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情况公开.docx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 受其监督;接受区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 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5.对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 公诉或者决定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和行政诉讼及社区矫正实行法律 监督。对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并 对审判结果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 疑人的自首。 8.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 及其他检察人员。 9.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 察员。 10.负责其他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改革要求,作为政法专项编制五十人以下的基层院, 采用“1+4”内设机构模式,机构名称和职能分别为:综合管理 部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检察文化及队伍组织 建设工作;负责检察信息、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检务督查、 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综合事务工作。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危 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 会管理秩序、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犯罪案 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 审判监督等工作。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 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 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 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第三检察部负责办 理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判决和裁定等 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 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第四检察部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 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统 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派出机 构 1 个,是: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泰州港核心港区检 察室。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汇总预算编 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 院本级。 三、2020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强化检察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找准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切入点,在办案中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在办案中促进解决社会治理的深层次问题。把保障和促进非公 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抓手,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办 理各类涉企案件,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强 化综治平安建设。持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深挖细 查、破网打伞和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紧密结合司法办案, 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争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促进者、 精准脱贫的贡献者、污染防治的护航者。 二是在保障民生民利中培优检察产品。始终以人民群众日 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目标,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 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加强以案释法和犯罪预防,通 过发布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加大对民间借 贷、劳动争议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对未成年人 的关爱帮扶和教育引导;聚焦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 等领域,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加有效地服务保障民 生民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三是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智慧。坚持把维护司法公 正和社会正义作为目标追求,进一步推动刑事、民事、行政、 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案件审前 主导,依法引导侦查,准确适用认罪认罚,审慎提出量刑建议, 降低“案—件比” ,提高刑事案件整体办理质效。牢固树立“双 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健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 不断在民事虚假诉讼、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 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是在深化队伍建设中树立检察公信。巩固和深化“不忘 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业 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不断提升队伍司 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以法律高素养、专业高水平适应 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求。始终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各项要 求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塑造检察官良好 形象,树立检察公信。 第二部分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609.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90.62万元, 增长13.44%。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609.0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609.0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609.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90.62万元,增长13.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 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支出预算总计1609.0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1万元,主要用于工会事务 及党建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94万元,增长1020.51%。主要 原因是结构调整。 2.公共安全(类)支出1126.6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检察工 作的开展。与上年相比增加110.7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 是人员经费增长。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结转。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470.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26.38万元,增长28.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38.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4.24万元,增长85.94%。主要原因是速录员工资纳入今年 项目预算。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609.00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9.00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609.00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1470.01万元,占91.36%; 项目支出138.99万元,占8.64%;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0.62万元,增 长13.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609.0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 加190.62万元,增长13.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支出12万元,与上 年相比增加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结构调整。 2.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支出1.1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6万元,减少5.13%,主要原因是党员 减少。 (二)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52.43万元,与上年相 比增加55.31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人员工资纳 入年初预算。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87.48万元,与 上年相比增长84.54万元,增长2875.51%。主要原因是结构调整 3.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8.69万元,与上年相比 减少3.38万元,减少10.54%。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 4.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支出58.04万元,与上年 相比减少3.9万元,减少6.3%。主要原因是结构调整。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项)支出65.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8万元,减少 7.09%。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调出。 2.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 费(项)支出3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41万元,增长1.27%。 主要原因是调整了职业年金缴费基数。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86.5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4.96万元,增长108.21%。主要原因是 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6.5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9.7万元,增长116.98%。主要原因是医 疗补助基数增长。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6.49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长7.28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 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31.74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长0.56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基 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7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 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公用经费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 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 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预算1609.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62万元,增长13.44%。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基本支出预算1470.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7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 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 情况说明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 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 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 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 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 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 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8万元,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 是改变召开会议方式。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业 务培训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 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 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4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33.9万元,增长67.66 %。主要原因是增加聘用 制人员工资。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 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 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等。单价50万元 (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共1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 财政性资金合计_81.72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纳入、□ 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 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 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 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 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 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 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 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 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及其他费用。