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青山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x
大通县青山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青山乡养殖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单位 青山乡人民政府 六、实施地点 大通县青山乡生地乙卡村 七、实施期限 2023 年 2 月~2023 年 12 月。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根据生地村实际情况建设养殖场 1 处,项目占地面积为 20053.35 平方米(约合 30.07 亩),总建筑面积 4964 平方米, 完善相关的配套基础工程。 生产区:新建牛舍 6 座。其中:新建牛舍 5 座,建筑面 积为 3250 平方米;新建隔离牛棚 1 座,建筑面积为 650 平 方米; 饲料贮备区:新建储草棚 1 座,建筑面积:480 平方米; 综合服务区:新建消毒室、防疫,实验室,建筑面积: 156 平方米; 粪污处理区:新建堆粪场,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新建 消毒池 2 座; 配套工程:配套建设、净(污)道场硬化 1860 平方米; 新建围墙 380 米、简易围栏 274 米、挡土墙 260 米、铁艺大 门 1 个、电动伸缩门 1 座、土方回填 23481.42 立方米,土方 开挖:7190.41 立方米。供电、供水、供暖等基础配套设施。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958.65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913 万 元,占项目总投资 95.2%;二类费用 45.65 万元,占项目总投 资 4.8%;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958.65 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 913 万元,县级资金 45.65 万元。 十、项目效益 受益对象为青山村、沙岱村、生地村所有农户,包括脱 贫户及监测户。 十一、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建成新建畜棚 6 座及附属配套设施,预 计年增加村集体收入 36.82 万元。覆盖农户共 619 户(其中: 青山村 157 户,沙岱村 301 户,生地村 161 户) 、脱贫户共 115 户(其中:青山村 45 户,沙岱村 52 户,生地村 18 户) 。 十二、群众参与 为保证群众知情权、提高群众参与度,项目实施前召开 群众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议,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 申报项目,确保项目体现群众意愿。项目运营后带动有意愿 的群众务工,确保群众增加收入。 十三、运行机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 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 号) 和青海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 意见(试行)》(青乡振组〔2021〕4 号)等文件精神,做好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 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 的资产分别移交到青山村、沙岱村、生地村 3 个村集体经济, 其中青山村占 40%、沙岱村占 40%、生地村占 20%,按规定 确权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各村集体与经营方签定协议,按协议分配收益,除去运 营管理费、设施设备维护等费用,将资金由青山村、沙岱村、 生地村平均分配、壮大村集体经济。 十四、联农带农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 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采 取“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的模式,优先吸纳优先安排有意 愿的脱贫户、帮扶监测户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 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