区农业农村局 (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存、装卸危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险物品项目 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 的行政处罚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 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 主管部门。 审查同意的; (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 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 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 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 106 — 序号 19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 对水利生产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 经营单位违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反安全生产 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规定,未为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从业人员提 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供符合要求 330219115000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全部 的劳动防护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品,使用已 刑事责任: 经淘汰、禁 (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 止的工艺、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 设备的行政 品的; 处罚 (七)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 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 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 的劳动防护品,使用已经淘汰、 禁止的工艺、设备”的监管,受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市)水利局,各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区农业农村局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 107 — 序号 20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生产经营单位未执行危险物品管 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 对水利生产 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 理规定”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经营单位未 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330219124000 执行危险物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 全部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市)水利局,各 品管理规定 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区农业农村局 定应急预案, 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 的行政处罚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三)进行爆破、吊装、动火、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 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 主管部门。 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 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 理的; (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 应管控措施的; (五)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 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 108 — 序号 21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 对水利生产 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 经营单位未 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 330219129000 采取措施消 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 全部 除事故隐患 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的行政处罚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 故隐患”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市)水利局,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区农业农村局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 主管部门。 — 109 — 序号 22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 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 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 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 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 对水利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安全生产规定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经营单位未 发包或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按安全生产 设备”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市水利局,各县 规定发包或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330219024000 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 全部 (市)水利局,各 出租生产经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 区农业农村局 营项目、场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带赔偿责任。 所、设备的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 行政处罚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 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部门。 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 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 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 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 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 产停业整顿。 — 110 — 序号 23 24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第一百零四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同一作业区域 对水利生产 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 安全生产规定”的监管,受理投 经营单位违 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反同一作业 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 330219009000 全部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市)水利局,各 区域安全生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区农业农村局 产规定的行 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政处罚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 水行政主管部门。 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对水利生产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营单位未按安 第一百零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全生产规定, 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安全生产规 危险物品生产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 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场所与员 经营场所与员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 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 工宿舍在同一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工宿舍距离不符合要求的;生产 座建筑内,或 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 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出口、疏 市水利局,各县 与员工宿舍距 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散通道未设置、设置不符合要求 330219164000 离不符合要求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 全部 (市)水利局,各 或被占用、锁闭、封堵”的监管, 的;生产经营 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 区农业农村局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场所和员工宿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舍的出口、疏 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散通道未设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置、设置不符 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合要求或被占 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 用、锁闭、封 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 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堵的行政处罚 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 111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 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安全生产责 任”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市水利局,各县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水利局,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区农业农村局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 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 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 主管部门。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对水利生产 第一百零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 经营单位与 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 从业人员订 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 330219066000 立协议免除 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 或减轻其安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 全生产责任 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的行政处罚 罚款。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部分(划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 转对生产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其依法 对水利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 经营单位 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水利生产 经营单位拒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拒绝、阻 经营单位拒绝、妨碍、阻挠其依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绝、阻碍依 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碍综合行 330219125000 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将相关情况 (市)水利局,各 法实施监督 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政执法部 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 区农业农村局 检查的行政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门依法实 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处罚 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施检查的 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 追究刑事责任。 事项) — 112 — 全部 序号 27 28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对水利工程 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 工程建设单位向有关单位提出压 建设单位向 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 缩工期等违规要求,将拆除工程 有关单位提 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 违规发包”的监管,受理投诉、 出压缩工期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 市水利局,各县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330219050000 等 违 规 要 承担赔偿责任: 全部 (市)水利局,各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求,将拆除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 区农业农村局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工程违规发 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包的行政处 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 罚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 主管部门。 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 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对提供机械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安全 设备和配件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施工要求为水利工程配备安全设 的单位未按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 施和装置”的监管,受理投诉、 市水利局,各县 安全施工要 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330219128000 全部 (市)水利局,各 求为水利工 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区农业农村局 程配备安全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 1 倍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设施和装置 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的行政处罚 法承担赔偿责任。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 主管部门。 — 113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29 对出租单位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出租未经安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 全性能检测 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 或检测不合 330219126000 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 格的机械设 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 备和施工机 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 具及配件的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处罚 3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对水利工程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 施工单位挪 330219010000 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 用安全费用 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 的行政处罚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14 —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出租 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检 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 及配件”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市水利局,各县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市)水利局,各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区农业农村局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水行政 主管部门。 全部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 工程施工单位挪用安全费用”的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市水利局,各县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市)水利局,各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区农业农村局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理结果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序号 31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 顿,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1.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 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 利工程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安 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全生产管理规定”的监管,受理 追究刑事责任: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 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 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 对水利工程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 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 施工单位违 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市 水 利 局 , 各 县 反施工现场 330219037000 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 全部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水行 (市)水利局,各 安全生产管 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 政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理规定的行 实行封闭围挡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政处罚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 巡查中发现“水利工程施工单位 员工集体宿舍的;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 定”的,将相关情况告知 水行政 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 水行政主管部门。 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 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 115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十一、退役军人事务(共 8 项)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十九条 抚恤优待对象有下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抚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 恤优待对象虚报病情骗取医药 军人事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 对抚恤优待 费”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 对象虚报病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 退 役 军 人 事 务 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1 330224001001 情骗取医药 全部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局,各县(市、区) 刑事责任: 费的行政处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 罚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助金的;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退役军人事 (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务部门。 (三)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 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十九条 抚恤优待对象有下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抚 对抚恤对象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 恤对象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或 出 具 假 证 军人事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 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 明、伪造证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 金”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市退役军人事务 件或印章骗 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2 330224001003 全部 局,各县(市、区) 取抚恤金、 刑事责任: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退役军人事务局 优待金、补 (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助金的行政 助金的;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处罚 (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退役军人事 (三)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 务部门。 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 116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3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十九条 抚恤优待对象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 军人事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 对抚恤优待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 对象冒领抚 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330224001005 恤金、优待 全部 刑事责任: 金、补助金 (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 的行政处罚 助金的; (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三)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 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抚 恤优待对象冒领抚恤金、优待金、 补助金”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市 退 役 军 人 事 务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局,各县(市、区)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退役军 人事务部门。 4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十八条 负有军人优待义务 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 对负有军人 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 优待义务的 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 2000 元以上 1 330224002003 单位不履行 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优待义务的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 行政处罚 处分、纪律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 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负 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 待义务”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市退役军人事务 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 局,各县(市、区) 将相关证据材料及责令限期改正 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退役军人事 务部门。 全部 — 117 — 序号 5 6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第五十条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 负责“负有接收安置义务的单位 对负有接收 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 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 安置义务的 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 同、聘用合同”的监管,受理投 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单位未依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市 退 役 军 人 事 务 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 与退役士兵 330224002001 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 全部 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 局,各县(市、区) 签订劳动合 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 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及责令限 退役军人事务局 同、聘用合 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 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 同的行政处 工资 10 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罚 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退役士 (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 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合同、聘用合同的。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第五十条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 负责“负有接收安置义务的单位 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 对负有接收 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 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 安置义务的 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人事关系”的监管,受理投诉、 单位与残疾 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市 退 役 军 人 事 务 330224002002 退役士兵解 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 全部 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 局,各县(市、区) 除劳动关系 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 时将相关证据材料及责令限期改 退役军人事务局 或人事关系 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 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的行政处罚 工资 10 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退役士兵安 (三)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 置工作主管部门。 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 118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7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五十条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 对负有接收 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 安置义务的 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 单位拒绝或 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无故拖延执 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 330224002005 行人民政府 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 下达的安排 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 退役士兵工 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 作任务的行 工资 10 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 政处罚 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 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8 《烈士褒扬条例》 第三十八条 负有烈士遗属优待 对负有烈士 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 遗属优待义 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令限 务的单位不 330224002004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2000 元以 履行优待义 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有或者 务的行政处 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罚 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负责 “负有接收安置义务的单位拒 绝或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 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监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 市 退 役 军 人 事 务 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责令限期 局,各县(市、区) 改正, 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及责 退役军人事务局 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 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退役 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全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负 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 行优待义务”的监管,受理投诉、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市退役军人事务 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 局,各县(市、区) 时将相关证据材料及责令限期改 退役军人事务局 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退役军人事 务部门。 — 119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十二、粮食物资(共 24 项) 1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对粮食收购 第四十七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 者、粮食储 储存企业将下列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 存企业将危 售出库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 害人体健康 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销售出库的粮 物质含量超 食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1 万 330259028001 过食品安全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 标准限量的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1 倍以上 粮食作为食 5 倍以下罚款: 用用途销售 (一)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 出库的行政 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 处罚 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限量的。 — 120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 将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粮食作为食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用用途销售出库”的监管,受理 局,各县(市、区)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 (发展和改革局、 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 商务局)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馈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序号 2 3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 将霉变或色泽、 气味异常的粮食作 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监管,受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对粮食收购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第四十七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 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要立案查 者、粮食储 储存企业将下列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 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存企业将霉 售出库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 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 局,各县(市、区) 变或色泽、 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销售出库的粮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 330259028002 气味异常的 全部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食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1 万 粮食作为食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发展和改革局、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 用用途销售 巡查中发现“粮食收购者、粮食储 商务局)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1 倍以上 出库的行政 存企业将霉变或色泽、 气味异常的 5 倍以下罚款: 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 处罚 (二)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粮食和储备行政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对粮食收购 第四十七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 者、粮食储 储存企业将下列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 存企业将储 售出库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 存期间使用 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销售出库的粮 储粮药剂未 330259028003 食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1 万 满安全间隔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 期的粮食作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1 倍以上 为食用用途 5 倍以下罚款: 销售出库的 (三)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 行政处罚 满安全间隔期的。 全部 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 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 将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 全间隔期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售出库”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局,各县(市、区)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发展和改革局、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商务局)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 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 121 — 序号 4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对粮食收购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 者、粮食储 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下 存企业将被 列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由 包装材料、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 容器、运输 得;违法销售出库的粮食货值金额不 330259028004 全部 工具等污染 足 1 万元的,并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 的粮食作为 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 食用用途销 并处货值金额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售出库的行 (四)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 政处罚 工具等污染的。 — 122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 业将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 具等污染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 售出库”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局,各县(市、区)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发展和改革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商务局) 巡查中发现“粮食收购者、粮食 储存企业将被包装材料、容器、 运输工具等污染的粮食作为食用 用途销售出库”的,将相关情况 告知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 行政管理部门。 序号 5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储 对粮食收购 存企业将下列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 者、粮食储 出库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存企业将其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销售出库的粮食 他不得作为 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1 万元 330259028005 食用用途销 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 万 售的粮食作 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1 倍以上 5 为食用用途 倍以下罚款: 销售出库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 行政处罚 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 售的。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 业将其他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 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局,各县(市、区) 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行政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管理部门。 (发展和改革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商务局) 巡查中发现“粮食收购者、粮食 储存企业将其他不得作为食用用 途销售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 出库”的,将相关情况告知粮食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 部门。 — 123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6 对粮食收购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企业未按规 第四十三条 粮食收购企业未按 定备案或提 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 330259027000 供虚假备案 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信息的行政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 2 处罚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全部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 门 负责“粮食收购企业未按规定备 案或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监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局,各县(市、区)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发展和改革局、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商务局)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 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行政 管理部门。 7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 对粮食经营 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 者虚报粮食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330259026001 全部 收储数量的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 万元以 行政处罚 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并处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款: (一)虚报粮食收储数量。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粮食经营者虚报粮食收储数 量”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局,各县(市、区)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发展和改革局、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商务局)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 行政管理部门。 — 124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8 对粮食经营 者通过以陈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顶新、以次 第四十九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 充好、低收 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 高转、虚假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购销、虚假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 万元以 330259026002 轮换、违规 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全部 倒卖等套取 并处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款: 粮食价差和 (二)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 财政补贴、 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 骗取信贷资 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 金的行政处 补贴,骗取信贷资金。 罚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粮食经营者通过以陈顶新、 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 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 局,各县(市、区) 资金”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发展和改革局、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商务局)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 行政管理部门。 9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 对粮食经营 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 者挤占、挪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用、克扣财 330259026003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 万元以 全部 政补贴、信 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贷资金的行 并处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款: 政处罚 (三)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 贴、信贷资金。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粮食经营者挤占、挪用、克扣 财政补贴、信贷资金”的监管,受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局,各县(市、区) 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要立案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 (发展和改革局、 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 商务局)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 125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0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 对粮食经营 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 者以政策性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粮食为债务 330259026004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 万元以 全部 作担保或清 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偿债务的行 并处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款: 政处罚 (四)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 保或者清偿债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 “粮食经营者以政策性粮食为债 务作担保或清偿债务”的监管,受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局,各县(市、区) 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要立案查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 (发展和改革局、 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 商务局)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11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 对粮食经营 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 者利用政策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性粮食进行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 万元以 330259026005 政策性任务 全部 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以外商业经 并处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款: 营的行政处 (五)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 罚 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 经营。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粮食经营者利用政策性粮食 进行政策性任务以外商业经营”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局,各县(市、区)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发展和改革局、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商务局)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行政 管理部门。 — 126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2 对粮食经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者在政策性 第四十九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 粮食出库时 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 掺杂使假、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以次充好、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 万元以 330259026006 全部 调 换 标 的 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物,拒不执 并处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款: 行出库指令 (六)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 或阻挠出库 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 的行政处罚 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粮食经营者在政策性粮食出 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 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阻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挠出库”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局,各县(市、区)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发展和改革局、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商务局)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 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13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 对粮食经营 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 者违规倒卖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或不按规定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 万元以 330259026007 用途处置国 全部 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家限定用途 并处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款: 政策性粮食 (七)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 的行政处罚 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 途处置。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粮食经营者违规倒卖或不按 规定用途处置国家限定用途政策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性粮食”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局,各县(市、区)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发展和改革局、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商务局)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 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 127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4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 对粮食经营 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 者擅自动用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330259026008 全部 政策性粮食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 万元以 的行政处罚 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并处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款: (八)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粮食经营者擅自动用政策性 粮食”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局,各县(市、区)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发展和改革局、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商务局)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 行政管理部门。 15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 对粮食经营 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 者其他违反 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国家政策性 330259026009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 万元以 全部 粮食经营管 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理规定的行 并处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款: 政处罚 (九)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 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 门 负责“粮食经营者其他违反国家 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的监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局,各县(市、区)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发展和改革局、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商务局)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 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行政 管理部门。 — 128 — 序号 16 事项代码 330259026010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 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 5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处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 下罚款: (一)虚报粮食收储数量; (二)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 对粮食经营 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 者在粮食应 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 急预案启动 信贷资金; (三)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 后,不按国 贷资金; 家要求承担 (四)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 应急任务、 清偿债务; 不服从国家 (五)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 统一安排和 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 (六)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 调度的行政 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 处罚 或者阻挠出库; (七)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 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 (八)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 (九)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 理规定的行为。 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不按照国家要求 承担应急任务,不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和调 度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粮食经营者在粮食应急预案 启动后,不按国家要求承担应急 任务、不服从国家统一安排和调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度”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局,各县(市、区)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发展和改革局、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商务局)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 行政管理部门。 — 129 — 序号 17 18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 业违规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 工具”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对粮食收购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者、粮食储 第四十六条 粮食收购者、粮食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局,各县(市、区) 存企业违规 储存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仓储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 330259022000 使用粮食仓 设施、运输工具的,由粮食和储备行 全部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行政管理部门。 储设施、运 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给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发展和改革局、 输工具的行 予警告;被污染的粮食不得非法销售、 巡查中发现“粮食收购者、粮食 商务局) 政处罚 加工。 储存企业违规使用粮食仓储设 施、运输工具”的,将相关情况 告知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 行政管理部门。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责“有粮食流通违法活动且情节 对有粮食流 第五十一条 从事粮食经营活 严重的粮食经营企业的责任人”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通违法活动 动的企业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局,各县(市、区) 且情节严重 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对其法定代表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330259024000 的粮食经营 全部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企业的责任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发展和改革局、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 人的行政处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商务局) 年度从本企业取得收入的 1 倍以上 罚 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行政 10 倍以下罚款。 管理部门。 — 130 — 序号 19 20 21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责“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 形之一 对粮食收购 质量标准”的监管,受理投诉、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者未执行国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局,各县(市、区) 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20 万元以 330259004000 家粮食质量 全部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20 万元以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发展和改革局、 标准的行政 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商务局) 处罚 (一)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 食质量标准。 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责“粮食收购者未及时支付售粮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 形之一 款”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对粮食收购 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局,各县(市、区) 者未及时支 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20 万元以 330259005000 全部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付售粮款的 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20 万元以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处罚 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商务局) (二)粮食收购者未及时向售粮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 者支付售粮款。 行政管理部门。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责“粮食收购者违规代扣、代缴 对粮食收购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 形之一 税、费和其他款项”的监管,受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者 违 规 代 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局,各县(市、区) 扣、代缴税、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20 万元以 330259020000 全部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费和其他款 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20 万元以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发展和改革局、 项的行政处 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商务局) 罚 (三)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 反馈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 131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22 对粮食收购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者未按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 形之一 对收购的粮 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食进行质量 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20 万元以 检测,或未 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20 万元以 330259025000 作单独储存 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 不符合食品 (四)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 安全标准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 食的行政处 验,或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 罚 食未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 23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对粮食经营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者以及饲 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料、工业用 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20 万元以下 粮企业未建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20 万元以上 立粮食经营 330259021000 50 万元以下罚款: 台账或未按 (五)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 规定报送粮 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 食基本数据 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 和有关情况 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 的行政处罚 关情况。 — 132 —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粮食收购者未按规定对收购 的粮食进行质量检测,或未作单 独储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食”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局,各县(市、区)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发展和改革局、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商务局)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 行政管理部门。 全部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责“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 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 未按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关情况”的监管,受理投诉、举 局,各县(市、区) 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发展和改革局、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商务局)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粮食和 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责“粮食储存企业未按规定进行 对粮食储存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 形之一 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的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 企业未按规 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局,各县(市、区) 定进行粮食 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20 万元以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24 330259016000 全部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销售出库质 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20 万元以 (发展和改革局、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量安全检验 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商务局) 的行政处罚 (六)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 理结果反馈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 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 部门。 十三、林业(共 37 项) 1.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 负责“擅自移动、破坏碑石、界 标”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第二十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之一者,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可 对擅自移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动、破坏碑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地质遗迹保 1 330264125000 例》的有关规定,视不同情节,分别 全部 局,各县(市)自 护区管理机构。 石、界标的 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并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行政处罚 责令赔偿损失。 巡查中发现“擅自移动、破坏碑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擅自 石、界标”的,将相关情况告知 移动和破坏碑石、界标的。 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地质遗迹保护区 管理机构。 — 133 — 序号 2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地 对违反规定 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可根据《中华 进行采石、 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 取土、放牧、 规定,视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 330264126000 砍伐等以及 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并责令赔偿损 采集标本化 失。 石的行政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进行 罚 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 采集标本化石的。 — 134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 负责“违反规定进行采石、取土、 放牧、砍伐等以及采集标本化石”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将处理结果反馈地质遗迹保护区 局,各县(市)自 管理机构。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违反规定进行采石、 取土、放牧、砍伐等以及采集标 本化石”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地 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认为需 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 处理结果反馈地质遗迹保护区管 理机构。 序号 3 4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负责“污染和破坏地质遗迹”的 第十八条 不得在保护区内修建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的厂房或其他建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筑设施;对已建成并可能对地质遗迹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造成污染或破坏的设施,应限期治理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对污染和破 或停业外迁。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330264127000 坏地质遗迹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地 全部 理结果反馈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 局,各县(市)自 机构。 的行政处罚 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可根据《中华人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 巡查中发现“污染和破坏地质遗 定,视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 迹”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地质遗迹 没收非法所得,并责令赔偿损失。 保护区管理机构; 认为需要立案查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对地 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质遗迹造成污染和破坏的。 馈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 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负 对不服从地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责“不服从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 质遗迹保护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地 机构管理以及从事科研活动未向 区管理机构 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可根据《中华人 管理单位提交研究成果副本”的 管理以及从 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330264128000 事科研活动 定,视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 全部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局,各县(市)自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然资源和规划局 未向管理单 没收非法所得,并责令赔偿损失。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位提交研究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不服从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成果副本的 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以及从事科研活 理结果反馈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 行政处罚 动未向管理单位提交研究成果副本的。 机构。 — 135 — 序号 5 6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擅自使 用湿地公园名称”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 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 《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时将相关证据材料、 责令限期改正 对擅自使用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湿地公园名 二条第二款规定,擅自使用湿地公园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330264104000 全部 局,各县(市)自 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称的行政处 名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然资源和规划局 罚 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 巡查中发现“擅自使用湿地公园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名称”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林业 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 业主管部门。 1.湿地管理部门负责“擅自 开垦、填埋湿地”的监管,受理 《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 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 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 对 擅 自 开 关湿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垦、填埋湿 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330264106001 全部 局,各县(市)自 馈湿地管理部门。 地的行政处 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有违法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然资源和规划局 罚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巡查中发现“擅自开垦、填埋湿 (一)擅自开垦、填埋湿地的, 地”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湿地管 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 理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款。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湿 地管理部门。 — 136 — 序号 7 8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湿地管理部门负责 “擅自烧 荒”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 《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 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 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 关湿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对擅自烧荒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330264106002 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全部 局,各县(市)自 理结果反馈湿地管理部门。 的行政处罚 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有违法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巡查中发现“擅自烧荒”的,将相 (二)擅自烧荒的,处二百元以 关情况告知湿地管理部门; 认为需 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理结果反馈湿地管理部门。 1.湿地管理部门负责“擅自 在湿地内放牧或捡拾卵、蛋”的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 对擅自在湿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关湿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地内放牧或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330264106003 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全部 局,各县(市)自 理结果反馈湿地管理部门。 捡拾卵、蛋 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有违法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的行政处罚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巡查中发现“擅自在湿地内放牧 (三)擅自放牧或者捡拾卵、蛋 或捡拾卵、蛋”的,将相关情况 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告知湿地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立 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 结果反馈湿地管理部门。 — 137 — 序号 9 10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湿地管理部门负责 “擅自排 放湿地蓄水或修建阻水、排水设 《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施”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 对擅自排放 关湿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湿地蓄水或 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330264106004 修建阻水、 全部 局,各县(市)自 理结果反馈湿地管理部门。 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有违法 排水设施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然资源和规划局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 巡查中发现 “擅自排放湿地蓄水或 (四)擅自排放湿地蓄水或者修 修建阻水、排水设施”的,将相关 建阻水、排水设施的,处二千元以上 情况告知湿地管理部门; 认为需要 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 结果反馈湿地管理部门。 1.湿地管理部门负责“毁坏 湿地保护设施”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对毁坏湿地 关湿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330264106005 保护设施的 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全部 局,各县(市)自 湿地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 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有违法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然资源和规划局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巡查中发现“毁坏湿地保护设施” (五)毁坏湿地保护设施的,可 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湿地管理部 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湿地管 理部门。 — 138 — 序号 11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 条例》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 对擅自移动 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 或破坏自然 330264050000 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 保护区界标 根据不同情节处以 100 元以上 5000 的行政处罚 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 护区界标的。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 “擅自移动或破坏自然保护区界 标”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局,各县(市)自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自然保护区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局 管理机构。 (注:具体工作由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相应的自然保护区 巡查中发现“擅自移动或破坏自 管理机构划转) 然保护区界标”的,将相关情况 告知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自然保护区管理 机构。 — 139 — 序号 12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 例》 对未经批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 进入自然保 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 护区或在自 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 330264092000 然保护区内 根据不同情节处以 100 元以上 5000 元 不服从管理 以下的罚款: 机构管理的 (二)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 行政处罚 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 管理的。 — 140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 “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在 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 理”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局,各县(市)自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自然保护区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局 管理机构。 (注:具体工作由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相应的自然保护区 巡查中发现“未经批准进入自然 管理机构划转) 保护区或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 管理机构管理”的,将相关情况 告知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自然保护区管理 机构。 序号 13 14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自 然保 护 区管 理 机 构 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不依法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 对不依法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 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监管,受 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 局,各县(市)自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管理机构提 根据不同情节处以 100 元以上 5000 元 然资源和规划局 330264093000 全部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交活动成果 以下的罚款: (注:具体工作由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三)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的缓 副本的行政 相应的自然保护区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冲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 处罚 管理机构划转) 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向自然保护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 反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1.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在自然保护区违法进行砍 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垦、烧荒、采石、挖沙等(属于开 对在自然保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 矿行为的除外)”的监管,受理投 护区违法进 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 行砍伐、放 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 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 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 牧、狩猎、 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 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捕捞、采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自然保 330264046001 开垦、烧荒、处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 全部 局,各县(市)自 护区行政主管部门。 采石、挖沙 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然资源和规划局 等的行政处 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 巡查中发现“在自然保护区违法 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 罚(属于开 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 采药、开垦、烧荒、采石、挖沙 矿行为的除 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 等(属于开矿行为的除外)”的, 外) 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 300 元以 将相关情况告知自然保护区行政 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自 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 — 141 — 序号 15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 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损害古树名 木的,由县级以上古树名木行政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对损害古树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 330264115000 名木的行政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 违 反本 办法第 十 七 条第 四项 规 定,损害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古 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 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的罚款。 — 142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损害古树名木”的监管,受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局,各县(市)自 反馈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损害古树名木”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古树名木行政主 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古 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 序号 16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 对基础设施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 建设项目在 法第十八条规定,未在施工前制定古 施工前未制 树名木保护方案,或者未按照古树名 定古树名木 木保护方案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古树 330264112000 保护方案, 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或未按古树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名木保护方 严重的,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案施工的行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政处罚 责任。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古树 名木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施工 前未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或 未按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施工”的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处理结果反馈古树名木行政主 局,各县(市)自 管部门。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在施工前未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 案,或未按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施 工”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古树名 木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 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 — 143 — 序号 17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对作业设计 单位的作业 《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设计方案未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标明作业区 作业设计单位未在作业设计方案中标 野生植物, 明作业区内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 森林经营单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位、农业生 废止作业设计方案,可以处 1000 元以 产单位和个 330264024000 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在森林经 违反本办法规定,森林经营单位 营管理、农 以及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在森林经营 业生产中未 管理、农业生产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措 采取有效防 施造成野生植物损坏的,由野生植物 护措施造成 主管部门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可以 野生植物损 处 5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坏的行政处 罚 — 144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野生植物主管部门负责“作 业设计单位的作业设计方案未标 明作业区野生植物,森林经营单 位、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在森林 经营管理、农业生产中未采取有 效防护措施造成野生植物损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局,各县(市)自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 据材料及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 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 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 结果反馈野生植物主管部门。 序号 18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对挖砂、取 《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土、采石、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进 开垦等致使 行挖砂、取土、采石和开垦等活动, 330264037000 野生植物受 致使野生植物受到毁坏的,由野生植 到毁坏的行 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1000 元 政处罚 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 野生植 物 主管 部 门 负责 “挖砂、取土、采石、开垦等致 使野生植物受到毁坏”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局,各县(市)自 果反馈野生植物主管部门。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挖砂、取土、采石、 开垦等致使野生植物受到毁坏” 的,将相关情况告知野生植物主 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野 生植物主管部门。 — 145 — 序号 19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 保护实施条例》 对在自然保 第三十五条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 护区、禁猎 法规,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 区破坏陆生 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 野生动物主 息繁衍场所,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 要生息繁衍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 330264035001 场所的行政 相当于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3 倍以下的 全部 处罚(属于 标准执行。 开矿、修路、 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非国 筑坝、建设 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 行 为 的 除 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 外) 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 状,并处以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2 倍以 下的罚款。 — 146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 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属于开矿、修路、筑坝、建设 行为的除外)”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局,各县(市)自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在自然保护区、禁 猎区破坏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 繁衍场所(属于开矿、修路、筑 坝、建设行为的除外)”的,将 相关情况告知野生动物行政主管 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 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野生 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序号 20 21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垦、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采石、采砂、采土等造成林木或林 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 地毁坏”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对开垦、采 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 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 石、采砂、 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 采土等造成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330264072000 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 全部 局,各县(市)自 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林木或林地 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然资源和规划局 毁坏的行政 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 巡查中发现“开垦、采石、采砂、 处罚 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采土等造成林木或林地毁坏”的, 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将相关情况告知林业主管部门; 认 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 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 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1.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在幼林 地砍柴、毁苗、放牧等造成林木毁 坏”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 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 对在幼林地 第七十四条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 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砍柴、毁苗、定,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330264138000 放牧等造成 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 全部 局,各县(市)自 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林木毁坏的 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处罚 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 巡查中发现 “在幼林地砍柴、 毁苗、 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放牧等造成林木毁坏”的,将相关 情况告知林业主管部门; 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 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 147 — 序号 22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 对利用天然 第五十六条 利用天然阔叶林烧 阔叶林烧制 330264103000 制木炭的,责令改正,没收非法烧制 木炭的行政 的木炭和违法所得,并可处非法烧制 处罚 木炭价值一至三倍的罚款。 — 148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 林业行 政 主管 部 门 负责 “利用天然阔叶林烧制木炭”的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局,各县(市)自 理结果反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利用天然阔叶林烧 制木炭”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林 业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 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序号 23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对农产品生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产经营者超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 范围、超标 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超范围、超 准使用农业 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将人用药、原 投入品,将 料药或者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用于农 人用药、原 产品生产、清洗、保鲜、包装和贮存 330264110000 料药或危害 的,由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市 人体健康的 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 物质用于农 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由生产 产品生产、 经营者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 清洗、保鲜、 处理,不能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 包装和贮存 毁。 的行政处罚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超范围、 超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将人用 药、原料药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 质用于农产品生产、清洗、保鲜、 包装和贮存”的监管,受理投诉、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 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 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农产品质量 局,各县(市)自 监督管理部门。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农产品生产经营者 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 将人用药、原料药或危害人体健 康的物质用于农产品生产、清洗、 保鲜、包装和贮存”的,将相关 情况告知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农产品 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 149 — 序号 24 25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 对规模农产 责“规模农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 品生产者未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建立、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伪 按规定建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 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监管,受 立、保存农 条规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未建立或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330264111000 产品生产记 者未按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 全部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 局,各县(市)自 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及责 然资源和规划局 录或伪造农 者伪造生产记录的,由农产品质量监 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 产品生产记 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录的行政处 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农 罚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1. 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规模农产品生产者未按 规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包装 或附加标识”的监管,受理投诉、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 对规模农产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 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 品生产者未 条第一款规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和 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按规定对其 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个人未按照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330264113000 销售的农产 规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包装或者 全部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农产品质 局,各县(市)自 量监督管理部门。 品进行包装 附加标识的,由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或附加标识 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 巡查中发现“规模农产品生产者 的行政处罚 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 未按规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进行 千元以下罚款。 包装或附加标识”的,将相关情 况告知 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农产 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 150 — 序号 26 27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1.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负责“未按要求贮存、运输、装 由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 卸、销售农产品”的监管,受理 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 未按要求进行农产品贮存、运输和装 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 对未按要求 卸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贮存、运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罚款;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330264114000 装卸、销售 全部 局,各县(市)自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 馈 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农产品的行 然资源和规划局 款规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销售未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政处罚 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的,处二 巡查中发现“未按要求贮存、运 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输、装卸、销售农产品”的,将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 相关情况告知 农产品质量监督 款规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销售的农 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产品未附具农产品合格证的,处一千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防治检疫机构负责“经营、 对经营、加 加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单位和 工松科植物 《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个人未建立购销、加工台账”的 及其制品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单位和个人 条规定,未建立购销、加工台账的,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 330264005001 全部 局,各县(市)自 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 未 建 立 购 由防治检疫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然资源和规划局 料及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 销、加工台 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账的行政处 下的罚款。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罚 反馈防治检疫机构。 — 151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三条第五款 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处理侵犯 对侵犯林草 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时,为了维护社会 植物新品种 公共利益,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 330264053002 权的行政处 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货值金额 罚 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 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万元以 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 下罚款。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三条第六款 假冒授权品 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 对假冒林草 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假冒行为, 330264053001 授权品种的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货值金额不足 行政处罚 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五万 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罚款。 — 152 —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侵犯林 草植物新品种权”的监管,受理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 局,各县(市)自 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 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馈林业主管部门。 全部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假 冒林草授权品种”的监管,受理 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 局,各县(市)自 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 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序号 30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第三 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 对未取得林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 草种子生产 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 经营许可证 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 330264062001 从事生产经 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 营的行政处 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 罚 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可以吊销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证生产经营种子的。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未取 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 生产经营”的监管,受理投诉、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 局,各县(市)自 管部门。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在日 常巡查中发现“未取得林草种子 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 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林业主管部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 主管部门。 — 153 — 序号 31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伪造、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 变造、买卖、租借林草种子生产 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经营许可证”的监管,受理投诉、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 对伪造、变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 部分(吊 造、买卖、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销种子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租借林草种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 330264062004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产经营许 局,各县(市)自 子生产经营 管部门。 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可证除 然资源和规划局 许可证的行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四)伪造、变造、买卖、租借 外) 政处罚 巡查中发现“伪造、变造、买卖、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租借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 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林业主管部 位,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 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 管部门。 管理人员。 — 154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 对销售的林 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草种子应当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330264019001 包装而没有 全部 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 包装的行政 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 (一) 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 有包装的。 1.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销售的 林草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 的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 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局,各县(市)自 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销售的林草种子应 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将相关 情况告知林业主管部门;认为需 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 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33 对林草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生产经营者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 未经备案在 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异地设立分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支机构、专 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 330264019005 门经营不再 全部 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分装的包装 (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 种子、受委 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 托生产或代 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 销种子的行 未按规定备案的。 政处罚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林草种子 生产经营者未经备案在异地设立 分支机构、 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 装种子、受委托生产或代销种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局,各县(市)自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 然资源和规划局 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 155 — 序号 34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对销售无使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 用说明或标 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签内容不符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330264019002 全部 合规定的林 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 草种子的行 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政处罚 (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 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 156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销售 无使用说明或标签内容不符合规 定的林草种子”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局,各县(市)自 林业主管部门。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销售无使用说明或 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林草种 子”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林业主 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 业主管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涂改 林草种子标签”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局,各县(市)自 林业主管部门。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涂改林草种子标签” 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林业主管部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主 管部门。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 对涂改林草 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330264019003 种子标签的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全部 行政处罚 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 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涂改标签的。 36 部分(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转对拒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其依法 对拒绝、阻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条 绝、阻挠 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生产经营 挠林业主管 规定,拒绝、阻挠农业、林业主管部 综合行政 单位拒绝、妨碍、阻挠其依法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330264058000 部门依法开 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二千元以 执法部门 施监督检查的,将相关情况告知 局,各县(市)自 展种子执法 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产停 依法开展 林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 然资源和规划局 的行政处罚 业整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种子执法 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的行政处 反馈林业主管部门。 罚事项) — 157 — 序号 37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退耕还林条例》 第六十条 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 格的种苗或者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 对销售、供 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的,依照 应未经检验 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或者 合格或未附 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标签、质 330264116000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量检验合格 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 证、检疫合 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种子法的规定处 格证种苗的 理;种子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 行政处罚 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 据职权处以非法经营额 2 倍以上 5 倍 以下的罚款。 — 158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 林业行 政 主管 部 门 负责 “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或未 附具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检 疫合格证种苗”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局,各县(市)自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然资源和规划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销售、供应未经检 验合格或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 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种苗”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林业行政主管部 门;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林业行 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十四、消防救援(共 6 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埋压、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圈占、遮挡消火栓”的监管,受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理投诉、举报;对“埋压、圈占、 部分(划 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 遮挡城市道路上的消火栓”的, 转对埋 以下罚款: 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 对埋压、圈 压、 圈占、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市消防救援支队, 占、遮挡消 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遮挡城市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1 330295046000 各县(市、区)消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 道路上的 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火栓的行政 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 消火栓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防救援大队 处罚 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 巡查中发现“埋压、圈占、遮挡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 城市道路上的消火栓”的,将相 事项) 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 关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认为 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 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 法行为人承担。 将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占用、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监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部分(划 受理投诉、举报;对“占用、堵 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 转对占 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车通 以下罚款: 用、堵塞、道”的,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 对占用、堵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 封闭城市 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 市消防救援支队, 塞、封闭消 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 2 330295022000 道路上的 各县(市、区)消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 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防车通道的 消防车通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防救援大队 行政处罚 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 道的行政 巡查中发现“占用、堵塞、封闭城 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 处罚事 市道路上的消防车通道”的,将相 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 项) 关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 认为需 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 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法行为人承担。 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 159 — 序号 3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员 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监管,受理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单位违反 投诉、举报;对“沿城市道路的 部分(划 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 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 转对沿城 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将 对人员密集 市道路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 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送综 场所门窗设 门窗设置 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 市消防救援支队, 置影响逃 影响逃 330295024000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 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 各县(市、区)消 生、灭火救 生、灭火 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 馈消防救援机构。 防救援大队 援的障碍物 救援的障 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的行政处罚 碍物的行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 巡查中发现“沿城市道路的人员 政处罚事 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 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 项) 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 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将相关情 法行为人承担。 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 160 — 序号 4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对建筑物外 《浙江省消防条例》 墙装修装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 饰、建筑屋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建筑物的外 面使用及广 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以及广告 330295018000 告牌的设置 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的,由消防 影响防火、 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逃生的行政 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 并依法予以拆除。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建筑 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 及广告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 据材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 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 市消防救援支队, 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 各县(市、区)消 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防救援大队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建筑物外墙装修装 饰、建筑屋面使用及广告牌的设 置影响防火、逃生”的,将相关 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认为需 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 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 161 — 序号 5 6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浙江省消防条例》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 “私拉电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 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监管, 一条第二款规定,管理单位未制止电 部分(划 受理投诉、举报;对“在城市道路 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不符合规定 转对在城 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的,由消防救援 市道路上 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 对私拉电线 机构责令管理单位改正,可以处五百 综合行政执 市消防救援支队, 私拉电线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和插座给电 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330295060000 和插座给 各县(市、区)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 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动车充电的 电动车充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防救援大队 行政处罚 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 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 电的行政 巡查中发现 “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 处罚事 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私拉电线 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将相 项) 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 关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 认为需 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可 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占用、 规定》 堵塞、 封闭消防登高场地” 的监管, 第六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 部分(划 受理投诉、举报;对“占用、堵塞、 不得有下列危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 转对占 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登高场地” 行为: 将相关证据材料或案件线索移 用、堵塞、的, 对占用、堵 (七)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 封闭城市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 市消防救援支队, 塞、封闭消 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影响消防车通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330295016000 道路上的 各县(市、区)消 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防登高场地 行和灭火救援; 第二款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下 消防登高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防救援大队 的行政处罚 场地的行 巡查中发现“占用、堵塞、封闭城 列规定给予处罚: (三)违反第五项至第九项规定 政处罚事 市道路上的消防登高场地”的,将 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对 项) 相关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 认为 个人处警告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对单 需要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 位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处理结果反馈消防救援机构。 — 162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十五、地震(共 4 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 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 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 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 1. 地震工 作 主管 部 门 负责 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 赔偿责任: 境”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一)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 (二)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三)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对危害地震 市应急管理局,各 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监测设施和 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县(市、区)应急 1 330297008000 全部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地震工作主 观测环境的 的罚款;个人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 管理局(科学技术 管部门。 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 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 巡查中发现“危害地震监测设施 关依法给予处罚。 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和观测环境”的,将相关情况告 第三十六条 有本条例第二十六 知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认为需要 条、第二十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国 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 理结果反馈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 门或者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对个人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63 — 序号 2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 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 震监测设施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 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 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建设单位 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未按要求增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 例的规 建抗干扰设 330297006000 定,建设单位从事建设活动时,未按 全部 施或新建地 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 震监测设施 监测设施,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 的行政处罚 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由国务院地震 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 构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 相应的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 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 164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 地震工 作 主管 部 门 负责 “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增建抗干扰 设施或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监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 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 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 市应急管理局,各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县(市、区)应急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管理局(科学技术 反馈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未按要求 增建抗干扰设施或新建地震监测 设施”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地震 工作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3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 对建设单位 规定》 未按地震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 参数复核或 第十三条的规定,由国务院地震工作 330297003000 地震小区划 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结果应用的 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并处 5000 元以上 30000 元 以下的罚款。 4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 对地震安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 性评价单位 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依据职权,责令 330297004000 违规承揽业 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 万元以 务的行政处 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 (一)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 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二)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 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全部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 设单位未按地震动参数复核或地 震小区划结果应用”的监管,受 市应急管理局,各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县(市、区)应急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管理局(科学技术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局)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全部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地 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违规承揽业 务”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市应急管理局,各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县(市、区)应急 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 管理局(科学技术 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局)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地震工作主 管部门。 — 165 —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十六、气象(共 19 项) 1 2 3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申请单 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申请升放气球资质认定”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市气象局,各县 全部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市、区)气象局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申请单 对申请单位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隐瞒有关情 第二十五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 申请升放气球活动许可”的监管, 况、提供虚 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市气象局,各县 330254021000 假材料申请 者升放活动许可的,认定机构或者许 全部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市、区)气象局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升放气球活 可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动许可的行 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政处罚 申请资质认定或者升放活动许可。 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被许可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对被许可单 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第二十六条 被许可单位以欺骗、 部分(撤 位以欺骗、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或者升放 销升放气 取得升放气球资质”的监管,受 贿赂等不正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活动许可的,认定机构或者许可机构 球资质或 市气象局,各县 330254017000 当手段取得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按照权限给予警告,可以处 3 万元以 升放活动 (市、区)气象局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升放气球资 下罚款,撤销其《升放气球资质证》 许可除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质的行政处 或者升放活动许可决定;构成犯罪的, 外)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对申请单位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隐瞒有关情 第二十五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 况、提供虚 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 330254035000 假材料申请 者升放活动许可的,认定机构或者许 升放气球资 可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 质认定的行 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 政处罚 申请资质认定或者升放活动许可。 — 166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4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被许可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对被许可单 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第二十六条 被许可单位以欺骗、 部分(撤 位以欺骗、 取得升放气球活动许可”的监管,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或者升放 销升放气 贿赂等不正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活动许可的,认定机构或者许可机构 球资质或 市气象局,各县 330254036000 当手段取得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按照权限给予警告,可以处 3 万元以 升放活动 (市、区)气象局 升放气球活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下罚款,撤销其《升放气球资质证》 许可除 动许可的行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或者升放活动许可决定;构成犯罪的, 外) 政处罚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5 1.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使用不 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 备”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 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 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市 气 象 局 , 各 县 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市、区)气象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 “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 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将相关 情况告知气象主管机构; 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 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 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对使用不符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 合技术要求 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 330254010000 的气象专用 备,造成危害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 技术装备的 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 行政处罚 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部 — 167 — 序号 6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 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 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 1.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危害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 气象设施”的监管,受理投诉、 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一)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 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 自移动气象设施的。 对侵占、损 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 2.《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 毁或者未经 护条例》 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批准擅自移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 市气象局,各县 330254019000 动气象设施 害气象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 全部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 (市、区)气象局 等危害气象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 构。 设施的行政 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拒不恢复原状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气象主 处罚 巡查中发现“危害气象设施”的, 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将相关情况告知气象主管机构; 并对违法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 下罚款, 对违法个人处 100 元以上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 1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 构。 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 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挤占、干扰依法设立的气象无线 电台(站)、频率的,依照无线电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 168 — 序号 6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3.《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 法》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 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 以并处 5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对侵占、损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 毁或者未经 追究刑事责任。 批准擅自移 (一)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 330254019000 动气象设施 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的; 等危害气象 (三)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 设施的行政 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的。 处罚 4.《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 播办法》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侵 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预警信号专用 传播设施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 五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危害 气象设施”的监管,受理投诉、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 时将相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 正文书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 市气象局,各县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 (市、区)气象局 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危害气象设施”的, 将相关情况告知气象主管机构;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 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 构。 — 169 — 序号 7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 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 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 对在气象探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测环境保护 (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 范围内设置 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 330254028000 障碍物等危 2.《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 害气象探测 护条例》 环境的行政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 处罚 害气象探测环境的,由气象主管机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或者恢 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对违法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 个人处 2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逾期拒不拆除或者恢复原状的,由气 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70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危害 气象探测环境”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市 气 象 局 , 各 县 气象主管机构。 (市、区)气象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危害气象探测环境” 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气象主管机 构;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 管机构。 序号 7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3.《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 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 以并处 5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对在气象探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 测环境保护 追究刑事责任。 范围内设置 (二)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 330254028000 障碍物等危 设置障碍物的; 全部 害气象探测 4.《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 环境的行政 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处罚 第十四条 未取得新建、扩建、改 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 政许可的,或者取得许可后不按规定 进行建设,造成气象探测环境遭到破 坏的,按照《气象法》第三十五条、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 例》第二十五条予以处罚。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危害 气象探测环境”的监管,受理投 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 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 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 市 气 象 局 , 各 县 气象主管机构。 (市、区)气象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危害气象探测环境” 的,将相关情况告知气象主管机 构;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 管机构。 — 171 — 序号 8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条例》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 害气象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 对其他危害 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拒不恢复原状 气象探测环 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气象主 330254001000 境和设施的 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为的行政 并对违法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处罚 下罚款, 对违法个人处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 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 172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爆破、 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 等危害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 境”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 关证据材料、责令限期改正文书 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 市气象局,各县 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 (市、区)气象局 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爆破、采砂(石)、 取土、焚烧、放牧等危害气象设 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将相关 情况告知气象主管机构;认为需 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 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序号 9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非法探测设 施,收缴非法获取的气象资料,给予 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涉外气 对擅自设立 象探测站(点)的; 涉外气象探 (二)超出批准布点数探测的; 330254003000 测站(点) (三)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气象探 等的行政处 测工作造成影响的; 罚 (四)未经批准变更探测地点、 项目、时段的; (五)超过探测期限进行探测活 动的; (六)自带或者使用的气象探测 仪器设备未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 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 组织检查的。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擅自 设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等”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市 气 象 局 , 各 县 将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市、区)气象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擅自设立涉外气象 探测站(点)等”的,将相关情 况告知气象主管机构;认为需要 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 173 — 序号 10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 涉外 气象探 测 和 资料 管理 办 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 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非法获取 对向未经批 的气象资料,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 准的境外组 万元以下的罚款: 织、机构、 (一)向未经批准的境外组织、机 个人提供气 330254013000 构和个人提供气象探测场所和气象资 全部 象探测场 料的; 所、气象资 (二)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实施 料等的行政 或者指使、资助他人以非法手段收集、 处罚 窃取气象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向有关气象主管 机构汇交气象探测原始资料的; (四)转让或者提供气象探测资料 及其加工产品给第三方的。 — 174 —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向未经 批准的境外组织、机构、个人提 供气象探测场所、气象资料等”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 市气象局,各县 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市、区)气象局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 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序号 11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对非法发布 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众气象预 (一)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 报、灾害性 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 天气警报, (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 媒体传播公 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 众 气 象 预 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 330254004000 报、灾害性 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 天气警报不 的。 按规定使用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适时气象信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 息的行政处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 罚 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擅自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 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非法发 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 报,媒体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 害性天气警报不按规定使用适时 气象信息”的监管,受理投诉、 市气象局,各县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市、区)气象局 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 管机构。 — 175 — 序号 11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 播办法》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 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非法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 对非法发布 警信号的;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非法发 (二)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 公众气象预 网、移动网、因特网等通信网络不使 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 报、灾害性 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 报,媒体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 天气警报, 的实时预警信号的。 害性天气警报不按规定使用适时 媒体传播公 4.《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的监管,受理投诉、 众气象预 市气象局,各县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330254004000 全部 举报;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 报、灾害性 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市、区)气象局 进行处理; 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天气警报不 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 按规定使用 并处 5 万元以下罚款: 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 (一)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的; 适时气象信 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 (二)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使用 息的行政处 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 管机构。 罚 的最新气象预报的。 5.《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 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向社会 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 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 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 行处罚。 — 176 — 序号 12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 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 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 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三)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媒体未 对媒体未按 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 按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 要求播发、 灾情的。 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的监 2.《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刊登灾害性 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市气象局,各县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330254009000 天气警报、 全部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 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市、区)气象局 气象灾害预 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 警信号等的 并处 3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 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 行政处罚 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 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 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追究刑事责任。 (一)传播虚假气象预报的; (二)不按规定及时增播、插播重 要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 号和更新气象预报的; (三)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注明 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的; (四)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 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 响的。 — 177 — 序号 13 14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职责边界清单 划出部门 事项代码 划转范围 具体职责边界 1.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外国组 织和个人擅自从事气象信息服务”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第十九条 外国组织和个人未经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 气象主管机构批准,擅自从事气象信 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对外国组织 息服务活动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 和个人擅自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3 万元以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市 气 象 局 , 各 县 330254006000 从事气象信 全部 下罚款。气象信息服务活动中有危害 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市、区)气象局 息服务的行 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行为,违反有关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政处罚 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安全、保密部门 巡查中发现“外国组织和个人擅 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自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将相 事责任。 关情况告知气象主管机构;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信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 息服务单位未经备案开展气象探 对气象信息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 测活动或未按规定汇交资料”的 服务单位未 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 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经备案开展 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3 万元以下罚款,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责令 市 气 象 局 , 各 县 330254002000 气象探测活 处罚结果纳入气象信息服务单位信用 全部 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关证据材 (市、区)气象局 动或未按规 信息统计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料及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一并移送 定汇交资料 (三)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未向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的行政处罚 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汇交所获得 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的气象探测资料的。 — 178 — 序号 15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 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 予警告,可以并处 3 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纳入气象信息服务单位信用 对气象信息 信息统计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服务单位使 (一)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 330254031000 用不合法气 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或者不能 象资料等的 证明是其他合法渠道获得的; 行政处罚 (二)从事气象信息服务,逾期未 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 主管机构备案的或提供虚假备案材 料的; (四)冒用他人名义开展气象信息 服务的、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 益的。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信 息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法气象资料 等”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 对发现、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 市气象局,各县 理,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将相 (市、区)气象局 关证据材料及责令限期改正文书 一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 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 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 179 — 序号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划转范围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16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 对将免费获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将通 取的气象资 过网络无偿下载的或按公益使用免费 330254014000 料用于经营 获取的气象资料,用于经营性活动的, 全部 性活动的行 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改正,给 政处罚 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情 节严重的,停止向其提供气象资料。 1.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将免费 获取的气象资料用于经营性活动” 的监管,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 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 认为需 要立案查处的, 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市 气 象 局 , 各 县 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市、区)气象局 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 巡查中发现“将免费获取的气象 资料用于经营性活动”的,将相 关情况告知气象主管机构;认为 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 将处理结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17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 对用户有偿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所 转让从气象 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 主管机构获 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 330254016000 得的气象资 偿转让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 料或其使用 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 权的行政处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向其提 罚 供气象资料。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用户有 偿转让从气象主管机构获得的气 象资料或其使用权”的监管,受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市气象局,各县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市、区)气象局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 180 — 全部 序号 18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向其提 供气象资料: (一)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 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 对用户无偿 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的; 转让从气象 (二)将所获得气象资料直接向外 主管机构获 分发或用作供外部使用的数据库、产 330254024000 得的气象资 品和服务的一部分,或者间接用作生 料或其使用 成它们的基础的; 权的行政处 (三)将存放所获得气象资料的局 罚 域网与广域网、互联网相连接的; (四)将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单位 换算、介质转换或者量度变换后形成 的新资料,或者对所获得气象资料进 行实质性加工后形成的新资料向外分 发的; (五)不按要求使用从国内外交换 来的气象资料的。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用户无 偿转让从气象主管机构获得的气 象资料或其使用权”的监管,受 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的 市气象局,各县 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立 (市、区)气象局 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 反馈气象主管机构。 — 181 — 序号 19 事项代码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对大气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影响评价单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位进行工程 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建设项目大 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气环境影响 330254020000 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评价时,使 (三)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 用的气象资 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 料不符合标 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符合国家气 准的行政处 象技术标准的。 罚 — 182 — 划转范围 全部 职责边界清单 具体职责边界 划出部门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大气环 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 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 气象资料不符合标准”的监管, 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移送 市 气 象 局 , 各 县 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理;认为需要 (市、区)气象局 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 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 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 果反馈气象主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